《庆余年》 首 珠串 一部《庆余年》,缓缓道来的仿佛是一个异时空的灵魂的再生,却讲尽了这片大陆上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在这个叫范闲的年轻人的成长路程里,庆国几十年起伏的画卷慢慢的呈现出来。 几十年的历程里,我们看到的是三代风云人物的起起落落、轮转更替。两条线索,范闲的成长、叶轻眉的一生贯穿着整个小说,一明一暗,把几十年的庆国风雨尽揽其中。 《庆余年》里讲的是范闲的一生,叶轻眉的故事只能在字里行间去咂摸、揣度。她第一次出现在世人的眼中应该才三四岁,那是在极北的某个地方,那里被世人称为神庙。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叫苦荷,一个叫肖恩的人。 苦荷和肖恩的心底藏进了一个很奇特的小仙女,这段经历也成为了他们一生最重要的转折点,苦荷更是一举成为了北齐最卓越的武学大宗师,或许里面真的有些神迹。 再后来有些断层。于是便一直揣测,总觉得叶轻眉与神庙的渊源极深,想来甚至可能就是神庙某个重要人物的女儿吧,而五竹就应该是和她一起成长起来的。在这些我们没有办法了解的岁月里,只有五竹和叶轻眉在一起。 他们也许去了海外,再从海外归来,这个时候叶轻眉应该已经是豆蔻年华的女子了,他们是在澹州登陆的。那个时节,一个澹州的纨绔子弟回家省亲,还带了一个破落小王爷和他的跟班,他们就在澹州的小竹林遇见了。 一个美丽的女子和她瞎子跟班,还带着一个奇怪的黑箱子,一个带着艺术家特质的小贵族和他的王爷兄弟,还有一个太监,这些人改变了整个庆国的未来。也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是纨绔子弟的调戏呢,还是英雄心心相惜的感慨,或者是吟诗作对的桥段,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并结识了。 他们结伴同行,叶轻眉身上的气质对这三个陌生人来说一定有着无比强大的杀伤力,她的美丽、聪慧、洒脱,还带着一种骄傲的不屑。以致在许多年以后,他们都没有办法忘记这个女人。 到了京城,五竹便与叶流云打了一架,于是庆国多了一个大宗师。 叶轻眉并不在意这个皇位的归属,或许她在意过百姓的生活,但是她还是插手了庆国最大的权利之争,或许原因只是她很喜欢这几个在竹林里遇到的朋友。 她带着五竹和那个令陈萍萍念念不忘的黑箱子就出发了,后来两个亲王死了。不是五竹出的手,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用一个宗师高手完成,它需要不留痕迹,所以留下了一个令人恐惧无比的黑箱子的故事。 于是,那个破落的小王爷开始展露他强横无比的政治才华,在庆国的国土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强大的国君。 叶轻眉应该不是一个很勤奋的人,她绝对不会很努力的去为这个世界真正谋什么样的福利。只是她被迫去完成一些事情,因为那个小王爷做了皇帝了,她会想到经济决定上层建筑,并为自己生活上的一些琐事烦恼,比如洗澡没有肥皂,于是有了内库,有了监察院。所有的一切不是那么严谨,但是却符合事实,叶轻眉不属于那个世界,她对那个世界的改造或许不过是一个不经意的事实。 再后来就是那个孩子,我想叶轻眉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那个时代的男人,范建只是一个哥哥,靖王爷不过是一个孩子,五竹不过是一个弟弟,皇帝呢,便成了可以做孩子父亲的选择。叶轻眉是一个不屑**男人的女人,但我想她总会想到也许应该要个孩子,于是要了一个孩子。 在这个孩子诞生前,其实整个国家已经开始有些乱了。一个强大的势力集团确立起来了,那个叫叶轻眉的女人太可怕了,整个庆国的贵族势力不可能一下就愿意交出所有的权力,惶恐的极点或许就是这个孩子,害怕到极点的人是皇帝的原配妻子,太后也开始担忧了,她也恐惧这个脑子和庆国人实在不一样的女人到底会给庆国带来什么,枢密院长也担心,他害怕这个国家被这个女人搅乱。叶轻眉左手监察院,右手内库,还有一只强横无比的水师追随着,而这个女人忽然之间有了皇帝的骨血,矛盾不可遏制的爆发了。 皇帝远征,带走了陈萍萍和范建,五竹被神庙的人引得老远,甚至可能有近一年的失踪,无法想象这个巨大的阴谋有多少人参与进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个事情。 京城的别院血案震惊了整个朝野。 叶轻眉代表了太多的势力,太多的利益冲突,内库、监察院、江南水师,这些所有属于叶轻眉的势力不可能轻易就放弃报复,京城的血洗就在叶轻眉最亲密的四个男人回来之后开始了。 血洗之后呢?最大利益的获得者是谁?所有的贵族势力几乎被清洗得一干二净,江南水师被一分为三,内库被李云睿执掌!明明白白,皇帝把所有的权力全部抓回了自己的手里。毫无疑问,那场血洗中如果皇帝不点头,不可能爆发,也不可能发生,他或许没有真正策划或者下决定,只是他必然是其中关键的一环吧。 到底是什么的心思让这个男人真的愿意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杀死?或许是野心吧,他不可能屈居在叶轻眉的光芒之下,他有一颗胸怀天下的野心。所以,他没有办法忘记她。 再后来,李云睿接掌了内库,她肯定羡慕和嫉妒过叶轻眉。林若甫也在这个考上了状元,庆国最美丽的女子和庆国最令人羡慕的状元郎,他们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依晨。 应该是在某个皇宫夜宴的时分,皇帝忽然许下婚事,将最疼爱的外甥女许配一个籍籍无名的澹州小男生,嫁妆是整个内库。于是,几经周折之后,言冰云被卷进了一场未遂的谋杀案,被扔到北齐去锻炼;北齐都城外的某个小农庄里,一个穿花布衣服的小姑娘背后跟着一个刚学会走路不久的小男生,再后面是一群护卫,小男生一直“朵朵师姑”、“朵朵师姑”的叫着;十三郎应该已经遇见他那个日后背黑锅背得最多的师傅,在东夷城的某个角落;在澹州,乌云笼罩着整个天空,只见一个俊美的小男生爬上自家的房顶,对着整个澹州大喊:打雷了,下雨了,快收衣服啊…… 《庆余年》是一本清淡的小说,轻松中有一种雅致。简单的穿越故事写得生动活泼,但又不失庄重。看这个书,心情总是愉悦,欣喜。 整本书的轻松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淡然之态,温吞吞说话、果断断做事、恶狠狠杀人,看得轻松之极。字里行间的清淡又带着猫腻大人对生活的一些思考,或轻或重,总能点中心头的一些心事,让人莞尔一笑。故事就是一个梦境,在梦里倘徉,有几分酣畅的感觉。 读《庆余年》,就好象是品一杯清酒。 入口淡,味却浓。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一 他是皇帝 《庆余年》人物分析(一) 每个人慢慢的成长着,孩子慢慢的变高,成人的鬓发慢慢的变白。 庆国的故事就在风雨波折中摇曳。 风云人物逃不出风云二字的精髓,不过是一阵风,一朵云,固然转眼成空,却绝对不能掩饰如此的精彩。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在一阵阵冰冷的冻雨琢磨着庆国的起起落落,十九年前京都边郊某个别院的屠杀的血腥味已经远去了。那个在血雨中淋过的小婴儿却终于长大了,开始慢慢张开他日渐成型的羽翼,要展翅翱翔了。 却在这样的成长中,天资纵横的小男生也慢慢的触碰到那些已经远去的人物,雄姿英发的人生并不只属于新生的年轻人,毕竟每个人都年轻过。 只是,风流总会被雨打风吹去,再强劲的雄狮也总有疲惫的时候,也总有衰老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就像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未来一样。 在慢慢老去的人群中,有一批人,他们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总在宁静的黑夜里闪烁着你无法回避的光芒。他们的光芒显得很清淡,但是每一次绽放都光彩夺目。 庆国国主 这位高高在上的人物,庆国的国君,庆国的霸主,庆国人仿佛忘却了的雄主,在平静中慢慢被淡忘的人。 但每一个有心的人都不可能忘记他的强大。 这是一把不出鞘的绝世宝剑。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出精彩的戏剧,也许他的更精彩。他有过欢闹的童年,有过风流的青年。有过一个让这个世界都侧目的爱人,即使那个爱人只能在暗处。 然后他成长,然后他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还有一个为他出谋划策的女人,一个把他推向人生的顶端的女人。 于是,他成为了离奇的君王,两个亲王被杀,本来做得一世清闲王爷的他登基了,就如同偏房的小儿子竟继承了祖业。 他发了大财,从一个不名一文的穷光蛋,一下就成为了天下最大的爆发户。 但是,这一切不过是开始,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忽略他后来所做的一切。他用之后的几年的时间便证明了,他不是一个爆发户,而是开疆辟土的绝代雄主。 几年的时间,他摧毁了一个数百年历史的强国,他把北魏打得分崩离析。四处征战,打得天下惊惧,血流成河。 而所有的往昔,只能那些一个一个眼中闪烁着惧怕的人的迟疑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那“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是如此的令人仰望。 在某个时刻,他慢慢沉静下来,开始打理他收拾好的江山。这种睿智不是每一个决策者所能拥有的,在高歌猛进的过程中停下来,开始消化他所获得的一切。 有一种打内心喜欢的感觉,就像是一种对强者的认可。他的狠,他的冷,他的绝情都让我感觉是一个男人的果断与决绝。一个男人对事业的绝对自信,让他充满着一种别人无法看清楚的模糊与霸气。 他像《教父》里的麦克;柯里昂,冷静中带着力量。只是,也许因为他不是故事的主角,我们读不到他人生的痛苦。看到的只是一颗男人绝对的雄心与肯定,自信与傲然。还有一种虚荣和强大的占有欲。 他就像麦克;柯里昂一样的孤独,但比麦克要幸运一些,他不需要为家庭的混乱,本来便是他自己在刻意的制造着家庭的矛盾,用冷血到极点的方式来寻找他未来的接班人。他内心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孤独,俯视着这个世界。 他的爱情也显得那样的奇特。身为天下权利最大的男人,他也许只有过一次爱情。他只爱过叶轻眉一个人,只在想起这个奇特的女子的时候,他的眼角才仿佛有些温柔。这样的爱情对他来说,是如此的真实而坚定。而这样的真实与坚定却又让人感觉到他的冰冷,或者正是因为叶轻眉的死才让他一世都已经没有办法去忘记了,也不需要去忘记了。这段爱情足以让他一直沉醉于那个死去女子的回忆,但是在这种回忆中他却可以彻底的没有爱情,甚至可以把亲情变得有些遥远。 他是一只征战过,厮杀过的狮王。在沉默中守护着自己的领地,眼神中仿佛有一些凌厉而淡漠的气息,但是当你忘记他的存在的时候,总有人会用某些方式告诉你这只强大的狮王的存在。 所有和他同时代的人们对他都藏着说一种不清楚的畏惧。这是他的骄傲,也可能是他的悲哀。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二 她叫长公主 一片喧哗,因为长公主云睿与太子的一些纠缠不清。顶着风头,我冒险对公主云睿评论几句。 对于李云睿而言,或许用这几个词便可以说得清楚了:美丽、骄傲、疯狂。 长公主的第一要素便是她出众的美丽,李云睿号称庆国第一美人,这样的美丽给了她一种超越芸芸众生的心态,却又可能是她内心疯狂的源头。 我不妨胡乱猜测她的童年。长于诚王府,有一副足以令所有人疼爱的皮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想来是不会错的。在众人的关爱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总有些自我,当受到外来的刺激的时候,她所出现的心理反抗必然是极强烈。 有道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叶轻眉到了诚王府的时候,小郡主云睿应该已经有自己的部分人生观和世界观了。被所有人宠爱的云睿,忽然之间会有一种喜爱的东西被抢夺的痛苦,她至亲的哥哥,她至亲的弟弟,忽然之间全部被这个外来的女人俘虏了。 《七宗罪》中有关骄傲的罪罚是用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讲述的,美丽的女人被毁去了容颜,于是在失去骄傲的痛苦中死去了。 李云睿没有失去美丽,但是她失去了宠爱,这种失去在她幼小但必然早熟的内心深处埋下了一颗邪恶的种子:仇恨以及疯狂。 这种心态下的长公主与康敏简直一般无二。 李云睿所爱过的人,其实早就已经了然,必是她那高高在上的兄长。我完全可以肯定这位庆国历史上最强大的君主对于妹妹的心思是有了解的,而且他也必然对于妹妹是疼惜的,只是绝对不会有爱情! 一个绝世的雄主是不应该有爱情的,就算有,也只是一段回忆罢了,这便是那位皇帝了。但是当一个具有绝对才智的女人也只有一份爱情的话,而且是得不到的爱情的话,想来这段爱情便会让她陷入某种疯癫的状况了。 李云睿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模仿能力的女人了。她嫉恨叶轻眉,这种嫉恨也绝对顺带延及到她那可爱的女婿身上。但是叶轻眉对她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叶轻眉对男人世界的不屑一定给了她某种启示,李云睿所拥有的才智与地位给了她向叶轻眉靠拢的机会,但这种嫉恨不可能让这个女人真正的理解叶轻眉。她与叶轻眉的差距其实真的不是智慧,不过是某种不可言及的心态与环境罢了。 有关政治。长公主对政治的关心,必然源自于她那位兄长。当对某个人的在意超越了理智的时候,这种在于就会变得很可怕。她一生最大的困窘之一便是把兄长的心从那个女人那找回来,她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便是吸引兄长的目光,甚至渴望兄长仰望她的眼光。她要的是就是这种姿态,这种失去理智的疯狂是一步步加深而来的。 内库是她政治生涯的第一步,内库的收归国有距离京城血洗案件应该有些时日了,长公主也应该接近豆蔻年华了。内库的接掌,让她的野心极具的扩大,金钱的强大力量。与状元公的爱情想来是少年的某一种憧憬,这种憧憬甚至可能都与叶轻眉相关。 一个聪慧而有政治抱负的女人,绝对不会停留在这种浅显的爱情里,两者之间的结合逐渐变成利益的勾结罢了。 对于兄长那种不可企及的痴迷才是她情感生涯里最不可剥夺的部分,在这里,林相也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太子,就更是了。在疯狂的野心,以及疯癫的才智驱动下,想来这个女人早就已经无所谓这个世界的所谓规则了,道德不过是一个假说罢了,抛弃了便是。 当一个女人同时拥有绝世的美貌与才智时,其实是一出悲剧,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居里夫人的果敢的。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三 侍郎范亦德 侍郎范亦德 总以为侍郎这个职位更符合范建的性情,只因为这两个字读着舒畅,温和,书卷气。 身为吏部的掌舵人,范伯爵身上的铜臭气息总给人感觉是要高于其他人的。于是开篇之时,也许没有人会看出他骨子里的书卷气息,事实上我也没有看出来。 范建与陈萍萍看着像两个活在遥远地方的人,都低调得让人有些讶异,只是陈萍萍显得阴森,而范建不过是一些深沉。 如果说陈萍萍阴森得可怕,那么范建便是稳健得让人有些担心了。 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范建与林若甫像我一类人,运筹帷幄但不温不火。 这样的稳健让范建在众人心中的地位显得神秘无比,他的神秘就像一团黑雾,仿佛有仿佛无。 直到某次大反击的时候,我们才忽然察觉原来猫腻先生把故事藏得极深,范建竟然是一位画家,那副叶轻眉的画栩栩如生,更让感叹的是那轻声对小叶子说的那些话,温情款款。 那刻我以为他是爱叶轻眉的,后来渐渐读去,觉察仿佛这份爱里还有些疼惜,一个兄长一个妹妹的疼惜。这个妹妹太出众,太耀眼了,范建对绘画的深爱里,我能想象得到这个男人的细腻、柔和,这样的人不可能不爱叶轻眉。 一个随意而张扬的女子,一个淡然的男子,本应该相爱的,却成了异性兄妹,不是造物弄人,其实不过是性情使然。 范闲是幸运的,他的幸运不仅在于他是叶轻眉的儿子,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有叶轻眉的影子,那种骄傲,那种聪慧。所以,每一个被叶轻眉折服的人都一定会在他身上找到她的影子,然后把当初那种情感回溯到他的身上。 范建一定很爱这个儿子,这种爱深沉而不张扬,就如同当年他深爱叶轻眉那样的爱着。 痴情,想起让很多人会喜欢上这个角色。 范建有一种不可言说的聪慧,这世间太多人不知道什么叫进退得失。 他与庆国的国君一样,都习惯着沉默,只是他说话更温吞些。其实沉默的人往往代表着更强大的力量。 身为户部尚书,想来范建可能是天下间对金钱最敏感的人物之一了。 回顾到范建的早年,我们还是不得不说到小叶子。小叶子说,她只留下了一个箱子,其实不对,小叶子肯定留下更多的东西,比如一些会镌刻在范建心底的话,比如那些张被靖王爷收起的小纸片。 范建成为户部的尚书,想来和小叶子是有些关联的了。范建在许多年前便已经要儿子继承内库。这个对艺术有极强辨别力的人,一定理解了小叶子对内库的用意:经济决定一切。 想来范建的人生没有多少遗憾。他有一个不错的儿子,范思辙正在长大;他有一个不错的女儿,若若虽然去了北齐;他更有一个养大了的儿子,范闲可以给他太多的安慰,范闲让他能真正坦然面对叶轻眉了,同样,范闲也可以给他的家庭以及他的家族一个很美好的未来。 其实,他和二皇子一样,范亦德并不应该属于仕途。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四 庄墨韩 读到庄墨韩的时候,有些惊叹,这个人物的设置让我对《庆余年》的喜爱不由加深了几分。 有书评说,《庆余年》充满着浪漫主义的书,说得极好,因为像范闲这样的人物实在太不符合现实生活的状态。只是哪一本武侠小说不是充满浪漫主义呢,我们常说武侠就是成人童话。 我想说《庆余年》其实还充满着一种理想主义。这种理想主义游离在现实和空想之间,带着一种文人式的梦想,而这种梦想被集中的体现在了庄墨韩这样一个人物的设置上。我很难想象文人的地位如此之高的时代,想来除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外不会再有人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了。 庄墨韩的名字取得有意思,这是这个人物给我的第一印象,庄周、墨翟、韩非,只是庄墨韩与这三个人实在有过大的差异。 庄墨韩的骨子与道家、墨家、法家相隔甚远,与儒家到是有几分近了。那种骨鲠,似极了明清的文人们,而这个埋头专著的老人更让人想到清代的考据的嘉乾学派的学者们。 这个老人身上留下了太多高山仰止的东西,那自古以来文人为之坚持的东西在庄墨韩身上表现得极是显眼。对学术的坚持,不过是一个人对生活至始至终的坚持而已,用一种方式来面对生活。学术就是生活的一种姿态。 从每个人对他的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人的人格魅力。 学生问孟子:敢问夫子恶乎长? 孟子答: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庄墨韩一生的执着造就了这个人让世人仰视的人格魅力,这其实是古代每个文人追逐一种梦想,锻造出人生的至高境界。这种人格里被灌注进了古式的人文关怀,对这个世界的博爱,一种简单而难以言说的慈悲在里面。 范闲却有些不赞同这个说法,说道:“这个世道,本就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庄墨韩摇摇头:“你不要做这种人。” 确实,不要两个字坚定无比。猫腻说,这或许就是书本的力量。想起方孝孺对着朱棣说,便是十族如何。每每想起,便是热泪盈眶。这世间总有些人站得高些,他们做得坚定些,总将他们看成是这个世界的脊梁或是心灵,这个世界因为他们才变得洁净而美好了些。托尔斯泰的遗言说“我一生追求梦想”,这便是他们的一生。 庄墨韩还有一个兄弟,一个杀人如麻的兄弟。想起庄墨韩竟然舍弃一生的清誉只是为了救兄弟一命,有些感慨,这才是一个人吧。在《庆余年》这个世界里,人与人的情感是那么的亲近,就算是皇族里,兄弟几人其实还是有些温情融合于内。这想来也肯定是我喜欢《庆余年》的原因,人应该是有血有心的。 庄先生去了,那送行的队伍有些伤感。我也很低落,那段读得很感动。想来人都是要走的,我一直想着托尔斯泰离开人世的那天是什么样的,想着那些为他送行的俄罗斯人,一路就那么行走而去。只是,真的有多少人懂了他们吗? 庄墨韩,仿佛一直游离在这个天地之间,他仿佛是对的,但是又好像全错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五 陈萍萍 在京城的郊外有一个天下最神秘的地方之一,陈园。陈萍萍推着轮椅,看着美丽的侍女们载歌载舞,不知道他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是什么样的心绪。 陈萍萍是一个太监。这个世界上,愿意去做太监的人不会很多,大多是穷困子弟。 范闲入京的时候,陈萍萍去省亲,也不知道是为何而去,不过却必然是衣锦还乡了,只是不知道陈萍萍对那个家族还能有多少深厚的情感。 在还不知道男女之事之前,便被去了势,远到来到京城,也不知那时的陈萍萍是什么样的。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他是不会武功的,一个那样的家庭不可能让他习武。进了宫,想来也不是一种快乐的事情,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由,被扔到了诚王府里,成了那个小王爷的玩伴。 其实到这里,很是接近韦小宝的故事,只是陈萍萍显得奴婢了许多。 他陪着小王爷一起长大,成了小王爷最宠幸的人,一直追随左右,想来武功便在这个时候习得。 但人生转折还是范建的省亲,澹州外的相遇。 陈萍萍对叶轻眉有爱情吗?这个问题让我很是头疼,我一直在寻找有关爱情的踪迹,但是怎么也找不到明白,但是陈萍萍对叶轻眉的尊敬却是极肯定的。 这种尊敬来自一种互相的认可,就像范闲对洪竹的情感投资一般。叶轻眉必然对陈萍萍是另眼相待的。 这个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女子对陈萍萍的情感中或许夹杂着同情,但是绝对还有一种信任,而且是绝对的信任。只有这样绝对的情感,才可能让陈萍萍一生都无法忘记。 这个世界上除了范闲,不会再有一个能带有叶轻眉一般的理念去看待一个人,甚至更肯定的说,在现代理念的坚持上,范闲远不如叶轻眉。现代理念强调以人为本,叶轻眉对人的看重绝对要超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包括范闲在内。而必然是这种理念给她收买了无数的人心,同样,也可能给她埋下了死亡的种子。 监察院的诞生,想来是庆国最大的秘密之一。在小王爷当上国君之后,变革几乎迫不及待的要来了,一朝天子一朝臣。 当叶轻眉提议建立监察院的时候,不知道那个小团队是怎么敲定领导人的,不过可以肯定是叶轻眉一定极力支持陈萍萍的。 这是陈萍萍一生中真正转变的一天。如果不是监察院,那陈萍萍一生最光彩的未来也不过内廷总管罢了。 扬眉吐气的人生,但又是苟且的人生,活在黑暗里的人,这就是陈萍萍。 想来这样的人生却很适合陈萍萍,也只有这样他才能这样风光的走过了如此多的年头。他在某种程度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而对范闲的关心,总觉得是一种歉疚与怀念在推动着,还有对叶轻眉的仰视吧。 在黑暗中行走久了的人,慢慢就会习惯那种生存状态。 不知道陈萍萍人生的梦想是什么,应该是没有的。他只是一个执行者,被安插了一生的命运,从一开始的离开家乡远去京城,到被安排成为监察院长。 他残留下来的是一道黑暗,像一个影子。 《大话西游》结束的时候,那个墙头上,朱茵看着孙悟空远去的背影,对周星驰说:“那个人样子好怪哦。”周星驰说:“我也觉得,那个人好像一条狗。”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六 那些老去的母亲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 打小就常听一句话,“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在古旧的想法里,总是在男人背后的,但在生活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时候,这个角色其实不是由妻子来完成,而是由母亲。 于是,在这个层面的意义上,我想说那些背后的妇人们就无关叶轻眉、李云睿的事情了,只是想起两位太后,皇宫里的那些妃子,还有那位远在澹州的老太太。 这些妇人们在隐性对这个社会发挥着作用,她们生活在帷帐后面,却对这个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她们身上有着一些共性的东西,她们也构成了猫腻笔下的世界的基石,那个世界人情的网其实大多交织在这个些女人身上。 她们就像圈了一个小地的小农户,把自己的五亩三分地拾掇得整整齐齐。她们住的是内,绝不看得远,也不愿去看远,没有必要去看这个世界的大,只要知道家庭的小便好。 于是,庆国太后看的是家庭的骨血,那个姓叶的妖女任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范闲是自己的孙儿,这便重要了。 北齐皇太后给海棠安排了亲事。这些大多护短,她们交织所有的亲情,她们教导自己的子女,她们看重自己的家族。她们是所有势力网的重心部分,她们没有拥有最大的权力,却有着干预的一切可能性。 两个国家高高在上的太后,她们的私欲是她们一生唯一赖以生存的信念。同样,她们拥有着这个世间最强大的权力,只是她们懂得怎么利用它。两个太后,她们短视,她们管不了天下的大事,也不愿意管天下疆土的大小,但是她们要的是家庭的安稳。她们只要家庭,不要天下。天下在她们眼里不过是为家庭谋得福利的材料库而已。 在这样的情感里构成了整个庆余年背景里极深重的部分:人情。 庆余年中,人与人之间情感之深,是超越了现在的生存状况的。这样的假定让这个书有着一种温情的味道。而这种温情的初始部分,必然是来自母亲的。这些母亲用各自的方式构建着她们的家庭,维系着她们的家庭,用她们深厚的情感,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灌输进去的情感成了整个家庭打不断的筋。 当然,还有那些皇子们的母亲们,她们没有叶轻眉、李云睿的视野、野心,却都有着生存的智慧。在重重叠叠的人世里,总能很好的把握好自己的角色,不越过雷池,如柳氏,如宁妃。在这个进退皆是悬崖的权力交界处,她们总能找到生存的方式,并如此美好的生存着。 这些母亲默默的站在她们各自的子女背后,一点点老去,她们在世人眼中大多尖刻、恶毒、狡诈,却是每个孩子永远的母亲。 (其实这篇不像是人物分析了,写着写着便乱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七 四大宗师 温瑞安的名篇有一部叫《寂寞高手》,名字取得极妙,把站在最顶峰的人物的心态一语道破,只是这样的高手有些脱离人间烟火了。 猫腻笔下的四大宗师,设置得和《大唐双龙传》中的三大宗师有些接近之处,但又有些不同,猫腻笔下的世界更贴近我们的内心世界,情感更强烈了许多。 《功夫》中有一句经典台词:“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作为《庆余年》中的四位最顶级的人物,他们的个人能力可以说是冠绝人寰了,所以,这四个人身上的责任比许多的人更加重要,这便是他们存在的价值。 就价值而论,四顾剑是四大宗师中存在感最强烈的人物,虽然这是唯一一个没有出场的宗师级的高手。 四顾剑用自己手中的一柄剑保卫了一方子民,不论这些人等是什么样的,但这确实是四顾剑所存在的最大价值。东夷城不可能扩张,弹丸之地,苟延残喘,能做到已经是难能可贵,而四顾剑的功劳不可没。 苦荷护的是北齐,只是他一个人实在不可能护得了整个北齐,他护得不过是北齐王室一族。北齐太后可以说是孤儿寡母,却能在混乱中稳定天下,苦荷在其中起得作用是不可小视的。 叶流云身为庆国子民,但他的价值存在却与庆国关系不大。庆国并不需要拿叶流云来震慑他国,故而,他不过是权衡利弊是一个棋子之一。 但叶流云又是叶家的关键人物,就像苦荷护了北齐王室,叶流云则是叶家的保护神。失去了叶流云的叶家,不过是一架纸糊的战车而已。 天下四大宗师的三位都以各自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存在价值,来维护各自的利益相关的群体。 唯一一位洪公公不可揣测他的存在意义,他仿佛是皇室最重要的一颗棋子,太后身边最亲近的人物。但他处于什么样的目的成为皇宫中的这样一个角色,我却是不可揣测的了。 这几个人的成长应该是极值得我们去揣度的。 首先是洪公公,又是一位被阉割的男人,这样的身份实质不好高估。只是从此可以推测,庆国皇宫内必然有培训武学太监的习惯,以备安全所需,而洪公公猜来应该是其中的翘首,但向上之心不死,竟成了一代宗师级高手,可以说心志之坚,令人感叹不已。但为何成为现任太后的随身太监,就值得我们胡乱的猜想了。再者,如此心志的人物竟然如此低调,而且低下卑微,我实在有些不敢苟同。此处,窃以为是猫大人物性格刻画的硬伤之一。 叶流云出身武学世家,应该算是这些人中人生最顺利,如果以这样的顺利而论,叶流云极难登峰造极,成为一代宗师。 绝世的才情与官宦的出身是叶流云温雅特质的由来所在,但不经磨砺怎么可能成就一代宗师之强。五竹的出现是叶流云最重要的一次机会,那一战想来叶流云应该输了,这才会有回来的大宗师。 叶流云是四大宗师最令人喜爱的一位,白衣漂泊四海,随意逍遥自在。只是挂了一个叶家,想完全心无旁骛也实在的不可能的事实。 苦荷也是出身豪门,只是人生的经历有些波折。与肖恩的极地之行,必然有坎坷的由来。后来北齐的大乱,是苦荷挺身而出,救了自己妹妹母女二人。 苦荷的一生与武学而言,不如叶流云天分,与洪公公而言,不如洪公公身世凄苦,其所有的压力都应该来自家族的生存以及自身的执着。得遇叶轻眉,是苦荷一生最大的机缘,成就一代宗师。 再者便是黑锅王了。四顾剑的一生来揣测的话,应该比上述三位都要崎岖得多,在混乱的东夷城长大,就仿佛是恶人谷的小鱼儿一般,好像响马里的跋锋寒一样,在刀光剑影里长大。可以断定,四顾剑的一代宗师是在血光中成就的,以致精神上有些奇怪之处。而影子与兄长的仇恨,应该与费介救治之前的四顾剑所作所为有关,而且与武学相关。 这样四个人物的设置,第一是构建了整个武侠体系的最高顶峰;第二,还为国家与国家的某种武力平衡达成了一个微妙,四大宗师就如四枚人形核弹一般,竟然变为了威慑型的力量。 可以想,四个人最张扬风光的年头是如何的,看着上杉虎,看着燕小乙便能揣测到几分了,特别是叶流云的人生。 但终究是老去了,看他们低调的人生,其实可以感觉到岁月的刀斧割过的痕迹。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九 路过庆国的女子,叶轻眉 只身打马过草原,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 如果要选《庆余年》最喜欢的人物,我只选叶轻眉。她的故事背后浸透着太多的朦胧与神秘,她太骄傲,她太孤独……所以,她最迷人,她又最让我伤心。 京城别院的那场血案带走了这个女人,就仿若许多年前某一个神秘的夜晚她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其实,她只是路过这个世界,打马走过这个世界,都还没有真正停留就走了。可能她想都没有想过真正的停留在这里,她只是玩乐一番,游戏一番,然后被人送走了。 她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形了,她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在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不知道她想过什么。 但是,她肯定不如范闲那样的喜悦。范闲忽然获得一次重生,在死亡的边缘又一次被上苍眷顾了一番。叶轻眉呢?她会想,被上苍愚弄了一番,然后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大约才牙牙学语,却已经有了满腹的学识。 所以,她并没有真正爱过这个世界,她四处行走,甚至都不想真正的停留。 她的名字叫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想来可能是她后来自己给自己取的,甚至可能就是那个竹林相遇时取的,所以必然不屑这个世界的男人,这个世界的制度,这个世界的技术,不屑这个世界的一切。 这个世界人头涌涌,但是她落落寡欢。 她在这个世界漂泊很多年,很多年,也许她人没有漂泊多久,但是心一直在漂泊。她甚至可能帮助神庙建了一个工厂,并利用那个工厂建造了一把狙击枪。 她很乐观,她能在生活里找到一种乐趣,即使她是被这个世界所不能理解,她感觉到自己的孤独,没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她,但是她还是很快乐,她写信取笑五竹,她在海边用子弹打鲨鱼…… 她又很善良,她站在岸堤上看着大河,眼神里有一种悲伤。 是的,她没有爱过这个世界,她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是没有理由她不疼惜这个世界。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野心也大,不过想让这个世界更美好一些,这样一个小女子的美好愿望,难道应该用野心二字来形容吗?” 她并不是那么努力的为这个世界做过这些,一切不过是偶然的恰逢其会。 帮李某登基不过是某种情绪的帮助而已,或许她看这个国家的混乱不堪想改变,或许是想帮几个朋友获得梦想。 然后的监察院也好,内库也好,江南水师也好,不过都是一个继续。 她只是路过,然后留下了点什么。 “老娘也说过,老娘来这个世界一趟,其实也就只是留下这么一个箱子。” 她其实,只是想留下一个箱子,其他的都与她想的无关,或许她留下了很多东西给这个世界。 “树是我种的,但是我不想种的,我只是路过而已。” 其实,她只是一个孤独的女子。 “唉……将来我老死之后,能够回去那个世界吗?” “爸爸,妈妈,我很想你们。” “小竹竹啊,其实你不明白我说的话,你不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很孤单,这个世界上人来人往,但我依然孤单。” 其实,她只是路过这个世界。范闲是幸运的,她却是孤独的,范闲的到来仿佛是为了见证她走过的路,而她来这个世界仿佛是为了给范闲留下点什么。 她给了庆国一段历史,给了这个世界一个传奇。 历史慢慢的湮没掉了一些我们已经找寻不到的痕迹。历史的城墙上斑驳而模糊,在风吹雨打的岁月里渐渐的看不清楚了。 风liu,总是被雨打风吹去。 (“风liu总被雨打风吹去”系列这是最后一个人物,抛砖引玉。系列里还有一个8,竹子的,今天写不出,情绪波动,先搞定叶轻眉,嗯,将这篇送给为我忙碌许多时间的猪猪同学) (作者话:八咧八咧?)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一 (一) 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 “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 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大红袍笑了,明青达也笑了。 ------------------ 可是,第二天从江南传回消息,明家上下数千口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就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依然幽幽寂静地明家大院能够证明,明家“弟弟雀雀”曾经把握过江南经济的命脉。 数千顷的明府中,只留下了一个昏迷不醒的明七爷! 范提司奔马下江南,三日之后见到了自己的暗查,明七爷,明青城! 薛清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 那夜自己睡的很香。十三房姨太让他有点力不从心。谁知道眼睛一睁开,却接到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大事件。 明家到哪里去了? 薛清眯了眯眼睛,他想到了传说中的君山会,也想到了传说中的夺命大红袍。他摇了摇头,在有些事情面前,或许无能才是最幸福的。 半个月后,市井中流传着一句话来。一句关于明七爷与范提司对话的话。 当明七爷见到范提司后,只说了一句话:“红袍只会夺命!夺走所有人的命!” 。。。。。 。。。。。 “王启年。”范提司在马车上沉寂了良久,叫道。 “吁~~~”老王用力拉住马车,他知道小范大人一定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自从京城外的狙杀事件后,王启年就成为了小范大人的车夫。一是为了逃避一处沐铁的苦苦规劝,二是因为自己是老江湖,碰到点事情,总比那些俗民来的强。 “我要知道夺命大红袍到底是谁!” 王启年苦着个脸,小老头般可怜巴巴的望着范闲。早在大红袍领取叶流云首级封赏的时候,监察院就无时无刻不在调查大红袍的过去,可是。。。 最后,他还是点了点。 只苦了启年小组的一群半老头们。苏文茂更是为了调查此事,三年没有入京过。 “天杀星!” 小范大人用细长的手指,沾了沾冰冷的茶水。用力在自己的眉心上揉捏着,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湿透了。 明青达找大红袍,摆明着是要对付自己的。 可是? 为什么? 怎么会? 范闲苦苦的笑了笑,明家这块大石头,他一直是无从下手。想不到,这一夜之间成了无心插柳之事。 果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抵抗的。这句话从来没有错过,这次依然没有错。 一想到那个一剑十万两的夺命大红袍,他不知道该说自己是幸运还是倒霉。 “等到自己回京的时候,婉儿就该生了吧。”范闲坐在马车上,遥望远方。 他和薛清一样,不敢在这件事上继续想下去。 他越想就越觉得大红袍的古怪。越想就越觉得对方的可怕。 “天杀星!”庆国皇帝停下笔,浅浅地喝了一口银耳汤,对身旁的说书先生洪竹说了这么一句话,继续埋头批阅起来。 四顾剑败了,叶流云败了。 北齐的苦荷,突然宣布让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海棠朵朵接任天一道。自己表示得到神庙的召唤,不想再过问世俗之事后,飘然离去。 两位大宗师败在夺命大红袍的手上,人们纷纷猜测,第三位大宗师苦荷是不是为了避难,才离开了天一道。 渐渐地,议论变成了批评,批评变成了鄙夷。 别人越落魄,自己就越满足。别人越辉煌,自己就越眼红。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瞬息击败两大宗师,吓跑一大宗师。红袍的名望到达了极点。 从江南明家后,红袍再也没有出现过。等到他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北齐。 莫非,他是为了海棠朵朵而去? 世人不免担忧这位青衣布裳,忧国忧民的女子。甚至在齐庙中,天天有普通民众为海棠姑娘祈福,希望她能够避开这位庆国的天杀星。 (四) “宰相大人,二少爷资质聪慧。四岁能作诗,五岁就会对联子。恭喜大人,贺喜大人!” 宰相姓林,捧哏者乃林宰相的第一幕僚,也是他至生好友袁宏道。 “你看大宝怎么样?”林宰相并没有接过袁宏道的话语,摸着翠绿色的鼻烟壶,问了一个毫无边际的问题。 袁宏道微微锁眉,沉思半响后,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林宰相的问题。 那年林珙五岁,林大宝八岁。 林家有后了! 京城里谁都知道,林家二少爷才华纵横,又生的俊俏。虽然只是五岁小儿,却很讨那些皇宫贵族的欢喜。 上门说亲的媒婆,天天在林府前晃悠。一见林宰相出门,就围上去。一副不成功不罢休的架势。 这些事情统统被大少爷看在眼里。 大少爷自嘲苦笑,自己的弟弟为何会如此出色? “哥哥,昨天的那首诗做的极好!爹爹还给了块糖作为奖励呢。”二少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奶声奶气的说道。 大少爷笑了笑,疼爱地望着自己弟弟那张清秀的小脸。 二少爷伸出手,把糖塞在大少爷手中:“诗是哥哥做的,对联是哥哥对的。哥哥对我最好了,这块糖给你吃。” 大少爷将糖塞进了嘴里,却感觉嘴里异常苦涩。 比胆汁苦,比硝水涩。 清晨有雾,浓雾。 大少爷痴痴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林珙,脸庞湿漉漉的。分不清哪里是雾水,哪里是泪珠。 林府花园就像一座小巧地山麓,有泉水,有草地,有红花,有盆景。四面花树围绕,天空一望澄蓝。 这时候浓雾渐散,太阳刚刚升起,碧绿的叶子上雾珠晶莹,大少爷的脸上也是雾珠晶莹,折射出清早特有的五彩晨光。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世间最珍贵的已不再是金钱,权利,名望。 大少爷明白,最珍贵的是自己的弟弟。 浓雾能够遮掩住自己这副丑陋的皮囊,却遮掩不住如鲜花般绽放的林珙。 大少爷站在花园的中央,眼前尽是那一张张对着自己弟弟的笑脸,耳旁尽是一句句对自己弟弟的赞美。 水池中,自己的倒影让大公子觉得那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白痴,一个不应该生存在世上的畸形。 至少,在别人眼中是。 用外貌区分优劣,他们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人生如酒,量大者视之为甘露。量浅者视之为浊液。 相貌又何尝不是?即使是绣花枕头也比满腹经论的丑八怪吃的开。 大少爷突然大笑,惹得片片绿草上的雾珠纷纷坠落。而花瓣却吸足了水分,变得异常夺目华美。 池水很浅,浅得让整个蔚蓝天空变成了淡青色,也让池中人影变的模糊不清。 大少爷收起了笑声,静静凝视池水。 良久,一个古怪的问题充斥着他的脑海: 为什么,天空是蓝的。而池水。。却是清的? 那天之后,大少爷的智力就一直停留在八岁。 他的智力真的只有八岁么? 这世上,或许只有自己的弟弟知道。 但是,自从他死后,无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 。。。。。。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刚听到这首词的时候,大少爷真的被吓了一跳。 他想到了死去的弟弟,想到了自己。 为什么这个比闺女还要俊俏的姑爷,竟然会说出这么一句有违常理的话? 绿叶只是为了承托红花而存在的。 绿肥而红瘦? 姑爷是在贬低红花,而衬托绿叶? 肥者才华乎?肥者体态乎?此善假与物也! 父亲的红花早早的逝去,而自己的姑爷明有红花之才,却只甘心情愿的做皇帝陛下一块磨刀石。 自从林相告老以后,这个偌大的林府就一直空空荡荡的。 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没落,低潮,荒芜。 也只有自己会时常回来,看看花园,看看水池。 望着杂草丛生的绿地,望着浑浊如淤水的池子。大少爷揉了揉自己的三下巴,眉宇突然暗淡了下来。 “为何我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大少爷突然吼叫着,“我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不是白痴!我更不是怪胎!” “为何你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一句冷冰冰的话语,刺入了大少爷的耳旁。 这句话不是回声,也不是大公子内心的呼喊。 这个花园里还有第二个人! 大少爷扭头回望。。。 他第一次见到这位蒙着黑布的瞎子,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二 (五) “手?” 小范大人接到启年小组关于夺命大红袍的身份字条时,一下子愣住了。 “手”指的当然不是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一个杀手组织! 小指看似是最弱小的。可是缺了小指后,最要命最粗俗的事情就不能做了。比如挖鼻子,比如挖耳朵。 “小指”是一个杀手,据说一身缩骨功出神入化,就算是墙缝他都能钻过去。 “手”中最火爆,最强的是中指,这让小范大人不免想到那个极不礼貌,却又极具威慑力的动作。 食指是最灵活的,也是杀人最多的。 无名指是无名的,因为神秘,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 但是,这四个都不是“手”的首领。因为无论手断了哪一根手指,依然能够灵活自如。 唯一不可缺的。。。。 就是拇指。 拇指才是一只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失去了拇指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一只手。 拇指是夺命大红袍。也是“手”的领袖。 “手”组织从来都是一起行动的。 当中指在北齐出现时,谁都知道拇指就要来了。 --------------------- 月已升起,今晚的月色仿佛比平时更美。美的凄凉,美的神秘。 夜风萧萧,透骨冰凉。 “我知道你很佩服大红袍。”小范大人自言自语的说道,“我也知道你很想去会一会这个绝世高手。” 小范大人说到这里的时候,身后传来一股凌厉的杀气。 也许是激动,这股杀气反复波动着。竟然将书桌上的书页震的“沙沙”响。 “你想知道,究竟他有什么能力能够在一招之内击败四顾剑。”小范大人温柔说道,“我可以给你这一次机会。” 月光淡淡地照进来,照在范闲身后。 他身后有个影子,影子的脸苍白,苍白得就像是透明了一样。 小范大人微微侧脸,长而微卷地睫毛下,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他盯着影子,语重心长的说:“我希望看到你活着回来,当然,我也希望看到朵朵能活着!” 范闲是监察院提司,他也知道大红袍已经在北齐出现了,他担心海棠。 黑影在空气中若隐若现的飘起,似乎向小范大人鞠了个躬。对于影子来说,大红袍的吸引力已经超过了自己一直崇拜的五大人。 离开前,黑影突然转过头来,脸上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说道:“我也是一个杀手,逃跑一直都是我最擅长的。” 望着黑影在空气中消失,小范大人嘴角微微上扬:“他笑了,他居然会笑。很有意思。” -------------------- 剑!是一尺三寸的精铁剑! 人!是出道以来未尝败绩的人! 手!是一双细白精致的巧手! 路人甲一口一口的吃着碗中的饭。吃的很慢,嚼的很细腻。 夹菜的筷子捏的很稳,就如同握剑时一样沉稳。 路人甲指甲修的很短,很干净。一双手光滑如绸,没有一点茧子的痕迹。 “作为刺客,双手是最需要保护的。” 他一直都记得出师前,师傅对他说的话。 杀人就如同吃饭。人要一个一个杀,饭要一口一口吃。 他非常享受杀人时,对方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的样子。 所以,他吃饭吃的很慢,杀人也杀的很慢。 记得有一次,他杀一个人。连续杀了四天,这人才终于断气。 一想到这里,他发觉他两股之间开始慢慢有一团火升了起来。 路人甲花了三个时辰吃完这顿晚饭,北国开始下起了漫天的风雪。 北齐果然与中原大不相同,这等大雪的场面,自己又何尝见过? (六) 出道四年,路人甲一直都是排名第一的杀手。两万两黄金体现了他的价值。他觉得让他杀一个人,就应该值这个价。 自从一剑倾城的大红袍与四顾剑在东夷城顶上决斗后,他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已经改变了! 变的太快,变的让他不认识,变的让他难以接受。 紧接着,一个杀手腾空出世。 一剑十万两黄金! 一人两万两黄金? 面对这个差距,路人甲苦笑,他只能苦笑。 来北齐就是为了正名! 证明自己比夺命大红袍强。证明自己还是杀手中的王者。 听说大红袍将要北上,所以他来到了北齐。 他不知道该怎么找大红袍,但是他有信心。他就算不去找大红袍,大红袍也会找上他。 杀手这行是不允许同时有两个排名第一的。 不允许!绝对不允许!! 凛冽地寒风肆无忌惮的咆哮着,大雪纷纷扬扬从天空飘落。大地已成粉装玉砌一般。 日暮,酷寒,百花绝迹。 整个世界陷入到了一片混沌,有的只是压抑而又刺骨的寒冷。 一片灰白之下,红色就变得再瞩目不过的了。 路人甲紧握住手中的利剑,身体舒展,人如寒梅,挺立在寒冰之中,一股傲气冲破了漫天飞舞的冰雪。 他知道,他已经到了最佳状态。 --------------------- 雪! 大雪! 连绵大雪! 两人对峙! “你就是夺命大红袍?” 路人甲说出这句话后,就开始后悔了。因为他发觉,他已经站在了一个挑战者的位置。挑战者永远是先提问的。 他居然会有点紧张,他是怎么了? 大红袍没有回答路人甲的话,却反问道:“你就是路人甲?” “是!”路人甲的话语依然冰冷无情。 可是他的内心却又一次震荡不安。 他为什么要回答大红袍的话? 这是一种示弱的表现! 他为什么要示弱? 他的信心一直都很强,比谁都强! 他感觉大红袍的双眼有一种魔力,他感觉大红袍的目光已经剥落了他冷酷的外表,刺入了他的内心。 他的内心是否如他外表一样冷酷? 他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口水很苦,苦到断肠,苦到离魂! 他想开口说话,可是却有口难言。 他想拔剑,可是那只从不知害怕为何物的手,竟然颤抖了起来。 大红袍目光灼热,路人甲觉得此时自己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烈火中。 烈火烧尽的并不仅仅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冷静,他的杀气,他的信心。 他感觉他的灵魂已经脱离了自己的肉体,游荡在虚无缥缈间。他甚至在朦胧中看见已经与苍天连成一体的雪白大地上,站着两个人! 不!他只能看见一片红色!这种鲜红已经让他整个包围住了。 天是红的,地也是红的,甚至连漫天飞舞的雪花都变成了鲜红! 雪飘在了他的肩上,慢慢渗入了他的身体。他的血液也随着雪花渐渐冰冷,渐渐凝固。 他整个人已经崩溃了! 就像是被风雪掩埋了他那颗火热的心,就像暮冬钻进了他的骨头,撕扯着他的身体。 。。。。。。。。。 。。。。。。。。。 “你败了!”大红袍的嘴角划出一道骄傲的弧线。 “我败了!”路人甲机械的重复着大红袍的话。 他已经变成了木偶,他失去了自己的心,剑心! 心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它能够帮你打败任何困难险阻,也能让你跌入万丈深渊。 败就等于死。 可是大红袍没杀他,因为他心已经死了。他不屑杀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废物。 路人甲不甘心,他不甘心还没拔剑就认输的事实。 “我还没有败!”路人甲狂吼一声,向已经转身准备离去的大红袍冲了过去。 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他的心又回来了。 他又想起了当初第一次杀人时候的心情! 兴奋,恐惧,激动,害怕。 他的手一时间平稳如初,他的剑心又一次尖锐无比。 大红袍皱了皱眉头,轻声说了一句:“小指。” 雪地中窜出一个人来。路人甲借着微弱的天光,看清了眼前人。 这个人。。他是个侏儒! 路人甲自嘲,原来在大红袍心目中,自己的地位就连“手”中最弱的小指都不如。 “他不屑与自己决斗,他并没有将自己放在眼里!他为什么还要将自己引到这里来呢?” 这是路人甲停止呼吸前,最后的一个念头。 黑暗吞没了最后一丝亮光,同时也将大红袍的身影遮挡在自己的身后。 一个比冬夜更漆黑的人影,慢慢的走到已经冰冷冻僵路人甲身边。默默的看着他的尸体被雪花掩埋。 他突然将一些黄色的粉末撒在了尸体上,尸体发出“滋滋”的声音,迅速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一抹红色,只有这抹红色证明了那位曾经的天下第一,是真实存在过的。 。。。。。。 。。。。。。 “原来天下第一也不过如此。”小指跟在大红袍身后,嘴中咕哝着。 大红袍停下脚步,不回头的问道:“你觉得战胜对手,需要什么?” “技巧!力量!速度!还有。。唔。。。杀气!” 大红袍摇了摇头:“是信心!他已经是一个干枯的躯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罢了。杀死他,并没有什么光彩的。” 小指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问道:“我们现在去干嘛?” “南下!该做的事情都做了!” (七) “他没找朵朵?”小范大人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是。”影子说话向来一字千金,“他找的只是路人甲。” 范闲沉默不语。 “当时我在场,可是我不敢出来。” 这句话很妙,不是不能,而是不敢。影子说话果然很直接。 范闲忍不住问了一句:“大红袍很强么?” “大红袍很强,非常强。他没出手,路人甲已经死了。”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出来么?” 影子神色有点颓废,无奈的说道:“因为我知道,所以我知道。” 范闲突然想起了前世脑死就算死的医院证明,不禁哑笑:“精神上的死亡原来比肉体上的更恐怖!” “你埋葬了路人甲?” “没有!那地方我不敢多呆,我怕被那个天杀星发现。” 影子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刚刚向他提问的范闲,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句话。 范闲一愣,随即挥了挥手。影子再一次闪进了一片黑暗当中。 邓子越已经从北齐发来了密函。他比北齐锦衣卫先一步到达现场,可是地上除了那抹像鲜血一样的液体之外,并没有路人甲的尸首。 到底是谁?是谁将路人甲的尸体在空气中蒸发的无影无踪了呢? 可是,一点发现让范闲很是震惊! 溶解尸体的药粉,似乎只有监察院才有。 ------------------- 大红袍离开了北齐,海棠朵朵依然活着。大红袍出手无一幸免,可是海棠朵朵依然活着。 死的只是路人甲,他的名字就叫路人甲。 大红袍要杀的人是路人甲,他去北齐就是要将神出鬼没的路人甲骗去北齐。仅此而已。 北齐当然不知道路人甲是谁,他们所关心的只有海棠朵朵一个人而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出一句话来: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能够从大红袍手上,留下性命的只有青衫布衣的海棠朵朵! 世人多愚笨,世人多单纯。 ------------------------------ 当影子消失在一片黑暗中以后,范闲翻开了关于大红袍的监察院记录。 大红袍,又称拇指。 “手”的领导者,也是四大宗师后新崛起的绝顶高手! 三年前杀四顾剑。 两年半前杀叶流云。 两年前灭明家数千口。 失踪两年后,突然出现。并成立了杀手集团“手”。 “查了两年,依然没有查到这个大红袍到底是什么人。” 小范大人皱起了眉头,神情异常严肃。 他提起笔,在后面续写道:腊月,北齐,杀路人甲(批注:没出剑) “你到底是什么人?”范闲望着自己的记录,轻声问道。 (监察院) “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你的人?”言冰云道。 “哦?” 这个推论让范闲有点意外,小言公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杀四顾剑!因为四顾剑一直像条狗一样,紧咬着你不放。” “杀明家数千口,是因为明家有灭你之心!” “杀叶流云,我看他也并不是冲着十万两黄金而去的。” 小言公子的声音冷静,范闲安静,四周寂静。 “别忘了,叶流云曾经劈了你半座抱月楼。而且,他还是君山会的顶级人物。至少目前看来,四大宗师中,能够让君山会使唤的动的,也只有叶流云。” 小言公子一句一句,钻进了范闲的心里。 “至于杀路人甲。。。”小言公子笑了笑,“应该是作为杀手的尊严吧。我只是觉得奇怪,他为什么只杀一个路人甲,而没有向海棠姑娘出手?” “难道也是为了我?”范闲是聪明人,不等言冰云点出,就自己说了出来。 昨晚的事件,邓子越已经将密报交给范闲看过了。 至于“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的说法,在密报中也看到了。 青衣不如红袍!范闲不是普通人,当然知道其中的厉害之处。只是觉得奇怪,红袍没动海棠,还让海棠大大的露了一小脸。 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真的如严冰云所说的,他是自己的人? 他会是谁? 范闲想到了五竹,也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该不会又去神庙打架去了吧。 不过这个荒诞的想法立刻就被范闲否决了。 “不是自己的那个怪叔叔。” 范闲摇了摇头。 他清楚五竹的能力。或许五竹是一个杀人机器,不世之才。但他也没有把握做到击败两大宗师后,能够全身而退。 一想到苦荷灰溜溜地避开尘世,他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北齐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止我和朵朵了。” 桌旁有株海棠花,今夜开得特别艳丽。范闲看的出神,忍不住低声轻道。 小言公子看着范闲在那边自言自语,急忙扭过头去,装作没有听到。 范闲知道自己刚刚失态,闭上嘴,自嘲一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这件事,难道说自己对海棠的思念已经。。。 沉默,良久。 “他是天脉者!”小言公子打破了这种尴尬。 范闲眼瞳微紧,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脉者。 但是,他却想到了神庙。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神庙存在的。 “神庙,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范闲揉了揉太阳穴。 (八) “神庙不是东西!”大红袍突然抬起了头,说出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神庙只是一种精神寄托,世上大部分人都认为天上有神明。可是,有一个人却对我说,神庙不是东西。” 小指抱着一个花瓶,孩童般的戏耍着。 食指坐在门口,漫不经心地低着头,像是一个聋哑人,什么都没听到似的。 中指听到大红袍的声音,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极不耐烦。 无名指手捧着“半闲斋”,细细品读。 “那人教了我一天的剑法。”大红袍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继续说道。 “他告诉我,任何东西都能作为武器。他也告诉我光有信心和技巧,你还战胜不了对手。杀人和推牌九一样,需要一点点运气。” 中指看着长相如白痴一样的大红袍,眉宇之间有一种藐视的情绪弥漫着。 他***着自己手中的木剑,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怨气,对大红袍的怨气。 大红袍将头深深埋在双腿之中,赤着脚,蹲在凳子上,看上去有些滑稽。 “我知道,你一直都对我很不满。” “你在想,为什么与四顾剑决斗的不是你?为什么没有比我先一步找到叶流云?” 大红袍指的是谁? 其实大家心中早已明白。 突然之间,气氛有点微妙。这不是危险的味道,而是恐怖的血腥气! 就像闻到鲜血味道的食人鱼,小指停止了手中的玩物,一张娃娃脸上露出不相符合的阴毒。 翻书的无名指也抬起了头,有点诧异地望着大红袍。 食指却依然低着头,没有任何反应。就像面部已经瘫痪了一样,不闻不问。 “是的!我相信我能够做到你做到的事情。”中指压抑不住心中的妒火,面目狰狞地盯着大红袍的脸,双眼中布满了血丝,宣泄般的嘶吼。手中的木剑竟然发出剑鸣般的“呜呜”声。 “因为我的运气比你好。”大红袍的三下巴挤到了一起,很显然他在笑。 听到这句话后,中指刚刚凝聚起来的剑气,一下子卸掉了。他想不承认也不行,大红袍的运气的确比他好。 “还有一点,我不喜欢别人盯着我的脸看。像看白痴一样的盯着我看,以后请你记住。” 大红袍眯缝着眼睛在笑,话语轻柔,感觉就像是轻松的闲谈。 但是中指却清晰地看到,他的笑眼里藏着一根针,一根极细极细的针。 中指突然感到恐惧,他想起了刚才大红袍说过的话。 “任何东西都能够作为武器。。” 大红袍的武器就是针,或者说是他的眼睛。 中指突然连连咳嗽,像是要把心中的积怨都咳出来。可是他咳出来的并非是积怨,而是血。他的心被针扎了一下, 痛!伤!寒! --------------------- 神庙是一种精神寄托,因为有了神庙,人们才有了希望。 精神寄托是一样很难解释的东西。 它可以帮助人类战胜病魔,也可以在危难时刻,为人类建立信心。更能够激发出人类无穷无尽的潜能。 人类相信有神的存在。所以神赐予人类的东西,人类都认为是最好的。 因为有了神庙,再差的练功心法,都会被武痴没日没夜的勤学苦练。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做文化是这样,学武功当然也是这样。 只不过人类从来不屑粗俗的东西,以为一落枝头变凤凰的并不仅仅是菜鸟。 错了,大错特错! 百炼成钢!铁血铸魂! 读书是这样,练武也是这样。 最粗俗的武功,只要练上十年,一样能够成为人间龙凤。 这就是九品跃为大宗师的参悟。 上万人学武,能够领会这个道理的,当年只有五个人。 现在。。。。。。 大红袍一想到这里,就得意的笑了。 他忘记了连续三年反复做的同一个动作。也忘记了为了这个动作,他吃足了苦头。 这个动作就是拔剑!看似很简单的拔剑! 闪电般的拔剑! 千分之一秒的拔剑! 千分之一秒的拔剑练上三年!不停歇的拔剑!这三年里,他只做了这一个动作。 因为,他是白痴。所以成功了! 因为他是白痴,所以一招击败了四顾剑。 因为他是白痴,所以定下了十万两黄金一剑的规矩。 别人都以为,是因为他的强悍,不需要出第二招。 可是。。。。。。 只有他知道为什么。。。。 他知道他只有一招!等到第二招的时候,他就已经变成一个死人了。 死人会第二次拔剑么? 当然不会,就算是白痴也不会! 。。。。。。 。。。。。。 大红袍打了个响指,轻声说道:“走!” 小指连忙问:“去哪里?(师傅--!!!)?” “杀人!” “杀谁?” “君山会!”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三 (九) 月色依旧,水波依旧,山依旧,桥依旧,阁依旧,人却已成魂! 山头月色如水。 月下有人,红衣人! 人在烟雨山崖水云间。 人静。 甚至比烟雨水月更静。 日期:圆月子时 地点:君山 兵刃:吾用长剑,君山诸位任择 胜负:一招间可定胜负!生死间,亦一招定! 挑战者:“手”!五指! 。。。。。。 。。。。。。 “花姑娘的不要怕,我的,喜欢花姑娘的干活!” 卡卡西手握滴血东洋长刀,对着面前面色苍白的少妇,放肆的狞笑着。 他又准备扑上去,可惜扑了一个空。 突然他的腰带被人一把抓住,反手一提,手肘一推,整个人就飞了出去。 “花姑娘是我的!” 卡卡东望着被自己甩出去的兄弟,大声淫笑着。 话音刚落,卡卡西翻身暴起,一刀砍了下去。 这刀又快又狠又准,分明是东洋刀法的精髓--“迎风一刀流”! 他这刀出的极快,就好像恨不得将自己的弟弟一头砍成两半。 果然,东瀛人不是东西,比神庙还不是东西。 他们随便杀人,随时随地杀人,甚至随便什么人都杀。 。。。。。。 。。。。。。 剑已入鞘。 卡卡西不用剑,卡卡东也不用。 因为他们用的是日本长刀。 因为他们已经是两个死人了! 竹叶青叹了口气,看着地上的两个死人,喃喃道:“原来东瀛刀不过如此,我盯了那么久,他们却像死人一样,全然没有发现。” 水蚺淡淡道:“所以,他们变成了死人。” 锦眉“咯咯”一笑,扭着水蛇般的腰肢,用葱花般的玉指撩了撩发丝:“竹叶青的剑法一向是好的,我却没想到就连水蚺也精进了。” “因为我不想死。”水蚺道。 在这个世界中,你若不想死,只能随时随地的磨练自己。 君山是一座名山,而君山会却不是一个有名的帮会。 杀手一般都不会太出名,君山会也是如此。 自东夷城向东看,那里就是一片瞭望无边的大海。若天晴无雾,在海的尽头,地平线上,你会看到一粒小黑点。 那就是君山。 君山不高,但终日云烟缭绕,雨水不停。而山峰如鬼斧神工,从山顶处裂开一条大口子。君山从而被分为南北两峰。 当年庄墨韩经过此处,曾经感叹过这种天地间的造化,并亲自提名君山又为“断背山”。 东夷城靠海吃海,东瀛人也是靠海吃海的。 所以,一直矛盾不断。总有一些东夷人或者东瀛人,横尸海滩。 三人,三蛇,三把剑。 十年来,想要靠君山会出名的人络绎不绝。来到君山会挑战的武者比比皆是。 可是,能通过君山脚下“三蛇”这关的人,却是一个都没有。 竹叶青眼光极锐。 他看到四个人仿佛从海上飘了过来。 一侏儒,一书生,一莽汉,一。。。额。。。一面瘫。。。囧 。。。。。。 。。。。。。 锦眉是三蛇中唯一的女性。 三蛇各有所长,竹叶青擅剑,水蚺善水性。 锦眉也善水性,水性杨花的“水性”。 君山会用五块急招金牌将她招回,她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她依然有信心。她知道她敌不过大红袍,可是加上另外两人的话。。。。。 她走出闺房,回头看了看地上血泊中那颗依然英俊白嫩的头颅,一想到这颗头颅昨夜的甜言蜜语,就浑身又一次颤抖不已。 头颅当然会说话,至少昨天夜里会,至少挂在脖子上的时候会。 当她看见竹叶青那一剑,她就更有信心了。 左手轻描淡写的挡下东瀛奥义“迎风一刀流”。 右手轻柔地在另一名东瀛人喉头,划下了一道如秋日枫叶般的残影。 竹叶青是左撇子,两年前他的右手只配***女人,可是如今,他的右手却像左手一样灵活。 手如其名,蛇中极品------竹叶青! 要不是因为现场只有三蛇,竹叶青不会用右手!他的右手是必杀绝技,更是保命绝技! (十) 竹叶青使得是双剑。 他总是认为只有只有双剑才是最完美的。 不然当初,上天造人的时候,应该只赐予人类一只手,而不是现在的两只! 他用左手的时候就已经是九品了,现在他的右手已经练得和左手一样。那该是几品? 竹叶青将右手收入袖中。 这一刻,他的心情无比欢快。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终于有机会试试自己的实力。他发现,来的只是四个人,最要命的大红袍不再其中。 他唯一忌惮的就是大红袍。大红袍不在此处,他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竹叶青左手拨出银剑,黑色匕首藏于右袖当中。 西阳未落,懒懒地晒在了竹叶青的左手,剑尖诡异地闪出一道绿光。 剑芒!以气御剑,剑形如青蟒探舌,此为剑芒! 当然,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道似鬼火一般的剑芒只不过是虚招而已。 杀手藏于右袖!那只一年前只是废物一样的右手! 武林中有三忌: 一忌残疾!因为一个残疾人如果能在江湖中传出名声,那必定是其锐不可当也。残疾人心智不全,更比一般人来的狠毒! 二忌书生!一个捧着“半闲斋”的杀手,是没有人愿意去和他交锋的。因为这种遇敌依然能够目中无人的家伙,通常都是异常可怕的。 三忌莽夫!这种人不要命,和不要命的人交手,这才是最痛苦的一件事情。“如遇莽夫,应退避三舍!”老一辈留下的金玉良言,说什么都是行走江湖的大道理。 竹叶青杀了多少人,连他自己都数不清。 姜老必辣,人老必精。 像竹叶青这样未老而精的剑客,更是世俗罕见。杀的人多了,看人深浅的眼光自然就准了。 他选择的是面瘫一样的食指。他有很好的理由选择食指。 食指面色苍白,看似体弱多病。 食指在“手”中杀人最多,杀人不是一件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这需要勇气,更需要杀气。 杀的人多了,杀气也就弱了。 竹叶青残忍的笑着,他仿佛在没有出手前,就已经想象到了食指的动作,更想象到了食指将以怎样的一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 他却不曾想到,他和食指是一类人。他杀的人并不比食指少。 杀的人多了,难道杀气还会强么? 食指两剑!一剑断剑,一剑裂袖! 断的是竹叶青的银剑,裂的是竹叶青的右袖! 锦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蛇一直是君山会的顶级人物。而竹叶青是三蛇中剑法最出众,心肠最硬,出手最狠的人。 她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想法! 大红袍为什么没有出现? 是因为君山会还没有资格? 还是别的原因? (十一) 竹叶青:擅剑好女人。毙!食指两剑 水蚺:水性极佳。毙!小指一剑 锦眉,毙!中指一剑 中箭虎:一身横练金钟罩,刀枪不如。中指一剑! 雄阔海:金刀雄家,石破天惊。中指一剑! XXX:中指一剑! XXX:中指一剑! XXX:还是中指一剑! “我一个,食指一个,中指。。。。二十二个!” 小指扳了扳手指,看中指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怪物一样,有点不可思议。 中指没有说话,依然警惕的望着四周。不过,很明显,他的背挺的笔直,比谁都笔直。 “幸好我不是最差的。还有食指是和我并排的。” 小指揉了揉胸口,孩童般的计较起这些东西来。他没有提到无名指,不是因为无名指的神秘,而是怕无名指会尴尬。 当然,这事情在“手”中是习以为常的。小指对无名指怀有比对大红袍更多的崇敬,这是谁都知道的。 ---------------------- 惊天一剑! 一剑封喉! 两尺长的木棍,被削成一尺六寸的木剑。有剑锷,也有剑尖。 中指轻抚着自己削的木剑,只有摸着剑,他才能保持平静。 剑锋垂落,剑尖滴血。他如豹子般低伏的身体,却突然又一次挺的笔直。 毒蜘蛛毙!中指一剑!第三十人! 只要中指握着剑,就在这一霎那,他整个人也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是被藏在古旧皮鞘中的利剑,突然拔出来,闪出了夺取天空的光芒。 他的人也一样,就在这一霎那,他的人也发出了夺人眼球的光芒。这种光芒使得他忽然有了生气,蓬勃的生气! 一个人为什么握着一把木剑就会闪闪发光? 是不是他本身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中指依然记得加入“手”的原因。 因为他要杀拇指!那个打败四顾剑,打败叶流云的拇指! 他没有把握杀拇指! 拇指处处都是空门,但是他依然没有把握杀拇指! 处处空门等于没有空门! 没有空门,所以中指不会出手! 中指加入“手”的原因很简单。 拇指许诺,只要中指在他身边,他可以时时刺杀自己。只要自己还活着,中指就必须听他的。 中指同意,他觉得他应该同意。他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两年后,他依然没有把握杀拇指。 他能忍! 一个只会拼命的莽夫能忍? 一个出手就想与对方同归于尽的莽夫能忍? 这就是他还能活着的原因。 他还活着。他的对手却都死了! 他喜欢别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他,也喜欢别人害怕他。 他的信心就是这样来的。如果有一天,别人不怕他了,那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死人,只有夜夜啼哭的孩子会怕。 。。。。。。 。。。。。。 君山有个君山会! 南庆有个“手”。 当“手”覆盖住君山的时候,君山上就已经没有了君山会! 圆月子时,月色如水,水面如冰。 山头无人,无红衣人! 山名君山。 有树,有花,有草,有人!四个人!却无君山会。 山谷寂静! 树静,花静,草静,死人静! 百步一剑,百步一残花败月! 人退,山依然静! 比小阁更静,比流水更冷! -------------------------- “中指四十五人,食指一人,小指一人,无名指。。。” “无名指无人!”中指神情高傲,讥笑着在扳手指的侏儒。 小指听的出中指声音中带着嘲弄,但是他只能漠然,他见过中指出手,他怕中指。 无名指依然捧着“半闲斋”,似乎没有听到中指口中的猖狂。 一直面瘫的食指却开了口。 小指认识食指两年,第一次听见食指的声音。 “你算错了,再好好算算,我是两人。”食指摇着头。 (十二) “食指两人?食指。。食指。。” 小指再一次露出了童稚,或许这才是小指的本来面目。 “再算算,我,是两人。” 食指依然摇了摇头,生硬的声音就像生锈了的机器。让小指有一种心口被抓的难受。 他突然发现,站在他身后的不是食指,而是一个陌生人。或者说食指本来就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食指在想什么。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你以为你了解他在想什么,他在做什么。到最后,你才发觉你根本不了解他,甚至于从来就没认知过他。 这才是最恐怖,最可怕的。 恐怖的是人心,可怕的思想! 人的思想有多远,人的心就有多深! 中指想笑,想大笑。他觉得面前的三人和拇指一样,都是白痴! 杀人最多的不是食指,而是中指!剑法最强的不是拇指,也是中指! 只有他才配得上杀人,只有他才配得上用剑。 他们不配,就连大红袍都不配。 他自傲,他张狂。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能力。 为一个死人而争执?中指不屑,中指想笑。 可是,自己为什么笑不出声音? 为什么? 等到中指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倒下了。他的太阳穴上有一个细小的红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的红点。 没人看清楚食指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么出手的。 但是,食指出手,中指死了。 “为什么要杀他?” 提问的不是心智不全的小指,而是如流云顺水般宁静的无名指。 “因为他不配!” “不配什么?” “不配用剑,不配杀人,不配正面看大红袍的脸。” 食指看着躺在地上,两眼死鱼一样外凸,满脸不可思议的中指,生硬的说道:“大红袍讨厌别人看他的脸,而他却违反了大红袍的游戏规则。” 无名指沉默。 小指沉默。 小指突然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他很敏感,他怀疑食指杀人的动机。 食指他到底是谁? 可是这却又很好笑,杀人也有动机? 杀人也有理由? 杀人也有借口? (十三) 圆月就如同被天狗咬了一口,非常难看的划出一道月弯,使得原本润滑如丝的明月,缺少了圆润的美感。 丑陋的月牙,丑陋的监察院。 除了喜欢听曲之外,陈萍萍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在不同的时节中,这里总是有不同的鲜花盛开。 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地方。 四季如春! 这就是陈园,京外最美丽的地方。 京外有潭绿水湖,湖水绿如蓝。 只可惜现在还未入春,湖畔还没有垂柳,湖中却有一条小船。 夜已深。 船上有酒有菜,还有一张琴,一枰棋,一卷书,一个舞伶。 陈萍萍喜欢绿水湖,小范大人也喜欢绿水湖。 湖的四周看不到什么巡哨的园丁,安静得令人觉得这个地方毫无戒备。 范闲当然不会有这种错觉,他懂得“汤包的汤,永远裹在皮子里”这个道理。 如此诗情画意的小湖旁,若是三步一兵,五步一卒,他反而会看轻监察院。 像陈萍萍这种人,绝不会将自己的实力轻易的流露出来。 “你最好能令敌人低估你的力量,否则你就最好不要有敌人。” 陈萍萍有手指沾了沾绿水湖的湖水,望着一片墨蓝,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身有残疾的人就是这样,虽然脚踩不到,就总希望自己的手能够摸到一些。” 说完,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白棋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牢牢地钉在了棋盘之上。 与他推枰的是范闲,脸上挂满了微笑,却静的像绿水湖一样的范闲。 “我半夜来找你,不是想和你看看湖水,发发牢骚的。也没无趣到陪你下棋的地步,你知道我对下棋一直都没什么研究。” 小范大人眼波温柔,微笑依然。 “三处已经动手了,你知道掩埋尸体的工作,没有什么人比三处更适合了。” 陈萍萍没有看舞伶,但舞伶还是作了个福,往旁边一跳。。。 小船很窄,横向一跳,脚下只有湖水。 可是舞伶跳了,没有水波,也没有落水的声音。 范闲微微皱了皱眉,原来看似无人的绿水湖,却暗藏着这样的防护。等到他再望湖水的时候,舞伶已经在对岸了。 没人敢打监察院的主意,监察院的守备不是常人能够发觉的。 “这次君山上有多少尸体?” “君山会招回九品十六人,八品二十六人,七品六人!君山上一共有四十八具尸体。” 提问的是陈萍萍,回答的当然是小范。 “我并不忌惮大红袍到底能杀多少人。”陈萍萍很自信,自信的有点骄傲,“我只担心,大红袍杀不了人!” 范闲沉默着,半响后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漏网之鱼,能让你从大殿上直接摔到菜市口!” 陈萍萍并没有因为范闲的点头而漏掉这句话。 他是在提醒范闲,还是在提醒自己? 范闲知道陈萍萍的意思。 大红袍杀人是不会说的,因为他已经足够有名!有名到让整个君山颠覆也不屑透露半点风声的地步。 陈萍萍,包括自己担心的却是有人从君山逃出来! 君山会针对的是范闲,这件事就连卖豆腐的冬儿都知道。君山会灭,最得益的是范闲,长公主不会放过范闲。皇帝也不会让一个比自己更有能力操控一切的人出现。 追不追查大红袍对皇帝而言只是小事,挖掘指使大红袍的人却是大事。 现在矛头全都指向了范闲,就算范闲有诡辩之才,但是。。。。也总要有人相信才行。 不过范闲不怕! 他不怕长公主对峙,因为君山会全军覆没,没有活口当然无法对峙。他不怕皇帝迁怒于他,因为连长公主都没有理由,指责范闲,那皇帝又何必蹈这片浑水? 宫殿之中的错综复杂,远远超过了范闲的想象。皇帝能少一事,自然就少一事。 只要君山上没有活人,范闲就不怕。 事实上,这一切他也是昨天刚刚知道的。 。。。。。。 。。。。。。 “我杀了一人,中指杀四十五人,食指。。。唔。。。总共四十八人。” 面对大红袍,小指说话不敢放肆。他有意避开食指,并不是因为食指杀了中指,而是因为他没有看见食指出手。 食指没出手,中指死了。离中指最近的是食指,承认杀人的也是食指。可是小指没有看见食指出手。 人有时候会很愚蠢,他们从不相信听到的,或者想到的。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相信,只有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可是谁到知道,眼睛其实是最大的骗子! 恰好小指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君山会招回四十八人,君山上有四十八具尸体,其中有一个是中指! 那么还有一个人呢? 漏网之鱼! 小范大人最害怕的漏网之鱼! 没有什么比现场者说话更能让人信服了。恰好君山上就有一个漏网之鱼。 每当想到这里,长公主都会笑! 大笑!舒畅无比的大笑!肆无忌惮的大笑!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四 (十四) 京城的夜色充满着喜悦,充满着释放不完的热情,而皇城中却是另外一副景象。。 残秋,冬至,阴寒。 残秋如刀,皇城亦如刀。 宫中冷漠,皇家亦冷漠。 天子无情,臣子无泪! 寒梅边,晓风残月,今夜无人入眠! 今宵梦归何处? ------------------- 广信宫外的寒梅纷纷长出了白芽,但是却并没有带过广信宫一丝温存。 白色的纬纱随着挤进门内的轻风来回轻摆,犹如长公主的芊芊细手,***着单薄的床襟。 黄毅就站在长公主的身边,他一直都是长公主最亲信的人。 因为他是亲信,所以必须是极有智谋的人。 因为他极有智谋,长公主才会将君山会交给他打理。 他一直都知道,一个人要活下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谋生的艰苦,富贵背后的压力,并非常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他知道,一个人要用自己的勤劳和诚实,来换取自己的生路。这就是一条不可能的道路! 所以他能够活下来。 尔虞我诈,背信弃义的活着。 他活下来的代价是送走了自己十几年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君山会。 那是四十七条人命! 拱手送给大红袍的四十七位杀手!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就充满着仇恨与心痛。 自从大红袍出世以来,他已经很低调了,足够的低调! 为什么那个一剑倾城的大红袍还会找上自己? 他浑身都在颤抖,可是后背却已经湿透了。 他在怕,他怕的不是大红袍,而是长公主。他觉得在长公主面前,就连大红袍都不算什么。 长公主让他活着,是因为他身后有一个君山会,如今君山会已经没了,他还有什么价值活下去呢? “很可惜是么?”长公主懒懒地半卧在矮榻上,似乎对于连夜赶回京都的黄毅满不在乎。 黄毅不敢多话,他了解长公主的脾气! 长公主是一个疯子! 歇斯底里的疯子! 她的眼睛里只有利益,赤裸裸的利益! “你以为我就只有这一个君山会么?”长公主的声音依然慵懒。 但在黄毅耳边却像是吹来一阵寒风,感觉到他的耳边已经起了一粒粒细小的疙瘩。 冷!极度的寒冷!冷到让自己发抖,哆嗦! “一棵树能够长的枝繁叶茂,参森无比,那么它的根就会比任何树都要来的深!” 生命在此刻极其渺小,黄毅不想死,他小心翼翼地的回话:“公主的意思是。。。” “没别的意思!我问你,大树的根长在哪里?”长公主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的头号谋士,许久后,绛唇微启。 黄毅沉眉稍息,终于恍然大悟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这简直就是幼稚园的阿姨在给小朋友做启蒙教育,幸好这位小朋友够聪明,够机灵。 大树的根是长在地下的! 那么地下的根会不会被人看见? 人们从来就只会感叹树叶的茂密。可是,为树叶提供养料的根,又有谁能够看到? 只要根没有断,春天依然会长出枝桠。 只要根没有绝,君山会灭了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只要是聪明人就能一点就透! 黄毅是聪明人么? 很显然他是! 他很聪明,所以他不会问长公主的根究竟是埋在哪里! 他只要知道一件事情就足够了! 他自己的根还留着,失去的只不过是君山会。 黄毅的根就是自己的生命,只要他拥有生命,他有信心能够再组织一个君山会。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长公主不会杀他,他的小命保住了。 他和长公主其实是一类人! (十五)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仿佛总是有一种很奇妙的现象出现。 人都想保护自己,保护自己不受到侮辱和委屈。 他们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并非弱小,他们想保住自己的尊严。 他们却总是想以伤害别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不得不说,这是最有效,也是最方便的途径。 不想受到伤害,就必须要伤害别人。 让别人看到自己害怕,这才能保护自己那脆弱的内心。 可是。。。 他们伤害的却又总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因为他们只能伤害到这些人。 他们忘记了一件事情。 他们伤害到这些自己最亲近的人的时候,同时也深深的伤害到了自己。 所以,他们想保护自己的时候,其实受到的伤害也比别人来的深。 他们犯了错,越陷越深。 他们想证明自己比别人强,却越强伤害越深。 他们空虚,他们换来的只有权力,财富。 他们寂寞,越寂寞就越想证明自己,越证明自己就越伤害别人。 他们痛恨自己,越是痛恨自己,越是拼了命的伤害别人! 伤害那些他们只能伤害的人,他们最亲近的人! 长公主是人,一个几近完美的女人! 她要保护自己。 而保护自己的方式,只能选择伤害别人! 伤害她只能伤害的亲人! 她的哥哥? 她的女婿? 越伤害就越痛苦,越痛苦就越疯狂! 她想起了一些往事,一个女人。 十余年前,她组建了君山会,是为了自己的皇帝哥哥。皇帝必须是光明正大的,有些阴暗的事情必须有人帮他做。 于是,监察院建立了,君山会建立了。 她觉得监察院能够做到的事情,自己的君山会也一样能够做到。 可是! 自己的皇帝哥哥心中永远只有一个女人,永远只有监察院。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从来没有! 自己做了那么多,换来的只有众人的嘲笑。 嘲笑自己是一个嫁不出去女人! 嘲笑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她不甘心!她发现皇帝哥哥只是在利用自己! 她怕!她怕自己的命运会和那个女人一样。 她怕自己会像过时的衣服,被锁在潮闷的壁橱之中。 “我到底该怎么做!”长公主口中喃喃,两行清泪忍不住挂在了脸庞。 她突然大吼:“我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在大笑,挂着两行清泪在笑。 她快要疯了! 一旁的宫女被吓的魂飞魄散,急忙跪倒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冷月柔如水,清宫洁似银。薄衫泪眼人意恼,满载几多情?”(班门弄斧一下) 。。。。。。 。。。。。。 君山会的消息也在同一时刻传到了皇宫的另一头。 君山会! 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在皇帝的耳边出现了。 皇帝放下了手中的朱笔,怔怔然的叹了口气。 这个事情终于爆发了! 在皇帝眼中,创业和守业完完全全是两码子事情。 创业时,需要的是暴力! 需要能拼命,也敢于拼命的人。 以暴制暴!让别人觉得你可怕,那你的胜算就会多提高一成! 皇帝自然知道君山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但是他却绝口不提,没有人知道君山会是他的!就好像君山会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世间的人才只有两种。 可是,刚烈和冷静却永远都是对立的,就像火与水一样。 创业的时候需要的是火! 能够燃尽一切的火! 只有燃尽一切之后,新的规则与权力才会慢慢发芽。 君山会曾经为他做了许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但现在若是留着它,却只有增添麻烦。 因为无论什么事情,君山会都会用暴力去解决! 皇帝却已经学会了比杀人更有满足感的东西。 他现在要的不是死人。死人是无法对他下跪,对他崇敬的! 因为他已经发现要了对方的性命对自己并没有半点好处。 但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崇敬与服从,却是受益无穷的! 让别人崇敬和服从,并不只有杀人这一种方式可以做到。 这道理君山会是永远不会懂的,长公主也不会懂。 皇帝又叹了口气。 一个人有创业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君山会知道的秘密太多了。。。。。 知道秘密或许是一件好事,这能够太高你的筹码,让你得到更多的优惠。 但是,知道太多的秘密,却只会让你死!而且死的很难看,死的声名狼藉! 君山会的灭亡牵动着皇宫内所有权利掌控者的心。 今夜星辰今夜风,今宵皇城无人眠。 (十六) 余庆二年,二月初三。 冇子年丁已月丁已日 宜:迁坟搬空 忌:出嫁远行 大凶 京城抱月楼大门口的红灯笼还高高的亮着。 绯红色的灯光正在引诱着人们,到这里来享受一个绯红色的夜晚。 二月初三是一个晦气的日子,也是一个黄道上的大凶之日。 但这并不妨碍浮夸公子来到抱月楼寻开心。 忌讳和宜事本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 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更何况这里是抱月楼! 每天都要被挤破门的抱月楼! 京城里谁都知道抱月楼如今最红火的唱官是石清儿。 你出得起价钱,却不一定能够见到石清儿一面。 抱月楼的掌柜桑文姑娘抱着拳,歉意的表情,已经让这些连做梦都想见到石清儿的公子,又一次失望了。 石清儿今夜不迎客! 致兴而来,扫兴而归。公子们互相安慰了几句,送了个别,约定明夜继续守候。 --------------------- 弯月如钩,早春微寒。 晓风吹着衰草,两岸已渺无人迹。一只无名鸟远远地飞过来,落在静水旁的木桩上。 小楼上安逸而又宁静,窗外就是那半潭人工湖。 楼外有湖,湖中影楼。 站湖边,湖边有花,湖中有月。 站楼中,隔湖抱月,岂不令人快哉? 妙!绝妙! 每当范闲看到抱月楼的美景,总会感叹自己那个弟弟的才能。 石清儿知道今夜小楼中来的是一位不同寻常的贵客。 因为从那人进入抱月楼开始,桑文掌柜的眼神就变得异常古怪。 她双手抚在古琴上,细指微动前,又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对面的人。 那是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书生,面色苍白并不是因为他长的斯文,而是一种能让血液凝固的恐惧! 石清儿一时思绪万千。 这个人究竟是谁? 能让监察院的桑文这般怪异? 他又在怕什么呢? 她也是一个聪明人,不该好奇的,她是绝对不会好奇的。 好奇心强,可比害死一只猫来的更严重。 中年书生抬起衣袖擦了擦额头上隐隐的汗水。 他如坐针毡! 他不明白长公主为什么要让他今夜到包月楼来。 从一踏进包月楼,他就闻到空气中那种浓重的黑色气息。 那是监察院的味道,或者说是范闲的味道! 他用力摇了摇头,努力的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而已。长公主只不过要他来一次抱月楼,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许是因为长公主想知道君山会灭亡之后,范闲会有什么反应。 长公主派自己来,这足以说明自己在长公主身边的地位。 一想到这里,他终于勉强的镇定下来。 石清儿的琴,唱,棋是京城有名的三绝,人更是天香国色。 琴已动,歌声温婉而又动人。就像在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的温存,领略着情人呼吸般最美妙的感觉。 渐渐地,小楼之中充满了朦胧与暧mei。 歌声伴随着琴音,跟着风向,钻进了范闲的耳朵。 “看来今晚,黄毅会与石清儿同榻。我真想不通,自己这个丈母娘为何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让他来包月楼。难道只是为了向自己示威?” 范闲思索着。 史阐立也思索着。 范闲看到史阐立学着自己思考的模样,笑道:“你这是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他今晚拒绝不了石清儿的话,他就不是从君山上活着回来的黄毅了。” 黄毅如果敢留在包月楼过夜,那他已经死在君山了。 黄毅从来就不是一个胆大的人,从来不是! 范闲深深地看了一眼史阐立,又笑道:“看来,这几年你学会了不少。” “学生不得不学。” 史阐立微微作了一拱,淡淡地说道。 ------------- 黄毅的确不敢留在抱月楼。只不过他比范闲预料的还要胆小。 他等到石清儿睡着之后,才敢离开。 因为他怕石清儿会醒,所以不敢发出任何动静。 (十七) “小心谨慎”一直就是黄毅的座右铭。 “小心”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 能够从君山上逃回来,这与他的处事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今晚却给他带来了大麻烦。 因为小心,他是光着脚出来。 因为小心,他只能顶着夜风,尽量用淡薄的内衣来取得微乎其微的温暖。 初春依然寒峭,满地的冰霜让黄毅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他不敢走大路,生怕会被范闲发现。 市井很脏,但他不得不走。他怕长公主怪罪,但他更害怕范闲。 那个外表圣贤,内心黑暗的范闲。 走的匆忙,惹的几只夜枭挥动着翅膀,从他头顶掠过,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等到他神宁稍定,墙角边显现出一个黑影。 黄毅知道,那不是野猫野狗。 那黑影是用两条腿走路的,这分明就是一个人!一个正在走向自己的人! 黄毅突然停步,声音颤抖着问道:“你是人是鬼?” 牙床上下碰撞的声音随着话语一起冲了出来,小巷两面临墙,空荡荡的。 无数的回音连绵不绝的刺进了黄毅的耳朵,敲打着他已经绷得死死的神经。 黄毅快崩溃了,他已经闻到了一股尿骚味,他的裤裆热热的,已经湿得一塌糊涂。(猥琐的文字) 对面那人步履有些蹒跚,黄毅借着月光终于看清了。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哑然一笑,原来只是一个喝醉酒的醉鬼而已。一想到自己刚才的失态,他忍不住轻轻地给自己来了一个耳括子。 酒鬼似乎站不稳,见前方有人,就想借着酒意,向对方身上靠。 等到黄毅发觉他的动向时,一股熏人的酒臭味已经冲进了他的鼻子。 黄毅不认得醉汉,醉汉却在向黄毅招手。 黄毅皱着眉头,并不想理会这个烂醉如泥的人,但是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一句:“你。。你找我?” 那人打了个酒嗝,道:“我就是找。。。” 一句话未说完,人却倒了下去。人虽然倒下了,却还在向黄毅招手。 “你有话对我说?”黄毅好奇心渐起。 醉汉挣扎着,用力点了点头。 黄毅小心翼翼地凑近问道:“你说吧。” 醉汉声音嘶哑,喘息的很厉害,说道:“我要。。。杀你。” 说到杀字的时候,醉汉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根铁绳。铁绳像长了眼睛一样,自然的套在了黄毅的咽喉上。 黄毅呼吸立即停顿,整个人就像是新拔的萝卜,僵硬的弹了起来。 然后,渐渐挺直,又像棉花一样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醉汉站了起来,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跌跌晃晃,一步三摇的垮过了已经僵硬冰冷的黄毅。 二月初三。 宜:迁坟搬空 忌:出嫁远行 大凶 对黄毅来说,二月初三的确是一个晦气的日子。 夜深。 (十八) 南方的空气中,总是夹带着淡淡地潮湿。 阳光像是不怯冰寒,灿烂地洒在了潮露的泥土上。 银装素裹着的房屋也渐渐开始融化,潮滴着露水的树芽,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霞光。 破庙前,有两个雪人。 一大一小。 大的已经感受到微暖的阳光,慢慢散发着模糊的湿气。 而小的雪人,却如坚冰,感受不到一丝温存。 那是小指。 每年冬季,雪下的最大的时候,他都会静静地坐在屋外,感受着纷纷飘雪。这种冰冷的感觉,他总是难以忘记。 他用手指微微触碰,雪花瞬间就钻进了他的手掌中,就像热恋中的少女投入了他的怀抱般一样。温柔似水,一触及化。 他喜欢这种冰冷的感觉,将自己埋在寒冷的雪中,能够让他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往事。 那时候的雪花就像一条饿狼,只要他还有一丝的体温,它都会毫不犹豫的夺走。 他依稀还记得那只秀气的手! 秀气的手递过一个硬硬地馒头。递到了他寒冷抽搐,苍白无血的嘴边。 人世间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于此。 在你饥寒交迫,朝不保夕的时候,有这么一只散发着圣洁的手,递过一个比千金还要珍贵的馒头。 馒头是冰冷的,但是它却化开了寒冰,驱走了饿狼,将小指从死亡线上拖了回来。 那人轻轻地对小指说了一句话:“你跟着我走。” 小指就跟着他走了,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小指不知道那人要他做什么,但是一个馒头就能让小指毫不犹豫的跟他走了。 他相信那人,因为在他已经冻得神志不清的时候,他突然看见那人的眼中有一样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那种东西,小指不懂。他永远都不会懂。 那是人类最复杂的情感,也是最纯洁,最神圣的。 那叫怜悯! 几天之后,小指终于知道了那人的身份。 他是一个书生,他没有名字,别人都叫他无名指! ------------------ 小指天真的笑了,他发觉原来雪也是会变化的。现在是多么的洁白,美好。原来雪也是会变的。 当然,雪依然还是那雪,只不过变的是人,变得是心情。 ------------------ “你不会真以为,人是我杀的吧!” 范闲哑然失笑,望着听到消息后,连衣衫都来不及整理就跑来的小言公子。小言公子这种狼狈相,范闲也是第一次看到。 小言公子这个样子,这足以说明黄毅死的还真不是时候。 黄毅这个时候死,让范闲更加的被动。 君山会的覆灭已经通过黄毅的嘴巴泄露了出来。 而长公主借着这件事情,巧妙地让所有人都相信,君山会的覆灭和范闲有关。 有些异想天开的大臣,居然传出了君山会是被范闲一手颠覆的! 范闲能够一手颠覆君山会? 这让范闲觉得很好笑,但是他已经笑不出了。 因为,他看见不管是柳氏也好,范尚书也好,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变得怪怪的。 连家里人都这么想了,外面人就更别提了。 他有些心寒。 所以,小言公子赶来了。 “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范闲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说道,“你总不该认为,是我架着黄毅来抱月楼喝花酒的吧。”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五 (十九) “黄毅的确不肯去抱月楼,是我架着他去的!” 东宫的人,一起聚集到了一块。 当他们见到长公主轻扬扬地走进来时,他们的嘴都张的老大,半天都合不拢了。 他们都以为长公主是二皇子的后盾,可是长公主却是太子的人! 当然,东宫的幕僚们都是在大浪中历练出来的,这一个场面并不会让他们变得呆滞无比。 真正的原因,是长公主说出的那段话: “我让黄毅去抱月楼,这就是在泼范闲脏水。我也准备了杀手!黄毅只不过是我的一个棋子罢了。弃一个棋子,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人却不是我杀的!我的人去晚了。” “手段一样,得到的效果也一样。何必要在乎过程是不是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呢?” 抛出这么一段疯狂的话后,长公主丢下了嘴角抽筋的幕僚们,飘然离去。 “疯子!这个女人是个疯子!” 幕僚们的心中都在疯狂地呼喊着这么一句话。 只有太子微笑着,如微风轻抚,如鲜花盛开。 长公主为了自己,在利用太子。而太子又何尝不是为了自己,在利用长公主呢? “父皇说的的确没错!创业和守业不同,守业需要的平静,是水!而创业需要的是强横,是烈火!” 人去楼空,东宫中只留下太子一个人。灯火将他的背影拉的很长很长。 太子对着墙壁,默默低语着:“我真不敢相信,姑姑是一个柔软无骨的女人。她要是男儿身,将是一代将才!开天辟地的将才!” 东宫空荡荡,东宫静悄悄。 空的连一个人影都看不见,静的连太子的喃喃自语都听不到。 黄毅到底是谁杀的? 长公主不知道。 太子不知道。 皇帝不知道。 就连监察院提司范闲也不知道 小指却知道! 小指知道人是谁杀的! 食指悄然然的离开,小指看在眼里。 他怕! 他怕食指会变成第二个中指! 人的心理会随着地位的变化而变化。 排名第三的时候,他的眼里看见的只会是第二。 如果第二是他的话,他的眼里难道还会只是第二么? 当然不会! 食指忠,是因为他从来不会说话。一个会说话的食指,与中指又有何区别? 食指很神秘!他离开的很突然,突然到没有人能够察觉! 但是,小指察觉到了! 从君山回来后,他已经很留意食指的一举一动。 他心中一直都有一种不安,一种害怕。 他怕的并不是寒冷,饥饿。他怕的也不是绵绵白雪! 他怕无名指会变成第二个食指!就像食指会变成中指一样! 他知道无名指从来没有杀过人,一个没有杀过人的人,虽然不能说是好人。但是,应该不是坏人! 食指从不喝酒,但是那夜他却看上去已经醉了。 食指杀人用的不是剑,而是铁绳! 他将铁绳熟练的绕在黄毅的脖子上。 小指全看见了。 (二十) 蝴蝶的一生,只有短短的一个春天。 春末夏至,蝴蝶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最后。但是,它却不会苦恼。 它已经将自己最美丽的时刻留给了人间。 逝去虽然痛苦,但是没有见到自己的残花败柳,应该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女人和蝴蝶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当自己最美丽的时刻匆匆流去后,她们依然还要活着。 痛苦的活着。 女人羡慕蝴蝶。 蝴蝶消失在完美中,消失在绚烂无比中。 可是,女人呢? 女人还要活着。至少青春逝去后,还要依然活着。 这种悲哀,男人又何尝能够了解? 女人都是坚强的,至少比男人坚强! 当女人老去时,她们常常会想起自己的年少风华。 或许冬天,在无尽的寂寞与孤独中,只能靠记忆来取暖吧。 庆国最尊贵的女人当然也是女人。 每当老太后想起以前的事情,总会不停的唠叨着。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曾经,也是一个多么出众的女子! 老太后常常在想:当年如果不是两位亲王离奇死亡,自己是永远不会坐在这个位子上的。 每当想到这里,老太后总会没名来的高兴。 她坐在太后这个位子上。但是,当年比她更得先王宠幸的几个狐媚子,却已经早早的化为尘埃,化为不知名的灰土了。 高兴之余,她也在妒忌! 妒忌为何死的是那些狐媚子,而不是自己。 自己也是一个女人! 她也曾经美丽过!她从来不是威严的! 她很少照镜子。每当看见镜子里的老人,她不敢相信这就是现在的自己。 太后这个位子不好坐,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坐。 她叹息,除了叹息,也就自己身边的洪老公公可以说说话。 她老了,老到已经没有力气去管任何事情了。 她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很年轻,很有活力。简直就是热力四射。 老太后年轻过,但是比起这个女人,老太后发现,她就像从来没有年轻过一样! 叶轻眉! 老太后想起这个名字,像是寒风吹进了脖子,突然哆嗦了一下。 别人都说这个女人是个天使,是为了造福人间而降临于世的。 老太后曾经也这样认为过,她羡慕这个女人,羡慕这个女人的青春。 因为那个女人有一种别人没有的青春与活力。 她也很喜欢这个女人,甚至于,她想让这个女人做她的女儿。 直到有一天。。。。 “王爷将来是要做皇帝的,可是你怎么看都没有那种母仪天下的样子。” 女人声音像风铃,快活的像黄莺。 她微微一笑。自己的夫君就是女人口中的王爷,王爷平庸,王爷胆小,王爷没有野心。 她就当是女人的无忌之言,没有放在心上。女人的无忌之言太多了,如果一一记下,都能编成一本书了。 谁知道第二天,两位最有能力接掌玉玺的王爷却突然死亡了! 听到这个消息,她突然想起了昨天女人和她说的话。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人的眼神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媚。 她说话的声音又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老太后想起了这几年,女人做过的事情,突然惊出一身冷汗! 人是不可能知道第二天的事情,可是这个女人却知道! 就像是预言一样! 两位王爷是怎么死的? 当时,御医的报告是:不知道。 保护王爷的侍从的报告是:不知道。 女人的直觉是很敏锐的。 尤其是那天过后,老太后害怕了。 她害怕那个妖女! 当自己的儿子被册立为太子后,那个女人更是粘上了自己的儿子。 老太后不知道她要干嘛,只是从心底里升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她是幽魂,是从地狱里来的。 她要毁了庆国! 她不能让自己的儿子也毁在这个女人手中。 幸好,这个女人最后死了。 每当老太后想到这里的时候,她总会长长的舒口气。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那个女人的影子在她心里也逐渐淡去。 当她听到黄毅被杀的消息后,她那种熟悉的不祥感觉又一次涌上了心头。 (二十一) 黄毅应该觉得自豪。 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为长公主出过一个妙计。 但是,他死后却让庆国的历史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他的死导致范闲陷入了一个局! 死局! 老太后在东宫咆哮,唾沫星子已经溅到了皇帝的脸上。 皇帝是一个很会忍也很会装的人。 任何事情他都能忍,都能装作满不在乎。 唯独大红袍这件事不行! 他感觉到了压力,自从大红袍将叶流云的头颅割下以后,他就感觉到了压力。 甚至于,连做梦都会做到一把剑,一片红云! 监察院秘密的为他调查了五年! 可是,连半点消息都没有。 皇帝多疑! 他怀疑监察院已经背叛了他。 背叛的是陈萍萍? 还是。。范闲? 还是。。 皇帝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 女人建立了监察院,女人建立了内库! 监察院是那个女人的!内库也是那个女人! 从来就不是他的! 就算如今的内库与监察院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但他依然能感觉到那个女人的存在。 他突然想起了监察院门前的那块碑文,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 “我能抹掉下半部分的禁言,却抹不掉你在我心中留下的痕迹。我能够将你淹埋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可是那些你曾经奋斗的地方却依然飘荡着你的味道。” “养蛊”! 皇帝想起了南越的巫术。 养蛊者必遭反噬! 他不能忍受有人比他更强大,他也不能忍受别人背叛他。 皇帝凝视着自己的双手,就仿佛二十年前的鲜血一直都没有洗刷干净。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皇帝握紧了拳头,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来人!”皇帝叫道。 姚公公早就在门外守候,听到皇帝叫唤连忙跑了进来。 “传我口谕!招燕小乙回京!” 姚公公心中一惊,凭借几十年的经验,他预感到京城中将会有大事发生。 他甚至已经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 他临出门前,偷偷瞄了瞄桌子。 桌子上没有奏折,只有一张写到一半的白纸。 姚公公清楚到看到上面有两个大字! “神庙”! 。。。。。。 。。。。。。 “你究竟知不知道我现在的处境?”范闲问。 “知道!”陈萍萍答。 “那你知不知道,现在监察院的处境?”范闲问。 “知道!”陈萍萍答。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范闲问。 “不知道!”陈萍萍答。 范闲笑了,笑的很开心。 陈萍萍也在笑,似乎笑的也很开心。 笑中充满了阴谋,笑中充斥着狡猾,让原本就潮湿灰暗的监察院更加的阴寒。 “黄毅的确不是我杀的。就算想杀,我也不会在抱月楼前下手。更何况,君山会覆灭,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范闲依然在笑.。 “知道。”陈萍萍除了知不知道外,到现在为止就没说过其他话。 “那天晚上,我正好失眠。”范闲的笑的很怪异,说的话也不着边际。 “这个我却不知道。”陈萍萍故意摇了摇头。 “我失眠的时候,总是有个不太好的习惯。我喜欢走走夜路,呼吸呼吸夜里的空气。”范闲像是在闲谈一样,说着这样漫无边际的话,“听御医说,这样对睡眠有好处。” 陈萍萍不笑了,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好奇的问道:“然后呢?” “我正好看见黄毅从抱月楼里跑出来。” “然后你就跟踪他?” “我当然没有跟踪他。别忘了,我只不过是失眠,想走走夜路而已。” “你是因为失眠,才在抱月楼前碰到了黄毅?”陈萍萍似乎已经明白了范闲的意思。 范闲点了点头。 “你正好看到黄毅闪进了小巷胡同?” 范闲依然点了点头。 气氛变得有点奇怪。原来发问的范闲却在回答,而在作答的陈萍萍却一句又一句的在提问。 “看来,失眠并不都是坏处。”陈萍萍揉了揉因为失眠已经发黑的眼圈,感叹道。 “失眠的确不是坏事。”范闲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的老人,“至少让我赶上了一出精彩的好戏。” 陈萍萍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依然用带着感慨地口吻说道:“看来以后,我失眠的时候,也应该出门走走。” “失眠给我带来的好处,还不止这么一点点。”范闲嘴角抽动了一下,似笑非笑的神情,说不出的神秘。 “失眠还能带给你什么好处?” “那天月亮很亮。”范闲抬着头,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那条杀人的小巷中,“借着月光,我看到了那个杀手的脸。” “那个人,我总是记得在哪里见到过。但是,又总是想不起来。”范闲突然低下头,睁开了双眼,眼中的光芒没有一丝困惑与矛盾,似乎他已经将一切看的很透彻。 “那人是谁?我见过没有?”陈萍萍眨了眨眼睛,嘴巴故意张的很大,几近顽童般的惊奇问道。 谈话似乎被人拦腰截断,监察院又恢复了往日的阴沉。 一片黑云遮住了月光,同时也遮住了监察院,一切又回到了飘渺虚无之中。 (二十二) “世上有两种嘴古老的职业,杀手就是其中之一。可是,我可以保证,杀手远远比另一个职业,更刺激,更丰富多彩。” “另外的是哪一行?” “妓女。” 大红袍笑了笑:“这两个是最古老,却又最赚钱的买卖。自从远古至今,女人学会了一种职业,而男人却学会了另一种职业。” “怎么样才能算是一名完美的杀手?” “杀人者,必须能于万人丛中取一人首级。离数丈亦有绝对把握一击必中。杀人之后,更要能全身而退,做到不留痕迹,让人无处可循。” “我算不算一名杀手?” “你不算!”大红袍笑吟吟的望着眼前好奇的侏儒,“你藏不住你自己。因为谁都知道,小指高不过六寸。你一出现,别人就必定会对你有所防备。” “杀人不是决斗。对方越不防备,你成功的机会就越高。”大红袍微微叹了口气,“近年来,有这种资格成为一名决定杀手的人,已经绝无仅有了。” “要怎么样才算够资格?”小指问。 大红袍竖起一根手指:“第一,必须身世清白。拥有良好的名声。” “为什么?” “因为他只要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一点不良的记忆,出手后,就可能会被人怀疑。只有身世清白的人,才有资格。” “第二,当然要有智慧和武艺。懂得运用身边一切能够利用的武器。” “第三,要能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喜欢出风头的人,是永远没有资格成为杀手的!” “我知道,监察院中有一影子!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算不算一个合格的杀手?”小指继续问。 大红袍摇了摇头:“他不算!” “为什么?” “他不是一个隐形的人!” “什么是隐形的人?” 大红袍指了指破庙外的天空:“你有没有看到云彩。” “看见了。” “为什么你能看见?” “因为云彩是有颜色的。” “那如果没有颜色呢?” “没有颜色当然看不见。”小指摇了摇头。 “没有颜色的云彩,当然是看不见的。”大红袍转眼望着一旁沉默不语的食指,“一滴河水流入大海,一粒砂石陷进沙漠,无论谁再向把他找出来,都是不可能的。” “不明白。”小指摇着头,思索着大红袍的话。 “如果你是一个白痴,混入人群中,那你就等于是隐形的,没有人会怀疑你!”食指突然抬起头。 “举一反三!很好!”大红袍突然大笑,“所以,我就是一个隐形人。没有人会怀疑,林大宝就是大红袍!更不会有人想到一个白痴会是杀手。” 破庙常年失修,屋梁上的木屑与灰泥,随着大红袍的笑声,纷纷落下。 一片灰黄色,渐迷人眼。 “我是一个隐形人,你又何尝不是?”大红袍忽然收起了笑容,冷冷地盯着食指。 寒冰似的目光,让小指有一股凉意从脚底冒出。 食指却像没有感受到这道目光似的,淡淡地问道:“我也是一个隐形人?” “你是!” “为何?” “因为你一直是监察院的人,你是袁宏道!” 大红袍的眼中射出万道寒光,直逼人心。让人感觉如万蚁撕咬般的难受。 “监察院的暗哨!长公主的幕僚,我父亲的好友,袁宏道!” 大红袍的话就像一声巨雷,在破庙中猛的响起。就连一旁青衫墨帽的无名指,都忍不住抬起来头。 “你是监察院的暗查,所以监察院对你很放心。你是长公主的幕僚,所以东宫不会查你。你是我父亲的好友,又为皇帝立了大功,朝廷更不会怀疑你。” “请问,你算不算一个隐形的人?” “我是!”食指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很坦然的回答。 大红袍轻揉着眉心,目光离开了食指,望向远方,轻轻的说道:“是你告诉我,要取得名声必须与四顾剑决斗!” “不错。” “是你将叶流云的悬赏单,交在了我的手上!” “是的。” “是你无意间告诉我,天底下最大,最有名的杀手集团叫做君山会!” “这也是我故意告诉你的。”食指依然淡淡回答。 他的声音柔和,坚定。似湖边在大风中依然挺立的细柳,似野火中燃之不尽的春草。带有一种说不出的坦然与平静。 “我做的一切,都是你一手安排的。”大红袍的脸上堆满了诡异的笑容,“不对,应该说的监察院一手安排的。” 食指点了点头:“你是一枚棋子,一枚监察院的棋子。” “我是。但你又何尝不是?”大红袍并没有被激怒,却反而在激怒食指,“你就像黄毅一样,也只是一枚小小的棋子,随时可弃的棋子。” 听到这里,食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痛苦。 他的一生就是一枚棋子。无论是冲锋陷阵,勇于舍命的兵卒。还是潇洒自如,来去如风,神出鬼没的车马炮。或者是忠心不二,不离主帅一步的相士。 相貌在变,环境在变,个性在变。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他的身份! 他就是一枚棋子! 无论何时,都会被人舍弃的棋子!小小的棋子而已。 食指慢慢的转过身,向着大门外走去。 小指拦住了他的去路,虽然他知道食指的实力深不可测,但是他还是拦住了他,大声叫道:“你还想要去哪里?” “我在这里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应该变成另一枚棋子了。”食指笑道。 但是没有人觉得他是在笑。这种神情甚至比哭,还要悲哀!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六 (二十三) 中指死了,因为他太傲,他把天下人都不放在眼里,所以他只能死! 食指走了,因为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他走了。 十指连心! 只要有一丝伤口,心也会跟着痛。更何况是断了两根手指? 空气中的木屑与灰土跟随着食指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现在我们怎么办?”小指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呆呆地问道。 “当然是杀人!”大红袍眯眼微笑,边说边拿出一叠厚厚地票银。 “这里是十万两。二十天期限,取下北齐何道人的头颅。” 小指接下票银。人是自己去杀,赏金当然也是自己的。这是大红袍定下的规矩。他也没问雇主是谁。这也是大红袍定下的规矩。 大红袍望着小指略带慌乱的神情,又抽回了银票。 “你已经失去了剑心!”大红袍望着小指,“你的心已经不在剑上了。这次不能让你去。” 不让小指去,去的只有无名指。 无名指没有杀过人,并不代表他不会杀人! “不行!这次任务是我的!”小指大声嚷道,他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看到自己心爱的玩具被别人夺走,双眼燃尽怒火。 无名指默默的站在一旁,并没有接过票银,依然平静地望着大红袍。 小指突然伸手一夺,票银如漫天雪花,将破庙的青砖染成了片片白色。 他并没有妒忌,他心中也没有怒火。理由只有一个! 他的命是无名指捡回来的。 他是个杀手,满手血腥的杀手。但是他不允许自己救命恩人的手上也沾染到鲜血。他觉得无名指应该做一个文人,像庄墨韩一样的文人。 破庙中,只有小指粗粗的呼着气。大红袍静静的坐着,无名指静静地站在一旁。 良久。良久。 “小指是你亲手教出来的,他的心你还不了解么?”无名指打破了沉静,“就算小指调整不了心情,我相信以小指的能力,他也有能力杀得了何道人。” “你应该猜到,就算你让我去,小指依然会偷偷的跟在后面。他总是想保护我。” “既然你知道就算你不让他去,他依然会去,你又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呢?” 小指睁大了眼睛,望着两人,气氛有些微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无名指话语中,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情绪,飘荡在两人之间。 小指认识无名指这几年,从没见到过他这样。 “北齐依然是很危险的。何道人自然不足畏惧。可是你要知道,北齐有个海棠。那个名声与我并齐的海棠。” “更何况,据别人传言,监察院提司范闲的妹妹也只差一步就能跃入大宗师的境界了。”大红袍的目光没有望向无名指,低着头平静地说,“你们如果不一起去,难道还能回得来么?” 小指点了点头,觉得大红袍说的对,北齐虽然没有了苦荷,但是却比苦荷坐镇的时候更加坚不可摧。 无名指冷冷的笑着,望着大红袍冷笑,就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他。 小指突然想起了中指,他急忙试图提醒,可是没有一点效果。 “既然这样,你自己为何不去?”无名指反问道。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记得我说过。”大红袍轻轻说道。 话很平淡,话音无锋。如同钝剑般无锋。 可是,谁都知道。只要是剑,都能杀人! 钝剑也不例外。 “你让我们两人北上,只有一个目的。”无名指丝毫没有受到大红袍话语的影响,依然望着他,说道。 “哦?”大红袍依然平淡,无锋。 “因为你要去做一件大事!一件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的大事!你不想让我们跟着你去送命!” “你多想了。我一直觉得你太过敏感,不适合做杀手。” 大红袍在笑,笑的肉都在抖。浑身的肉在抖。 人若是笑成这样,只有两个原因! 你真的很开心,开心的不能控制自己的表情,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身体。 另外,就是你想掩饰些什么,没有什么能比笑容作为面具,更为合适的。 “既然知道今日之后,会阴阳交隔。你又为何一定要去做?”无名指有些激动,声音变的尖锐。尖锐的像一根针,刺进了大红袍的心里。 “不想做的事情,依然要去做。”大红袍不笑了,抬起头,静静地望着无名指,叹了口气,似乎是在对自己说,“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生。无论多么不愿意做的事情,都一定要去做。没有人逼你做,但是你却一定要做。” “既然一定要做,为何不能带上我?” 无名指的声音有些悲哀,他继续说道:“人人都说拇指是冷血,无情。像幽鬼一样的存在着。可是,我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可怜人。一个可怜到无药可救的人!一个只会替别人考虑,却从来不想着自己的笨蛋!” 大红袍挥了挥手:“北上吧,我不可能带你去,因为。。。” 他突然停下了挥动着的手,无名指的神色让他萌生出一种从所谓有的感情。那是一种连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情感。他停住了口,没有说出后半句话。 ------------------ “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无名指终于控制不住了,激动的连手指都开始颤抖。 (二十四) 抱月楼是妓院,可妓院却不都是抱月楼的。 美丽的女人会成为妓院的招牌,会成为男人手中的明珠。 可是,那些不美丽的呢? 无名指当然不叫无名指。但是她现在只愿意叫这个名字,她一想到过去,就会害怕,害怕的浑身发抖。 一个男人将她赎了出来。并且教她一些女人不该学的东西。 他告诉她,一个人想要生存下去,只能依靠自己。 美丽的女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容貌,可是她呢? 她也想为了自己而活。仅此而已。 她现在的名字叫无名指,她很满足。她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不用为了一顿温饱,而去出卖自己的肉体。 当然,她也知道,她的肉体只能换来二两肥肉。那是最不值钱的肉! 她是杀手,却从来没杀过人。因为救她的男人不允许她去杀人。 她觉得只有跟着这个男人,她才像个人一样的活着,她才有了灵魂。 那是一种从所谓有的感觉。 舒畅,自由,无拘无束。 可是如今。。。。 她就像是做了一个梦。梦醒了,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化为一江春水。 “让我陪你去吧。就算死,我也不会害怕。”无名指的眼泪晶莹剔透,只有最纯洁的人才会有这样美丽的泪水。 纯洁,从来没有肉体何精神之间的区分。就算无名指是个娼妓,但她依然是纯洁的。就像初生婴儿一样纯洁! 大红袍静静地望着无名指。他不知道他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也许是快乐吧。 他是不是真的快乐?只有他自己知道。 一个人就算将世上所有的荣耀和财富都独揽一身,等到夜深梦回之时,却无法成眠。 眼中充满着满足的笑意,而心里却在流泪。 身在广厦万间之中,内心中的孤独感却让他依旧住在岩壁斗室。 这种感情若是说给那些聪明人听,他一定会笑你是一个白痴,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笨蛋。 真心的欢悦有多远? 珍宝,财富,权力,地位? 大红袍快乐么? 这种感情只有真正的真情真性之人才会了解。就算别人辱骂讥笑他,说他是白痴,呆子,他也不会在乎。 大红袍就是白痴,无药可救的笨蛋! 无名指突然转身,苍白的脸上泪痕未干,平澜无波的眼睛中充满着愤恨,变得利如刀锋。她捡起了青石板上的票银,对小指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小指傻傻地站在那里,动也没动。 他不想走,也不能走。他离开了这里,就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家了。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家。 “你走不走?”无名指不回头的问。 这句话也说得利如刀锋。 ------------------- 稍息既逝的一刻,能改变这个世界,改变一个人,改变所有的命运。 无名指心中痛苦,一种无语言表的痛苦。她突然停住了脚步,一种沉埋在内心许久的感情,瞬间将她融化。 没等小指回答,无名指扭过头,不假思索的向大红袍冲了过去。 她突然抱住了大红袍,她的嘴唇冰冷,却柔软,芬芳,甜蜜如花蕾。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她只知道自己现在若是走了,以后再见也一定相逢如陌路。如果现在走了,或许只有等到同往奈何桥时,才会相遇! 有人说,友情是累积的。越久的友情就越是深厚。君子之交淡如水。水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浓厚香誉的酒。 而爱情却是突然的!友情必定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爱情却往往在一瞬间发生。 这一瞬间是多么辉煌,多么荣耀,多么神圣,又是多么美丽! 这一瞬间足以让时间停止,足以化为永恒。 风在窗外轻轻的吹,暮色已降临大地。 春天的黄昏,既明亮,又朦胧。既轻柔,又热烈。 这一刻,整个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 夕阳下只有少女温柔的眼波,树影底只有少女无尽的缠mian。 多少年后,当你再次回首,可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这样低声诉说心语么? 就像深深镂刻在心头那不死不弃的誓言! 请别再犹豫,张开双手,将那心爱的少女拥入怀中。拥入在那一片温柔的静谧之中。 不知道何时开始,暮色中的两个人影,变成了一个人。 他们没有如同火焰般的***,却有着温顺如水般的柔情。 “你一定要活着,我等你。” --------------------- 门已经从外面栓住了,一个笑容如冰河解冻,春回大地,新生的花蕾在阳光下开放一样的女子轻云般的飘了出去。 远方天际,夕霞飘飘。云层隐约中被一缕清风吹散,最后一丝暮阳悄悄闪过天空。 大红袍一个人站在破庙中,唇角还留有一丝温柔。 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留下的? 人已走,没有人知道她会不会北上。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在哪里等待心上人的归来。就连大红袍也不知道。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大红袍痴痴地望着金黄色地平线,口中喃喃道着半闲斋中的两句诗词。 可是。。。。 夕阳并非无限,人也不会长久。却又谈何美好与婵娟呢? (二十五)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春雨如蚕丝,欲连未连,欲断还休。 细雨洋洋洒洒的轻敲着皇城,静静地飘落在那片光洁的琉璃屋顶上,随着琉璃间的缝隙,滑出道道美妙的曲线。此情此景,煞是好看。 太子总是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绵绵的细丝,如一川烟草,使得满城风絮。这会让他联想到,那淡淡婀娜的身影,那如同春雨般纯净的羞笑。 广信宫的寒梅,广信宫的薄纱,广信宫中的那女子。。。。 “问卿今在何处,膈雨遥望,尽在杏花柳风间。”太子望着远处,思念入神,忍不住轻声低吟。 一阵阵急促的铠甲互击声,打破了这甜美的画面。太子忍不住微皱起了眉头。 “这是怎么回事?”太子问。 身旁的小太监连忙回答道:“陛下急招征西大元帅燕小乙大人回京。听说,燕大人未尽盔恺,就急忙面圣去了。” 太子的眉头依然微锁,淡淡的惆怅之情被一阵阵春雨冲刷的干干净净。剩下的只有疑问和揣摩。 “陛下也终于忍不住了!”太子叹了口气寻思道。 燕小乙接到皇帝密旨,连夜赶回京城。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激动了,自己儿子的鲜血还在眼前晃动,一向沉稳的九品高手,此时双手开始微微颤抖。 监察院被围了起来,四季如春的陈院也被围了起来。除非陛下亲旨,任何人不得离开半步。 违者斩! 范闲望着眼前的燕小乙,望着他的手,望着他的弓,心中依然一片平静。 叛逃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加简单。 但范闲不想走出这最后一步,毕竟这里值得留恋的东西太多了。 他相信陈萍萍! 那夜之后,他已经确定了陈萍萍的想法。 陈萍萍想用自己的肩膀将范闲顶进奢华的皇宫。 虽然,他是怎么做,怎么想的的。范闲问了一晚上依然不知。 忠诚与背叛之间的关系,就好比那连绵不绝的春雨。 欲断未断,欲连未连! 无所谓背叛,背叛是因为受到的好处足够。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也许是为了两条早已经离开自己的大腿,也许是为了某个东夷城的女子,也许是为了当年看轻须眉的一片翠叶。 ------------------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范闲突然想起了《易•坤•文言》中的这么一段。想到自己目前与宫中各位皇子,与皇帝之间关系的时候,忍不住苦苦的笑了笑。 燕小乙看到范闲这样的神情,眉心一抖,右手轻轻的***着腰间的长弓,眼神坚毅,脸色微白。 范闲当然不会认燕小乙已是来包围监察院的。为何他还要笑? “他还是觉得本将不足为惧么?” 一股傲气从燕小乙的丹田蔓延了上来。燕小乙冷笑,监察院中充斥着危险的味道。 一枚又细又长的箭,在那一眨眼间就已经从他的腰间拔了出来。 寒光颤动如灵蛇,在细雨中不停颤动,让人永远看不出他的箭尖指向何方。更看不出他出手要射向何方。连箭光的颜色都仿佛在变!有时变赤,有时变青。 弓一到他的掌中,他就变了,变的更静,更冷,更定。 冷如冰,定如山! 暮色又临,一片春意已变为一片灰暗。 (二十六) 箭势将出,还未出,一个人影却闪到了燕小乙的面前。 那是一道黑影,一个影子。 可是,站在黑影的面前并不是燕小乙。 一个光头僧侣抢先一步拦住了黑影的去路。 黑影动,僧侣也动。黑影静,僧侣也跟着静。 黑影苦笑,他笑到底谁才是影子? “神庙来的?”范闲皱着眉头问。 燕小乙不答。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他的弓上,一旦分神,箭势就很难再集中。何况,面前是他的杀子仇人,同样九品的范闲。 黑影出手,剑气迫人眉睫。剑光暴涨,剑身突然间又长了三尺,剑尖多出一道蓝色的光芒,伸缩不定,灿烂夺目。 黑影每刺一剑,僧侣就后退一步。黑影连刺十剑,僧侣连退十步。 忽然间,剑势凋残,犹如一朵开到最鲜艳的鲜花开始枯萎一样。 盛极则衰! 黑影的神情也跟着剑逐渐残破。他知道,他输了 僧侣拿出一根竹杖,轻轻点地。“当”的一声,就像是一道催命符一样,震进了黑影的内心深处 燕小乙眉宇不易察觉的舒了舒,心想:陛下从神庙招来的人,实力果然不凡。 两个九品杀一个九品,谁会赢? 这种无聊的问题,恐怕没有人有功夫来回答你。 影子倚靠在墙边,面色憔悴,似乎被那一杖震伤了心脉。 范闲已经无路可退燕小乙已的箭已经指向了自己。神庙的僧侣站在燕小乙的身前,犹如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这种组合的威力,恐怕就连大宗师都不敢力敌。 “嘣”的一声,箭已离弓,如流星赶月,如晴空霹雳。(必杀技:小鹿纯子的咆哮) 僧侣已经准备转身离去,他看得出燕小乙惊世骇俗的一箭,范闲连一点挡下的机会都没有。 范闲挡不下,不代表别人挡不下。 一道青帆挡在了范闲的身前,但这一箭的威力岂是一道青帆能够挡得住的? 箭锐,帆破! 箭依然势如破竹,就像嗜血的魔鬼一样。不见到鲜血之前,它是永远都不会停下的。 箭停,血流! 流的不是范闲的血,而是四顾剑的关庐弟子--王十三郎! “果然是绝世无双的利箭!”王十三郎在笑,笑的面色惨白。 他皱了皱眉头,用力拔出了箭头,扔在了一边。 王十三郎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一股血腥冲出了喉口,喷在了两大高手的身前。 鲜血如同迷雾,遮住了僧侣的视线。一旁脸色惨淡的影子动了,谁也没看见他是怎么出手的,似乎刚才一切都是在演戏。演给这位自命不凡的神庙僧侣看! 如黑色闪电一般的身影,穿过了僧侣。僧侣轰然倒地。 他僵硬的脸上充满着不可思议,突起的眼珠还留着他死亡前看到的景象影像。 他眼中是一柄铁锥! 燕小乙凝视着已经躺在地上的神庙僧侣,面色居然异常平静。就如同刚才的范闲。 他的内心却如惊涛,如风潮。 他与神庙僧侣曾经无数次的演习过。其中却不曾有一次失误。 一个王十三郎不能阻挡他们的攻击,这也在燕小乙的计算之内。但是他依然没想到王十三郎竟然如此强横。中了自己一箭居然还能够站起来。 他后悔! 他后悔没有看清楚那位六处头目。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范闲身上,居然会没有察觉到,这个六处头目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影子。 他是一个瞎子! “这个瞎子是谁?” 燕小乙突然想起了那一晚,那一晚长公主的宫女被杀,洪四痒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他的瞳孔突然收缩,他想起了在这篇大地上的一个传说,他想到了这个瞎子是谁! 太有把握的事情,往往却是最难成功的。 燕小乙眼前一片朦胧,他想起了少年时赤着脚在森林中捕猎,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那位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女人。 他唇边挂笑,双眼迷离。 据说人在死的时候,一生中的回忆就会一幕幕的映入脑海。 当你想起已经被丢弃在角落里的记忆时,这就是你油尽灯枯之日。 范闲没有杀燕小乙,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来不及。 能够杀燕小乙的人只燕小乙已自己。 那支跟随自己经历无数战戈的铁箭,随着自己的手,插入了自己的身体。 这一刻,燕小乙发现,原来自己的血依然还是热的。 人生是非常奇妙的! 善毒者会死在毒上。善水者会死在水中 用箭者,只能死在箭下! 自己的箭!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七 (二十七) 雨夜。 长街漫漫最销魂。 大雨中带雨笠的人很普通。可是头顶雨笠,却穿着一身红袍的人却只有一个。 皇宫的城墙如数丈悬崖,在雨中云雾飘渺。 红袍人走的很慢,无声无息却又光明正大。 城墙上忽然射出三支利箭,红袍人没出手,箭却像在暴雨中迷失了方向,被一头名为黑暗的巨兽吞了进去。 红袍人抬头。 电光火石之间,用目光划出一道苍穹,竟将墙头高手们纷纷震落。 剑气! 不断地吮吸,吮吸着黑幕中的生灵之气。 在这座冰冷的皇城中,已经有无数的侍卫成为一股剑气的血祭。 忽然红袍人身前闪过两个人影。 红袍人停止了脚步,紧握手中的剑鞘,漫天风雨都冲刷不了他心头的杀意。 他手中利剑并没有出鞘,他知道只要他一出剑,前方两人中必定会有一人丧命。但他却不知道如何对付第二个人。 他能够感觉到眼前两人的不同。 他只会拔剑! 两人中,他认识一个! 那是洪老公公。 四顾剑没有行刺成庆国皇帝,正是因为有这位大宗师的存在。 另一个人适时向前迈了一步。 此刻天际远处,忽地一道闪电划过,随之而来一声惊雷,豁然而起。 声如裂襟,却仿佛回荡在头顶之上,回音袅袅,许久不散。 墙影婆娑,点点碎光掠过天空,借着闪电,红袍人看清了对方。 那是一个神庙的僧侣。 夜色如墨,风雨飘摇,天地突然静默,听得到的只有雨滴拍打地面的声音。 良久。。。 时光苦短,对峙太久。 气以升至顶峰,此时不动更待何时。 洪公公整个人慢慢挺直,骨头如同一串鞭似的发出一阵“劈劈啪啪”。整个人似乎在霎那间拔高了十几寸。 可他没有出手,他没把握。 身旁僧侣却按耐不住,手中竹棍震碎雨帘,一声虎啸响起,仿佛来自天外。 棍如猛虎,人如卧龙,这一式之力,绝没有任何人能够比得上。 可惜他的对手是红袍人! 大红袍拔剑,就像是一阵风,无论多强大的力量,在风中都必将消失的无影无踪。 等到那一剑消失之时,僧侣就觉得有一阵凉风轻轻的吹到了他的身上。 风虽然轻,却冷的刺骨! 僧侣的神情僵硬,在他的脸上凝结成了一种奇特而又诡秘的表情。 他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已被冻结,他的人就从半空中重重的跌在地上。 风停了,人的呼吸似乎也停了。 洪公公皱着满脸的皱纹,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说道。“好剑!” 红袍人目光闪动,手握长剑,没有出声。 洪公公继续道:“剑道之术在于精气。此一剑恐怕世上无人能挡。” 剑道之术在于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道理就算洪四痒不说,世上习武之人都应该明白。 一想到这里,红袍人的眼中闪过一丝惶恐,手中长剑似乎被点点雨滴敲打的微微颤抖。 剑在手中,不如在剑鞘中更有威胁! 洪公公突然纵身而起,身形灵动。 他在空中漂浮,随着空气的流动异常缓慢却又轻巧无比。 他出手。 动作如少女折花。轻柔而又缓慢,却又说不出的阴寒诡异。 红袍人不知所措,他除了拔剑什么都不会! 他想闭上眼睛,任漫天暴雨侵灼自己的身躯,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嘴边苦涩难挡。 他一直以为皇帝身边只有一个洪四痒,却忘记了皇帝与神庙之间的关系。神庙才是皇帝最后的底牌。 那僧侣已经耗尽了他的剑气,他的剑魂。 剑在手里,并不在鞘中,他已经没有办法再拔第二次剑。 他是夺命大红袍,此刻却将被别人夺去生命。 所有的使命与力量,都将被夺去。 因为这就是“死”。 当“死亡”降临的时候,世上又有什么力量能拦阻? 。。。。。。。 。。。。。。。 可是这一击并没有夺走红袍人的性命,它夺走是一个侏儒,一个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侏儒。 洪四痒一惊,他想到了这个侏儒是谁。 “手”中小指,一身缩骨功出神入化。 洪四痒不知道小指躲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混进皇宫的。他忽然感觉心口一凉。 侏儒手中的剑刺入了洪四痒的身体。剑光流动,阴狠无比。 “呯”的一声,两人同时倒在了地上。 双葬之剑,玉碎神散,欲与天地同寿! 小指狠毒,他不仅对对手狠,对自己更狠。 他的身体抵受不住这位大宗师的全力一击,血液洒向了天空,和大雨混在了一起。 红色的雨水浸泡着皇城,如此的美艳,如此的妖媚。 血雨!! 血雨当空,必出乱世! 。。。。。。 。。。。。。 红袍人如泥塑般地站在那里,耳边一直回荡着小指临死前的话语。 “我不能让无名指伤心,我不想看到她难过。她幸福我也会觉得幸福,你一定要活下去!” 小指静静地躺在地上,嘴边带着一丝微笑。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 是永生? 是财富? 不。。。 只要看到自己心爱的人能开心快乐,那就是幸福。 小指是幸福的,幸福的一生。 她救了小指一命,小指又救了她爱人一命。 因为小指爱她,更因为大红袍爱她。 人的一生不就是一种命运的循环么? “请。。。一定。。。要幸福!” (二十八) 这里没有喧嚣,如往昔一样的寂静,寂静的让人感到空虚,无助。 一切都没有变。 红袍人依稀记得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依然如此寂寞,空荡。 整个皇宫灯火辉煌,只有御书房却是昏黄暗淡。 并不是御书房灯火不足,只不过就算再明耀的灯光,都已经照亮不了皇帝的心。 因为他心中的光华已随着一个女人的离去,而变得黯然销魂。 当他下决心将监察院与内库掌握到自己手中,当他下决心要称霸于世的时候,他已经走入了黑暗。 佳人已逝,那盏烛灯又在何处? 是他亲手熄灭了光明,剩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贪念。 只要权利还在自己的手中,那么生命就还在,野心就还在。 一个人只要有野心,那么他的生命就是宝贵的。 被夺走的只是其他人的生命,这又与他何干? 亲手夺走那个女人的一切,能够成就他一世霸业。那么女人的消逝,又与他何干? 贪念有多大,野心就有多大。 贪念永远在人间!!!!!!!!!!!!!!!!!!!!!!!!!!!!! ------------------------------- “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总是喜欢穿一身红衣服。” 皇帝抬起头,看着窗外瓢泼大雨,说道:“你杀的人太多了,只有红衣才能遮掩住你身上的血腥。” “你是在自欺欺人。”皇帝转过头,言语中有一种不容抵抗的威武。 红袍人低头,一身红袍依然鲜艳夺目,可是衣摆处滴落的不是雨水,而是鲜血! 红袍浸湿,却无一丝雨水。 红袍原来是用鲜血染成的! “为什么要来杀我?”皇帝双目冰冷,似乎极力想看穿对面来人的内心。 “为什么要来杀你,为什么?”红袍人口中喃喃,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皇帝似乎已经看透了红袍人的内心,满意地眼神已经离开了对方,再一次望着窗外,自言自语着: “这不过是一个局罢了。” “你和我都只是被人牵线的木偶。” 红袍人想起了食指。 他忽然笑了,像食指一样的笑容,笑的很难看,很凄凉。他突然明白了食指的话,明白了食指的笑。 心灰意冷。戚戚然然。 “有人想杀我,他恨我。他布局,他牵线。” “你是他手中的剑。他杀不了我,却懂得利用你来杀我。” “你心中有弱点,你不配做一名杀手!” 皇帝的话语一波又一波的击打着红袍人的心,两人头一次碰面,可是皇帝却像与他认识了数十年。 红袍人心中有弱点! “范闲”! 这个名字像是一块巨石,压在红袍人的头上,挥之不去。 一切仿佛都像是预言! 小言公子的预言! 等皇帝的大旗插在东夷城上时,谁会想到大红袍只是为了除去范闲的心疾? 当大红袍杀叶流云、杀路人甲,谁会想到这只不过是为了让范闲至爱的海棠朵朵,能够支撑起北齐这面旗帜。让他们两人之间的代沟与阻力压制到最小? 海棠朵朵需要力量,需要名声。只有这样,她说的话才不会有人反对。 只有这样,她说要和范闲在一起,又有谁能阻拦? 君山会要与范闲为敌,他就灭。 皇帝要禁锢范闲,他就杀! 是范闲!又是范闲!还是范闲! 他被某人看穿了内心,他被某人利用了。 (二十九)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为什么绿叶不能成为红花?为什么?” “为什么天空是蓝的?” “因为湖水是蓝的。” “为什么这池子的水是绿的?” “因为它不够深。” 多少记忆,多少温存,又有多少怨恨围绕着他,徘徊着不肯离去? 站在时间的旅途中,每当回头望去,却发现身后的脚印越来越多,越来越匆忙。 他想起了那温柔的嘴角,想起了那像闺女一样的男子。 只有这个人是真心待他的! 这个人就像一朵鲜花。有时月遮拂柳,有时枝团锦簇。 红袍人苦笑,绕了一大圈后,原来自己依旧是那片为他人做嫁衣的绿叶。 只是经历了那么多事,他自己一直浑然不知罢了。 他是一名杀手,世上最有名的杀手。 可是,他却没有一天为自己活过。 他都是为了别人而活着,为了他的弟弟,为了他那相敬如宾的姑爷。 他是木偶,他是绿叶,他是一个愚蠢的白痴。 他是行尸走肉! 这一刻,他失去了自我,失去了自己的剑,失去了自己的心。 他不够冷,他丧失了拔剑的勇气! 他已经不再是一名杀手了。 “这个杀手不太冷?”红袍人思索着,一时茫然。 “你自卑!”皇帝道。 “你是不是还想杀我?”皇帝问。 “你为了谁要杀我?为了自己?”皇帝说。 “我不知道。”红袍人答。 皇帝眼中堆满了讥讽的笑意,他知道红袍人已经被他打垮了。 他的语言永远是最有力,最直接的武器。 能够瞬间摄入对方的内心,能够将人扶上云端,能够一脚把人踹进地狱。 这就是帝王之术! 一时之间,那份二十年前的战戈铁马,藐视天下的雄心,再一次充满了他的身躯。他望着红袍人,如同望着苟且偷生的蝼蚁。 暴雨在窗外咆哮,狂风吹得书房内烛火忽明忽暗,吹得桌上书页“刷刷”作响。 红袍人抬起头,面色苍白,眼神迷离,他再一次震惊,他觉得不可思议。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面前的男人才是真正深藏不露的高手。 如果不是他内心忽然激动,强者之气不由自主的散发出来,红袍人看不出他会武功。 他的武功已入化境,变得炉火纯青,已与自然混为一体,所以红袍人没有察觉。 轻视! 武者最忌讳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天下第一的杀手身上。 红袍人彻底崩溃了。 眼前此人才是天下第一,红袍人不配! ------当酷寒来临,你永远看不到它的力量,可是它却已在无形中将水变成冰,使人冻死。 皇帝似乎也察觉到了红袍人的变化,他更不加掩饰的释放着自己的霸气。 二十多年修炼的霸道真气,在一瞬间爆发出来! 空气在扭曲,御书房在扭曲,就连面对面的两个人都在扭曲! 这就是霸气! 女人不仅双手奉送了监察院,内库。 同时还将世间绝无仅有的霸道心法,给了他。 可是。。。。 女人却得到了什么呢? 另一个女人为他付出了青春,付出了名声, 甚至为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做着无耻肮脏的勾当,如今依旧在广信宫中默默流泪。 她。。。。。 又得到了什么? 她们都看不透,看不穿。她们都是无药可救的白痴。 红袍人潮湿的衣摆已经流干。 整个御书房中,被红色的雨水染成了一片刺眼的燕脂。 深红色。如暮色苍茫,如烟雨密布。 是谁在流泪?是谁在滴血? 是谁!!! 是他,还是她? 是血雨? 不祥之兆! (三十) 皇帝的双手冰冷,血却是滚烫的。能够与大红袍交手,是他这一生中最值得兴奋,骄傲的事。 这是他第一次自己动手,也许会是最后一次。 只有大红袍才能让他产生动手的念头。 四顾剑不配,叶流云不配。东夷城不配,北齐。。。。 也不配!!!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皇帝骄傲的说道。 真正能够做到平凡的绝顶高手,又能有几个? 谁能与他针锋? “你放心。”皇帝将霸气提升到极限,趁热打铁般,捶打着红袍人殆尽的信心,“你死后,我会将你的亲人,朋友一起合葬在你身旁,这样你才不会寂寞。” 皇帝甚至已经能够想象到红袍人的墓碑旁,已经长出了一朵朵寂寞的小黄花,野草丛生,虫蚁混聚。 残破,颓败,凄凉。 。。。。。。 。。。。。。 “在战略上藐视对手,在战术上重视对手。” “敌人都是纸老虎。” 皇帝很听话,这两句话他一直记得。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 他看到红袍人抬起了头,眼中似乎重新藏进了一根针,随着烛火忽明忽暗。 他似乎在突然之间找回了他的心。 驱使他继续求生下去的究竟是什么? 是剑术?是信心?是运气? 瞎子对红袍人说的话一直都没有错,只是这次他也错了。 是爱!刻骨铭心的爱! 。。。。。 。。。。。 “你不能死!”小指临死前的微笑依然在眼前闪动。 “我等你回来!”无名指话音温婉,一丝甜蜜涌上心头。 “为何绿叶不能成为红花?”瞎子冰冷的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 是啊!他还不能死! 远方还有一抹黛眉在等他! 那芬芳如菊的双唇,依然需要他去点绛。 她纤细,温柔。 她热情强烈,能让彼此吞噬在爱火之中! 他还不能死,他要活着去见她,再见一次她那清澈如月光的眼眸。 一次就够,一眼就好! 黑雨越下越大,越下越急。雨水拍打着窗户,却已经敲击不进红袍人无比坚固的心! 他的心没有弱点! 那个拨动他心弦的女人,让他在一瞬间没有了弱点! 剑在鞘中低声做鸣,他的手再一次紧紧握住了剑柄,没有任何东西能把他们分开! 他和她?还是,手与剑柄。。。。。 这种力量,这种信念,皇帝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他不曾记得爱,他不曾爱过,他亲手葬送了他的爱。。。。 一声炸雷,当头而响。电闪雷鸣,风雨正在狂啸。 书房中却似乎有一种迷茫的状态,仿佛沉眠于一场大梦,将醒未醒之间,一片茫然,一片混沌。 突然之间,气氛变了! 如轰隆,如电闪,如狂风,如巨涛。 杀气森森,森森杀意! 一瞬间,有多长? 一息的光阴,又有多少个瞬间? 弹指间灰飞湮灭,瞬息化为尘土。 如白驹过隙,一眼万年! 两人同时抬手,人间似乎被一道闪电赫然刺穿。 那一瞬间照亮了这黑暗的天地,冲破了混沌,将那片雨云吹的踪迹全无。 (三十一) 雨停,夜深人静。只有远处随风而来的竹涛声在夜空中轻轻回荡。 陈园外的守卫依然牢不可破,似乎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苍蝇飞不进,不代表影子进不了。 当影子掠过身着铠甲的卫兵时,他们都没有察觉到这个人。没有察觉到一个惊世骇俗的消息已经传入了陈园。 “陛下驾崩。” 影子留下四个字后,飘然离去。 那里只留下了一个老人,老人坐在轮椅上。 雨停了,潮热之气从地面上纷纷散了开来,空气中异常闷热。可老人的腿上,却依然盖着一条厚厚的毛毯。 听到影子的话后,老人眉头舒展,他只觉胸中热血澎湃,久久难以平静。 他突然感到空虚。 他恨皇帝。 他爱上了一个女人。可皇帝夺走了她。 他恨! 皇帝双手沾满这个女人的鲜血的时候,他却只能在一旁看着,麻木的看着。 皇帝接过那女人的财富,他也只能继续打理。 他恨自己! 当那位东夷女子被皇帝拥入怀中,只对他留下一丝惆怅之情后。 他开始怨恨! 从那一刻起,老人失去了自我。 除了仇恨之外,他第一次了解到世上还有比仇恨更可怕的感情。 那是毁灭! 他想毁灭那个男人。 但这种感情却使得他想毁灭自己,想毁灭这个世界。 庆帝亡,天下乱,生灵涂炭! 他自始至终没有想到自己的错,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错。 错的都是那个男人! 可是。。。。 毁灭了又能怎么样? 生又如何,死又如何? 他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什么,报复后没有一丝快感,却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 ------------- 皓月当空。 月晕如风,月明如丝。 老人摸了摸自己的断腿,突然大笑。 笑着笑着,渐渐泣不成声。 “陛下!老奴是忠于你的啊!” 老人嘶哑的哭吼声,响彻了整个陈园。 。。。。。。。 。。。。。。。 余庆五年三月 陛下驾崩太后驾崩 同日程萍萍病故于陈园 。。。。。。。。。。 。。。。。。。。。。 谁即位? 谁又将展露头角? 谁有将屹立于武学巅峰? 皇帝是因何病驾崩的? 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活着。 当数以万计的流星,纷纷划过苍穹。你抬起头,依然可以看见漫天晨星。 天空并不会因为这些流星的陨落而失去颜色。 又何必去问,又何必去思考,那些流星究竟落在何方呢?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 当年的废话 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 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 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 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 “天气还真是热呀!” 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 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 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 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 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 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 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chun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 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 “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 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 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 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 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 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 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 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 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 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 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 “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 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 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 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 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 “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 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 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 “来个蛋卷!” 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 “来个蛋卷!” “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 龟儿子!我暗骂一句,还是老乡哩,这点面子也不给。 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那清清的声音,懒扬扬地说了一句: “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说蛋卷,就蛋卷啦!” 付钱,撕纸,送入嘴中。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 “喂!别这么看着我。”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做事这么拖沓。是你买他的东西耶!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 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神情都干净俐落,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让人好生……佩服。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在纳闷,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 我搔搔脑袋,闷头闷脑地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 我点点头。 她擦了擦手,再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以手支颌,对我眨了眨眼,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问道:“你看我怎么样?” 我老老实实答道:“生平未见之美女。” 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 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 她坐在了我的身旁,满是笑意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真她妈生的漂亮!” 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 看着她那清亮的眼,俏直的眉,润红的唇,随风摇动的衣摆,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我不知怎地,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此意与此女无干,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 “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有这么痛苦吗?” 我回答的更老实了。 “我缺钱花。” “你自己怎么不吃呢?” 未待我回答,她已抢着大悟了。“真的是很缺钱花。” “好啦!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陪你聊会儿吧。”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接着伸了个懒腰,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肆意地伸展着身体,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极具美感。 我闻言本有些不悦,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也就罢了。 于是,开始聊天。 本次聊天,从席娟的小说开始,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再到讥笑温瑞安,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还时常穿些功夫服,拍些恶照,损害我们的视网膜。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 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著,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 当然也偶有分歧。她说初看废都时,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她问我那是什么,我愣了一愣,她又抢着大悟,脸红了一红。 于是不谈小说了,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她便很想喝鲜橙多,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我说我喝多了之后,也很想喝鲜橙多,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 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很恐怖。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不过弹地很糟糕,我终于兴奋地说,海王星?我进去过,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准备喝啤酒,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 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和我一样,这么有空?” 她抿着嘴笑了笑,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 “送一个朋友走了。” 原来气氛的变化,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 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学着松隆子的模样,把脑袋微微一侧,轻声道:“我得走了,谢谢你的冰淇淋。” 我也站了起来,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 (对不起,平生最这三个字,似乎又有些滥用了。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 “再见!” 古龙说过,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这意思我懂,但从未遇到过,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应该算是一例吧。我有些恼火地想着。 已走出十几步的她,忽然转过身来,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喊道:“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 我笑了笑,喊道:“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 “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妈妈生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爸爸养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自己装的。” “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姐姐打出来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妈妈教出来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 “那好,无聊人,真的再见了哟!” “很好,花姑娘,可以再见了耶!”我从不知道,一旦面对美女,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 她回头走了,一边背着向后摆手,一边说道:“再说一句话,你长的有点儿像JHT,就是胖一些。” JHT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我已是感激涕零了。 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我大声吼道:“8348065!” 她愣了一愣。 “我的电话号码。”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进行这种工作,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 “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我一般是记不住的。” 我摊摊手,做洒脱状,道:“无所谓啦。记不住,是你的幸运。万一记住了,就是我的幸运。” 她又笑了,真是个爱笑的人,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不过我喜欢。 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 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地位却有些悬殊。本来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若强要逆势而为,的确是有些糊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笔下满是崇拜之情。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居然叫什么日后。 想当太阳吗?我一向以为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才可能成为太阳。 还好,我是喜欢女人的。 尤其喜欢美女。 但只是远观而已。 那时候的我,的确很无聊,曾经有一次坐二路车到九码头拜访亲友,却一直坐到了八一钢厂,只为了车厢前排坐着一个长相清秀的红衣少女。 我更喜欢背着一个黑包,在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站在解放路的天桥上,看身边的红男绿女,看女人撒娇,看男人烦恼,自己还借着夜色的掩护傻笑。这虽有些病态,却也是消磨时光的好办法。 看的人多了,自然难免有些伤心。不过伤心之后,还是照看不误,美其名曰:养眼。 我一直以为那个冰淇淋女孩也只是偶尔出现的润洁滴眼露。唯一的区别是她曾和我说过几句话,虽说聊的很开心。 虽然以无穷的勇气,无耻的决心告诉了她我的电话号码,但我并不以为会有什么后文,而且的确也没什么后文。 于是这个美女就像钞票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没有什么不甘心的,邂逅这种浪漫的桥段,我从未期待过。 唯一有些放在心上的,是她说我和JHT长的有些像。 要知道,我的同学们都说我长的像尹相杰。 JHT是谁?莫不是亚洲第一美男元彬的英文名? 于是在之后的十几天里,我拼命地向我那几个读高中的小侄女打听这位明星是谁,却未料到以明星当饭吃的她们也是一脸惘然。 于是乎,我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 这JHT莫不是个商界年轻才俊? 于是开始不顾书店老板的恶言恶语,拼命翻读商界,市场营销之类的书籍,每礼拜天晚上准时收看央视的夸富节目:对话。 又是十几天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 现在已是八月的夏天,那个小资情调的女同学回来了。 于是我到她家去了。 用企望的眼光向她询问。 “JHT?” 我点点头。 她一面擦着滴水的头发,一面毫不避嫌地在我面前往脸上抹些不知名的白色流质体。 “JHTisJackhatetitanic。” 我把这句半通不通的洋文重复了一遍,杰克恨泰坦尼克。什么玩意? 看到我犹自不醒的神情。 她娇嗔一声道:“就是痞子蔡的网名啦!” “痞子蔡是谁?”我仍自不醒。 只见这位小资同学愕然之后,将那涂的本有些小巧的唇,又张成了保龄球道的洞口,白森森的牙齿象那十个木瓶一样齐刷刷地站立着,向我示威。 我忍住对她所用牙膏的好奇,以及将拳头送入她嘴中的冲动,仍是谦逊地又问了一遍。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似是决定原谅我的无知。然后说出了以下的一段话: “当代窜红最快的男性非艺人。感情最为充沛的网络写手。他最后悔没有早读到席慕蓉的无怨的青春。最喜欢喝的是爱尔兰咖啡,最喜欢的香水是DolceVita,……喔,这是意大利文,中文意思是甜蜜的日子,他的室友叫阿泰,他的女友叫轻舞飞扬,可惜死了……” 虽说可惜,但我明明在小资同学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不等她说完,我已冲下楼,直奔新华书店。至于长的如何,更是不用问了,单看小资同学那崇拜的神情,我便已是成竹在胸。 到了书店,请小姐帮忙,找到了痞子蔡的书,我瞄了瞄封页,洛阳神茶,爱尔兰咖啡。我笑着问那位小姐,这人是不是卖饮料的。 小姐一愣,仍是很和蔼地用宜普说道:“先生,你儿可以看哈捏本。很有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注:宜普即yc地区通用的,带有yc特色的普通话。) 我笑了笑,感谢她的热诚服务,然后把手插入口袋,两爪清风地离开,留下错愕的她。 待从另一个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处搞到了这本书后,我用了半小时的时间读完。读后深受感动。翻到前页,发现有痞子蔡的照片。 我认真的看了几眼,私下里并不以为他和我长的有些相像。 他长的的确不像尹相杰,他比尹相杰还丑。 伤了会儿心,然后洗了个澡,抽了根烟,躺到床上。那时是凌晨一点,老妈被我吵醒后,很诧异地问我:“今天出什么事了,这么早就睡觉。” 我总不能说自己很伤心吧,于是温柔地笑着问她:“儿子是不是长的不怎么帅?” 老妈笑了笑,拍拍我的脸,道:“我儿子长的比哪个都帅。” 这就是女性和伟大女性的区别。 有个同学谈过很多次恋爱,但他在酒桌上讲的往往只有一桩,一桩因某个停电之夜雨电交加,而促成的一段孽缘。他认为那次才是真正的浪漫到了极点。 什么叫浪漫呢?由他多次的谈话中我总结了一下,有这么几条。一要一个喝醉酒的男人。二要有一个孤独的女人。三天要下雨。四天若不下雨,就一定要刮风。五若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则天下一定要有大太阳。六下雨的时候没有伞,或只有一把小伞。七刮风的时候,一定要呆在风最大的江岸上,以便把她刮倒在你的怀里。八日光最烈的时候,你可以有最充足的理由请她回自己家喝杯冷饮。九身上一定要带钱。若无钱,虽小说上也曾有贫贱夫妻的浪漫,只怕也是会打折的。 综上所述,我就不打算浪漫了。 那些天老姐把福山雅治和常盘贵子演的邂逅借回来看。由于我只喜欢木村和松隆子,所以在吃完饭后,坚决地背着黑包出了门。 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 晚上八点钟,又是解放路天桥。 我站在天桥上想着邂逅这种事情,忽然有些伤心地发现,若邂逅的意思是指早前认识的男女在某种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忽然碰见,那在yc城内,我是不大有什么机会和从前的朋友们邂逅了。别人伤心邂逅的理由,是怕遇不到某个想遇到的人。我伤心的理由却是怕遇不到一个认识的人。 想到此节,我不由悲从心来,往天桥下过往的车流吐了一口痰。 “这样不太好吧?” 一个女子杵到了我的旁边,全然未知我正在念天地之悠悠。 我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心中得出一个结论:“居然又是一个美女。” 不过由于当街吐痰被美女看到,所以我的心情不好,决定不去理她。 “无聊人,不记得我啦?” 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有些疑惑。(对不起,又想到那儿了。)晚上八点,天已有些黑了,自己又是个近视眼,所以难免有些…… 待看清楚是那个长的像深田恭子的那个女孩,不知为何我忽然松了一口气。 “花姑娘今天又这么有空。”其实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淡蓝底子上印着深蓝碎花的吊带裙,看上去很漂亮,叫她花姑娘,是有些委屈她了。 “怎么你皇军的口吻总是不改。”她转过身来,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微微地翘起右脚,似是在地上划着什么字。 我不理她,径直问道:“你在这边看我多久了。” “一朵花开的时间。” “俗!”我做呕吐状。 她好心地把手并拢,摊在我的嘴前。 “最近忙什么呢?” “忙着赚钱,花钱。你呢?” “忙着睡觉,吃饭。” “这回答也挺俗。对了……差点儿忘了你是加大毕业的,只是成天忙这些不烦吗?” “哎,你很龟毛哎。” “少假仙啦,是不是很寂寞啊。” “……” 我们学习着言情小说里的情节,用极烂的西门町国语,进行着一场惨不忍睹的对话。双方都极力想轻描淡写地当作熟人一样来交谈,可问题是…… 我们并不很熟。 “哎……” 两人同时长叹一声气后,大概发现了大家都没有这种本领,于是便选择了沉默。 于是我在桥上看美女,她在我身旁看我看美女。 不知站了多久,我笑了笑,道:“如果一直这么立着,别人会不会以为这是两个雕像。” 她轻轻笑了声,用手拨拉一下额前的刘海儿,道:“对啊,雕像的名字就是美女与野兽。” 我摇摇头。 “我以为是巴黎圣母院。” 看着她的头发在夜色中乱乱地拂着,我很想把它缠在自己的指尖上,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想让它安份一些。 不知为何,她今天的话比那天下午要少许多。 也许是心情不好? “今天又等人吗?” “等你啊!”她向我投以温柔一笑,我以傻然一笑化之。 忽地想起这些天的忙碌,连忙向她报怨:“我似乎比痞子蔡长的要周整些吧?” “你也就头发长些,这样很丑。” “头发长些,遮住脸,看上去就没那么胖了。你是女人,一定比我清楚。” 她看了看我衣服上的油渍,叹口气道:“头发长,身上脏,不是要饭,就开画廊。” “我在家里天天做饭,哪比得上你们这些千金。”我搔搔头。 “你会做饭?”她露出不信的神色。 我暗自在心里为自己这最后的资本得意了一下,点了点头,然后痛心说道:“只是水平太差。像今天炒苦瓜,我放了些干辣椒,再加上你知道的,我怕苦……哦……对了你不知道,不过无所谓……于是我问老妈,可不可以放些糖。结果老妈把我痛骂了一番,说苦瓜不苦,那就不对了。” 她很轻易地站到我母亲那一边,用力点了点头,问道:“后来?” “于是我老老实实地站到了锅前,把准备加的一小勺糖,换成了两勺。”我把站着的两脚前后错开,伸手一挥,大有老毛让人去下乡的气魄。 她捂着嘴,忍住笑道:“结果?” “结果,全家一致公认,比妈炒了三十年的苦瓜要好吃。” “得出什么结论?” “结论是人人都怕苦,但人人都不说。” 两人又笑了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就是冷场吧,我在心里想着。 于是我说:“看过痞子蔡的洛阳神茶吗?”心想她可能对这个感兴趣。 她愣了会儿,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像是忽然明白过来了,反问道:“是洛神红茶吧?” 我一窘,心想这人写的书名也这么难记。 “洛阳神茶?”她笑了笑,“还印度神油哩。” 我又一窘,心知她正在颠覆我心中对漂亮女子的一贯看法。 “为什么他要叫JHT呢?” “因为他讨厌泰坦尼克,他的英文名却恰恰叫做杰克。” “很好,我也讨厌这部戏,我的英文名叫做萧峰。” “阿朱他老公,我虽然喜欢痞子蔡,但我更喜欢泰坦尼克。”她直盯盯地看着我,看样子是指望我临阵变节。 不过我只能说声报歉了,我对泰片之仇恨,不知其何所来,却知其永无终。 我清了清喉咙道:“曾经有个朋友,看电影去晚了,去的时候刚刚看到这部电影放了一半的时候。” “什么时候?” “就是杰克和那个女的第一次*****的时候。” 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说什么。 “我朋友一进电影院,眼睛都还没有适应黑暗,就看见银屏上,一个沾满灰尘的汽车里,隐隐约约有人影蠕动。待下个镜头切过来时,却突然!……”我做了个夸张的手势。“……看见一只瘦小的手掌,啪的一声打在那汽车玻璃上,激起阵阵灰浪,同时诡秘的音乐响起。” “然后?” “然后他就在电影院里睡着了。” “结论?” “结论是,他直到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是一部爱情片,而非他所想像的那样,是个恐怖片。” …… …… 不知什么时候从天桥上走下来了,一直走到了车站,足足有一百米的距离,我看了看天色,大概走了大半个小时。 然后她就走了,并且坚决要坐计程车。 我虽然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但我以为在yc这个小城的范围内,坐计程车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但她说她每个月有几百块钱的交通费,不坐白不坐。于是我说能不能顺便搭我一脚。她笑着说在晚上和陌生男子一同搭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于是我放弃。 帮她关车门的时候,我对她说:“8348065?” 看她一脸惘然,我解释道:“这还是我家的电话号码。” 她笑了笑,就让司机开车走了。 于是我也走了,回到了离车站二百米远的家里。 由于又碰见了美女,所以心情不错,于是便洗了个澡,抽了根烟,坐在电脑前,开始看木村和松隆子的恋爱世纪,看得自己一个劲傻笑。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我没去接,因为一般没人打电话找我。 但这个电话是打给我的。 电话的那头是一个久违了的大学同学。他很熟练地和我交换了一套来电必用的客套话,接着便直入主题: “她下个星期就要去美国了。” 我哈哈一笑,道:“真的吗?太好了,这样看来,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至少我不用跟着过去吃热狗了。” 他在那头阴笑着说:“有人陪她吃热狗。” 我哈哈哈一笑,道:“那就更好了,免得一个人太无聊,又想起我来了。” 接着挂了电话。 她是我大学时的同学,我曾经以为会和我在一起的人。 于是我又洗了个澡,点了根烟,仍然是坐在电脑前面,开始放蓝色生死恋,让操着国语的宋慧乔把自己感动个半死。 电话又响了。 我一把抢过来,准备吼人,却没人说话。 半响之后,有个女孩子怯生生地问道:“你是无聊人吗?” “你才无聊!”此时的我很愤怒。 “我们刚见过面的。” “噢……”我大悟。 “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只是看这个电话是不是打的通。另外……”她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我失恋了,想通知一下别人。” 听她的口气是认真的,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个不停。 我压住自己的不耐烦,询着惯例问道: “他喜欢你吗?” “我想他什么都不知道吧。” “笨蛋!不可救药的笨蛋。”我在心底骂了一句,却不知道是在骂谁。“既然未曾恋过,何来失恋,你这叫单恋美梦的破碎。” “是吗?”她的声音一下变的空洞起来。 我这个师兄教导道:“痴情绝对是一种浪废,而且是一种奢侈的浪废。” “好吧,我会振作起来的。”她学着那些弱智的日本女人的口气说道。接着又是一串笑声,只是不知道她是在哭着笑,还是在笑着哭。 不知怎地,对她忽然有了一丝怜悯,我开解道:“哭一场吧。” “我哭不出来!” 我在心底骂道:“死撑什么,声音都发酸了。” “去租些碟子回来看,别看喜剧。看到别人快乐,越发会觉得自己伤心的不像是个人了。” “那看什么?” “看悲剧。最好是那种没什么社会意义的,让你一看就知道女主角要死了的那一类。看完了之后,你就会觉得阳光依然灿烂了。” “师兄介绍一下吧。” 我有些不服这个称谓,虽说生平情场战事,皆以失败告终。 “你可以看蛋糕上的草莓,第四集。恋爱世纪,第二集。还有蓝色生死恋的全套,不过最好是第六集和最后一集。” “好的,我记一下。”接着听见电话的那头传来沙沙地写字声。 我很欣赏她的这种认真,虽说认真的有些过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话了。 “你现在干什么了?” “我刚洗了澡,这时候正在看碟子。” “看什么呢?” 我愣了愣,停了一会儿,对着话筒木然地说道:“我正看着俊熙背着将死的恩熙在海边散步……” 那边也停了会儿,然后她的声音传了过来: “那是最后一集吧。”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每天晚上我都不大喜欢早上chuang,所以总有机会守在电话的旁边。 也许是因为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床头就有一架电话,而她也不喜欢一躺下,就想起了那个男人。 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也看蓝色生死恋,便以为我也和她一样,是个伤心人。 也许她以为很多事情都不大方便向她的朋友说。 也许她以为向陌生人倾述一番,倒是不错的选择。而我就是那个陌生人吧。 也许其实只是因为我们都很无聊。 所以,时不时的,我会在凌晨一两点钟,接到她的电话,没来由地东拉西扯一番。 我们聊一切可以聊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聊一切事情。 我们经常在电话的两头交流一下看暴力电影的心得,看武侠小说的体会。不能免俗的,也会提到自己的过往。 不过,一般是她说她的过往,她与她的男人的过往。 虽说那人只是她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兄长式的人物,但她在给我打电话时,坚持称呼为她的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估计她有些心理上的问题。 听了很多遍她的故事,总觉得很无聊。不过是女人爱上男人,男人不爱女人,男人爱上女人,女人不爱男人,或是某人爱某人,但某人甲不敢让某人乙知道,或是为了某人乙已有某人丙,于是某人甲便决定瞒某人乙一生,让某人乙很无辜地成为某人甲在背后念叼上数万遍,以至头疼而亡的人。或是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三个人乃至四个人身上,总之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加上爱或不爱这两种程式,自由组合就是。 我告诉她,全世界有六十亿人,那么至少就曾经有过三十亿个这种故事。 或许还是算少了。 不过好在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可以聊的东西。 她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非常”喜欢当莎丽遇见哈利这部电影的女人。 其它女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厌这部电影。我一向认为是她们嫉妒这种大巧无工的爱情。 据她说,我也是她所知道的第一个喜欢这部电影的男人。 她说,其它男人总认为这只是小资情调泛滥之下的产物。 她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能用很平淡口吻和我谈灯草和尚写的太差的女人。 其实我在电话的这头早已听的面红耳赤了,后来我告诉她,实际上从来没有异性和我谈过这方面的话题。 她说我是第一个听她说了若干遍单恋之路故事,而没挂电话的男人。 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 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 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 “我的男人回来了。” 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 “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 “我的男人走了。” 过了几分钟。 “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 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 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 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 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 于是她说我没良心。 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 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 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 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 她说:“妾住长干里。” 我回:“将出玉门外。” 她说:“郎骑竹马来。” 我回:“吏捉刀笔裁。” 她说:“绕床弄青梅。” 我回:“逾墙折金兰。” 她说:“两小无嫌猜。” 我回:“****有人爱。” 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 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 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 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 “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 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 “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 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 “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 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 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 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 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 她的笑颜,依稀如花。 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 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 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 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 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 (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 (这其实……对,这是真的。) 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 这叫坚强,还是死撑? 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 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中午,我们吃文子面馆的炸酱面,她只吃豌豆面,不放辣椒。 晚上,我们通常是带着在解放电影院门口买的卤豆干,臭豆干,炸豆干,直奔北门,享受那碗香喷喷的红油小面。 逛街的时候,若饿了,就在街边摊上吃碗凉面。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热干面,并且一定要到新开的那家。因为据她说,这是从原来的老热干面馆里下岗的几个女工办的,所以要多多支持。 我不管这些,只是想到这家新开的六角钱一两,比老馆子要便宜一角钱。 能吃饭,而不用付钱,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广场那惨兮兮的坟场灯光映照之下,她突然问道: “你什么时候去挣点儿钱,也请我吃碗面条?” 我把叼着烟的脑袋猛地摇了摇,以示从无此意,接着便被眼前晃动的小红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轻轻地抠抠耳垂,疑惑道: “不对吧?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也没听说过像你这么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数声,烟头也掉在了地上。我赶紧拾了起来,以免给城监的罚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数,我也不会有此想法。” 我赶紧撇清。 “为什么?难道我长的不漂亮吗?” 她说着一笑,然后轻盈地转了个圈,任发丝飞扬。 可问题在于,那天她穿了件及膝的白裙,一转之下,不止秀发飞泻,也会裙摆摇摇。 我睁大了眼睛走上前去,帮她把裙摆按住,以防春guang外泄旁人之眼。 “正是因为你长的足够漂亮,所以这才不可能。” 她起先疑惑,继而释然,望着我坏坏的笑道: “师兄也会自卑的呀。” 我撇撇嘴,以示不屑此言,我左脚向前半步,右脚转向半分,头略微后仰,把髋部提前,傲然道:“想当年,班上一娇俏女子赠我雅号:笑揖清风洗我狂。” 她看着我的样子,先是一阵傻笑,然后细细想了会儿,忽然大悟道:“笑揖清风洗我狂?我想起来了,那是武状元苏乞儿里的一句歌词,噢,原来是送给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 她坏坏地笑着,坏坏的看着我。 我心底一阵发毛,谁知道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一句话,居然是形容叫花子的。 所以我决定马上到5460上面留言,好生责问一番晶晶姑娘。 她拿我这脾气没法,只好叹着气,坐到了我的身旁。侧着脸望着我,笑道: “我们和恋爱中的男女有分别吗?” 虽说这些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逛街的时候,手也会很自然的牵在一起,但我还是气壮山河地告诉她: “分别很大。比如你要是死了,我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到陪你去死。你若是忽然消失了,我也会很伤心,但绝不会想去找到你。你若是忽然扑上来亲我一口,我只会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绝不会……” 忽然瞧见她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我连忙说道: “再比如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甚至我们俩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的确,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此刻看着她在夜空下白衣如雪,秀发伏肩,不知怎地忽然有了想知道她姓名的念头。 “那师兄你叫什么名字?” “xf。” “???” “拂晓的晓,晓溪塔的晓。山峰的峰。” “挺不错的名字。” 很好,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总是追问我姓什么。 “xf意指清晨的山峰,与日同生,与霞共辉的意思。” 她摇摇头说:“不对。xf,说的是女人的眉毛。” 接着她背了一句古诗。 虽说这句诗我没听过,但仍是面上一窘。 “你呢?” 她似笑非笑地望了我一眼,轻声道: “叶轻眉,看轻天下须眉。” 她俏皮地抹了一下自己的眉毛, 偷偷看着无辜的我。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五竹自述(作者:昨夜小楼春风) 当我背着小少爷离开京都的那一刻,就知道我还是会回来的,就像许多年前的那个傍晚,我陪着小姐走进京都的城门一样。 我叫五竹,是个瞎子! 人生有很多事都不能如意,比如记忆。我不确定到底是忘记了什么,还是记住了什么,总之,我的脑海里有一片灰蒙蒙的存在。 澹州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那里的人很奇怪。 他们总喜欢打扰别人,喜欢和别人聊天。本来也没什么不好,不过总有些人找我聊天,因为我不喜欢说话。 他们在我开的杂货铺门口闲聊,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对于没有回应的谈话如此热衷。 小少爷长得很漂亮,你问我怎么知道的,第七感觉。 小少爷生的很聪明,你问我怎么知道的,第七感觉。 在某个夜晚,小少爷识破了我的身份,这足以证明我的第七感觉在正常的工作着。 以后的日子里,我负责训练小少爷,因为我知道危险总会来临。 在杂货铺后院,有很多萝卜,萝卜是很有营养的。 你只要到百度上一查就知道。 萝卜营养丰富,可生食、炒食、腌渍、干制。萝卜因含淀粉酶,生食可助消化,因含芥辣油,具有辣油,具有辣味。根和种子内含有莱菔子素,有杀菌作用。萝卜有祛痰、止泻、利尿等功效。 噫!百度是什么?我说过吗? 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些莫名的词汇。 小少爷很有趣,经常作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比如说写书。 小姐总是说:刀剑总是比言语更有力量。 这个世界上的人宁愿唠叨的说话,也不把手里剑练的快一点,真是不能理解。 我只是保护小少爷,对于他经常趁丫环们睡熟的时候***她们的脸蛋的事情不属于我关注的范畴。 时光总是短暂,对于穿越者来说,千万年的时光就在转瞬之间。 穿越? 又是个我无法理解的词汇。 或许我真的失去记忆了也说不定! 人生有很多事都不能如意,比如记忆。我不确定到底是忘记了什么,还是记住了什么,总之,我的脑海里有一片灰蒙蒙的存在。 我叫五竹,是个瞎子! 十六年后,在某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我“看到”小少爷的马车驶进了京都的城门!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庆庙一日游(作者:小楼昨夜春风) 今天风和日丽,春意融融。 都说青春易逝、年韶易老,大好年华不能就此荒废,所以我决定出来走走,不能整日的进行码字工作。 四月的天气不热不冷,清爽宜人,游人如织,小偷也不少。 不知不觉来到了庆庙,这里真是冷清呀! 不对,咋这么多人倒在地上呢? 我每个人都咬他们一口,没有反应! 唉,算了,虽然我知道自己很伟大,不过这种小事还是不要管了,继续我的春日旅游。 上帝呀!我看到了什么? 在庙里的香案下方。 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的五官是那么的精致,她的肌肤是那么的粉嫩光洁,她的神情是那么的清逸脱尘,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一般。 而她面前的小白脸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那小白脸正在用眼神示意。 “快把鸡腿交出来!” “就不给!”女孩双颊通红,不过眼中却有一丝坚定。 小白脸看硬的不行,改变策略,吐出一口鲜血,用来博取同情。 “我快死了,鸡腿给我吧!” “不行!”女孩儿见他吐血,虽然眼睛里自然流露出来极强烈的怜惜之色,不过原则还是要坚持的。 竟然软硬不吃,小白脸只有使用最后一招。 直接开口说道:“你是正殿里那人的家人?” 意思很明显:再不给我,我告诉你家人你躲在这里偷吃! 女孩容颜一黯,没有回答他,却从香案上钻了出来,像阵风一样地跑了出去,在临出庙门之前,将鸡腿递到小白脸手里,就这样跑出庙门,再也没有回来。 就听那小白脸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嘟囔道:“这样都有鸡腿吃,明天还到这里来!” 真是比我还无耻呀! 我紧跟着小女孩出了庙门,看着她忧郁的面庞,不由得在她白藕般的手臂上咬了一口。 这是我表达感情的方式,对自己喜欢的人我都会咬上一口,一般人我还不咬勒! 作为伟大的蚊子一族,我们的先人告诫过我们要知廉耻、守礼仪,不要丢地球蚊子的脸。 我们是伟大的穿越一族,时空管理局穿越试验的第二号报告中就有我们祖先的名字。 听说第一次穿越试验的对象是一只猫! 注:此蚊子在六个月后因感染肺痨去世,享年蚊子时三千二百岁。而这本《小蚊子日记》一直流传下去。直到有一天………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问与答 这个公告板用来和大家交流,因为发现我经常在小庆和老朱的书评区回答问题,但是好象提问的朋友都没有看到,不免有些唱支山歌党不听的郁闷,所以专门腾个章节回答大家的问题,以及用来解释一些我认为需要解释的东西。 这个公告板会随时更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经常来瞄瞄。为了方便大家看,我会将问题与答案倒着贴上来,保证最上面的就是最新的。 二十二问:[yzf806]写得还不错,不过能把整个红楼梦默背下来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答:茅盾与曹禺都能,既然范闲是怪胎,让他也能吧。 二十一问:太监? 答:呸。 二十问:庆余年这个书名还改吗? 答:合同早寄出去了,应该不会改了……除非编辑大人认为这书名导致书仆。 十九问:为什么你要引用王小波名人的话,来冒充你有文化? 答:因为这句话,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小女生写的吸血鬼故事封面引用的,所以关键不在于名人,而在于小女生。 十八问:除了赚钱之外,有没有比较崇高一点的追求? 答:有。王小波曾经在红拂夜奔里说过: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我想写的有趣一点。 十七问: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什么? 答:赚钱。 十六问:为什么书中会出现一些比较现代的名词? 答:因为我妄图写一个有现代感的古代世界,若显得别扭,那是我的能力问题。 十五问:书中已出场的人物,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什么? 答:所有人的身后都站着一位伟大的女性,各有各家,各有各妈。 十四问:你对抄袭是什么看法? 答:我读大学时候的成绩非常仆,仆到惊天动地。 十三问:听说你的简介是抄袭某位大大的? 答:是的,向大大表示感谢。 十二问:能接受犀利的言语攻击吗? 答:不知道,您可以试试。 十一问:能接受批评吗? 答:批评是您的权利,死不悔改是我的权利。 十问:能允许批评吗? 答:应该能。 九问:能接受建议吗? 答:当然能。 八问:怎样的书评可以获得加精? 答:书评言之有物,犀利独到,有趣,歌功颂德,需要分数升级……只是精华有时尽,这没办法。 七问:范闲什么时候能长大? 答:快了,真的,很快了。 六问:叫祥瑞御免吧....(卓墨) 答:去年一年的事实证明了,我是一名勇于面对亲王的勇士。 五问:我总觉的TBAG对于自己被敲昏的事处理的太简单了。这个怪物才5岁啊!!!现实中是幼儿园大班的啊!!!我如果被这样一个小孩敲昏,或者这样一个小孩给我有条有理的讲鬼故事,我肯定会崩溃的!!!(宫长笑) 答:费T认为小范闲是天脉者的儿子,所以可以接受范闲身上一切不可思议之现状。至于为什么天脉者的儿子就一定这么恐怖,这是费老师当年的悲惨经验所得。 四问:为什么题材是穿越 答:因为我喜欢。 三问:为什么要设定男主角出场时只有五岁? 答:这是很多人的疑问,原因其实很简单,最先前的开头,范闲出场时就已经十六岁,被试阅的大人们认为,那个开头十分的渣,于是一气之下,又写了个范闲只有几个月大的开头,仍然被认为很渣,所以二气之下,就有了现在五岁的小范闲。 二问:为什么男主角取名范闲 答:取书名和取人名是我最害怕的事情,那天在群里看见范含同志更名为与强者战我容易吗?觉得他不更新却在论坛上打嘴仗,实在很闲,所以取名范闲。 而范闲在我家乡话里的意思,属于没事儿找事儿型,很符合男猪的性格。但这与范含大大就无关了。 一问:为什么书名叫庆余年 答:简介里只讲了一半,庆幸多出来的余生,在庆国度过余年,另外一半不能告诉你。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关于猫腻的庆余年(浮见君) 关于猫腻的庆余年 老猫的文,先有朱雀记。现在追庆余年的很大一批人,恐怕也都是为了朱雀而追的。朱雀之于仙侠修真而言,脱跳飞扬,很有几分男儿扬眉之态。虽然时时有不够精致不够细密,换言之,是仅凭了一腔热情而挥洒着感情的男人感觉,即使如此,还是会让人觉得爽朗而沧桑。那种爽朗如前文,是男儿扬眉,那种沧桑,是秋来男儿灯下低眉饮酒,一灯如豆,秋风夜凉如水,漫漫卷落黄叶的沧桑。虽说有舞台之气,却还是让人深深受了,也同样低了眉,似乎嗅着了那丝酒气。 然而,朱雀记还是生了些。 文章前段中正平和,后段日渐跳脱。文字的变幻隐隐约约透着猫腻的成长。每个作者在操纵一篇长篇文时经常会有这样的变化,除非他的风格已经完全稳定。正是这种成长,如玉之琢磨,渐渐夯实了基础,使作者成为日后的那个人,而不是其他人。这样的过程,自然免不了生。 然后终于谈到了我想谈的地方:庆余年。 这是我喜欢的题材:穿越。 这是我喜欢的个性:我虽不欺人,人若欺我,我必百倍奉偿。我虽善良,但也不忌为了重要的人或事拿出阴冷的手段。绝不做那非要立个牌坊的下贱职业。 这还是我喜欢的故事流程:小小的孩子慢慢成长,慢慢强大,遇到的事情一点一点都是为了YY无限,直到手掌天下权,极目处无人不敬服,就算是恨,也只敢在阴暗的角落钉着小草人恨而已。 这就是庆余年到目前为止给我的印象。 这篇故事到现在已经四卷,风格渐稳定了。或许猫腻至少已经掌握了这个故事的脉络,不会发生秋天写来凉夏天写来热的情况。之于读者而言,这是很舒服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猫腻早说了,这是个HE。 起点的书栏上,不是HE的是异类,但我依然为这故事欣喜。 或许改日我会有兴趣写些关于庆余年中间人物的东西,然而现在,却只想记些细节而已。 ——打开箱子后的五竹(第三卷第三十七章,箱子的秘密二): “待范闲有些颓废的身影消失在雨水之中,五竹才缓缓地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有些木讷地坐到了桌子旁边。他的手指在箱子里和桌子上的枪上抚过,然后落到那封信上,他的手指轻轻在信封上来回划着,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微微沙沙声在指头和信纸间响起,沙沙声在雨水和庭草之间响起。 屋内一片漆黑,五竹一个人,坐在一个箱子旁,脸上那块黑布都柔软了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丝很温柔的神情。” (打着这些文字时,我的心中渐渐地柔软,似乎可以想到那个只在黑暗中的男子,心脏在想到叶倾眉这一刻时,是如何慢慢地跳动着,有一丝抽痛,有许多快乐。那些回忆排山倒海,这一刻,他与叶倾眉,相对于记忆的岁月中。多少惘然,在那些雨里零落。 虽然无数人在想起叶倾眉时会温柔地笑,但是,我却深信,只有五竹的,最是美丽。这一点,即使是皇帝,也不是如。 执掌天下的人的爱意,总会被这些那些的种种湮没。之于曾经的五竹,这个世界却是只有两个人的吧。纯粹的,不知道该叫友情或者爱情或者姐弟之恋的情感,浓烈如酒,缠mian如酒。) ——第三卷第三十八章:秋雨后的晴朗 “似乎这些事物中都烙印着母亲的气息,这街上,这屋中,这天下,到处都有那个女人的味道。 那封信的最后说着:“老娘很孤单。” …… 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庆国,你们对不起那个叫叶轻眉的女子。” (我们被抛于这寂寞的世界,只不过希望,逃脱这种感觉。 叶倾眉,猫腻多么爱你,你已是这小说中最幸福的女子了。) ——第三卷第三十章,千古风liu(这一章只怕是谁都不能不提的,只要看过这书的人): “范闲闭目,饮一口酒。“作”一首诗,三壶酒尽,三百诗出! 阔大的宫殿之中,似乎有无数的光影正在飞舞,渐渐凝成只有闭着眼睛的他才能看清楚的画面,那是前世的诗家,前世的老帅哥小帅哥,在竹下轻歌,在床上袒腹,在亭中大道此风快然,在河畔黯然垂泪。 …… 他猛然睁开双眼,冷冷看着庄墨韩,却像是看着更远处的某个世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谁能比李白更洒脱? “浪淘尽,千古风liu人物。”谁能比苏轼更豪迈?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谁能比李清照更婉约? …… ……“抄你MB,袭你MB!”” (抄诗爽是一回事,而小范所看到的诗人的灵魂,却让我默默低了眉。 千古风liu,千古风liu!千古风liu……) ——下面是今天看的新章里的片段:第四卷第二十二章,初登门: “京都的百姓依然循着老规矩,远远躲着监察院行走,院门前的石碑安静地注视着那些人们,似乎是在说,院子是保护你们的,你们为什么如此害怕?不要问百姓为什么会害怕监察院,就像是杨万里那四位士子一般,人们对于秘密特务机构的害怕总是没来由的,因为那个衙门似乎没有光,似乎拥有的只是秘密与黑暗。” (我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这段,等到写完上面几段时才明白:这一段让我想到了叶倾眉的“老娘真寂寞”。那些人,默默地消失在历史的时光中,最终,什么也没有留下。 然后,写到上面一句时,我想到的是齐少奇、贺龙。 多么奇怪,就想流下泪来。 想要保护的人,或许是最不了解你的人。 这一回,想到的是袁崇焕将军。 透骨的悲哀。) 抄完段子了,然后想到另一点:猫腻有一点真要不得啊……好喜欢挖坑埋线索,然后时不时抖个包裹。哦,还有一点,喜欢玩文字游戏,比如那一章“庆历四年春”,藤子京出现在书中。等到反映过来,差点没把我笑死。习惯实在不佳,可惜若我习惯了,也就爱上了。实在是我犯贱。 拉杂完了今天的份,满足地去睡觉。 叶倾眉,是怎样的女子?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无尽的鄙视(苍穹) 无意间看到了猫言对《朱雀记》的评论,于是便有了浓厚的兴趣去翻出这本老书,然后果然兴致盎然的读了下去。这一读呢,就一直从烧鸡追到了庆余年。其实《庆余年》的名字也是早就听说过了,但一直不知道作者原来竟然就是猫腻大人,当我发现这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后,连忙第一时间找到了该文的盗贴,一次性快乐的看完。啊,说漏嘴了,其实我从来不看盗贴,真的。 但让人痛苦的事情也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TMD《庆余年》还没有全本啊!眼看着我即将就要陷入漫长的等待中,这种欲求不满的强烈感觉促使我想要说点什么。说什么咧?那就让我用无尽的鄙视,鞭策伟大的猫腻大人,尽快更新吧。 非人的骨子里,其实还是人 我鄙视他文中的那种非人感。 听说写得最有“非人”意味的是《风起紫罗峡》,可那书一直没提起劲头去看,所以也无从比较了。不过那是写道家的,烧鸡是写佛门的,差别满大,两方的非人也应该完全不同。 以“人”的眼界和立场去揣测“非人”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可到目前为止,烧鸡做得很好,庆余年似乎也还不错——说到底,范闲和他老妈,也不应该算到“人”的行列了。 但我还是要鄙视。 虽然那种关于大神通的想像力,已经是相当有看头——到时间的起点去弄个火苗到时间的终点去搞个冰块,这就是佛祖的旅游方式;一挥手就是无数劫一战斗就是几千年,帮数万亿的鬼魂攻破佛祖的禁止,这就是二郎神的战斗方式;乃至那个叫作叶轻眉的女人,只手改变了整个天下的运数与前途,还顺带让最厉害的男人都为她魂不守舍,这就是她的生活方式——好吧,这种穿越故事更YY的也有,咱就不说了。 至少这里,满天神佛不再只是拿着法宝互相对扔,至少有了很多的追问,和与修为相符的境界。至少那些通天彻地的存在,不再依然玩一些人世间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低级游戏。至少他们在排山倒海翻天覆地的同时是有着超乎人类想像的诡异理由。 但我就是要鄙视。 在这些非人骨子里的,其实还是人。还是有人的欲求和坚持,还是有人的快乐和悲伤。非人的是能耐和思考,类人的则是追求和坚持。 其实很喜欢那些坚持。 佛祖要渡世人,文殊普贤要追随,阿弥陀佛要阻止,大势至要帮忙,观世音有自己的想法,老猴从头到尾一根筋,易天行只想保护自己爱的人,叶轻眉要改造世界活得灿烂,五竹要守护,范闲也要保护自己爱的人,蕾蕾妈和鸡腿郡主只要和爱人待在一起。 在猫腻的世界里没有什么绝对的坏人,有的大部分都是些坚持和贯彻着自己信念的强人。我喜欢那种坚持以及,并非因为善恶分野,而是因为立场、原则与想法不同,而发生的冲突。 我靠,忘了鄙视了。啊呸,我鄙视,这些披着非人皮的人。 佛祖是个大傻× 猫腻大人很用心的追问。 有生皆苦,如何解脱? 这个装B的问题,让我很是假惺惺的思考了一番。说实在的,现在看个网络小说,大家图轻松嘛,一般这种时候我都把脑子塞枕头下面休息去了。可是看着看着就得把脑子找回来思考,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所以我要鄙视。 而且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实在很扯。 大家都在回答,老猴一如既往简单的直指本心令人佩服,一句“管球”简直道出了宇宙尽处的真谛;小易同学境界稍微差一点,搬出道家的阴阳说什么有苦才有乐;最扯是佛祖的答案。有生皆苦,是以世人寻解脱;但解脱之后仍是寂灭,是以佛祖要众生与他一起寂灭。佛祖在这里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傻×,就好比我上山之后还得下山,所以就根本不用上山;就好比我出生之后还得死亡,所以就根本不用出生。 按照人类的思维模式来说,正因为一切都是有限的,所以一切才具有意义。财富、权力、资源、乃至时间,所有一切都是有限甚或稀缺的。当财富是无限时,财富就没有了价值;当资源是无限时,资源就没有了价值;当时间是无限时,生命就没有了价值。于佛而言,当一切都成为无限时,存在便没有了价值。 但偏偏这世间一切都还有限,偏偏众生虽说不上个个都很滋润,但都还痛并快乐着。于是佛祖硬要帮众生作出的那个选择就真的成了一个巨大的傻×。 但佛祖怎么会是傻×呢?说佛祖是傻×这一定不是佛祖的问题,不是佛祖的问题就一定是作者的问题。所以以“人”有限的思维去揣摩“非人”那无限的存在时,结果就是这样让人鄙视啊。 唉呀,跑题了跑题了。在继续鄙视之前忏悔一下,请佛祖和各位大师都不要追究我的不敬,小子胡言乱语都是被猫腻那个坏人教唆的。 鄙视这个诋毁佛祖的人。 自己抄袭自己 猫腻大人如果不是太自恋,就是太懒惰。 从烧鸡记到庆余年,其实细数一下主要角色,几乎都没怎么改变。要么就是作者太喜欢自己,写来写去主角都是自己的化身;要么就是作者太偷懒,写顺了的人物,就披个马甲又在新书出现。 男主角永远都是那么个闲散又多少有点无赖的样子,在从容中有一点隐蔽的嚣张。易天行初上天庭,范闲初入皇宫,都是那么大大咧咧没什么所谓;易天行在广场挂出“高阳县道上兄弟皆是娘们”,范闲满城发传单说长公主通敌卖国偷奸,其实也是一个调调。很少主动找事,逼急了也能心狠手辣;有点小心思小算计,可更多时候也很喜欢蛮干。 女主角则始终是一幅“冰肌玉肤自清凉无汗”的样子。蕾蕾妈也好林妹妹也好,都是劫末的那一缕冰息。那不是冷漠或者冷傲,而是一种不会拒人千里之外的纯洁,是一种让人浑身通透舒适的清凉。在危机的时候也能有担当,在撒娇的时候也可以化身野蛮女友或者无限娇羞。聪明,却不找事;淡定,却不怕事。显然,这是猫腻大人心目中的完美情人。 至于师傅,费介当然没有大圣那么牛叉,但至少邋遢猥琐的模样没有二致。其实费介和五竹两个人加起来,才相当于老猴的角色。一个是可以亲近耍赖的师傅;一个是无比强大的靠山。 还有晚辈,易朱是个小胖子,范思辙也是个小胖子;易朱不讲道理,范思辙更不讲道理;易朱被蕾蕾妈管得乖乖的,范思辙……好吧,总算这次有点创意,他没被林妈妈管,被若若姐管着呢。Bytheway一下,每当我看见“范思哲”这个名字便不由得一阵抽搐。猫腻大您敬业一点行不行。 总的来说,懒惰到自己抄自己的程度,不鄙视一下那真是天怒人怨。 但好在还有普贤和叶轻眉,这两个闪着金光的人物让我眩晕了好一阵。 那个在雪域高原上,拖着残破的身躯坚持了数百年的菩萨,以一种超乎常人想像的愿力和坚韧,等待童子到来。那数百年,肉身残破,苦痛不绝;渴而不饮,饥而不食;断绝五识,孤寂无边——他都可以等,没有怨怼,无休无止的等。直到解脱的那一瞬,天风骤雪齐喑,漫天神佛低眉。 而那个惊才绝艳的女子,那个在阳光下抬头微笑,那个自称“老娘”,那个看轻天下须眉的女子,在整个大陆上留下了她的痕迹。她开怀笑着,却无比落寞。不知道她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天下苍生,还是只是为了自己精彩?那似乎根本不重要。 这样两个人,在浩如烟海的小说中,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像两个金光灿烂的大字,在我的脑海中飘荡。一个字是N,一个字是B。 说到这了,忍不住再鄙视两句。 其实两个故事中,都有许多相当出色的人物存在,不管是叶相还是二皇子,不管是古老太爷还是费介,当然还有那个震古烁今的猴子,那个享受人间的老狗……目前庆余年的故事还没有展开,期待一下那些人有更精彩的表现吧。但总觉得,似乎没有了之前的锐气。 他说他没有拖戏! 猫腻大人说他没有拖戏,那就肯定没有拖戏。 如果你觉得拖戏了,那一定是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我明白的,在这个浮躁的快餐年代,你吃麦当劳喝可乐看好莱坞大片还有唐家三少,哪里还能接受这样“慢”的艺术。 所以那不是拖戏,那只是节奏。 花整整三章来吵架打架以及羞辱郭保坤,那能叫拖戏吗?那不是拖戏,是埋下冲突的伏笔。 花整整五章来写一个不甚重要的诗会,那能叫拖戏吗?那也不是拖戏,那还是埋下冲突的伏笔。 还是花五章来写一个没有惊喜和冲突的大婚,那能叫拖戏吗?那是人生大事啊,头等重要。所以更不是拖戏。 再花四五章去度蜜月,游苍山打麻将,那能叫拖戏吗?那是有张有驰控制节奏,是享受生活,所以,不是拖戏。 好吧,那都不是拖戏。 但是! 花无数章去夜游爬窗当采花贼,再花无数章去挑逗和暧mei,然后还花了两三章去野炊,去烧烤,去制造情调去准备,最后那两个死鬼在树影中花丛里竟然只亲了个嘴儿——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就跳过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猫腻大你以为用你老爸也在看当理由就可以搪塞过去吗?你以为群众的眼睛不是雪亮的吗? 所以我要坚定的站出来,戳穿你——你这个拖戏的家伙! 是的我明白猫腻大人你有自己的恶趣味,正比如你喜欢在春节时易天行一家人吃火锅的场景,你也喜欢在熏风中范闲给林妹妹烤鸡翅的样子,你喜欢他们的腻味他们的暧mei他们的小甜蜜小幸福,你喜欢那些散落在平凡日子中的淡淡感动。 可那种平凡的感动偶尔出现能让人心中温暖,出现得太多拉得太长,则真真成了平凡的琐事,将不耐烦塞进了小白们的胸口。 其实第一卷是最平凡的,却不觉得拖戏,因为有足够的冲突和戏剧化支撑。而大婚那样的重要场景,猫腻大人却只是肆意挥洒着自己的想像力去写一个真实的婚礼感受,却没有从可读性的角度设置更多的冲突情节,所以读来索然无味。 节奏快慢那是风格,但在无关紧要的场景上停留太多,则是罪过了。 嗯,好好反省吧,你这个不懂得惜字如金的家伙,我代表月亮鄙视你! 最后…… 我承认我也是个罗哩罗嗦的家伙,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废话。 不能再往下写,虽然我还很有兴致继续唠叨,但怕看官们已不耐烦,尤其怕猫腻大人在大怒之下不答应我待会会提出的请求。 最后…… 忍不住提醒一下,亲爱的猫腻大人您埋下的伏笔可别忘了,就像在烧鸡记里面一样,不负责任的丢下就跑。 好吧我们不再追究吴承恩究竟是谁也不再要求给莫杀和那位被彻底遗忘的林伯一个合理的安排,当然二郎神和玉帝我们也忘了吧,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不要再管。 让我们集中注意力,紧紧盯着眼前的这些人,那个花了那么多精力去树立的敌人郭保坤总不会就这么偃旗息鼓了吧?虽然他是菜鸟了一点但小人总可以在某个时候发挥作用的。那本没写完的红楼梦什么时候写完?那首可能会引出石头记作者身份的小诗又在什么时候发挥作用?那个可以和靖王世子对话的青楼女子袁如梦似乎也已彻底消失? 庆余年的故事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完全展开,所以很难合适的评价。但凭感觉恶意的揣测,猫腻大人已经不再是当年烧鸡的那个猫腻了。通常第一本书人们总会倾注更多的理想总会表达更多的东西,林海的我们是冠军如此(什么,这是第二本?我没听见……),猫腻的朱雀记也是如此。当职业作者的身份确定之后,考虑的重心也会出现一些变化。 所以在庆余年中,目前还没有看到像朱雀记一样的追问和思考;所以那个叫范闲的小子横行得更加肆无忌惮。 我在担心如何继续——他有了全天下最聪明美丽的女人作母亲,全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作父亲,还有个全天下最强的保镖像影子一样的保护他。最有钱的商业机构等着他接收,最强悍的国家机器也等着他接收。他的人生还有什么不可预知的危险和无法企及的目标? 这个故事已经YY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如果猫腻不能给范闲更多的挑战,后面的故事将如同AC米兰打中国国家队一般索然无味。 让我在无尽鄙视的同时慢慢等待吧。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猫大,以此文献给您以后,等更新等急了,能不能直接要您的存稿看啊?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晚八点《庆余年》作者 “猫腻”与您相约起点作者名家访谈 本次交流会地址: 请大家记住这个地址,到时候一定来参加哦。 首先,感谢这么久以来,一直看我写的故事,发书评与我聊天,订阅VIP赏我饭吃的各位兄弟姐妹。 毕竟故事写出来就是给人看的,没人看,自然也就没人写。就像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自己的同学录上一条一条地贴故事时,首先要获取的,自然也是那种与人交流的快感。那真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当时还是拔号上网,每天晚上抽空上那么半个小时就觉着很贵。 不过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拿出来给人看,比如我写的第一本长篇,一共写了约有二十来万字吧,一直锁在电脑的硬盘里,五六年过去了,没有别人看过,一方面是因为它的青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是在满足自己的兴趣,而每个人的兴趣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无趣之处,所以拿出来给人看,估计看的朋友会觉得无趣。 我是一个很喜欢写东西的人,就像庆余年那章里面,借范闲的口对范若若说:“人是要生存的,所以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养活自己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又是自己的兴趣所在,这就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生存状态了。” 当时就有位读者朋友在书评区里问:“老猫是不是有些感慨?” 我是有些感慨,写东西本身就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啊(如果能随便自己一天写多少字的话),居然还能挣钱,这就更好了。 第一本是不给人看的武侠,所以不可能挣钱。第二本是自己挠破头皮写的架空武打,挣了些别的,却还是没挣到钱。不过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天天泡起点,零三年十一月的样子,一直在老论坛里潜水,看很多人灌水,某一天,忽然心头一动,就写了朱雀记,自己觉得挺好,而且还好看,应该能挣些钱,所以很自信地签了合同,然后很自怜地发现出版社垮台。这事儿属于风险规避没做好,所以是自己的问题,与人无尤。然后在起点上了架,开开心心地写了一整年,写完之后,发现收获不小,比较开心。 然后中间发生了一些事儿,停了两个月,回来后发现一切依然,于是又写了本新书,很顺利地签约开卖,这就是现在的庆余年。 之所以选择这个题材,还是跟自己的喜好有关。我个人是最喜欢看穿越类的东西,从以前的那些,到后来的明朝王爷,水煮,迷失在康熙,都是看的很有兴趣,所以想自己写本试一试。但是由于历史水平有限,又很不擅长细心翻阅史料,最关键是很讨厌没有辣椒的生活,所以不敢穿到有史可考的明以前,便穿到了一个自己空想中的东方世界。 写到目前为止,还算不错,虽然中间肯定有状态起伏,书味变杂,但还在很努力很认真地保持那种轻松愉悦之中间歇性阴郁爆发的风格,希望能够一直维持到底,也希望大家能一路支持到底。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自然也没有所有人都喜欢的故事,我不敢奢求如何,只求看的朋友们瞄到书里有些暗段子的时候会心一笑,看到爽利处拍拍桌子,能够舒缓一下如今压力越来越大的生活,能够在特别放松的闲暇日子里从中感到一丝凉意,哪怕是寒意,我就很满足,要偷笑了。 写书真是一件极苦的事情,容我最后抹把泪搏下同情,不多说,只是重复一下:写书真是一件极苦的事情。如果没有真正的兴趣,是真的很难一直维持。而我,真的爱这个工作,所以希望这个行当能红红火火,永远八九点下去。 写书也是件极私人又大众的事情,朱雀记的时候,书友们的建议就给了我太多帮助,庆余年也是一样……不喜欢的朋友,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说大家不合适,下本书俺们江湖再见吧,呵呵。 最后不能免俗,得谢人啊。首先谢谢看书的兄弟姐妹,这是肯定的。其次谢谢起点。再次谢谢咱们组里的编辑,那个感觉总是睡不醒的老T,无比好人的绯子,以及其他诸位。还要谢谢很恐怖的名夹同学,三江大大,最后谢谢论坛上那帮,群里那拔,拱手。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牛栏街事件新闻(记者:海棠依旧在及…) 本书评共100回复,7285点击|讨论区首页 标题: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为您播放今天发生的主要新闻。首都发生恶性械斗事件…… 楼主,[海棠依旧在]发表于2007-6-611:16:00|删主贴|消顶 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为您播放今天发生的主要新闻。首都发生恶性械斗事件。昨天晚上8点40分,首都牛栏街发生黑社会团伙恶性械斗事件,并波及无辜路人,造成严重伤亡。据记者了解,牛栏街是通住首者娱乐业较发达的流晶区商业区主要路段,平时治安状况较为恶劣,经常发生争执打斗事件,但发生如何大规模的械斗尚属首次。当械斗发生时,正值人流量较高的时段,许多路过的群众被参与械斗的黑社会团伙杀伤。当首都治安管理部门赶到时,械斗双方已逃离现场。现场只留下6具尸体,2名受伤群众,一辆被砸碎的马车以及若干凶器。有关部门立即对现场受害群众进行救治,2名幸存者已送院治疗。今天早上,其中一名幸存者已经清醒,根据他所叙述的事件经过,警方确认6具尸体中,其中2名女子及1名身材较高大的男子属于黑社会团伙成员,其余三名男子为械斗中被波及的无辜民众。目前,警方已针对此次黑社会团伙恶性械斗事件展开调查。 今天上午,望京府尹梅执礼发表声明。梅府尹说,昨天在牛栏街发生的械斗事件只是个别案例,望京总体治安状况良好,望京市民人身安全完全可以得到保障。牛栏街械斗杀人事件要严肃处理、严厉处理。望京警力要全部调动起来,对黑社会团伙进行严厉打击。望京进入严打状况。 1楼,[5懒猪]发表于2007-6-611:45:32|删贴|加精 ............ 2楼,[单反狂潮]发表于2007-6-611:51:52|删贴|加精 庆余年 3楼,[枫若梦]发表于2007-6-612:01:23|删贴|加精 支持支持支持 4楼,[餐花主人]发表于2007-6-612:19:07|删贴|加精 根据最新消息,目前已确认其中4具尸体身份:海棠依旧在(女)、5懒猪、单反狂潮、枫若梦。剩余两人身份记者将公布在5楼和6楼。 5楼,[牵着蜗牛看夕阳]发表于2007-6-612:19:52|删贴|加精 强烈要求严打黑社会,保护未成年儿童 6楼,[鱼儿陆上行]发表于2007-6-612:27:18|删贴|加精 加强安全工作是必要的 7楼,[可见光R]发表于2007-6-612:32:12|删贴|加精 哇~哇~哇~狗仔队威力无边啊! 8楼,[海棠依旧在]发表于2007-6-612:42:49|删贴|加精 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为您播放今天发生的主要新闻。首都牛栏街械斗杀人案件有新进展。 首先为您播报首都牛栏街械斗杀人案件的最新进展。根据望京警方严密的侦察,现已将涉案的两个黑社会集团头目王XX、朱XX抓捕归案。今年年初,黑社会团伙王霸帮头目王XX与黑社会团伙朱红社头目朱XX为流晶河商业区醉仙居俱乐部的坐台小姐司XX争风吃醋而结仇。此后,两个团伙间的摩擦不断升级。在今年2月,王XX收买了从北齐国的通辑犯程巨树,准备对朱XX实行暗杀。 9楼,[海棠依旧在]发表于2007-6-612:44:30|删贴|加精 与此同时,朱XX也重金聘请了小诸国著名杀手美女蛇姐妹准备对王XX实行暗杀。王XX定下计划,要在与朱红社的火拼中暗杀朱XX,于是命令手下的黑社会团伙成员对朱红社下了战书,朱XX正中下怀,于是发生了4月1日牛栏街械斗惨案。在这起惨案中,程巨树与美女蛇姐妹两败俱伤同归于尽,但他们在打斗中也波及了无辜路人。事发后,王XX与朱XX急忙逃窜出京,但在我干警的严急追捕下,终于在三天后落入法网。望京刑侦部门立即对两名嫌犯进行了审讯,在确凿的证据前,王XX与朱XX只得低头认罪。 10楼,[海棠依旧在]发表于2007-6-612:45:54|删贴|加精 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为您播放今天发生的主要新闻。监察院侦破特大间谍潜伏案件。 今天上午,监察院发言人王启年在记者例会上公布,监察院侦破一起重大的间谍潜伏案件,抓获特务一名。 齐XX,女,北齐国特务,于XX年X月化名司理理潜入我国,潜伏在望京流晶河商业区醉仙居,以高级坐台小姐的身份为掩护,秘密窃取我国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情报。今年1月,齐XX以美色挑拔望京黑社会团伙头目王XX、朱XX火拼,并从中牵线,将北齐国通辑犯程X和小诸国的杀手美女蛇姐妹偷渡进我国境内,意图扰乱望京社会治安,进而达到行刺我国皇室成员的目的。齐XX自以为她的阴谋诡计设计得天衣无缝,于是提前离京准备潜逃出境。不料程X和蛇X姐妹因分赃不匀产生矛盾,在牛栏街械斗事件中,双方同归于尽。从而使齐XX刺杀我国皇室成员的阴谋流产。我院由今年年初便已对齐XX进行了严密的监控。 11楼,[叨螂]发表于2007-6-612:47:03|删贴|加精 公安局干警们一改疲态,雄风大振。 12楼,[海棠依旧在]发表于2007-6-612:47:35|删贴|加精 在齐XX潜逃至X州时,一举将其擒获。在确凿的证据前,齐XX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此外,齐XX还供认,在今年3月下旬发生的郭保坤被殴事件,是其指使程X所为,目的是嫁祸户部侍郎范建范侍郎之子、著名诗人范闲,以达到破坏范郭两家关系,挑起我国官员派系斗争的卑劣目的。 目前,我国礼部已就此事件对北齐国、小诸国提出严厉的抗议。不排除对其动用武力的可能性。 今天的庆国新闻为您播报完毕,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13楼,[燃烧飞飞]发表于2007-6-615:04:14|删贴|加精 好狗啊~~ 14楼,[amisai00]发表于2007-6-615:57:14|删贴|加精 倒,我在北京怎么都没听说过? 15楼,[拉风战士]发表于2007-6-616:01:56|删贴|加精 楼主你太有才了! 16楼,[咪嗚]发表于2007-6-616:46:56|删贴|加精 樓主播報真是精采 17楼,[零距离接触]发表于2007-6-617:42:18|删贴|加精 起点说这帖不顶可不行。。。。万恶的0.1! 18楼,[无影月]发表于2007-6-618:00:00|删贴|加精 哈哈有意思! 4楼的比较恶搞 19楼,[向日葵一朵]发表于2007-6-618:22:12|删贴|加精 众人拾柴火焰高 20楼,[jielyz]发表于2007-6-618:26:21|删贴|加精 众人划桨开大床 21楼,[☆小菜鸟☆]发表于2007-6-619:03:37|删贴|加精 ........................... 22楼,[指南录之再生传奇]发表于2007-6-619:19:17|删贴|加精 华丽的0.1` 23楼,[悠悠风儿]发表于2007-6-619:43:08|删贴|加精 这几天乱说话小心安安请你去喝茶。玩笑,遁。。。 24楼,[风非沙落]发表于2007-6-619:43:46|删贴|加精 强就一个字 25楼,[悠悠风儿]发表于2007-6-619:44:17|删贴|加精 这几天去天安门拎个大瓶雪碧可是很拉风的哦~ 26楼,[xiexixi]发表于2007-6-621:32:33|删贴|加精 佩服佩服 27楼,[咪嗚]发表于2007-6-621:41:45|删贴|加精 我看一次笑一次,樓主厲害厲害... 28楼,[大鹏高飞]发表于2007-6-622:35:55|删贴|加精 哈哈哈 29楼,[$暗雨$]发表于2007-6-623:28:59|删贴|加精 万恶的0.1! 30楼,[包吇包子铺﹫]发表于2007-6-711:47:35|删贴|加精 顶起.. 31楼,[855]发表于2007-6-716:28:32|删贴|加精 路过顶下!汛期注意防洪!谢谢 32楼,[笨一]发表于2007-6-719:16:55|删贴|加精 0101010101001 33楼,[maomiwu]发表于2007-6-719:24:26|删贴|加精 高人呀. 34楼,[flowerwood]发表于2007-6-719:41:31|删贴|加精 果然够闲的 35楼,[HYD19861123]发表于2007-6-720:49:37|删贴|加精 qiang就一个字 36楼,[山里的小菜]发表于2007-6-720:54:10|删贴|加精 糨糊啊 37楼,[傲无耻]发表于2007-6-720:58:57|删贴|加精 这年头啥子人都有!楼主您太有才了! 38楼,[aling]发表于2007-6-722:10:40|删贴|加精 ==回复4楼==>>怎么哪都有你 39楼,[可爱的于]发表于2007-6-722:26:39|删贴|加精 哈哈哈哈 你都太油菜了 40楼,[小月日]发表于2007-6-722:51:22|删贴|加精 0.1 41楼,[zhousrain01]发表于2007-6-86:17:45|删贴|加精 高人,佩服!!!! 42楼,[餐花主人]发表于2007-6-89:54:49|删贴|加精 ==回复38楼==>>猫大写朱雀的时候追了,只是一直潜水而已 43楼,[悠悠风儿]发表于2007-6-811:09:59|删贴|加精 我只灌7次!为了到1000分 44楼,[悠悠风儿]发表于2007-6-811:11:44|删贴|加精 999.3!!我悲!!老猫已经很给面子了,其余的俺自己灌 45楼,[华香]发表于2007-6-812:33:49|删贴|加精 ^^^^^^^^^^^^^^^^^^^^^^^^^^^^^^^^^^^ 46楼,[binghao]发表于2007-6-812:48:08|删贴|加精 14楼,发表于20076615:57:14|回复|刷新|转发|举报|返回 倒,我在北京怎么都没听说过? ————————————————————————————— 14楼的完全不明白状况…… 47楼,[土匪展贤]发表于2007-6-812:48:19|删贴|加精 楼主油菜哦! 48楼,[茱蒂]发表于2007-6-813:00:38|删贴|加精 哈哈哈~~崇拜之! 49楼,[Kiritusei]发表于2007-6-817:24:29|删贴|加精 强!强烈支持! 50楼,[日落風塵]发表于2007-6-819:33:02|删贴|加精 最爱0.1 51楼,[【靈魂の21g】]发表于2007-6-822:20:44|删贴|加精 飘过~ 52楼,[青龙偃月刀]发表于2007-6-99:06:45|删贴|加精 如此强悍之帖不顶对不起人民! 53楼,[海天使]发表于2007-6-910:49:50|删贴|加精 飘过~ 54楼,[下潜]发表于2007-6-911:47:43|删贴|加精 书肥了,一顿好吃。。。 另LZ的帖子强啊,建议改成定时定点的新闻报道,广大fans们期待着你们的新闻(八卦)报道~∧_∧ 55楼,[佐手天使佑手魔]发表于2007-6-912:49:06|删贴|加精 0.1 56楼,[诺诺哑左罗]发表于2007-6-913:17:24|删贴|加精 推荐一本新书《寸劲崩拳》本人写滴,大家过去给我捧捧场 57楼,[痞公子]发表于2007-6-917:15:31|删贴|加精 支持你,只为0.1积分.积分没够100..没分投票.留言.. 58楼,[毒一舞二]发表于2007-6-917:46:46|删贴|加精 顶起 0.1 59楼,[XXICAC]发表于2007-6-918:05:06|删贴|加精 要是现在谁拿个大雪碧瓶子装上水在天安门前倒在自己的身上,绝对会被人拉上带去审讯!!哈哈! 60楼,[水寒森森]发表于2007-6-921:08:26|删贴|加精 0.1 61楼,[yutaka]发表于2007-6-921:10:15|删贴|加精 ......................... 62楼,[04053317]发表于2007-6-921:11:41|删贴|加精 佩服 63楼,[叫我小生]发表于2007-6-921:38:18|删贴|加精 0.1 *楼,[鹰矢]发表于2007-6-923:26:42|删贴|加精 书好,读者更好 65楼,[炼金术士火华]发表于2007-6-923:32:24|删贴|加精 确实很牛B。。。 顶起。 66楼,[BENJOKER]发表于2007-6-923:59:49|删贴|加精 0.1 67楼,[小笨贼]发表于2007-6-100:05:58|删贴|加精 0.1 68楼,[云群的祈祷]发表于2007-6-100:29:37|删贴|加精 哈哈好书~ 69楼,[放荡无罪]发表于2007-6-100:30:13|删贴|加精 小母牛坐糖稀 70楼,[悠然下南山]发表于2007-6-100:39:26|删贴|加精 郁闷,居然是这么回事 71楼,[悠然下南山]发表于2007-6-100:40:50|删贴|加精 同志们手脚也忒快了点,我半夜跑来居然就没位了 72楼,[飞天小天使]发表于2007-6-106:19:43|删贴|加精 这次事件的影响是:被害人要奋发图强了 73楼,[西岭秋雪]发表于2007-6-108:38:01|删贴|加精 加强安全工作是必要的 74楼,[戈尧]发表于2007-6-109:17:37|删贴|加精 楼主不会是公务员之类的吧? 75楼,[睡眼看世界]发表于2007-6-109:47:28|删贴|加精 顶 76楼,[燃烧飞飞]发表于2007-6-1012:42:22|删贴|加精 ==回复74楼==>> 还有人搞不清楚状况~ 77楼,[拉风战士]发表于2007-6-1015:36:44|删贴|加精 0.1 78楼,[悠悠晚枫]发表于2007-6-1020:47:00|删贴|加精 0.1阿0.1....... 79楼,[情棋书话]发表于2007-6-1021:20:29|删贴|加精 强人 80楼,[冰蓝风雨]发表于2007-6-1021:25:14|删贴|加精 伟大的0.1万岁~欢呼~欢呼~ 81楼,[GYF0041]发表于2007-6-1023:50:48|删贴|加精 居然看到海棠在这里啊 82楼,[看看书玩玩游戏]发表于2007-6-118:34:28|删贴|加精 强烈要求严打黑社会 83楼,[绝佛忘道]发表于2007-6-1110:01:14|删贴|加精 楼主你太有才了! 84楼,[grace1010]发表于2007-6-1110:41:46|删贴|加精 看得我傻了一下下…… 有才啊有才~~~ 85楼,[可可威]发表于2007-6-1110:52:45|删贴|加精 0.1 86楼,[木龙王]发表于2007-6-1111:42:05|删贴|加精 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为您播放今天发生的主要新闻。监察院侦破特大间谍潜伏案件。 今天上午,监察院发言人王启年在记者例会上公布,监察院侦破一起重大的间谍潜伏案件,抓获特务一名。 齐XX,女,北齐国特务,于XX年X月化名司理理潜入我国,潜伏在望京流晶河商业区醉仙居,以高级坐台小姐的身份为掩护,秘密窃取我国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情报。今年1月,齐XX以美色挑拔望京黑社会团伙头目王XX、朱XX火拼,并从中牵线,将北齐国通辑犯程X和小诸国的杀手美女蛇姐妹偷渡进我国境内,意图扰乱望京社会治安,进而达到行刺我国皇室成员的目的。齐XX自以为她的阴谋诡计设计得天衣无缝,于是提前离京准备潜逃出境。不料程X和蛇X姐妹因分赃不匀产生矛盾,在牛栏街械斗事件中,双方同归于尽。从而使齐XX刺杀我国皇室成员的阴谋流产。我院由今年年初便已对齐XX进行了严密的监控。 87楼,[我不做书呆子]发表于2007-6-1112:21:23|删贴|加精 不顶可惜了 88楼,[铁胆火车侠]发表于2007-6-1112:44:03|删贴|加精 0.1 89楼,[德富]发表于2007-6-1113:09:11|删贴|加精 0.1 90楼,[《大汉帝国风云录》书友]发表于2007-6-1115:44:36|删贴|加精 楼主太有才了,哈哈。 91楼,[grace1010]发表于2007-6-1116:09:22|删贴|加精 TO86楼。。。 黑线,怎么又变了? 新闻变来变去的,岂不是可信性下降啦? 这么说牛栏街杀人事件,没有人家范闲啥事啦?这不是典型的扭曲事实,抹杀掉人家的功绩嘛…… 92楼,[额角发挥]发表于2007-6-1123:25:17|删贴|加精 邪恶的0.1 93楼,[风亦飘渺]发表于2007-6-1123:52:47|删贴|加精 ................ 94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3:59|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95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4:01|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96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4:04|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97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5:09|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98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5:11|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99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6:21|删贴|加精 要封楼了 100楼,[.馨嵐゛]发表于2007-6-1123:58:53|删贴|加精 封楼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那夜嚣张的雨(作者:苍穹) 沈重今天很不开心。 那个像小娘们一样的皇上,竟然也给自己摆脸色看。他拍着桌子骂人的姿态还是很优雅,但被骂的沈重可不好受。 轿子外的雨下得哗啦啦的,肆无忌惮。沈重揉了揉眉头。 有什么不对劲。 太后那边并无什么消息传来,如果皇上想要下手,应当不至于这样急吼吼的打草惊蛇。这么多年他也等了,现在肖恩方丧,太后炽焰正高,上衫虎满腹怨气,他实无理由在这个时候下手的。 皇上为什么要对我发火?沈重面团团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他若真要对我下手,岂非应和气一点先稳住我再说。 莫非他是为了令我误以为会对自己下手而好从容部署其它事情? 又或者他却是借此令自己安心以表明他暂且不会动我? 沈重有点头痛,指头轻轻敲击着轿内的窗沿。雨下得太大,从轿子的毡帘隙间不断飘了进来,指头凉凉的。外面锦衣卫的脚步依旧沉重有力,在这夜雨之中分毫不乱。这让他觉得有几分心安。 但还是有什么不对劲。 那种阴冷的感觉始终像潮湿的空气一般纠缠在他心里,如同于暗巷独行,有猛兽窥视一旁;如同于午夜梦回,见幽魂栖息一侧。他浑身起了薄薄一层鸡皮疙瘩,这种感觉,仅有十余年前,陈萍萍千里突袭之前有过。 沈重皱了皱眉,正准备发话,却发觉,外面的脚步乱了,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乱了,乱得一塌糊涂。 “上衫虎!” 某个人忍不住低呼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仿佛携带着某种妖异的魔力,连轿子外面的雨,也停了。 一股深切的恐惧从脚底窜了上来,沈重明白上衫虎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自己回府的必经之路上,绝对没有什么善意。面对九品上绝世强者,他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搏命。 沈重没有掀开轿帘逃走,他直接双臂一振,破开了轿子顶篷飞身而起。 然后他看见了上衫虎。 上衫虎像一尊黑甲的魔神,横枪立马,伫立在前方的暗夜之中。在沈重冲出轿子的那一刹那,他动了。 锦衣卫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谨慎的准备与这位不可一世的将领交涉。但上衫虎的铁蹄便如战鼓一般的隆隆敲响在雨夜长街之上。 沈重的瞳孔猛的收缩——他真的出手了! 虽然那人单枪匹马,但沈重分明觉得,他不是一个人,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管亥、大铁椎在这一刻灵魂附体,他像是领着千军万马,如此嚣张,如此镇定。 锦衣卫像纸扎的假人一样散开,但沈重依然觉得自己至少可以逃走。但是他错了。 只一枪。 *一滞。人嘶马啸齐喑。 漆黑的丈八钢枪,如昂首张扬的魔龙,肆无忌惮的扑向沈重的咽喉。 沈重浑身冰凉。他在一刹那换了八种手印,却只明白一个事实,挡不住。纵然他身在半空,纵然他离上衫虎仍有三丈距离,但那一枪的气势,像利刃一般割裂着他的精神与斗志。 挡不住。 那一枪直接贯穿了沈重的咽喉。上衫虎神情丝毫未变,只轻轻一抖,沈重的人头便飞了起来。 那一个瞬间,沈重还有依稀的意识。他看见上衫虎横扫一枪,自己轿子周围那最精锐的锦衣卫八大高手,便被齐齐腰斩;他看见自己那没有了头颅的身躯,沉重的跌落回轿子之中。 他忽然想: 也许小皇帝对自己发火,是因为他知道他错过了今晚,就再无机会了。 雨水好凉。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封推感言 被万恶的老T电话叫起床,说是封推了。 “大喜啊,同学们。” “拱手,同喜同喜。” 上次封推的时候,是七月初,刚好那几天我不在家,在北京奔波于酒店饭店之间,苦不堪言,忙碌地甚至险些忘了这事儿,幸亏当时有存稿,靠着每天一章,总算是撑下来了,这里要特别感谢一下绯子同学,辛苦了。 这次封推,我在家里,虽然没有存稿,但肯定还是每天一章,会非常顺利地度过的。噢,又是废话。 庆余年的故事写到目前为止,还比较满意,能够得到大家的喜爱,我非常满意。有些话必须要说,我很感谢订阅VIP的兄弟姐妹们,因为是你们的订阅才让我有饭吃,这是最最重要的事情。感谢所有看这本书的朋友,能看下去,就是对我的一种承认了。 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朋友们,包括论坛上的,群里的,虽然我很少说话,那是因为我脸皮薄(如果你们信的话),但任何一句对我的码字信心有助益的话,我都牢记于心,十分感激。 感谢编辑,组里的编辑,三江球,名人夹……还有很多很多。虽然肉麻,但其实还真是些真心话,我喜欢这个行当,喜欢这个职业,想长长久久地做下去,所以很感谢起点这个平台。 关于小说本身,少说两句,我写的不快也不慢,质量不好也不坏,当然,已经是我的能力上限了,所以很心安,关于评论我是很看重的,但是我这人性子有些拙,所以细节部分或许会进行修正,但大方向估计很难改了,请大家原谅我的死不悔改吧,哈哈。 自我感觉对于进程地把握,也还不错,只是最近这一卷的进度拖慢了些,比原定的计划拖慢了有三章左右,必须加快些。 当然,维纳斯也必须断了膀子才落个残缺的完美称号,就算范思辙给林婉儿抱膀子,这两人也不可能在牌桌之上永远东方不败,庆国不败范闲也会被影子扎一刀……所以,这本书肯定有很多的问题,这个我是清楚而无力改变的,这是能力问题。如果有不喜欢看这故事的朋友,请关注我的下本书吧,谢谢啊。 时不我待,快马加鞭,所以就不多说了,码字,不,睡觉去。再次感谢看书的诸位朋友,祝大家怀孩子的身体健康,母子平安,祝正在谈恋爱的朋友,心想事成,甜甜蜜蜜,祝刚结婚的王老师及其他的朋友,早日还清房贷,一身轻松,迎接下一代,祝还在读书的朋友,考试顺利,轻松跨越四六级,早日晋入九品上的境界。 最后祝大家阖家安康,父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鞠躬下台。 …… …… 险些忘了,感谢某人帮我更新章节,管理书评,听我抱怨,代我受气,当我写不出来的时候,还要忍受我那古怪的脾气和板着之后愈发难看像极了范思辙挨板子后幽怨而粗鄙且丑陋的那张大胖脸。 谢谢。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今天,你范建了吗?(作者:厉无咎) 在皇帝眼里,我们都是家奴。——范建 其实他不叫范建,他叫犯贱。这本书中每一个人都犯贱,何必要糟蹋范建一人。他有一个母亲,看起来更像是太祖的二奶,他有一个传说中的妻子,借种从皇帝开始,他还有一个现实中的儿子,比他更犯贱。 如果他没有那个女儿,生活或许就真的完美了。 “看《石头记》的都应该彼其娘之,”范建将书一扔,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范建没有朋友,和萍萍当然不是,虽然古云君子之交淡如水。“阿呸,那条老狗是君子,我就应该是圣人,不,我是圣人他爹。”他只是一个家奴,尽管他是户部尚书。如果有她在,或许就不再会有家奴了。 那一夜,漆黑一片。那一夜,感情分歧、推卸责任不放弃、放弃却不能彻底忘记(凑字凑字凑字)。突然之间皇上的手一抖,她送给他的玻璃杯就这么摔在大帐之中,然后……碎了。范建和他都呆住了,从京城传来的消息,她去了。她曾经和范建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就是这些纸老虎,用大火,用血证明了老虎不管什么物质做的,都不是猫。这不是在玩猫腻,这是事实。 看不起他们,就应该将他们灭掉。范建从来不嚣张,一旦他嚣张了,那些人就再也没有后路。男人可以云淡风清,但绝不能心慈手软。只是,她始终不是男人。她的怜悯,换不来一丝温柔。 当那位身份尊贵的人开始暴怒,范建只是冷笑,如果真的爱她,又未尝没有准备,莫非他真的看不见暗潮涌动。甚至范建一直在怀疑,这场大战是不是有黑幕,以今时今日庆国的地位,又有哪个邻居不开眼,来找麻烦?就算他们不怕庆国的军队,难道不怕那条老狗的暗杀军团?他怕她,庆国的国君怕一个弱女子。范建也怕,但即便那个女人要夺走庆国的根基,她还是需要官僚,她还是要用范建。无非袍子上是绣熊还是绣其他花纹而已。总不至于让他去吹玻璃,虽然范建也有这么一手好本事。 那一夜,血染红了宫城,那又如何?范建冷笑,当皇上将内库交给他的妹妹,范建就明白,此前的一切努力,随着那个女子的离去已经烟消云散。若不是那条老狗,恐怕国天下早已成了家天下。君臣相合?范建再冷笑,若没有权势,若没有金钱,没有黑骑士,那条老狗早就烟消云散。不想做走狗,连人都没资格做。 其实,家奴也是一份很有意义的工作。逮着机会,奴大欺主也不错。只是目前来看,这个机会渺茫,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既然现在有吃有喝,那就先好好享受一下,至于等到五鼎烹时,自有人在他之前。虽然煮那条肥猫比煮狗肉更有前途,但是作者可以让他欲仙欲死,还是不要得罪的好,比如她,不就被那条肥猫弄死了么。 很多人都在看《石头记》,又如何?他们想的不过是宝哥哥找没找到林妹妹,真正是笑话。这本书翻来翻去,只看到六个字加两个标点:狡兔死,走狗烹。陈萍萍是走狗,只因他是藏獒,还没有被圈上,上头那位摁不死他而已。“嘿嘿,我也是走狗,只是我不给他机会摁死我,”范建想到此处,大笑三声。 可惜,没有人在旁边问他:大人因何发笑? (猫: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篇。作者全ID应是厉无咎2000,但章节名太长,发不上去,故而略去后面数字。)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范建教子(作者:万里流) “当年……”范建拿起杯,使劲喝了一口果浆。 范大尚书显然神色有些迷离,有些玩味。小范大人禁不住胡思乱想:当年,估计很多事和老妈脱不了关系……莫不是小弟的名字是因为听错了范思哲?又或者,自己的名字…… 范闲可以想象老妈初听到范建这样有性格的名字肯定笑的花枝乱颤。可惜他不知道,老范是想起了一首歌,歌的前奏是个字打头“当当当当当当当”;他更不知道,老范已经默唱到了“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 “当年,我跟靖王那老小子在著名的八大胡同里的悦来客栈喝酒(名字是俗,但架不住熟啊),准备酒后到哪家楼子*****来着。刚喝两盅,发现客栈门外有个女子在对着我们笑……” “呼……”老范呵出一口浆气,“那一笑,就象鲜花似的!” “难怪那老小子后来喜欢上了种花。”老范嘀咕着。 八卦,难得的八卦呀!小范开始兴奋了…… “事实上,她——恩,也就是你老妈。是因为看到了她走失的猫。” “可恨的是”范建用力拍着扶手,“那老小子居然傻不拉叽的去问她是哪家楼子的姑娘。” 那春葱一样的手伸出来,就那么轻巧地一拧……多肥的猫啊!就那么轻巧地……“死猫,害我好找!”……老范露出一丝笑意,回想起当时拧着猫脖子的眉儿。 “后来呢?” “后来,当然是我去邀请你妈喝酒。”范建奇怪地瞪了儿子一眼,“就许你请人吃鸡腿吗?” “嘿嘿~这个,母亲大人就这样和您熟识了?”范闲小心地斟酌着话语,没有把“那老小子”熟识进去。 “还能怎样?”范建生出一股王者之气,“当年我们都年轻啊!都意气风发,而且你妈也没把逛楼子当什么了不得的事”。 “很洒脱,比我们都洒脱得多了。”范建摇摇头,怎样的一个令人惊奇的女子啊! …… “前面说的都是废话”范大尚书不想说了(主要是我不想写了…),开始总结。 “你要记住两点。第一,千万不要说死猫。不要问为什么,虽然说你不容易死,但是身边的人你不一定保得住。” 你妈就是一个例子啊…..范建心里暗悲。 “第二,海棠那姑娘你要是真喜欢就娶了吧。男人嘛,当年我还不是一样!婉儿那头我替你出面。” 范建心想,谁让海棠的人气高啊。我是抗不住了,不知道那只死…呃…肥猫能不能抗住?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卷末小结及去年回顾及回乡总结 首先声明的是,我是很罗嗦且没有写散文能力的人,所以请大家耐着性子看,反正是不要钱的附赠品,拱手拱手。 庆余年写到今天,已经有十个月了,三百天弹指便过,过的如此迅疾,以致于除了帐号中多的钱之外,我自己甚至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变化。 但书中的内容在发生变化,京华江南这一卷依旧是死死地扣着题,一前一后,两线交杂,总算是将京都与江南的事情交代清楚了,只是原定的一百五十章,最后还是多了几章,控制能力确实不完美,不过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事情,不好对自己如此严格要求。 在第四卷北海雾的小结中,我曾经说过,北海雾写的主要是交班,前朝的风liu人物死去,如今的风liu人物出现。而这一卷京华江南,其实便是一个接班的过程。 其实在肖恩庄墨韩老一代与年轻一代的中间,还横亘着以皇帝长公主四大宗师为代表的中生代,他们的实力才是最强的,如果范闲海棠他们要接班,就必须突破这一层强硬的壁垒,只是这必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以范闲海棠目前的实力,还是只有慢慢地等待着机会。 好在那批中生代并不是一块铁板,他们之间会发生大的问题,这就是后两卷的主要内容了。 这一卷中的接班是很苦的一种工作,破坏总是容易的,建设总是困难地,范闲在这一卷中于京都斗皇子,于江南收明家,虽然都没有竟全功,但毕竟也是达到了预期中的目的,只是这个过程太麻烦了,而在麻烦的过程之后,范闲终于真正地拥了监察院与内库。 开始散发王八之气吧…… 有朋友提意见说,第五卷写的是不错的,就是风格太阴郁了些。 这个我承认,没办法啊,阳光灿烂的政治斗争,向来都是不存在的,在一个皇权社会中,总不能靠批评与自我批评就能消化掉内部的矛盾。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感觉,除了这一卷的内容导致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其实并不是很擅长写这些机谋,我的智商也只不过是个普罗大众的水准,行文起来,自然有些阴郁凝滞了。 第五卷的上半部分还好些,与长公主二皇子的争斗,其实伏笔早在前四卷里就埋了下来,所以写着比较顺手,外加又有一些我自己很喜欢的新鲜人物的加入,所以写的屁颠屁颠的高兴。 那些人物包括大皇子、影子、女子……这些。 等到了中间下江南就愣了起来,不是说没想好,其实早就想好了的,可就是写着不快活,关键是范闲的对方是明家,那个阴酸的,无耻地,示弱的,王八蛋的明家。 明家里无好人。 可是在这一卷里,范闲还没法子铁血去如何,真真不爽。 可后来转念一想,这不是我自己写的吗?我为什么要对明家这么大意见?要批评,应该批评我在键盘上的手才对。 所以在这里要特别鸣谢费立国。 对,就是那个在很多书里都客串的费立国。 在十二月一号左右,就是范闲下江南收夏栖飞那附近的日子里,我曾经与他在QQ上进行了一整天的长谈,所议论的,便是这江南的岁月。 谢谢他,给了很多好点子,提了很多好主意,对我进行了很严肃的批评,认为我应该对自己有些信心,不要老想着自己会写不好,一旦以为自己写不好,就会真的写不好……诸如此类很罗嗦的话。 真的是谢谢他,那些点子我都要了,那些主意,我也都要了,一环扣一环,把我最初的设计填满的异常丰满,所以哪怕风格阴郁,我也不怕了……相信大家能看出这一卷里的用心处。 最关键的是,我恢复了自信……很多人都说我自恋啊,爱我的人用看可爱小狗的语气在博客里这般说着,厌憎我的人在论坛上咬牙切齿的说着,其实自恋只是不自信的一种强烈反应。 我总想着能写的更好,所以不自信,可后来终于想明白了,我写的已经足够好了,至少能对得起大家订阅时花的钱,这就行了。 千字两分或三分,嗯,想到写时的煎熬,确实是值这个价的。 同时还要感谢QQ上那几位一直不吝给出建议的书友,花火,枕头,特别是一脸坏笑,那个强烈要求我用个王诚龙套的人,还有几位我此时忽然糊涂忘了名,五更冷?梅花?骚瑞,俺不列了,感谢所有TV。 …… …… 第五卷京华江南,我自己最喜欢的,就是前一半偶尔章节里能透出的散漫与自在,比如小楼听风雨,比如一场雨天的暗杀,虽然写的都是很激烈的东西,但是能够有一种很饱满的精气神,不止写出了画面感,而且写出了质感。 还有就是后一半的情节,环环相扣,节奏得宜,伏笔能捉……这不是自恋,而是一种自我比较,我写了六年多的小说,还真的很少能写出这么结实的文字出来,这真是自己的一种进步。 第五卷里除了大脉络之外,还有什么重点呢?我想不外乎便是范闲身边的女子,这事儿不用多提了,我也不喜欢用收什么收什么来说,思思算是收的,海棠算是吗? 我总觉得范闲是被海棠收了…… 婉儿会生孩子的,海棠不会嫁别人的,若若会学成归国的,这不是我给的承诺,只是我愿意这样写。 后来还有比较好玩的东西,想着就好玩。 所以下一卷叫做殿前欢。 欢愉……字面上应该是这种意思,其实是三层意思,写完了,大家也就知道了,挺好玩的。 不过再怎么好玩,也是会死人的。 在这新的一卷里,一定能有很好的场面写出来,希望大家能满意,我会努力,只是状态有时尽,或许有些章节不是那么好,请大家多体谅,我会往好里搞的。 好了,第五卷的总结到此为止。 —————————————————————————— 下面说说过去的二零零七年。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几位亲人远去,这是很难受的事情。 除此之外,就是累,从五月开始写庆余年,写到今天,没休息过,一天都没休息过……虽然七月去北京参加那个颁奖,有几天没写,但那几天也很累,虽然过年这十天没写,但其实,比写字更累,呆会儿详说。 天天除了打字,还是打字,这种日子其实真的不是那么很顺意,所以我很钦佩那些连续数年每天工作的写手同事们,我只坚持了大半年,已经快顶不住了。 想起写朱雀记的时候,我写的最疯狂的时候,每周还会休息一天,如今却连那一天都扔掉了。 为什么要把自己搞这么累? 三个原因:一是大家等着看,二是……能挣钱啊,三是,我知道自己是个懒人,只要休息一天,就会形成一种惯性,再也很难把自己的发条上紧,所以我不敢让自己松一松。 而之所以能坚持下来,除了上面说的前两个原因之外,最大的原因,自然就是因为……我喜欢写。 我真的喜欢写,写到得意时,真的会自己在那儿拍桌子喊好……哎,好像又证明了自恋。 那就不说了。 去年一年,除了悲了数次与累之外,一切都很好,很好,非常好,没有什么可说的。 所以谢谢大家。 —————————————————————————— 最后说一说这次回老家的故事,本来准备写个中篇,结果发现自己确实没有那个力气了,只好随便交代几句。 二十九上午坐车坐船回的县城,下午便是大家子团年,四五十人,许久未见堂兄侄儿们饮酒互祝,席间有人洒泪,感动不已。 三十陪姑妈团年,温和无语,饮小杯五粮液十余杯,高兴。 初一回山村,车行山路,很感谢政府做的生命工程,在山路旁修了护栏……然而上山的盘山路却没有护栏,表姐开车技术不佳,上坡熄火,倒滑,惊恐,换人,成功。 至山村,感慨颇多,母亲的家乡,九零年时,我曾经被家中命令,在此过了一个夏天,犹记当年青树环绕,大石林立,我带着三个小丫头爬树打架,打六副牌的争上游,于暮色之中表演节目,比谁唱的歌更多。 当时我十二三岁,正第一次听罗大佑,比我小几岁的丫头们听不懂,所以我们比赛唱儿歌以及民歌。 那个夏天,我唱的最多的是——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好像是这个名字。 那天一到山村,我便去曾经爬过的树与石观看,带着从来没有来过的姐夫与外甥女,可惜只是找到了大石,而那些树似乎都被砍了。 想去三伯以前住的房子看看,因为当年我是住在那个屋子里的,而且我一直认为那个屋子是山村里最幽静漂亮的别墅,不料没走几步,便听到了狗吠……猛然想起九零年时,也是在两条大黄狗的夹道欢迎上,颤着小腿进的屋,于是便怕了起来,不料来者却是一只黑狗,长的很像陈叔平。 三伯已经搬去县城住了,村子里是几个舅舅,不对,是很多舅舅,忙着拜年,忙着叙旧,忙着感动,四天时间一晃即过,这四天里,没有网上,没有电脑,表哥在路边新修的楼房没有把电视搬过来,所以连电视也没有看。 晚上会站在新楼房的露台上,望着对面大山梁里的点点灯火发呆,山村的夜很黑,那些灯火真的很像天上的星星。 不是小资,虽然确实很那什么,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初二我们去了那个山梁一次。 那个山梁叫中兴梁子,在我们家的山村正对面,两山中间是一条河,河上有个石水坝,很漂亮。 问题是,那座山很高,从这边的山腰望过去都很高,更何况下山上山的爬。 但我们还是一定要去。 因为那是三十年前老妈生活战斗过的地方,她从师范毕业之后,便分配到那座山上的小学教书,在那里带着姐姐与奶奶,三个人生活了五年多。 妈妈离开那座山的时候,已经怀着我八个月,沿江下到宜昌。 我一直很好奇,老妈当年大肚便便,是怎么走下来的? 老妈如今已经是六十几的人了,她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她是爬不上去了,那我们这些做儿女地自然只能代劳,代她去那三十年前的山村小学看看。 而且姐姐的动力也很大,因为她在那里生活到五岁多,比我的感情更要深一些。 初二,我与姐姐姐夫以及大表哥二表哥还有小表哥,一行六人往那边山上去,我的手中拿着外甥女削的竹杖。 下山遇见从那边山上下来的表姐与表姐夫,说笑数句,然后过河,爬至对面半山腰时。 我决定放弃。 累,真他妈的累,眼睛开始冒金花,这一方面说明我打字的工作如何危害自己的身体,也说明那座山实在是难爬…… 中间的感慨不需要细讲,反正被姐姐哥哥们连哄带骗,一步三歇,终于成功地爬到了山顶。 山顶比山间平,有田有房,自然有人,也就有小学。 三十年前的老学校已经拆了,但新学校依然是在山上。 我们先去的新学校,照了几张像,然后在一间吵闹的教室里发现很多人在打牌九赌博。 又去旧学校“遗址”,与学校旁的住户聊了两句,发现旧学校被折的只剩下了一个坝子,老姐有些感慨,说当年就是在这个坝子上玩耍,如何如何。 山顶有雾,冷,感觉有些……说不出来,民居间的百货商店买水时,我听见一个人名,什么翠,想起来是姐姐当年的玩伴,问了几句,才知道那位姐姐已经远嫁湖北。 最成功的是,在旧学校的旁边,终于找到了母亲当年的一位好姐妹的家,可怜那位阿姨去别的地方走人户去了,我们只看见了叔叔以及她的小儿子,叔叔已经记不得当年的事情,只记得母亲与父亲的名字,还记得父亲当年是当兵的。 阿姨的小儿子在成都体院,留了电话号码,双方寒暄,各自感动。 然后下山,回到村里,告诉老妈详情,又告诉她电话号码,后几日她与那位阿姨联系上了,准备日后好生聊聊天。 回村之后,又遇见大表姐的儿子女儿来看我们,很难过,大表姐就是前些日子我在文中提过,已经去世的姐姐,好了,这个事儿不说了。 在山村里的日子很好,外甥女和弟弟姐姐们玩的很开心,我看大家斗地主也很开心,爬山也很开心,像朝圣。 姐姐说,如果你不爬上去,一定会后悔一辈子,我现在相信这个话,因为我已经上去了,将来哪一天,让外甥女再去爬一趟。 老妈在那山上的日子肯定不好过,不过她也没怎么细讲过,好在有许多舅舅可以帮忙背东西上去。她只是说过,她带着姐姐与奶奶第一天住进那个小学时,山上狂风大作,雷雨交加,老少三个女人抱在一起。 奶奶安慰老妈说:闺女,莫怕。 …… …… 初四出的村,初五去给姑爷暖舍,姑爷是很亲近的人,如今隔着黄土相见,却不像最初听着消息时那般伤心与难过了,更多的是一种安慰吧……后辈们活的都挺好的,磕头烧纸之后,我们沿着墓栏摆好了酒菜,与姑爷相伴而坐,敬酒吃饭,如郊游一般。 下山时,能看见那些白色的幡子?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名字,好了,这个事儿也不说了。 总之回老家一趟,发现新县城很漂亮,长辈们都挺健康,兄弟姐妹们都很发财,后辈们都很乖巧,十分高兴。 对了,最后提一句,初几的时候,喝完酒我们去唱歌,里面就有当初在小山村里与我赛歌的丫头之一,如今她已经大学毕业若干年,在海淀那边上班。 乖巧的有有丫头在点歌,大丫头在唱歌。 我正端着酒在灌,听着音乐声,险些喷了出来,傻乎乎地望着她,心想这都十八年了,你居然还在唱民歌?这是想向我继续挑战咩? …… …… (几个丫头都是我侄女……看到书评真是吓坏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四川!四川!捐款细项 由于地震灾区道路受阻,目前鼓励以捐赠资金为主。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经开通救灾专用帐号接收捐款。您可以通过救灾专用账号向灾区捐款。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款热线电话:(010)65139999 救灾专用账号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四南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001009014413252 外币开户行:中信银行酒仙桥支行 外币账号:7112111482600000209 或者登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www.redcross.org.cn,点击捐款热线栏目进行在线捐款。 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热线:(010)66083191 人民币捐款帐户开户单位:中华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帐号:0200002809014450409 外币捐款帐户开户单位:中华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0100914908091014 中国扶贫基金会捐助热线电话:(010)62655199 救灾专用账号开户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支行 账号:8145—11681908091001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5层邮编:100086 您也可以登陆www.fupin.org.cn点击在线捐赠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捐助热线:010-84015969 收款人: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捐款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三环支行 户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账号:862280252210001 邮局汇款及捐款地址:北京东城区交道口后圆恩寺胡同甲1号邮编:100009 咨询或者登陆网站查询信息:www.cydf.org.cn 除银行汇款、网上捐款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手机用户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小灵通用户均可编辑短信1或2,发送至1069999301,即向“红十字救援行动”捐款1元钱或2元钱。 捐款方式编后 在这也要提醒大家,就在这两天,不少人收到“号召为四川汶川地震灾民捐款”的手机短信,并留下银行账号和联系人。经公安机关核实,这是不法分子利用灾情进行诈骗。收到这类短信大家要及时报警,不要上当。 经试验,支付宝也可以捐款,QQ还没有试。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雨打风吹亦难去之陈萍萍(作者:小孙北京) (这篇的作者是:小孙北京的那只……好复杂的ID,打在章节名里太长了……他是看了顿顿的评论说的,所以我把这篇放在这集里,希望小孙北京的那只……再汗,不要介怀,我很喜欢这篇,因为我很喜欢萍萍。) …… …… 拜读了顿淮的系列评论,虽有珠玉在前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因为在《庆余年》中,最欣赏的人之一就是陈萍萍(另一个是范健)。 要不是顿淮说,打死我也不能从萍萍想到韦小宝,我就愣想不出来两人哪里像(连太监都是一真一假)。拿着放大镜,在陈萍萍身上也找不到一点点儿弄臣的气质。相反,我对萍萍的心机手腕、诡计权谋佩服得五体投地。要真说比较,不小心想到的却是郑和。 没错,是小叶子设立的监察院成就了陈萍萍,但何尝不是陈萍萍成就了监察院?如果不是萍萍内心对小叶子留在阳光下的金光闪闪的箴言的坚持,或许监察院早就变得东厂、西昌一般,成了庆国的毒瘤;如果不是萍萍的能力和手腕,这个破院子估计也早就在皇帝的蹂躏下变得和其他衙门没啥大区别,成了可有可无的一块腐肉。 不错,陈萍萍是个执行者,小叶子梦想的执行者,但是谁能因为这个原因说他没有梦想呢?小叶子对这个世界或许悲悯但是不够长情,相反,生于斯长于斯根在这个世界的陈萍萍、范健却隐忍而忠实地让她的梦想在这个世界延续。 当年萍萍和小叶子的相处情形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在老猫笔下看到什么暧mei。总觉得萍萍对小叶子的感情应该比范健更接近兄长。比如五竹受伤来了又去的那个夜晚,陈萍萍靠在壁炉边的自言自语,那种疼爱、宠溺以及一点责怪,很像很像一位思及小妹的长兄。 说句题外的话,看到关于洪竹的叙述时,我常会想到陈萍萍。不知道萍萍当年是不是也是那种心里没把自己当成太监的心情。大约如此吧,所以小叶子才会看中他,平等对他,如同亲人。所以陈萍萍才会敬佩、亲近、信任小叶子,才会接过她的梦想,照顾她的儿子。所以,我赌洪竹不是包藏祸心的双面乌鸦,也不会犯什么太离谱的过错。 再说皇帝和陈萍萍,总觉得这两个人不是君臣相得那么简单。陈萍萍一直兢兢业业饰演着一条忠狗的角色,但很明显他是演技派而不是自然派的演员。尤其在范闲入京之后,更是逐渐清晰化。小范如今正在千方百计当孤臣,其实这一招正是陈萍萍最拿手的。萍萍没群没党又没亲人,庆国从官到民人人畏惧厌恶监察院,还有比这更“孤”的孤臣吗?这也是他能得到那位多疑皇帝信任的原因吧。但是孤臣不一定就没有别样的心思,我们现在都看到了这条忠狗正在忙着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皇帝对陈萍萍的宠信有点儿假,或许是过而近伪?皇帝深心里对这个人也是忌惮的吧。 其实,从陈萍萍遇到小叶子起,他就已经不可能对君权、对皇帝顶礼膜拜了。自由平等这种东西就像种子,进了人心很容易扎根的,而有了这种东东打底,就不会认为谁真的宛若神灵,不可违背不能挑战。所以陈院长、范尚书、林相,当年的三驾马车,真正从心里畏惧皇帝,愿意以退保平安的只有没遇过小叶子的那一位。 但是萍萍放的烟幕着实厉害,五竹、范闲都被瞒过了。总觉得五竹那句“范闲死,庆国亡”的警告对陈萍萍有点儿多余,为了范闲和小叶子留下的关于监察院的梦想,陈萍萍应该是早就做好了一死或者与皇帝决裂的准备。 最后说范闲,范闲应该是老跛子这辈子最温情的部分了吧。陈萍萍是真心疼爱范闲的。一方面是因为和小叶子的渊源,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因为范闲本身。在这个孩子降生之初,老跛子的目光就注视着他,虽然隔了千山万水,这一看却就是十六年。十六年,就是一块石头也打磨圆润了,何况是一份舐犊之情?何况这个孩子人小鬼大、伶俐非常且没爹没妈?小叶子的孩子,或许只是给了陈萍萍一个疼爱范闲的理由。 陈萍萍下意识里应该是把范闲当儿子看吧?虽然没有范健那么明目张胆。从范闲进京,老跛子就在帮他造势、铺路、不遗余力。恨不得把好的都给了他,把会的都教了他。他想对范闲严厉却总是不忍苛责;对于范闲的冲动,只要不影响安全,他总是放任甚至纵容;他教范闲心狠手辣,却又顾及他的心情,宁愿把血染在自己手上。最后,他愿意把生命也献上祭坛,只求这个孩子平安幸福。除了归为父爱,无法解释老跛子对范闲的感情。如果有一个人这样爱我,我一定不敢说我没有父亲。 陈院长何尝不是多情人呢。 好在范闲也是个不错的儿子,坦诚、亲昵、聪明、争气,很是可人疼。 很喜欢看老猫写这一老一少打机锋逗闷子拌嘴闲扯,感觉很温馨很闲适,心里替萍萍欢喜,那个时候他一定没在想什么阴谋诡计。听他说你能接班我才能休息,我死之后园子给你之类的话时,心里有些酸楚也有些欣喜。 陈萍萍活在黑暗中,但是透过那扇遮着黑幕的窗,他看到的是外面阳光下的世界。 或许了解一切真的不是件快乐的事,但是像陈萍萍这样的家伙,你让他有一点儿事儿不知道,他都得憋死、郁闷死。性格决定命运,这种性格,就任了这个命吧。 陈萍萍是嚣张的,这种嚣张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把文武百官整治得谈监察院色变就不提了,深入敌境活捉肖恩也不说了,把长公主当疯丫头,管皇太子叫白痴也就算了,就是对皇帝,面儿上忠诚,实际上也是想逼迫就逼迫,想欺瞒就期满,更何况在落幕之前还有那场最轰轰烈烈的大戏呢?总觉得陈萍萍的一辈子活得很够本,很尽兴。 所以,我从不觉得陈萍萍像条狗,相反,觉得他像朵花,一朵在暗夜中绽放着、摇曳着的墨色的花。若非有心人一定注意不到这朵花的美丽,但细细看去就会发现这花不仅灿烂,竟然还有……还有……一些妩媚。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默哀 五月十三号的时候,便有朋友发短信过来,问我映秀如何,可写了什么。我没有,因为那时候刚刚在电视上看到解放军官兵突进映秀镇的消息,正在无声地流泪中。在此时此刻,流泪不是脆弱的一种展示,而是每个人面对灾难时,无法控制的一种悲伤,在这些天里,我哭了很多次,敏感也罢,脆弱也罢,然而面对如今的情况,谁又能让自己的泪腺变得像水泥筑就的那般冰冷? 不止是映秀,是汶川,是北川,是绵阳,是成都,前一日那记震动全国的震动,终于在几小时后揭示了灾难的真相,无尽的悲伤笼罩着无数的人们,也包括我在内。我连着刷了两天的新闻,没有工作,不想工作,只是担心与难过。电视机开着,放着新闻频道,电脑也开着,有四川卫视的二十四小时直播。 我在成都读的大学,我在映秀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岁月,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个小镇改变了我的人生。如今看着航拍中那早已改变了模样,化成一片颓垣的小镇,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那种面对天灾的无力感与对这贼老天的愤怒交织在了一起。 然而后续的救援,那些无畏的解放军与救援的人们,给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带去了不尽的暖意,相信这对于灾区的人们来说,更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我还感动于灾区人民的坚强与自信,看着那些说着乡音的人们,用一种乐观去冲淡绝望,用一种平静去迎接哀伤,我忽然间很自豪于自己曾经是个四川人。 我想在今后的岁月里,很难忘记这次地震当中出现的那些感动的事迹,我也很难忘记那个微笑着走出废墟的女生,女生身后那位躺在担架上要喝冰冻可乐的男生,都江堰废墟中那位说着普通话,灰尘都蒙不住她脸上阳光笑容的女子…… 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已经逝去的人们,那些失去亲人的人们,那些可能将终生停留在悲痛中的人们,我们能够怎样帮助他们? 这个民族,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苦难。然而……苦难过后是什么?这些天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新闻中,似乎都能感受到一种不一样的力量,那是团结,那是崇高,那是奉献,是一些似乎在过去的日子里逐渐被我们淡忘了的词语。 地震在大地上抛洒着黄土,石砾,灰尘,掩埋了无数的人们,遮住了许多张鲜活的面容。然而鲜血与泪水,就像是干旱之后的涓涓细流,正在不停地冲刷洗涤着什么,不止冲刷掉了那层悲伤的灰,更洗去了一些我们大家心上那层垢。 不论是灾区经历了生死的人们,还是这些天经历了无数次情感激荡的人们,许多人对世界,对人生的观点在发生着悄然地变化,这种变化,无疑是祭奠死者,告慰生者,最好的纪念。 人,或许不能战胜这贼老天,但人,可以战胜自己。 此乃国殇日,此乃壮行日,为逝去的灵魂壮行,让他们走的并不孤独,为活着的灵魂壮行,让我们在今后的岁月里能够走的更加坚定,更加无畏,更加纯粹。 …… …… 说回映秀,小镇早已变了模样,我认识的人们或许活着,或许死去。我知道那里的路,那里的山,往日美丽的景象,如今却成为了救援最大的障碍,所以很多人的责难,其实都是不明状况下的一种混帐,对,就是混帐。 请允许我向所有参加救援的人们,尤其是冲在最前的解放军武警官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很多人平安,很多人逝去,我的大学同学,寝室里的老大也在映秀,一直未能联系上,可我坚信他没有问题,加油。 祝福所有的人们。 等情绪真正平复后,我会认真写些东西。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路过宜昌 作者:顿淮 去宜昌看看,这是离开景德镇的前几日才下的决心。 在去年的时候,我便想去襄樊的,襄樊的朋友十分高兴的要求做导游,于是今年暑假的行程里襄樊便成了一个必去的地方。 宜昌离襄樊很近。这些日子,与猫腻也相谈甚欢,这便成了宜昌之行的由来。但因为襄樊行程安排的问题,我在宜昌停留的时间只有三个小时。 六月十一日,我便通知猫腻我大约在十三日的下午抵达宜昌,他留下电话号码便忙着继续写他的《庆余年》了。 我是十二日从景德镇出发的,下午七点十分到南昌的长途汽车。 送行的人有五个。 晚上十点半抵达南昌,从南昌出发到宜昌的火车是凌晨一点五十发车。在南昌火车站的休闲茶座里我苦苦的熬了三个小时。 火车上没有多少值得叙述的事情,上车我便昏昏沉沉了,因为补票,爬上卧铺已经是两点十分了。在半睡半醒中渡过了约八个小时。 一群从上海出发的人们开始扯着我完全听不明白的话题。 下午的时候,我才开始与他们搭讪,这时我才知晓,原来葛洲坝与三峡是在宜昌的。而同行的三个老人是在葛洲坝工作的,全部退休了,想回去看看。三个人却都互相不认识,也算是一门奇事,由此也可以看出葛洲坝集团的庞大了。 火车晚点约十五分钟。我很是焦急,因为电话已经停机,没有办法通知老猫晚点的事情,担心他在火车站等我等到心烦。 幸好,他根本就没有来接车-_-! 下车后电话约见,约的地点是从火车站一个长长的台阶下面。 此处,谈及我的乌龙之处,我竟然走错方位,走到长坡下边(顺便一提,赵子龙大战的长坂坡便在宜昌附近的当阳,我也是火车上才知晓的)等了许久,不见老猫的踪影。 时间被无辜的耗费了近二十分钟。 终于看见老猫。 背着一个帆布的挎包,包已经垂到了他的臀部,懒散的很。 他穿着一件相当宽松的体恤,大约是印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裤子实在没有注意。有些胖,但不可以目测。 他的头发大约长及两寸,直立着,但脸上实在没有鲁迅先生的冷峻,但朴实也实在谈不上,很世俗的脸,但有几丝文气,不浓。 见面之后,便握手。 猫的话很多,健谈得紧。把我想象中的闷骚男形象瞬间击溃。 这个时候,大约是下午三点五十。他开口便开始猜测我的年龄,竟然被他少说一岁,想来我还是看着年轻的。 我们决定去吃点东西,坐着聊。 老猫走路急匆匆的,步子迈得很开,胳膊也摔得很开,但身量不高的缘故,显得很可爱的步子。 我跟着跑。我们到的是一家老猫相当熟悉的餐馆,但我已经不记得名字了。 路上边走边聊,老猫劝我别太理想主义。这句话我印象很深刻,想来我的一些行程安排被他断定我是一个有些冲动的理想主义者。当然,事实上他的判断并没有多少误差。读《庆余年》,一直很喜爱文字里的一些很理想的东西。而这时候,我大约也能明白老猫被社会搞得有些疲惫的心。 我们到餐馆的时候,餐馆还没有营业,我们只能坐着聊天,顺便等其开张。 聊的话题极其的杂乱,老猫询问我去襄樊的原因以及对未来的想法。 在交谈中知道一些他的过去,还有他的一些小梦想。其中写完一本小说的梦想是实现了的,还有其他的,在我看来老猫也终有一天能真正的实现。 等到餐馆开始营业,点菜全部是老猫的工作,我远道而来,对宜昌的菜实在不熟悉。那天吃了一两个宜昌特色的菜系。 我们喝了四瓶酒,因为老猫近来拉肚子的缘故,没敢多喝,我实在担当不起导致《庆余年》无法更新的责任,于是还顺了老猫的一些酒。 谈的最多的还是庆余年的情节。 谈到大东山的阴谋,谈到大东山这个设置背后的种种,然后谈对书中角色的看法。 以致我几乎知道了庆余年背后最重要的一些设置,伏笔。 我带去了几位书友的问候,劝老猫少注水,以及询问他大约何时完工,还有下部作品的题材。 只有最后一个问题没有得到答案,因为老猫同志满脑子的构思,却不知道哪个能真正获得大家的喜爱,我们只能静观其变。 注水一说,老猫显得以及极其无奈,谈起写小说的艰辛,以及对起点一些作品的看法。 最欣喜的事情之一,便是与老猫小说中几个人物的共识。 毫无疑问,我和老猫都极欣赏皇帝,这个角色的出众程度很难说得清楚。我大爱皇帝身上的果断与决绝,以及他的坚持。 我们谈起小说里理想主义,陈萍萍、庄墨韩、小叶子以及皇帝他们对自己梦想追求的一贯性,以及他们身上令人叹服的性格。 范闲只是一个线索,虽然是主角,却只是贯穿庆国几十年风风雨雨的线索。 如果除却小说中一些弊病,在我看来,《庆余年》都像是一部庆国的编年史。 酒喝得极尽兴。 只是结账的事情却被老猫抢先了,心里有些难安。在我看来,去宜昌见老猫的想法里,便是一定要请他吃顿饭,表达心底某种谢意。因为在这些无法消磨的时间里,他给了我一个很值得回味的世界。 老猫一路送我到火车站进站点,他不能入内,于是只能对我喊一声,火车快开了,赶紧上车吧。 我也只能回一句:到重庆记得找我。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舞榭歌台,还是斜阳草树? 舞榭歌台,还是斜阳草树? 作者:一毫无忧 大约几个月前,一位国学本硕连读的师弟曾叫我推荐些闲书给他。几个月后,他注册了起点VIP,天天追着《庆余年》看。 这本书不错。 每次看完老猫新写的章节,心中都想起一句话。 “你本是尘土,也终将归于尘土……” 似乎纯净如水的东西更容易被玷污,于是铅华丛生;似乎看得真切的东西更能蒙蔽人的眼睛,于是浮云掩日。阴谋阳谋之后,不变的又是什么呢? 我觉得范闲这个人物被猫腻构造了,也被猫腻强奸了。 写小说的,看小说的,都有一个共识,重生者无敌,重生者能强奸世界。 于是不甘于此的猫腻想着办法让穿越对穿越,重生生重生。最后还觉得对不起这个世界,不断从思想上强奸范闲,让他不断成为那个世界的奴隶。或许,范闲偶尔对前世的回忆能反映出他和这个世界的不同,但猫腻终究再次强奸了他,这一次,是肉体。 然后,写小说的,看小说的,该偷笑的开始偷笑,该暗爽的接着暗爽。 顿淮兄一句风liu总被雨打风吹去很和我意。无论是叶轻眉还是肖恩,名噪一时的人物终究还是回归尘土,就连名字搞笑的陈萍萍也没有几年可以活了。猫腻的某些词句充斥着生卒兴衰的沧桑,于是我总忍不住再看一眼书封面上的那句话, “偶也要逆天”。 范闲可能要逆天吧? 遗憾的是,他没有王霸之气一抖,所有人被气势压得下跪的能力,更没有挥挥手,漫天神佛抱头鼠窜的宇宙顶级神功,看来是不能泡妞超过一百万,称霸上下五千年了。那么,他总该做些什么吧,大家不得不迫不及待,却又无比耐心地等待着。 毕竟,再怎么被作者笔下的配角们,反派们强奸的主角,好歹也是主角,重生者终归无敌。 这个世界是每个人的舞榭歌台,灿烂的东西容易烂,一阵风雨,痕迹不在。或许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这出戏的主角还是观众而以。于是有了各位皇子、各位娘娘、各位男的女的皇帝、甚至是太监朋友的上窜下跳,勾心斗角。 面对这些牛*人物的范闲,终不能作“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花灯又一宵。醒也无聊,梦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的儿女之态,从斜阳草树,走上了某些人的舞榭歌台。 故事从这里开始,从这里发展,估计还得从这里结束。 无奈……悲情的东西,毕竟总是最接近完美。 如果范闲再次穿越,看到有个人写了本叫庆余年的小说…… 加减乘除,上有苍穹,这狗日的人生啊。。。。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关于友情,关于庆国的唯一阳光男孩 关于友情,关于庆国的唯一阳光男孩 作者:一毫无忧 “我与老二交情一向极好……有件事情要求你。” 在我的记忆中,“交情”这个词语是第一次出现在庆余年的世界里。交情,就是友谊,是存在于利益的范畴之外的东西。 弘成说出了这个词,大概也只有他,能够有资格说出这个词。毕竟,在所有穿着皇家炫目外衣的人里,他的心是最纯净的。 弘成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简单的人。 简单的东西,是最容易接近纯净的。 他不是二皇子的人,他只是二皇子的兄弟或者说朋友,仅此而已。作为亲王世子,无论哪位皇子登基,他至少都能得到公爵的爵位。不热衷权利的他,没有任何理由去帮谁争夺什么。 于是,他是个幸福的人。幸福,不是看我们手里握着什么,而是看我们的心里装着什么。 花底忽闻敲两桨,逡巡女伴来寻访。酒盏旋将荷叶当。莲舟荡,时时盏里生红浪。 花气酒香清厮酿,花腮酒面红相向。醉倚绿阴眠一晌。惊起望,船头阁在沙滩上。 他心里装的,也许仅仅是这样的生活而已。 没有权利的***,就没有阴沉的心计,不被伪善的外套包裹灵魂,人才能回归本性。弘成恰好就是这样一个人。 将来某一天,当绝大多数人死在自己苦苦追求的东西之下的时候,弘成公子可能还在美美地作一个鸳鸯蝴蝶梦。 弘成是一个让人感到温暖的角色。范闲给我的印象是隐隐散发腥味的一片草原,而弘成给我的印象却是清亮明丽的一片蓝天。 在《庆余年》这部色彩并不鲜亮的小说中,每个人的心都在受伤,这样一个善良俊朗甚至还会害羞的贵族阳光男孩,成为了一块疗伤的纱布。于是,范闲一直把他当成朋友,唯一的朋友。二皇子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这样一号人物,戏份却不能多,因为这里终归是个狗日的世界。猫腻同志在京都大乱之前,把弘成送走了,离京,戍边。这是一个好办法,也许在若干年烈火与鲜血的洗礼后,归来的将是一个更加完美的弘成。 然后王霸之气一抖,把若若那啥了。。。。 哈哈,借采桑子一首,欢送弘成。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 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为什么范闲要成诗仙? 为什么范闲要成诗仙??基于庆余年基调下的类比分析 作者:一毫无忧 恶俗的穿越重生文中,主角总是能吟几句记忆中李白、杜甫的诗一下子声名鹊起。 没办法,谁让穿越的世界中汉语是唯一通行的语言呢,谁让穿越的世界有着近似中国的文化背景呢。毕竟,我们要站得更高,才能尿得更远。 不知道那时候的猫腻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让小范同学拥有背出石头记和唐诗百首,成就诗仙一世盛名的能力的。这个不重要,我想说的是,正因为此,庆余年把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粗暴的政治斗争变得温婉柔情了起来。 喜欢红楼梦的不一定是怀春的少女,也可以是我们这样的大老爷们。不断杀人的和不断被人想着怎么杀的人,也可以是个深情,甚至哀婉的小帅哥。我一直在想,有了石头记,有了诗仙的名头,范闲才真正成为了一个有写头的人。 宫廷、军队、监察院,抑或是所谓的天下,这些词凑在一起,注定要将文字拖向浓墨重彩的。可我们看到的庆余年,却始终有着爱恨情愁的细腻和***与理智交织的肝肠寸断。这可能就是因为范闲内心的深处是多情、善良、淡泊的吧。甚至可能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是多情、善良、淡泊的,而仅仅是命运让他们不断为了什么拼命? 我不由得想起一个人,纳兰容若。 最开始接触容若的诗词是中学的时候,觉得他的作品是浓词艳赋,华而不实不知所谓。 到了弱冠之年,我终发现自己的浅薄与无知。容若的词深情、哀婉,读不懂肝肠寸断的世人,只能读那些虚浮的辞藻。 范闲和容若很像,天生的完美主义者,多情善良,但难以摆脱与生俱来的光环,他的血统和思想注定要在矛盾中争斗。 于是,在某些光环散去的时候,我们能看到倍感凄凉的萧风冷雨。人都是有脆弱的地方,范闲也不例外。 《迷失在康熙末年》中,小楼明月甚至妄图用自己小说去改变容若悲情的生命。然而他恐怕忘了,悲情的容若才是真正的完美,才是我们欣赏他的原因。正如不断被猫腻活着说命运强奸的范闲。 于是乎,让我们荡起双桨,接着看“回首凉云暮叶,黄昏无限思量”的故事。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读者芷岚的书评 由于是帖子里的回复,所以没有题目哈。 看过很多评论里提到庆余年,终于是看起来。从开始漫不经心的翻看第一卷,到现在逐渐进入到剧情中,不禁暗叹一声:恐怕又有一大家斯斯然出世,恩,绝不是那种惊天动地的横空出世。 行文间如小桥流水,风清云淡,雅致活泼而不乏亲切。是的,读到第二卷时,我第一下能想到的就是用这两个词来形容猫大的文笔。略带调皮的手法无法掩盖字里行间的飘逸和一丝丝孤芳自赏(或许这个词用的不好)的骄傲。 作者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和文学底蕴,似乎在这个所谓网络文学泛滥的时代与大众化的写手是如此的格格不入,哦,或者说超逸绝尘?阅读着这样的文字所带给我亲切,很久以前在诸多文学名典里有过同样熟悉的感觉。用一个很俗的概括:大家风范 我总觉得好的书,每行每句里都跳跃着灵魂,始终传递着一种美感。这样的书,就算抛开跌宕的情节撩人的描写,只是读着这样的文字也是一种享受。 我很难去向别人解释这样的感觉或者去反驳别人的观点。或许对文字的阅读和偏爱只能是归咎于一种感觉。毕竟这些只跃动于字里行间的精灵,不像是具体的故事情节那样可以平白而轻易的捕捉到你喜欢的东西。 其实,在追求短暂快感的所谓网络文学里,这样的写和这样读的人本是不该出现。这样突兀的东西难免是会引来别人诟病的,而在这个圈子里,这样的人本也是没有错的。 我只是喜欢这种很久没有的感觉,所以喜欢上有着这样文字的《庆余年》,我也希望这样的感觉能持续到完结。 这本书将是我会向朋友推荐第四本网络小说吧? 第一本是《悟空传》,差不多十年前看过的老书,在一个大众所熟悉的情节外套下的凄美爱情故事?一篇充满哲理的玄幻式散文?或许它更像一部揭露现实残酷和阴暗面的杂文?网络文学中的首推精品,推荐对象男女年龄不限。 第二本是《亵du》。我很叹服烟大是怎么能构建出那些个残酷阴险而合理的情节,给你希望却又毁灭希望的挣扎之路。后来我才知道烟大还曾有过上市公司主席这样显赫的过去,不禁明了,这现实中的一路怕也是荆棘满布。无比个性的主角,跌宕起伏的情节,血腥的暴力,诱人的情色,阴暗的人性;所有流行的元素都包含在内,可肆无忌惮的背后,血,汗,泪却是多少人能读到的?“要有光!”事实上谁又能真的成为上帝? 只会给年轻而乐观的男性朋友推荐,实在是少儿不宜的东西。 第三本是《唐朝好男人》。同样有着一个难听的名字。多一半大师对情节的发展似乎有着近乎精确的控制,平凡却合理地像日常生活那样平稳。这是很少能让我感到温情而自然的网络小说,也是我唯一不希望看到结尾的网络小说,因为我害怕看到结束,就像害怕日常的生活会中断一样。 《唐男》的文笔也是相当的不错,却是市井俚语般的风格,不时捧腹;而结构间精致的雕琢也令人会心一笑。或许《庆余年》的文风要过于大气和扎实,但情节转接间却没有《唐男》的自然。 或许《唐男》和《庆余年》是至今能在纯写作上让我叹服的了,前者是温馨自如的情节掌控,后者则是大家风范的文笔功底。这是我个人所推崇的感觉,只凭的感觉,如果有人反驳,我却无言以对。就像我将这两本书推荐给别人后却被和某yy小说相比较得出**的结论时一样无言可对:因为,这之间本就是不可比的 提点读后感给猫大:关于武功高低,实在不应该简单的套用等级来衡量,太过于形式和西方化了。或许是猫大太懒了,才选择了这样现成的套路吧?其实这部更偏于东方色彩的小说里,像老一代武侠小说里那样只是大致而空泛的定义所谓高手更符合小说的风格,没有打起来谁也不知道谁是最厉害的,至于衡量标准:都是高手,自己猜去吧. 虽然知道已经不可能改过来了,但还是忍不住说说自己的感觉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又一叶之下(时隔九年重发看能不能发出来)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可喊了很多年后,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我坚决反对。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 她又抵死不从。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喊眉儿吧,太媚。喊小轻轻?又怕她会错意。喊轻眉?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喊小叶?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称呼。 “喂!” 她又反对,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也承认,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想考中文系,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总在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逛书店时,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她拿着本红袖招,听得吃吃直笑。然后正色告诉我,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说完后,又开始笑。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道,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色答道:“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chuang。 她说情到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头无脑地说: “IM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道她演的很辛苦,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强的不肯哭,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身行头,很诧异地皱皱眉头,问道:“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唇边,道:“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点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笑道:“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PLA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道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配股,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出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做。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点内部股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花下的****眼光逼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眼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高,但还是不高。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此处套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我傻笑一番,伸出大拇指,说:“我是临时演员,而你是影坛常青树,演技比我好。” 知道明星什么时候会演砸吗? 就像姜文和万梓良拍的那部恶片,说明他在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会演砸。 知道明星为什么会演砸吗? 就像周润发拍的和平饭店,那说明他潜意识里想断绝自己在香港的后路。 知道小眉为什么会演砸吗? 道理很简单,她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然后发现后路原来早就断了。 我接到她的那个电话,是在晚上九点钟,海霞马上要开始播新闻了。 她很可怜兮兮地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得到消息,她的男人要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她,可问题在于,新娘也不是她的那个好朋友,听说是一个南蛮小妹。 她说她并不伤心她的男人要结婚,只是觉得气不过怎么找了个这么个人。 似乎为了证明这点,她在电话那头傻笑不止。 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就在那个似乎应该一如平常的晚上。 我并不是很担心她,只是觉得像电影里的情节,此时一般应该有个傻兮兮的男人守在一边。 虽然我不傻,但我们是朋友,我对朋友向来很温厚,所以我觉得应该马上找到她。只是我想她不会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的。装惯了坚强的人,在受伤后,总喜欢找一个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去哭。 于是我说:“你看你身边的江风一会儿向上吹,一会儿向下吹,世事如风,本无定数,何必执着呢。” 她闷闷地答道是啊,只是江风好冷啊。 于是我知道了她在江边。 我看了看电视上的时间,接着说:“钟楼开始敲钟了吧,你看时间总是不停的,日子总要继续吧。” 她说是啊,只是这声音好吵啊。 于是我知道她在钟楼的附近。 于是我知道了她是在南榭。 那个据说是她和号称她男人的无辜朋友第一次约会的地点。 于是在三分钟后,我出现在南榭的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那几个兄弟也见得少了。没办法,见色忘义乃是我辈本份。 不过我还是习惯晚上坐在阳台上想那些并不存在的心事。越想越以为自己患了老年痴呆。 不想心事的时候,我和小眉两个人穿人海,过公园,摸桂树下的草,闻面馆里的香,看尽天下言情小说,尝遍江风各种味道,曾坐在湖边一起发呆,看到美女齐声尖叫,帮老人家提过菜,也曾恐吓过骂女小孩胸罩一样凶的男小孩,勾肩搭背常有,心中坦坦荡荡是实。 我们谈中东危机,台湾地震,印尼失火,华为爆炸。我们也谈她的朋友以及我的朋友。谈她的家人及我的家人。谈她的过去及我的过去。只是遗漏了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 她在公司里可以上网,所以帮我申请了一个信箱,问我要取个什么名字。我告诉她,就用xfstz,她想了想,说幸福属天主,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我不信教,意思也很简单,xf是头猪。 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她现在甚至可以问我多少天洗一次澡,我说夏天时一天洗三次都可以,冬天时三月洗一次都说不定。我还说我每年十一月十八号开始禁澡,来年的二月三十一号开禁。她正感不解,我告诉她,由于没有二月三十一号,所以顺延至三月二十二号。 她问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我说那天是李艳的生日,水节。 她还问过我,是否与当年那个女同学还有联系,我说有啊,她家的小狗叫多多,就是我取的,用的就是李艳家的小狗的名字。 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小眉,这似乎是我和那个女同学唯一的变相联系。 她疑惑了五天,才问我到底喜欢的是李艳还是谁。 于是我颇为得意地告诉她,如果是李艳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我一定会把她臭骂一通,然后找个机会和她老公大醉一场。 她还是不懂,于是我解释道,若是我那个当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会对那个女同学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然后当掉自己所有的家当,买个钟送给她的老公。 她仍然不懂,于是我说,李艳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小眉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 于是她表示了解。 后来有几天,小眉的家人陪她的老奶奶回老家去了,丢下了孤伶伶的她,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她家作陪客,吃免费的肉,喝免费的好酒,抽免费的好烟,总之用了三天的时间,整干净了她父亲所有的存货。 我们在一起也没什么节目,一般就是她靠在我的肩上看电视,看困了她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睡之前,提醒我走的时候记得要锁门。这种行事方式总是让我很难一时回过神来。 有一天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道不相配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配,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配。”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美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道。 “我不吃辣椒。” “我爱好大蒜。” “我喜欢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菊,爱在窗台上摆盆绿菊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甘愿入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头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肉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配。”接着一叹:“可惜没感觉。”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依在你的身旁,要说心里没点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做做样子而已。 我知道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体,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miss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道:“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操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道:“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接着顿了顿,续道:“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道:“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道:“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头猪,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一头猪,浑身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皮子,还会做什么?吃我的花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感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粗声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我离开些日子也好,免得你总是吃面条,那样营养跟不上,身材可是要变形的。” 她也笑了,轻轻叹了口气道:“哎,算了,你还是去吧。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 待我走出十几米,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道: “你可不是一头猪,你比猪还胖。” 我笑着摇头,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 “……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你意在吞吐天地,不料却成天诛地灭……”她还在我身后,反复吟诵着。 我记起来了,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 我搔搔头,心想,小眉真是一个完美的一塌糊涂的女子,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在我踏入车厢的那一刻,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轻轻哼着:“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不想明天能吃什么,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啦,啦,啦,啦,啦……过的不糊涂……” 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当年我在那里时,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高中同学,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我便拼命地说,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阳,让人闷头闷脑的地方。 等我回到了这里,才发现不管我怎么说,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淡淡的天,乌乌的云,灰灰的楼,安静的人群。 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 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打听她的联系方法。 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更加诧异地说道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 我算了算时间,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 我这才知道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金钱就意味着时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机会就意味着可能,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 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出办公室,在校园里瞎逛着。 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公寓里面灯火通明,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 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道里借着灯光写信,不由笑了起来。 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如此类推。 我搓搓手,想了起来,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只有十七页。 我突然很痛恨眼前这漂亮的建筑。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眼,便出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水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顶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水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 河的这岸,就是映秀小镇。 小镇无特色,只是豆腐多,萝卜多,****也多。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 小镇虽好,只是太过寂寞。 别说寂寞这词太俗。我在映秀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了解了为何有些人会因孤独而死。 三个半月之后,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兴,看完了所有的****,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侠小说,到最后甚至连鲁迅杂文全集都当宝贝似地看了两遍。还因为弄饭而整坏了四个电炉,可还是寂寞。 于是我开始想写一本可以流传半年的武侠小说。 可又不会写。 我平均每个月打个电话回家,告诉父母我活的很好。 我也曾给李艳打过电话,但一直没人接。 所以我只好每个月给在武汉的一位女同学写封信,借此通知高中的同学们,xf还没死,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不在乎。 我也曾给小眉打过电话,但老奶奶说她已经到天津上班去了。 我想这样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例行给家里打电话后,又顺手拨了李艳家的电话。 她在那头笑呵呵地说:“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 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想起了我对她的承诺。 所以我把李艳痛斥了一番,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让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接着开始收拾行李。 在电厂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便陪我到河的两岸去走了走。 那是他第二十几次陪我了。 他递给我一根烟,帮我点燃,然后拍拍我的头。 说了一句很没深度的话: “其实我们这里的烧豆腐还是很好吃的,有空常来。” 等我坐着旅游船赶回yc的时候,才知道李艳已经在一个风雪飘扬的冬日,坐着拖拉机出嫁了。 于是我狠狠地吃了她们夫妇几顿。 回到了家里,才知道自己其实很想家。但这并不阻碍我又开始背着黑包,四处寻美色养眼。只是时近年关,人们多穿的比较厚实。看了几分钟,便觉得很没兴致。 于是我跑到书店里看书,坐在面馆里吃面,呆在江边吹冷风,抽三峡牌香烟,自己和自己聊天。 我这才发现,小眉在我的生活里不止扮演着参与者的角色,她还很能替我省钱。 有一天,眼镜摔坏了,我去换八块钱一个的镜片,走在路上,险些撞到一个人,由于眼前一片模糊,所以不知道长的什么样,只是觉得眼前一亮,似乎是个穿着花裙子的漂亮女孩。 我知道这是眼花,大冬天的,谁穿花裙子找冻。 父母并不曾问我这些月做了什么,我益发地觉得歉疚。所以过年的那些天,尽量不和兄弟们出去,而是呆在家里陪他们。有一天,家里来了不少亲戚,顿时热闹起来。 我小意地四处周旋着,却听到电话铃响了。 我拿起电话,听到一道夏日里冰淇淋一般清凉的声音,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还是很高兴。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想了想,说:“笨死的。” “知道农夫是怎么死的吗?” 我答不出来。 “是看见猪笨死了之后,气死了。” “那你总该知道农夫的邻居是怎么死的吧?” 我想了想,还是答不出来。 “你真是头猪耶!那当然是因为看见农夫竟然会因为猪笨死而气死,所以那个邻居就笑死了。” “那你知道那个邻居的老婆是怎么死的吗?” 我又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大概是看见她老公竟然笑死了,丢下自己孤儿寡母,所以恨死了。” 我感觉她在电话那头摇摇头,然后听见她说: “那个邻居的老婆心疼死了。” 我在电话的这头笑了,轻声道:“小眉,好久不见。” 这时候门铃响了,我舍不得丢下手中的话筒,向坐在桌上的哥哥姐姐们投去求助的眼光。却发现他们的眼光都盯在桌子上。 于是我在电话里向小眉道了个歉,旋风一般冲到门口打开。 我看见门外亭亭玉立着小眉。 她把手机收回袋里,眉眼带笑道:“意外吧?!惊喜吧?!” 我很意外,待回过头来看见满桌的人张大了嘴四处找牙齿,再看见老妈露出卖掉二十几年存货的神色,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惊喜。 像小眉这般可爱的人,自然可以很轻易地让我老爸老妈哥哥姐姐们喜爱。 于是她吃了平生最饱的一餐饭,听了平生最温柔的话。 当我看着老妈看小眉的神情,不免有些怀疑这个老妈究竟是谁的妈。 然后我送她回家。 在路上,我们一直傻傻地走着,直到她问我:“结果如何?” “当然没有结果。” “结论?” “暂时没有。” 她停下来,看着我,叹口气道:“你真是快笨死了,我真是快气死了。” 我笑了笑,说:“你若气死了,我岂不是要笑死了。” 她也笑了,说:“你最好别死,不然,我可是要心疼死的。” 那天的风很冷,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有些发热。 我哈哈哈数声,然后说:“我现在正值脆弱,你可别引诱我。” 她呸了一声,说赏我一口唾沫。 我笑着摊开双掌,伸到她的唇前接着。 我们互述别后情由,我说我伤心的时候就抄史记,让自己以为自己是个老学究,根本不识情为何物。她说当她想她的男人的时候,就按照我教的办法,拼命看蓝色生死恋,结果越看越伤神。 我向她道歉,她说不用。她说我们家那错架子一般的楼梯让她好生难找,我向她道歉。她说从天津回来过年,结果等了我几天的电话,也没等着,于是我又向她道歉。她说在天津那边,偶尔还会想我,我只好又道歉。然后发觉自己道歉的很没道理。 于是我们又变成秤不离砣,砣不离秤了。 她说回来后,曾经见过一次她的男人,那是在一次牌桌上。 我问她表现如何。 她笑嘻嘻地说想到他已经结了婚了,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所以趁着摸牌的机会,不停地用手指触摸他的手臂,拼命地揩油。 我笑着纠正,那不叫揩油,那叫送油上门。 她突然盯着我很严肃地说,现在发现过了好几个月,那个男人依然可以很轻易地影响到她的心情。 我想了想,认为自己没什么立场开解她,便开玩笑说,那你还是等着他离婚吧。 本以为她会笑,谁知她竟认真地想了起来。 我暗呼圣母之名。 她走的前一天晚上,又给我打了个电话,开门见山头一句: “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一般日本小女生在这个时候会说:“我可以和你交往吗?”脸上还会带着羞怯而大胆的表情。 宣萱演的白领在这个时候会说:“上我家去喝杯咖啡吗?”表情是不容人拒绝的。 琼瑶一般会说:“你看那天边的两朵彩云,一朵似我,旁边的一朵是否是你呢?”表情是弱智的。 古时候的女人可能会说:“遗君明珠,荐君枕席,侍君添香,蒙君不弃……”表情是未知的。 当代的湖北女人,一般是打死都不会先说的,表情是期待的。 所以我知道当小眉这样说,一定有下文,所以我很平静。 果然她苦兮兮地叹道:“真不想走,又找不到个借口留下来。” 我愤然于她的麻木,惊讶于自己的麻木。 我说可以介绍很多优秀青年给她认识,比如捷捷和王博。 过了会儿,又满怀遗憾地告诉她,我们班的这两面旗帜都已倒在美人怀里了。 于是她又呸了我一口,然后问我,真的不考虑一下。 我告诉她,她既没得白血病,我也没出车祸,看样子不大可能。 她想了想,也认同了我的看法,并且为我万分可惜。 然后她笑嘻嘻地说:“你会后悔的。” 我说那是一定的。 “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合适当你女朋友的人了。” 我说那是不一定的。 “你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 我说那是你胡扯的。 我们很开心地笑了起来,挂电话之前她说: “这次走了,可能就不回来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你可别把自己闷着。还有,不该想的事就别想了。早点儿找个工作,自己都养不活自己,丢不丢人啊?还有,别对女孩子说自己喜欢看言情小说,那也很丢人的。还有注意运动,快些减肥。还有什么来着……噢,还有DON’TSMOKEANDDRINKALOT,OK?” 我一一含笑应允,正准备挂电话,又听到她抢着说: “还有……帮我问侯你爸爸,妈妈。”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小眉走了以后,我仍然是像以往那样生活着,只是骗家里人买了一部电脑,所以老爸天天在和机器下棋,也没空烦我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出门逛街了。 老姐带着我那个有二级厨师证书的姐夫哥搬回来住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做饭了。 那些穷兄弟也渐渐地鸟兽东南散了,我也不用经常喝酒了。 李艳也跟随她老公南下了,我也没有吵架的对象了。 我也开始考文凭,准备工作了。 我把一天的时间分成十份,用其中六份来思念钞票,两份用来记住那位身在异国的女同学,一份用来悼念李艳和她的多多,一份用来想想高中同学的相貌,一分用来策划让别人想念。只是偶尔还会想起小眉,曾经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的那个小眉,那个再无音信的小眉。 由于时间实在还是太多,便开始续写在映秀镇上没写成的武侠小说,由于把自己幻想成了金小庸,铺设的场面太大,便喊在武汉读书的那位女同学给我拿点儿历史资料回来。结果她给我带了一本大概是小学用的中国古代通史。 所以这个计划又搁置了起来。 后来用上了QQ,练就了一身双手互搏的本领,周游于诸多头像之间,发了疯似地告诉她们: “从前有座学校,学校里有个澡堂,澡堂里有个我,我在澡堂里洗澡,一边洗澡一边唱歌,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 然后她们说我很有趣。 于是我把她们都拉到了黑名单里。 后来又来了一批头像,她们都说对我的名字很感兴趣,说轻眉老生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意味着我博学多才,成熟稳重,看轻天下其它男子。 她们问我有何佐证。 我告诉她们,我经常背的黑包里,一般放着四本书: 一本是荣格文集,这体现了我的深度。 一本是鲁迅杂文全集,这体现了我忧国忧民之心。 一本是平凡的世界,这说明了我如同浴火的凤凰,向往着从苦难中升华。 还有一本是交错时光的爱恋,完完全全是因为自己喜欢看。 看到我的回答,她们的答复无一例外是一声呸。 我也偶尔会上席绢梦幻阁去看看,取了个望月精灵的恶名,与那些十五六岁的小朋友们打打嘴仗,不亦乐乎。 我还上了5460,潜进了湖大所有的班级,只是很可惜,没有小眉的信息。 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我偷偷到冰箱里把外甥女的冰淇淋摸了一根,坐在电脑前有滋有味地品尝了起来。然后发现李艳在QQ里埋怨我帮她取的叶轻眉的名字很难听,我笑了起来。 她又问我是不是还在和那些未成年人打嘴仗,也不知道省点儿钱。 正准备回答,就发现有另外一个头像开口了。 于是我告诉李艳,想到和她聊天,确实有点儿心疼钱,但想到和别人聊天,嗯不错,我舍得。 李艳怒发冲冠,警告我,以后不准再四处攻击她,免得影响她后半生的幸福。 我愕然道,你还有幸福吗,更莫说是下半辈子的。 两人又互骂几句后,我才有空去看来的那条消息。 那个头像说: “天气还真是热啊。” 我忙着和李艳打闹,急忙敷衍道: “天好热啊。” 本不打算再理她,谁知她的下一句话,来的奇快无比。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摸了摸后脑勺,点上根烟,咧着嘴笑了,像弹钢琴一样打着键盘。 “我是想你想死的。” 是的,叶轻眉,我的朋友,最好最好的那一种。 跋:(其实这个字本身就很有搞笑的功能) 我所想念的,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大东山中断之究极真相 作者:庆余年众书友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cut”,导演说:“重来,四顾剑你的手摸人家五竹干什么?”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羊羊羊……”,插播广告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嗤——”一颗流星从天而降,把山上所有人都隔屁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咔嚓”一声,一个雷下来,皇帝穿了。。。。。 楼上的少写了几个字 皇帝还说了一句才穿的:“**又穿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四顾剑头上挨了一金圈,匍匐在地,现出原形,原来是一只青牛,然后见太上老君就来叻……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庆帝的身上掉下半块玉佩来,四顾剑硬生生收了这一剑,哆哆嗦嗦的也拿出半块玉佩,两个玉佩合在一起,严丝合缝……(^_^,这个最狗血!)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剑撞到了庆帝身前的结界上……多年以后,庆帝回忆那一刻的情景:当时那把剑距离我只有0.01公分,我的咒语终于完成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原来是苦荷替他挡了这一剑,同时,洪公公的掌也击在了苦荷后背,庆帝问嘴角流血的苦荷:为什么?苦荷: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弹出一个窗口——“验证码错误,请重新出剑!”(这个最NB!!)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叶流云击飞了长剑,脚不停歇,手顺势印上了四顾剑的胸膛.四顾剑喷血分出,半响才问出:为何!叶流云抵着头:其实我是个捕快.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老猫说:“且看下回分解”。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皇帝微笑着把龙袍拉开,露出胸前那个恐怖的伤口,然后把上面的肌肉撕开,露出一截闪着金属光泽的骨头,怜悯的看着眼前的大宗师们:“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叫魔鬼终结者”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接着“铛铛铛……”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奏响,皇帝狂笑:“我已经扼住了命运的喉咙!”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五竹说各位吃药的时间到了,该回神庙精神病院了........放开我,我是大宗师,你们不能这样对我(四顾剑\皇帝\叶流云\苦荷\洪公公)!!!五竹:***丫的,抓的就是大宗师.”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老师正怒目圆睛瞪着我,面前,躺着一个万分委屈的黑板刷。。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皇帝手里多了一把打开了保险的沙漠之鹰……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嘡”,“嘡”,“嘡”,“嘡”,“嘡”,“嘡”,吧嗒嚐……紧接着庆帝唱道:小剑,你听我说,我家的宗师,数不清,没有大事不出门。。。。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四顾剑跪在地上抱着皇帝说:“小妹!你不能死!小妹!”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猫大从天而降:说了一句,XXX我怎么穿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皇帝老脸一红,双手护胸:“讨厌,把人家的义胸打破了……” 已经出现武侠的,言情的,耽美的,穿越的,音乐的,电影的,网络的,魔法的,仙侠的,样板戏的,广告的,cs的,女扮男的,男扮女的,做梦的,作者穿越搅局的......期待更多的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地震啊”大家都俯卧!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四顾剑看到庆帝的胸膛上的那颗志,手一颤,剑落到地上,颤抖的手摸着那颗志痴迷的看着庆帝说:原来,,原来你就是那晚那个梦中人啊。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停”,皇帝拿出一个对讲机,喊道“向我开炮,向我开炮”!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小剑大吼一声:***偶今天在食堂打的2块5的饭谁给打翻了***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缩在墙角的万年太监敲着破锣,大声的喊道,“更新啦~~”.众人遂分别上网看盗链......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长剑擦着庆帝的腋下穿过,刺向了叶流云,只见庆帝像八爪章鱼一样缠在了四顾剑身上,头还蹭着四顾剑的颈项,说:“我就知道小剑剑舍不得弄伤人家的。”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庆帝一声大喝“人间大炮一级不用准备——发射”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庆帝狂吼一声停,缓缓道到,等我看完红楼梦最后一章。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庆帝一把拉开身上龙袍露出了绑在身上的G4zha药,点燃包喊道:“中国-共-产-党万岁!庆国万岁!范闲,庆国一统可都靠你了!”随后,庆帝与五大宗师一干人等灰飞烟灭。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当!当!当!”庆帝深情地唱道:“ONLYYOU,..能杀妖和除魔..ONLYYOU能保护我..让螃蟹和蚌精无法吃我..你本领最大..就是ONLYYOUO~~~OO~~~OO~O~”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天上显现出几个大字计都罗候箭暗刃杀 眼见四顾剑的剑即将插入庆帝的胸膛,只听到一声“嘡,皇帝脚底轻轻一挡,苦荷顿时两眼神光大作,:***啊,你就是那传说中有三颗痣的人!***(这个也很牛) 好了不嘡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小评第六卷殿前欢(作者:莫莫离) 在小女子的先说前,大男人来先说两句,这篇评论我记的很清楚,是我先看的博客,大家应该都知道,我有瞎逛的兴趣,当时就很喜欢,结果后来把这博客的地址忘了,大家应该都知道,我的忘性比较大。后来是在某处论坛里忽然又看到了,赶紧抄了下来。这是很久以前就答应大家要放在公众区的东西,结果最近事忙一直未做,请大家原谅。 呃,未经作者允许,擅自转载,若有关于版权方面的什么什么,我请吃饭。 …… …… 先说本人小女子一名,要评肯定是以小女子的角度。比如书中的霸气描写,我可能更为注重那些柔情。 而且文笔不好拙处多多,请大家多多包涵。 写评嘛,就是随心所感。所以我不拒绝任何歧义,但不要谩骂,脸皮薄哈哈。 若是要扔,欢迎番茄和鸡蛋的。我喜欢吃番茄炒蛋~ 最近《庆余年》的连载是高潮中的高潮,昨天的更新已经到了过渡阶段。 皇帝是大宗师,这个被人百般猜测的话题终于被定下基调之后那么大东山一切都昭然若揭了。 不可否认皇帝的完胜,四大宗师去其二,东夷城与北齐的两大支柱已轰然倒塌(不过还没塌完~),而内部……则是将一并反派势力打捞干净,范闲做的无比漂亮。安内已完,攘外则……皇帝该笑,他这个网织了多少年,从假装逼叶家叛开始,到CPP把狗都赶进了别人家的院子,到最后的大东山祭天。雄狮隐忍了数年,终于可以立于天地之间怒吼。 但是…… “鳏!寡!孤!独!”二皇子的遗书应是深深地扎了皇帝一刀的。鳄鱼的眼泪虽然没有留下来,但是眼睛依然是湿润了。 形影只单地立于天的顶端,难道不是空虚寂寥的么?或许他会想,“幸好,朕还有安之。”然而……当年那个女子与他的儿子,对他却是有着很深很深的心结。当然我们可以想还有神庙,或许神庙才是皇帝为之奋斗的原因,说不定神庙里关着小叶子,所以皇帝不顾一切(如果这是少女漫画。)……可我们的皇帝是以天下为己任的,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全部是第二位甚至第三第四位的事情。他有一颗冰冷而强大的心,来抗拒世界上大部分的阻力与诱惑。 然而皇帝毕竟也是凡人。他的心再强硬,却也总有一个地方是柔软的,甚至温暖的。至少,曾经温暖过。那个跟他的雄心壮志相比小的可怜的地方,是每个人出世便必定会拥有的温柔的感觉。那里在一些时候,任何时候,都是住了人的。 比如他的母后——纵使她对于范闲有千不该万不该所以我们看她十分十分的不爽,然而对于皇帝她仍然是自己的亲生母亲。皇帝讲究以孝道治天下。当长公主与太子的阴私事发他雷霆大怒要杀长公主废太子(啊狗屁,到最后居然是他引诱他们叛变的局一刚)他也是忍着没有告诉母后,怕太后因此事气坏身体。 太后临去之际(被FX悄无声息害死之际?)皇帝如同考了100分放学回家的孩子般对她说话,那个谋划了20年的局,自己是天底下真正的第四位大宗师,最终自己的胜利,还有对安之的欣赏(太后那个怨毒的眼然后又哑巴说不出话,俺看的时候抽翻了。不知道皇帝知道若是安之害死了自己的奶奶,他的母后会是个什么表情囧……虽然看官们都拍着桌子喊,药下的好!囧)。他难得一见的温柔的声音,像孩子般似是要向母亲要奖励。只是他做的事比那一百分要雄伟壮阔的多,太后也不是那温柔婉转的母亲。 然后太后去了。 又比如当年那个叱侘风云的女子——单看皇帝时不时的去小楼看看,有烦恼了便对着那画中人说话,就可知叶轻眉在他心中的地位是高之又高的。在猫腻隐隐透露当年的事情似乎和皇帝的纵容脱不了干系甚至他亦参与的时候,我简直是想要穿过去把这丫的抽死。但是庆帝在太后榻前说的那句“二十年前我听了您的,二十年后,我决定听自己的。安之……是个不错的孩子。”我就反抽了。啊那个陛下哇,可是安之一直觉着您跟当年那事儿有关,对您有着极深的心结还一直算计着您呐……您您您,咳……而且他还无意皇位。 在皇帝去大东山祭天的海路上君臣父子的对话着实让我看得心里疼。FX悠悠往往地道:“其实儿臣一直在想,当年您跟母亲是怎么认识的。”儿臣!看皇帝那老槐安慰的模样……这是FX唯一一次这样称自己,猫腻没说他的刻意,却借皇帝的眼说“却发现这孩子完全是下意识说出来”。这不是坑,碎碎念,这绝对不能是坑!我还是很希望,那句话是FX的下意识。FJ是个好父亲,皇帝不可能是,但是皇帝毕竟是FX的亲生父亲(当然咱还是很喜欢范尚书的,他是个伟大的父亲。)。或许亲生父母做的事情令人腹诽,然而血浓于水,就算隔的再远,还是有一条线连着的,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单看婉儿与长公主便知。 那天皇帝说了很多。几年来他所怀念的,他为她所作的——也不能说他“为”她做的。皇帝说,他欠她的他说这是感恩。20年过去了,叶轻眉所说的他都记得。她说有监察院的好,当太子的他进谏;她叹息说报纸没花边八卦好看,他办;她说要看CPP的初恋往事,他趁CPP回乡省亲,着内庭写;她说要改革,他在她已经离开之后仍照着改革(虽然改革很失败囧)……从这些来看,皇帝还是个念旧情的,至少是念着她的旧情,念着她的话,念着她的好。不然,若是其他女子与他的私生子,也应不会有安之这样的眷顾吧。不可否认范闲走到今天这一步有着他的努力坚持刻苦勤学聪明才智,然而也不可否认,他承了叶轻眉的遗泽。 而那个女子,在当年便已经去了。 承泽草草的遗书最后那四个犀利如刀的大字将皇帝心底那块柔润的地方直接挑了出来,狠狠地刺了进去。老而无妻,君临天下而无一人亲近,丧母独存,老而无子——鳏、寡、孤、独。皇帝把那张纸揉成粉末之时是不是也想把那块隐隐作痛的地方也直接揉成粉末?然而他不能,最后他只得缓缓闭上双眼,对陈萍萍道:“这些年来,朕把这些儿子逼得太狠了……” 这个天下的局,他赢了,3年之后,庆国的铁蹄将踏遍王土(只要FX不搅局……不过不搅局那是不可能的囧)。然而,在天子家中,他却是输了。不是输了这场仗,而是输了那些人。他们是乱臣贼子妄图祸乱朝纲篡权夺位,于情该斥于理该杀。然而他们的另一个身份是他的皇后他的儿子他的妹妹。于情?于理?怎样? 我们的皇帝累了。雄狮也会有悲哀的时候。 在殿前欢的下半卷,死去的人一个接着一个。长公主死了,皇后死了,太后死了,二皇子死了,太子,也差不多了。还有秦家。 如果按照那些套路来说,如今死去的,除却那些将兵外,都是反派。然而这些个反派却有着自己的真性情。毫不夸张地说,这一个个角色,猫腻把他们都写活了。 皇后的软弱温婉,太后的凌厉决断,太子的怯懦与刚强,二皇子的温柔与冷血,秦家的忠贞(说实话这所谓陛下最大的忠狗,我至今没有发现他哪忠了?)和刚烈,还有长公主的美丽与阴谋。 这样那样的人,都因为不同的原因站到了皇帝的对立面。不论是皇位,还是由于当年那个女子。而这之中,无疑是长公主最为出彩。 这个女子,我们看来,美若天仙,心如蛇蝎。 而陈萍萍的评价只有“长公主只是个可怜的女子。” 这个“庆国最美丽的女人”,有着常人不能及的聪慧与相貌,本来这两个优点,足以让她傲视群雄。然而她不能。因为庆国当年还有一个女子,她叫叶轻眉。 于是她的光彩完全被遮掩。在她的眼中,这个女人夺取了她的一切。甚至是她的皇帝哥哥。到最终叶轻眉离开,可她的光芒依然覆盖着整个世界,无论是马车上的玻璃窗,妇人洗头的肥皂,还是监察院门口的石碑上金光闪闪的字,甚至是皇帝的心中。 所以她恨。她要证明她能做的更好。 事实证明,长公主的智慧是许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她要干那些个阴私事,暗杀范闲,想害范闲,总是能把事情控制在一个度中,往她想要去的方向发展——当然主角怎么可能给她害成,摊手。比如牛栏街刺杀范闲,给了陛下出兵北齐的借口;而反手将言冰云卖给北齐,引得北齐朝政混乱。 长公主巧手编制一个个网,织出一幅幅画卷,只不过那画上不是图案,是庆国甚至天下的朝政。 只可惜她的对手是范闲(主角囧),是她爱的皇帝哥哥,是那个阴谋无敌的陈萍萍院长。于是她最终还是输了。 在长公主死去的那一章,我真真实实地为长公主感到悲哀。她的愤怒,她的悲伤,她的失望……然而她流泪了。不是因为自己输了,而是因为皇帝连最后的话都不肯亲手写给她。 “朕回来了”这四个字,她一字一字读下去,一遍又一遍,最终将纸轻柔地掷入水中。墨化开来,沉入水中,是不是连她的心,也一并沉了一进去? 看到最后的几段,我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这个到此为止最大的反派角色,终于离场,却令我感到十分的不舍。 猫大的描写真的是太出彩了! “这一刻,她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就是长公主。她就是李云睿。天上天下独一无二的那位。” 还有最后,她的手缓缓放下,巨大的宫袖缓缓垂下,如同演员完场之后最后的谢幕。(原文当然要美多了囧。) ——然后范闲终于看到了她刺入腹部没至柄端的匕首。这个女子,就连死,都那么美丽,美丽的让人不敢相信她死了,仅是睡了而已。而除了美,她的死,也格外的壮烈。不是场面的壮烈,而是心灵的震撼。 她还是爱他的啊……她那么那么那么爱他的啊。不论说的是不伦也好恶心也罢,她把她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她所厌恶的阴谋诡计。皇帝要正面的令人民众膜拜的形象,那么好,她便做那背后的黑,被百姓唾骂也不惜地为他做那些“好人”不能做的事情。然后一做便是20年。 30不嫁,为的是什么? 这个女子,因为爱陛下,于是忠于庆国。连自己的灵魂都融了进去。 至于她和太子……(记得那段时间贴吧有人说,靠,那林若甫算什么,FX该怎么叫太子?把我笑死了……)也是因为那轮廓吧。我记得猫腻不止一次说太子长得像皇帝了。咳,这皇宫里乱七八糟的事情。且不说这个,还是继续长公主。 她到了最后,甚至从未想过自己要活下来。若皇帝赢了,那当然是好的,大宗师去了,他也终于可以一展宏图;若皇帝输了,那也是好的,她从未想过要让那些大宗师活下来,然后将那江山交给随便哪个儿子,这天下,仍然是庆国的。而她……则去地下陪着他。 李云睿什么都想好了,这个网天衣无缝,顺便把自己也给编了进去。想来她在跟FX说话的时候,已经不当自己是活的了。临死之前,长公主留下了一声叹息:“男人啊……” 庆国的长公主李云睿,这位长袖善舞的女子,终于在这个天下,男人的江山地位的角逐事业当中,舞出了一片天地。 她值得人尊敬(所以我看到有人骂她就不爽==,你去陪陪这种冷血的皇帝看?不疯才怪)。 袖开帷而人殁…… 后记: 长公主一早就想写了,自她死开始==。我觉得她和皇帝一样,心在冰冷还是有一丝善良的。不然最后她完全可以拿婉儿来威胁范闲,可是她没有。并且一个让属下走属下都不愿意离开甚至痛哭流涕的人,不可能一无是处——她当然不是一无是处,御下方面,我想长公主定是有让人尊敬并甘愿为之牛马的魅力的,这种魅力不是美貌,而是人格。当然长公主的心怎么着也不可能是冰冷的,她是一颗奋力地爱着皇帝陛下的心哇……==|||额,被我说的跟言情小说一样,汗。 而皇帝……我一开始实在是对他没好感。为了宏图霸业,连自己爱的人都可以杀的人,心也太坚硬了吧……这可不是放弃哇!这是害死哇!当然,我想,也有可能是,皇帝只想夺了叶轻眉的权,却不曾想被皇后秦家一些人从中作梗,最后连她的命一起夺了。(其实这个好像也是有伏笔的,因为猫腻不是说天脉者最终是“消失”,而不是死么。那么也有可能,是皇帝知道小叶子是消失,便推波助澜?……咳,被大东山一搞,我完全是杯弓蛇影了要囧囧囧)然而后来我终于看到了皇帝的一丝柔软。其实可以说,俺觉着对范闲好的人都是好人!orz……安之安之,皇帝给范闲取这么个字的时候定是希望他能够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做个富贵闲人,名闲字安之,可他明面上的姓可是范而不是李啊。如今看来,安之却是最不安分的一个人了。是说范闲他爹的名字也搞笑……范建……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本来就想写他们俩了。尤其看到贴吧论坛上的骂皇帝长公主的贴,难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大可小,可好可坏。猫腻的笔下没有大奸大恶之人,只是一些理想有着摩擦的,利益有了冲突的,或是为了自己国家而奋斗的人,他们不得已而要互相战斗,可他们一个个都值得人尊敬。 当然五竹是最帅的哇~~~~~~~~~哇呀呀呀~~~~~~~~~~~~~~~~ 牢骚完毕。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只为心中那朵小白花-写在《庆余年》结束后 考虑最近几天像这样的抽风酸文必将举不胜举,我就先走一步,抛砖引玉了。 现在看来整个故事结构并不复杂,我们甚至可以归纳为或者,整个故事从表面上都是围绕叶轻眉的死和她死以后各方人物的表现展开。故事的主人公是我们光伟正的天才少年小闲闲,反面巨黑是我们千人打万人杀的负心杀妻男-庆帝,两方人马为了当年的那个雨夜的谋杀悬案而展开一场殊死较量,最终邪不压正,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一代巨黑授首,主人公也告别了朝堂的尔虞我诈与自己心爱的人还有关心自己的朋友,效忠自己的手下寄情于山水之间....... 真的是这样吗? 从我们的猫大的上一本书来看,作者就喜欢把一些自己的思想和一些人应该明白的道理夹杂在文字当中,《朱雀记》是一个看似笑话的佛教语言开始的:有生皆苦,怎么办?佛祖最后选择的是大家都化成灰灰,没生灵了就不苦了,矫枉过正了。故事的结尾告诉我们,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以智治心,心之贼也。《庆余年》告诉我们的是当屁股和思想发生矛盾,而且这矛盾不可调和,怎么办。庆帝选择杀掉那个自己孩子的妈。霸占她的家产,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故事的道理是什么?太多了,我这里就不一一述说了。 本书正真的主角实际一直就只有两个人,叶轻眉和庆帝。故事实际上从头到尾都是围绕这两个人展开的,作者高明就高明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认为主角范闲实际只是叶轻眉思想的延续。一个伟大的穿越界女性,庆国工业体系和国家机器的缔造者之一,这样的一个重要人物在本书里作者居然没有让她正真出场过,我们只是通过其他人物的话语和描述,还有她留给庆国的印记来了解她。叶轻眉到底想的是什么呢?“我希望庆国的人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受到他人虐待时有不屈服之心,受到灾恶侵袭时有不受挫折之心,若有不正之事时,不恐惧修正之心,不向豺虎献媚……”我希望庆国的国民,每一位都能成为王,都能成为统治被称为自己这块领土的……独一无二的”,这就是叶轻眉。太优秀的叶轻眉造就了这样一位庆帝,也造就自己的死亡。可能在他还不是庆帝的时候会是一个温柔的人,是那个跟在小叶子身后的人,那个当年一起发誓要改变庆国的人,但当他成为那个座位的主人时自然就不一样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权贵阶级,小叶子现在要做的和将来要做的事情都是要改变和摧毁他们,这自然是不能接受的,于是太后和皇后口中的那个妖女自然要被摧毁。我曾经发过一个帖子分析过庆帝的想法:庆帝一直想的事情就是统一天下,还有就是传承,现在我要加一点,就是证明,证明自己不输于小叶子。这样看来小叶子的死也是在这三点之内的影响。庆帝在最后和陈萍萍的谈话中曾经说过当年他在战场上走火入魔生不如死的时的想法,就是不会被叶庆眉操控的,到本书结尾时对范闲说的一切终究还是在和小叶子在做对,胜的是叶轻眉而不是范闲。想必庆帝陛下最后那句我没错,多少还是有点幽怨的。 我们来谈谈爱这个问题,在范闲刺杀皇帝时候,有很多读者常常会有所争论,“范闲帮他妈报仇没错,但杀的是自己爸,在和就有问题了,有个伦理道德,和我们古人常说的一个孝道问题。”应为是网络文学所以我也说不清楚有没有道理,我就说说两人对范闲的爱来说,范闲曾经对林婉儿说他妈妈爱很多人,但不爱他。范闲自己也知道庆帝对自己是不错的,我想引用作者前本《朱雀记》里面的一句话,“没有如果,只有爱啊。”是的,爱是不能有如果的,庆帝的爱有太多的如果,有太多的不可说,这样的爱在我看来只是对当年叶轻眉的一种告慰和补偿,也有太多的交换,范闲毕竟曾经在皇帝眼里是一块磨刀石,一个工具。而叶轻眉,她可能并没有什么机会来了解自己这个儿子,(可能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当年都没来得及分辨就已经撒手人寰)当年有她太多事情没做完,我有时候不乏恶意的揣测,叶轻眉想要一个孩子初衷可能只是太无聊太寂寞了,生个孩子出来陪她玩。她留下了内库和检察院来给他继承,成为了范闲最初和最主要的力量来源,留下了五竹,一个好保姆和好保镖,留下了范键,陈萍萍,费介。。。这些良师益友伴随他的成长和壮大。最最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言行和功绩,和思想,这才是留给范闲最重要的财产,是的,这就是我想说的,叶轻眉的爱不是刻意的,她甚至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会影响自己的儿子,但是一个爱着很多人的女人,怎么可能不爱自己的孩子?但是这种爱是无形的,犹如雨丝润物细无声,但又可以汇成江海湖泊,浩然而广阔,这种爱才是最伟大的爱,不刻意的爱才是真的爱,没有如果只有爱。 那是一朵小白花长在冰山之上,傲然的洁白无暇,只是看着山脚下,记忆中的那朵小白花,长在冰山之上,只是看着冰山下。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夫杀妻,子弑父。一个悲伤而残忍的故事 据说转自豆瓣,然则我在豆瓣上只是爱看八卦,所以不知道作者是谁……应该是位MM吧?我真是无能啊。 …… …… 写了两次正经读后感都写不下去……证明了我果然不适合悲情路线-- ====================================== 在辛辛苦苦追了快一年下终于守得云开见结局,在此忍不住泪一把,老猫你虽然动不动就请假动不动就跳票但是比起楚氏春秋、庆熹纪事这类无比怨念的大坑,你还是很有人品滴…… 庆余年自从陈萍萍挂掉后我就处于半搁置状态,因为觉得最后一卷虐范闲虐的很厉害,看的我心惊胆战,就怕人挂掉无数而那个超级大BOSS庆帝还屹立不倒。 当然,砍不死还是其次,最关键的是——不能洗白! 也许是动漫看多的后遗症,就怕前面塑造的心狠手辣的反派角色陡然脱掉了黑衣抹上石灰粉说“其实我是个好人”,而原来的温柔善良化成极品腹黑编造出惊天阴谋——那样的话也就太雷了啊! 还好还好,至少猫腻没有向鲁鲁修看齐,制造出腹黑老妈玩弄报仇儿子到泪流满面的境地(如果小叶子复活我真的无法想象……),而是深挖深挖一心横到底把庆帝抹的嘛嘛黑。嗯,我很欣慰。 结局是HE是定论,因为猫腻早就说过,但这个故事在我看来仍旧是悲伤而残忍。 悲伤的是小叶子,那个说出“我希望庆国地人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受到他人虐待时有不屈服之心,受到灾恶侵袭时有不受挫折之心……”的典型穿越女,风华绝代,看轻天下须眉。 她怜悯世人,只是希望生活美好一点,所以卖军火,赚很多钱,造庆善堂,建水师,建监察院,和那个诚王府的小世子许下约定,理想而又实干,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庆国,但最终呢?她有穿越女的开始,却得到了与她们相反的结局。 “为什么感觉自己在写遗言?去**,呸呸,太不吉利了。” “嗯,谁知道呢?就当遗言吧,反正也写顺了,记住了,这把破枪别用了,大刀砍蚂蚁,没什么劲。看完这封信后,把这箱子毁了吧,别让世界上的那些闲杂人等知道老娘光辉灿烂的一生,他们不配。” “老娘来过,看过,玩过,当过首富,杀过亲王,拔过老皇帝的胡子,借着这个世界的阳光灿烂过,就差一统天下了,偏生老娘不屑,如何?我的宝贝女儿啊,混帐儿子啊,估计怎么都没我能折腾了,平平安安活下去就好。” “唉……将来我老死之后,能够回去那个世界吗?” “爸爸,妈妈,我很想你们。” “小竹竹啊,其实你不明白我说的话,你不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很孤单,这个世界上人来人往,但我依然孤单。” “我很孤单。” “老娘很孤单。” 大宗师的眼里,她是神庙里跑出来的小仙女,世人眼中,她是光彩夺目天下闻名的叶家小姐,**上无数穿越女主的翻版,做首富,辅助皇帝,打天下,借种生子,但实际上呢,她不过就个说着“统一天下,老娘才不屑”、玩转异世的一抹孤单灵魂。 发表人:不拘小节用户类型:高级VIP2009-3-90:49:28回复 -------------------------------------------------------------------------------- 1回复:[转贴]豆瓣-夫杀妻,子弑父。一个悲伤... 写了两次正经读后感都写不下去……证明了我果然不适合悲情路线-- ====================================== 在辛辛苦苦追了快一年下终于守得云开见结局,在此忍不住泪一把,老猫你虽然动不动就请假动不动就跳票但是比起楚氏春秋、庆熹纪事这类无比怨念的大坑,你还是很有人品滴…… 庆余年自从陈萍萍挂掉后我就处于半搁置状态,因为觉得最后一卷虐范闲虐的很厉害,看的我心惊胆战,就怕人挂掉无数而那个超级大BOSS庆帝还屹立不倒。 当然,砍不死还是其次,最关键的是——不能洗白! 也许是动漫看多的后遗症,就怕前面塑造的心狠手辣的反派角色陡然脱掉了黑衣抹上石灰粉说“其实我是个好人”,而原来的温柔善良化成极品腹黑编造出惊天阴谋——那样的话也就太雷了啊! 还好还好,至少猫腻没有向鲁鲁修看齐,制造出腹黑老妈玩弄报仇儿子到泪流满面的境地(如果小叶子复活我真的无法想象……),而是深挖深挖一心横到底把庆帝抹的嘛嘛黑。嗯,我很欣慰。 结局是HE是定论,因为猫腻早就说过,但这个故事在我看来仍旧是悲伤而残忍。 悲伤的是小叶子,那个说出“我希望庆国地人民都能成为不羁之民.受到他人虐待时有不屈服之心,受到灾恶侵袭时有不受挫折之心……”的典型穿越女,风华绝代,看轻天下须眉。 她怜悯世人,只是希望生活美好一点,所以卖军火,赚很多钱,造庆善堂,建水师,建监察院,和那个诚王府的小世子许下约定,理想而又实干,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庆国,但最终呢?她有穿越女的开始,却得到了与她们相反的结局。 “为什么感觉自己在写遗言?去**,呸呸,太不吉利了。” “嗯,谁知道呢?就当遗言吧,反正也写顺了,记住了,这把破枪别用了,大刀砍蚂蚁,没什么劲。看完这封信后,把这箱子毁了吧,别让世界上的那些闲杂人等知道老娘光辉灿烂的一生,他们不配。” “老娘来过,看过,玩过,当过首富,杀过亲王,拔过老皇帝的胡子,借着这个世界的阳光灿烂过,就差一统天下了,偏生老娘不屑,如何?我的宝贝女儿啊,混帐儿子啊,估计怎么都没我能折腾了,平平安安活下去就好。” “唉……将来我老死之后,能够回去那个世界吗?” “爸爸,妈妈,我很想你们。” “小竹竹啊,其实你不明白我说的话,你不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很孤单,这个世界上人来人往,但我依然孤单。” “我很孤单。” “老娘很孤单。” 大宗师的眼里,她是神庙里跑出来的小仙女,世人眼中,她是光彩夺目天下闻名的叶家小姐,**上无数穿越女主的翻版,做首富,辅助皇帝,打天下,借种生子,但实际上呢,她不过就个说着“统一天下,老娘才不屑”、玩转异世的一抹孤单灵魂。 发表人:不拘小节用户类型:高级VIP2009-3-90:51:00回复 -------------------------------------------------------------------------------- 2回复:[转贴]豆瓣-夫杀妻,子弑父。一个悲伤... 可以说,在冗长连载中始终不离不弃的最大因素就在于她,这个文没有正面描写,全部都是通过回忆和老人们的描述,但仍掩盖不了惊采绝艳以及身为不是主角的主角事实的小叶子。 小叶子之死,也是我无法原谅庆帝的原因,无论他有多少看似道貌岸然的借口,无论他如何补偿范闲,杀掉了心爱的女人将是笼罩在他内心最深的阴影。 第二个悲伤的是陈萍萍,坐在轮椅上的老跛子,躲在黑布之下,摩挲着毛毯策划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只是为了心中的那一点光明。 ——用一生去守护一个女人的理想。 萍萍之死的部分是庆余年唯一感动我的地方,而感动之处不是那句天真的光芒与如孩子的形容(这个在我看来太过矫情和刻意),而是那句范闲心中前所未有的挫败和绝望,因为他真的很努力,很努力,一直想避免这个结局的出现,结果还是失败了。 老跛子之死,是让范闲终于放下了虚伪的面具,从而走上了对抗之路,这才是真实的范闲,而不是那个在庆帝面前小意私生子。 会想起他把小花戴在发鬓,会想起他坐在暖炉边烤火,会想起他用最大的精力去关注范闲的成长,用全部的心血扮演着最黑暗最忠诚的角色,他曾坚定对范闲说他决不能死,无论如何要活下去,他用自己的生命去质问,去撕开庆帝心底最深的那道疤,去筹划范闲那个唯一的将来。 那一年,姑娘家进入诚王府,看着那个面相苦愁的太监,苦恼地说道:“五常这个名字哪有萍萍好听,我只是发愁,我们算是姐妹还是什么?” 小叶子呀小叶子,人是很善忘的动物,但是总有一些特别的人,你对他好,他会记你一辈子。 残忍的是庆帝,强大的力量,无耻的品性,刻薄寡恩,无情无义,虚伪假仁在他身上是完美体现。 借母亲和妻子的力量来杀了心爱的女人,随后又逼儿子们自相残杀,杀母杀妻杀子杀妹,曾经几度救他的陈萍萍被他凌迟,朝中的纯臣只是为了打击范闲就予以构陷,像猫腻所说,庆帝根本就不是人。 最后杀庆帝搞的像RPG游戏砍最终大BOSS,先是范闲影子朵朵十三带着火yao狙击等等轮番上场还是集体失败,然后存档去借五竹神兵再杀回来,终于在彩虹神器下阵亡。 ORZ,打怪过程如此艰辛,要是我肯定放弃--0 庆帝的一生,可以是源起于小叶子,那个背着箱子进入京都的姑娘;也是终结于小叶子——她的枪,她的仆人,她的儿子,最终杀死了他。 什么光辉伟大名垂千史成就万世基业的皇帝啊,你不过就是个活在光芒四射的小叶子阴影下怨毒灵魂而已。 那么庆帝到底爱不爱叶轻眉,而小叶子到底爱不爱庆帝? 显然是爱的。 小叶子风华绝代,庆帝被她吸引是最正常不过,如果他不是真心的喜欢小叶子,那么陈萍萍的背叛他就不会如此愤怒,小叶子之死就不会成为他最深的疤痕,一生都无法躲避无法忘怀的阴影。 小叶子应该喜欢庆帝,不能说很爱,至少也是有感情,不然为什么谁都不借种而偏偏借他的?而说到不嫁人只要孩子,不过也是穿越女的典型特征之一罢了。 无法饶恕庆帝的最大原因是他的虚伪,假装成天下最有情有义的人,如果他真的理直气壮,坚持杀了就杀了,那样或许我还欣赏他一点,但是他一边杀了小叶子,一边又说自己不得不杀,不但在范闲面前故作无比追忆,一副我替你妈报仇的样子,还天天跑到小楼来给自己找借口安慰心灵。 你能想象对方杀了你然后还每日到你的画像前念叨我不是故意的我会完成你的心愿你看我今天做了XX明天又做了XX我杀了N多人我给你报仇我们的理想就要实现…… 换我只能一脚踹飞这个男人,大吼一句“你给我去死吧!” 所以庆帝呀庆帝,你看清楚了吧,到最后你不过是鳏寡孤独一个人而已,你杀尽了你的亲人,你的敌人们把打到你的利器全部交付在你最信任的儿子手里,你的故友效忠的都是那个惊采绝艳的女子和她所生的孩子,你什么也不能相信,因为谁都不相信你。 你怨恨吗?你不解吗?你到最后还说你没有错? 没关系,你死了就可以了。 天道恒在,循环往复,报应啊报应。 PS,五竹那句“小李子”绝对是对将太监视作奴才和老狗的庆帝的嘲讽,也是与有枪的陈萍萍形成对比。 ========说说名义上的男主角吧============== 庆帝和五竹的终极PK,终于让我确定了范闲你成了路人甲,原来这个故事只是属于小叶子和庆帝的,你不过是报仇路上最大的棋子而已=V= 发表人:不拘小节用户类型:高级VIP2009-3-90:52:16回复 -------------------------------------------------------------------------------- 3回复:[转贴]豆瓣-夫杀妻,子弑父。一个悲伤... 我不喜欢范闲,很多人包括猫大也不喜欢,他太小意,太虚伪,太……胸无大志。 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个微微佝偻着身子,露出个微羞笑容,有点小手段,但是总瞻前顾后,摇摆不定的粘人。 但我还是不讨厌他的,虽然他有时候太优柔寡断,但是他还是保有自己内心的原则,他对庆帝小心,除了那可怜的不知道多少份量的亲情以外,更多是为自己周围的人考虑。 是的,自己死是很容易的,但是自己所爱的人怎么办?他在意的人太多,他的弱点也就太多。庆帝随随便便出手来雷霆一怒,他就只有乖乖屈服的份。 所以他不得不小心。 陈萍萍死的那场,我恨不得他暴走冲上去与庆帝大砍一场,结果他回去睡大觉。 入宫行刺,我本以为他轰轰烈烈怒斥庆帝无情无义卑鄙虚伪XXXXXXXX(以下省略),结果他俩坐一起喝茶,又睡了一觉。 而最后的终极PK,他依然躲在影子里只那么偷袭上几下,然后还是靠彩虹神器赢了。 你说范闲顺风顺水,权倾天下,堪称YY文标准典范,我却觉得他爱惜生命过度,好不容易自己生出点豪情来,又考虑这个考虑那个。太粘乎。 再说正题,很多人觉得范闲弑父没有理由,真的没有理由吗?要是真的没有理由,苦荷四顾剑为什么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范闲身上,陈萍萍为什么就算是死也要把范闲推到庆帝的对立面? 庆帝问,小叶子是你母亲,我也是你父亲啊 那么我说,庆帝是他的父亲,小叶子也是他母亲。 更不要说,两人的关系不仅是血缘上的,更是灵魂深处的相近。他是五竹救下来的,是陈萍萍和范建倾尽一切代价下长大的,他继承的监察院,继承的内库,甚至是武学,全部都是来源于小叶子,他的一切一切,都烙印着叶轻眉的痕迹。 庆帝呢?他不过是在陈萍萍刻意安排下习惯了范闲的存在,他若是真的有情意,范闲真气暴走的时候连声也不吭(别再拿小叶子肯定会留法宝这样的借口了!),枢密院的扑杀凶险万分,他也不过轻描淡写的处理,他那点信任也只不过要维系一个光辉的千古一帝形象罢了,不然最后为啥穷凶极恶的追杀范闲? 说到底,理由很简单,只是不甘心而已。 范闲不甘心庆帝就这样杀了叶轻眉,这个命运相同的穿越者。仅此而已。 ========说说女孩子们=================== 庆余年一度被MM们说是种马书,当然在我看来还算可以,毕竟LP只有2个MM,用DM标准来看算是后宫,种马类是大宋时代周刊那种老婆们可以凑上三桌麻将的才对。 婉儿MM我实在无爱,对于这类温柔贤良模式化的传统妻子我没有任何的印象,相比之下朵朵和豆豆都显得个性很多。朵朵的虽是村姑造型却天然脱俗,至于豆豆…… 好吧,我一直以为猫大你想通了要发展基情事业来段华丽的BL暧mei……结果……却成了豆豆+理理+范闲的百合3P欢乐剧…… 看到香艳的百合场景俺暗中泪啊……范闲难道你只能和小言公子去暧mei了么…… 坚持不是种马文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豆豆和朵朵都不太可能和范闲在一起,一个是北齐小皇帝,一个是草原王女,相忘江湖倒差不多,至于若若?人家有弘成嘛=V= =========再说说其他人===================== 虽然大BOSS庆帝实在很可恶,不过其他配角们我都很有爱,比如正直的大皇子,冰山小言公子,眼睛很亮的灵儿,还有对小叶子如同兄长一般的范建。 啊啊,其实讨厌的人还是有的,比如李家那堆人渣,我也懒的说他们了~只不过太子和二皇子要是知道最后范闲和皇帝的对抗,会不会觉得他们不过都是场笑话?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而谁可知,人生于世,上承余庆,终究却是要自己做出道路抉择,正是所谓岔枝发: 东风携云雨,幼藤吐新芽。 急催如颦鼓,洗尽茸与华。 且待朝阳至,绿遍庭中架。 更盼黄叶时,采得数枚瓜。 以起点的介绍作为结束,恭喜自己解脱了一个大坑……哦耶……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庆余年电视剧今晚播出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庆余年电视剧终于要上了。我没去看试片,因为不想提高期待值,但某天深夜还是看了最终版的长预告——也就是你们这时候将会看到的那个——没办法,还是紧张了起来。为什么紧张?因为真的感觉不错,有了期待。 不知道正片如何。据业内反馈说,和别的片子拍的很不一样,所以有些人觉得没底。 我相反,如果真的不一样,那可能才是力量的来源。 写故事、拍电视这种事情,就是要与众不同,哪怕细节有不足,也比四平八稳的东西更让我喜欢。 庆余年这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哪怕现在来看,前面写的很糙,我现在修改的想要骂娘,也必须承认它有特有的味道与玩法。书名也是如此,庆余年这个名字以前被朋友们嘲讽过很多次,比如老段以及不点名的诸位,但现在很多人都觉得特别好——与这个名字里隐藏的彩蛋无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个名字与众不同,就像海棠朵朵、战豆豆、司理理…… 与众不同就是我的追求,而关于这点,其实我对王倦老师极有信心。 回首一看,庆余年居然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书了,很多回忆涌上心头。 写千古风流,虽然有很多BUG,但是很爽。写范闲千里单骑闯法场,虽然写的快疯了,但是很好。 第一次拿月票前三,第一次参加起点年会,认识了那么多到现在还是朋友的同行,为刘翔加油,和人们吵架,还有与你们的喜欢。 张演员发消息来说,昨天晚上他梦到了水池里有好多的鱼,一条一条怎么都抓不完,然后今天电视剧就开播了。 我想那水池可能是北齐皇宫御台两边的水池,那些鱼真的很好看。 总之,今天晚上八点,腾讯视频与爱奇艺视频,我们一起来看看那年的庆余年吧。 当然,原著就在这里看,请大家来起点读书支持正版阅读。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楔子 一块黑布 范慎很困难地撑着上眼皮,看着指头算自己这辈子做过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结果右手五根瘦成筷子一样的指头还没有数完,他就叹了一口气,很伤心地放弃了这个工作。病房里的药水味总是这么刺鼻,旁边那床的老爷子前两天已经去地藏王菩萨那里报道了,大概再过几天就轮到自己吧。他得了某种怪病,重症肌无力,就是特别适合言情小说男主角的那种病。据说没得医,将来嗝屁的那天什么都动不了,只有眼泪可以流下来。 “可我不是言情小说男主角啊。”范慎咕哝着,但由于两颌的肌肉没有了作用,所以变成一串含糊的呓语。他望着自己的中指头,很同情自己,“我还是处男。” …… 他这辈子确实没有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情,除了扶老奶奶过马路,在公车上让座位,与街坊邻居和睦相处,帮助同学考试作弊……,范慎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无用好男人。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所以只留下他一个人孤单地呆在医院里,等待着自己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到来。 “好人没什么好报。” 在一个寂清的深夜里,范慎似乎能清晰地捕捉到自己的咽喉肌慢慢放松,再也无法松紧,自己的呼吸肌也渐渐像失去弹性的橡皮筋一样软弱无力地平铺开来。医院的那个干净小护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在身旁的是位大妈,正眼含悲悯絮絮叨叨的说着些什么。 “这就是要死了吗?” 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对生活滋味的渴望,让他心头涌起前所未有的复杂感觉,而为自己送终的居然不是自己心中期盼很久的可爱小护士,而是这位欧巴桑,无疑更是增添了范慎心头的悲郁。凄凄惨惨戚戚的,他双眼耷拉着,看着蒙在病房窗上挡阳光的那一块黑布,觉得人生真是寂寞如狗屎。 …… …… 凄凄惨惨戚戚的,一滴湿湿的液体从他的眼角滑落。 范慎有些悲哀,伸出舌头舔了舔从眼角滑落到自己唇边的液体,却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眼泪居然不仅咸,还带一点点腥味——难道因为在医院很少洗澡,所以连眼泪都开始泛起臭气?他忍不住在心里怒骂道:“叫你丫泪流满面,叫你丫泪流满面,还真以为是言情小说男主角?” 但他马上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为什么自己的舌头还可以伸出嘴唇去舔自己的眼泪?据医生说,自己的舌头早就丧失了活动能力,现在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很轻易地倒滑进食道,把自己的呼吸道堵死,从而成为世界上很少见的吞舌自杀的天才。然后他发现自己睁眼睛也变得容易了,视线十分开阔,视力也变得比得病前好许多,眼前的景色一片清亮,一个竹子编成的东西正横在自己眼前。 本来正在发呆的范慎忽然隔着那几根竹片,看到了令自己震惊不已的场景。十几个浑身充满了厉杀感觉的黑衣人,正手持锋利的武器,向着自己劈了过来!他一时间根本来不及分辩这是梦境还是濒死前的奇怪体验,纯粹下意识里把脑袋一缩,把两只手捂在了自己的面前,换成任何一个普通人大概都只会有这样鸵鸟一样的选择。 嗤嗤嗤嗤……无数道破空之声响起! 紧接着便是无数声闷哼,再之后便是一片安静。隔了一会儿,范慎感觉有些不对劲,小心翼翼地把捂在脸上的手掌分开了两根手指,偷偷往外面望去。竹片编成的筐子,把眼前的空间分割成无数块,而透过这些洞眼望过去,可以清楚地看到地上躺着十几具死尸,地上鲜血横流,腥气冲天。 范慎吓坏了,眼前看到的一切太过真切,让他一时回不过来神。紧接着,他忽然想到自己脸上的手,难道自己的手也能动了?难道自己的病真的好了?那这眼前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难道只是在做梦?等梦醒之后,自己还是那个躺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只能等死的废人? 如果真是那样,那不如就在这梦里不要醒的好,至少自己的手可以动,自己的眼睛可以眨。他有些悲哀的想着,用手在自己湿湿的脸上摸了摸。收回手时,却发现自己的手上全是一片鲜血,原来刚才他眼角滴下的那滴湿湿的液体,竟然不知道是谁溅到他脸上的血。范慎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双手,心里狂呼着,这绝对不是自己的手!在他面前,是一双白嫩无比,可爱无比的小手,上面染着血污,看上去就像是修罗场里盛开的白莲一般诡魅,绝对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拥有的小手! 连番的情绪冲击,一古脑地涌入了范慎的脑海之中,他不由呆了,无数的疑问,无比的惊恐占据了他的身心。 …… 这一年是庆国纪元五十七年,皇帝陛下率领大军征伐西蛮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司南伯爵也随侍在军中,京都内由皇太后及元老会执政。这一日,京都郊外流晶河畔的太平别院失火,一群夜行高手,趁着火势冲入了别院,见人便杀,犯下了惊天血案。 别院的一位少年仆人则带着小主人趁夜杀出了重围,被一群穿着夜行衣的凶徒追击,双方一直厮杀到城外南下的道口上,伏击的高手们却没有想到这个身有残障的少年,居然是位深不可测的强者,而在丘陵之后,竟然还有对方的援兵——这些援兵的身份更是让这些人害怕不已! “黑骑士!”被弩箭射杀殆尽的凶徒们倒在血泊之中哀呼着。援兵骑在马上,身上穿着黑色的盔甲,映着天上的月光,发着幽幽暗暗的噬魂光泽。骑兵人人手上都拿着只有军队里才允许配备的硬弩,先前轻弩疾发,已经射死了大部分杀手。 黑色骑兵的拱卫中,是一位坐在马车里的中年人,面色苍白,下巴上有着很稀疏的几络胡须。他看着场里那个背着孩子的少年仆人,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拍了拍手掌。 掌声就是出击的信号! 骑兵分出一队,就像黑夜里的镰刀一样,毫不留情地冲进了死伤惨重的杀手队伍。忽然间,杀手队伍里的一位法师举起了法杖,开始吟念起咒语,场中的人都能感觉到有些不知名的能量波动开始在这片丘陵边上汇集。马车上的中年人微微皱眉,也没有什么动作,他身边却蹿出了一个黑影,像鹰隼一样在夜空里疾速飘了过去。 一声脆响,法师的吟诵嘎然而止,头颅高高地飞了起来,鲜血如雨。 坐马车上的中年人摇摇头:“从西边来的这些法师总是不明白,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法术就和丞相大人的笔一样,是不起作用的。” 几十名肃杀十足的黑色骑兵确认了四周的安全,握紧右拳比了一个手势,报告四周的杀手已经清除完毕。骑兵队伍分开,里面的马车缓缓前行,来到了少年仆人的身前。马车上的中年人在下属的帮助下坐上轮椅,双腿不良于行的中年人推着身下的轮椅,缓缓地靠近了场中央,一直笔直如枪的那个少年。看着少年仆人背后的竹篓,坐着轮椅的中年人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红晕: “总算没有出事。” 背着竹篓的那人脸上蒙着一条黑色布带,手上提着一把似剑非剑的黑色铁钎,还有鲜血从铁钎上缓缓滴下,在他的身侧倒伏着许多死尸,死尸都是伏击的高手,尸体的咽喉上残留着血点,看来是一击致命。 “这件事情我需要你们给我一个交待。”眼睛上蒙着黑色布带的人冷冷说道,他说话的语音没有一丝颤抖,也没有一丝感情。 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面上的柔惜之色一现即隐:“我自然会给你一个交待,我也必须要给主人一个交待。” 蒙着黑色布带的少年仆人点点头,然后准备离开。 “你要把这孩子带到哪里去?”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冷冷说道:“你是个瞎子,难道让少爷跟着你浪迹江湖。” “这是小姐的血肉。” “这也是主子的血肉!”轮椅上的中年人阴冷说着,“我保证在京都里给小主子找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那人摇摇头,扯了扯自己脸上的黑布条。 轮椅上的中年人知道对方除了听那位小姐的话,就算是自己的主人也不可能命令他,只好叹口气劝解道:“京都里的事情,等主子回来了,就一定能平息,你何必一定要带他走。” “我不信任你的主子。” 中年人微微皱眉,似乎很厌恶对方的这句话,稍停半晌后说道:“小孩子喝奶,识字,这些事情你会做吗?”他冷笑道:“瞎子,你除了杀人还会什么?” 那人也不生气,轻轻推了推背后的竹篓:“跛子,你似乎也只会杀人。” 中年人阴阴一笑:“这次出手的只是京都里的那些王公贵族,等主人回来后,我自然要开始着手清理他们。” 瞎子少年摇摇头。 中年人的手轻轻在轮椅上抚摸着,似乎在猜测对方在害怕什么,片刻之后,他皱眉道:“我知道你在害怕什么,可是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除了孩子的父亲能够保护他,还有谁有能力保护他逃过那种不知名的危险?” 瞎子少年忽然开口说话,声音仍然是那样的毫无情感:“新的身份,不被打扰的人生。” 中年人想了想,微笑着点了点头。 “哪里?” “儋州港,主人的姆妈现在居住在那里。” 一阵沉默之后,瞎子少年终于接受了这个安排。 中年人微笑着推着轮椅转到瞎子少年的身后,伸出双手将竹篓里的孩子接了下来,看着小孩子冰雕雪琢般的可爱小脸,叹息道:“真和他妈妈长的一模一样,太漂亮了。” 他忽然间哈哈大笑道:“这小家伙将来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远处他的那些下属沉默站立着,忽然听到大人发出如此开心的笑声,面上虽然依然是纹丝不动,但内心深处却是十分震惊,不知道这个小孩子究竟是什么样重要的人物。 “嗯?” 少年瞎子偏了偏头,伸手将孩子接了回来,他虽然比一般人类更加单纯,但也不愿意让筐中婴儿的脸离这条毒蛇的手太近,同时用一个单音节的词,表示了纯粹礼貌上的疑问。中年人微笑着,看着小孩子的脸,笑容里却有股子说不出来,特别令人恐惧的味道: “才两个月大的孩子,居然能够伸手抹掉自己脸上的血,经历了今天晚上如此恐怖的事情,居然还能睡的这么香,真不愧是……” 他的声音忽然压的很低,保证自己的下属都听不到自己后面说出的字:“……天脉者的孩子。” 这位中年人在京都里手握大权,手段狠辣无比,但凡犯事的官员落到他的手上,不出两天便会吐露实情,眼光更是毒辣,但就是这样一个非凡人物,也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孩子不是在香甜地睡觉,而是被吓的昏了过去。 …… 天脉者,天指的是上天,脉指的是血脉。 天脉者的意思,就是指上天遗留在人间的血脉。在这个世界上的传说中,每隔数百年,便会有一位上天遗留在人间的血脉开始苏醒。 这种血脉有可能代表强大到无法抵御的战力,比如遥远的纳斯古国里的那位大将军,在国家即将被野蛮人灭亡的历史关头,以他个人的勇猛和战力,刺杀了野蛮人原始议会里的大部分成员。也有的天脉者会表现出在艺术或者智慧上的极大天赋,比如西方的那个刚死了三百年的波尔大法师及他的夫人剧作家伏波。自然,没有人能证明他们是上天眷顾苦难的人间,而留下来的血脉。但事实上,这几个人给人间带来了和平与很多其它的东西。而且所有的天脉者最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任何一个人、甚至是国家可以察到蛛丝马迹。他们只是突然的出现,又突然的消失,除了留下一些隐晦的记载之后,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他们存在的东西。 坐在轮椅上的中年人,恰恰是知道天脉者这种异象确实存在的极少数人之一。不知什么原因,范慎死去之后,灵魂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地投生到一个婴儿的身体里,而且这个婴儿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居然是大陆上面神秘莫测的天脉者。 天明时,战场已经被打扫干净,马车缓缓走上了通往东面的石板路,在马车之后,一队黑色骑兵与一位坐在轮骑上的苍白中年构成了一幅很诡魅的画面。马车硌着石头,巅波了一下,将平躺在软色丝绸垫上的婴孩弄醒了。 婴儿的双眼有些无神地离开那些救了自己性命的人们面容,望着马车的前方,全不像一般的婴孩那样视线游移,清澈无比却无法聚焦,却多了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柔嫩的小身体里,竟然容纳着一个来自不同世界的灵魂。目光及处,那处的车帘随着迎面而来的风飘了起来,露出一角车外的青青山色,和疾退而后的长长石板路,就像是无数幅的画面,正在不停地倒带。 马车前方,瞎子少年正紧紧握着手中的铁钎,眼睛上面蒙着一块黑布,蒙住了他的双眼,也蒙住了这天。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一章 故事会 儋州港在庆国的东面,虽然靠着大海,但由于最近南方的几个港口已经建设起来了,预计中的往西方去的海路也早已经联通,所以国家的贸易重心已经移往了南方。这个港口就渐渐显出了颓败,往日热闹的港口早在几年前就变得安静了起来。 海鸥自在地飞翔着,不再有那些可恶的水手来骚扰。 而原本就居住在儋州港的居民并没有觉得生活有太大的变化,虽然收入减少了一些,但皇帝陛下早就免了这里的几年税收,所以日子过的还可以,而且这个海港很美丽,如今又变得安静了,自然更加适合人们居住。 所以偶尔也会有些大人物会选择在这里建造庄园。 但由于离京都的距离太过遥远,所以真正留下来的官员并不多,勉强能算得上的,应该是城西那家院子里的老太太。 听说老太太是京城里司南伯爵的母亲,选择来这里养老。城里的居民们都知道司南伯爵似乎很受皇帝陛下的赏识,一直没有依照法例外派,而是留在京城的财政部里做事,所以大都对那个院子表示了足够的礼貌和敬畏。 但小孩子是不懂这些的。 这一天风和日丽,大人们坐在酒馆里享受海风所携来的咸味和湿气,享受盐渍的梅子和杯子里的那些酒水。 也有一堆十几岁的少年正围在城西司南伯爵别府的后门石阶外,密密麻麻的,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往近处看,才发现是个十分有趣的场景,原来这些少年都是在听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讲话。 小男生长的很漂亮,眉毛如画,双眼清亮无比,声音却还是奶气未褪,但说话的语气却是老气横秋的厉害。 只听他叹了口气,小小的胳膊比划道:“话说那楚门走到墙边,发现那里有个梯子,所以一步一步地走了上去,找到了门,所以推门而出……” “然后呢?” “然后?然后……自然就是回到人世间咯。”小男生嘟着嘴,似乎很不耐烦旁边比自己大的少年们居然会问出这样弱智的问题。 “不会吧?难道不会去把那个什么什么哈尼……” “哈尼死。”另外一个少年接话。 “对,难道楚门不去把那个哈尼死打一顿出气吗?就这样被关了好多年。” 小男生耸了耸肩:“没有哎。” “嘁!真没劲,范闲少爷,今天这故事可没有前几天的故事好听。” “那你们喜欢听什么?” “缥邈之旅。” “风姿物语。” “嘁!”叫范闲的小男孩,对着四周比自己大的孩子们比了个中指,“打打杀杀不健康,四处挖宝不环保!” 院里忽然传来一个极为愤怒的声音:“少爷!你又到哪儿去了?” 围成一圈的孩子学他模样也比了个中指,只不过人数多,所以显得壮观许多,同声发道:“嘁!”然后笑嘻嘻地散了。 叫范闲的小男孩儿从石阶上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一转头就跑进了院子,只是关门之前,那双机灵劲儿十足的眼睛,瞄了瞄对面杂货铺里那个年青的瞎子老板,脸上浮现出与他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复杂情绪,然后轻轻地关上了木门。 ——————————————————————— 这是范慎来到这个世界上第四年。这些年里,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自己是真的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这个世界与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世界似乎是一样的,但又似乎有很多不一样。 通过偷听伯爵别府里下人的说话,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身份,原来自己是京都司南伯爵的私生子。 就像一般的豪门恩怨剧一样,私生子的身份很容易遭致大姨妈、二姨奶之流的毒手什么,而自己那个便宜老爹似乎又只有自己这一个儿子,为了延续伯爵的血脉,所以自己被送到离京都十分遥远的儋州港来了。 这些年来,他渐渐地习惯了自己的身份。虽然说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被困在一个幼儿的身体里,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要经受完全不一样的体验,如果换成一个正常人,只怕会发疯——但很凑巧的是,范慎前世的时候,就是个重症肌无力患者,在病床上已经躺了很多年,现在只是有些行动不便而已,与前世的凄惨情形比较起来,也就不算什么,所以他现在寄居在这个小儿身体之中,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 最不适应的其实是现在的名字,在他一岁的时候,京都的伯爵大人寄了封信来,将他的名字取成:范闲,字安之。 这名字不好,听上去很像他原来家乡里骂人的话——“犯嫌”。 但他的外表只是个小孩子,所以根本不可能用言语表示反对。 前世在医院里治病的时候,前期还可以扭动头部,所以经常央求那个可爱的小护士给自己买些盗版影碟和书籍来看。 在伯爵府中住久了,虽然老夫人外冷心热,骨子里很疼爱自己,府里的丫环下人也没有因为自己私生子的身份而另眼看待,但是无处与人交流的痛苦还是让他有些不爽。 难道能和丫环去说自己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难道能告诉教书先生,自己其实能认得这书上所有的字? 所以他经常偷偷溜出伯爵府侧门,和街上那些平民的孩子一起玩,更多地是在给他们讲故事,讲自己那个世界里的电影小说。 似乎他想以此来提醒自己些什么,提醒自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自己的那个世界里有电影有网络,有YY小说。 直到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讲述了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这电影的剧情本就有些木然,又没有金凯瑞在那里扮可爱,所以他应该很清楚,这些儋州港十几岁的少年们根本不可能喜欢。 但他还是讲了。 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种荒谬感,自己明明是要死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在这个躯体里重生?不免会想到那部电影……也许,眼前的这些人这些街道,天上飞翔的这些海鸥,都是被人安排的? 就像楚门一样。 楚门最后发现了他身处世界的虚假,所以毅然地坐船而行,找到了出口。 但范慎,不,应该是范闲……知道自己不是楚门,这个世界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一个大的摄影棚。 所以他发现自己天天讲故事提醒自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这本身就是很荒谬的一个举动。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二章 无名黄书 重生之后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现在四肢灵活,可以活蹦乱跳,这个认识让范闲感到很欣慰,没有得过他那种疾病的人们,大概是很难感觉到这种快乐的——他安慰自己,这或许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 用了整整四年,他才想清楚这个问题,既然有重新再活一次的机会,那自己为什么不好好活一场呢?既然老天爷赐了自己新生,自己如果不好好过,岂不是太不给老天爷面子?比如既然自己现在能动了,那为什么不多动动? 所以整个伯爵府的下人们,都知道这位庶出的小少爷是个闲不下来的角色。 “少爷,求您了,快下来吧。” 这个时候,范闲正坐在院子里假山的最高头,看着远方海平线,微笑着。 但在丫环的眼中,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居然爬到那么高的地方,还有着那样成熟到爆掉的微笑,很明显小家伙是患了失心疯。 渐渐的,假山下的人越聚越多,七八个下人围着假山着急。 司南伯爵虽然受皇帝陛下赏识,但毕竟爵位不高,官也不大,明面上的收入也不会太多,就算收入多,也不可能全部用到自己的母亲和私生子的身上,所以伯爵别府内的下人并不太多。 范闲看着假山下的那些人着急的脸色,不由叹口气,老老实实地爬了下来:“只是运动运动,着什么急呢?” 下人们早就习惯了自家这位小少爷有学大人说话口气的怪癖,见怪不怪,一把抱过他,便去洗澡。 等范闲被洗的口红齿白体香肤嫩之后出来时,丫环又抱起来了,笑眯眯地摸了摸他的脸蛋,取笑道:“少爷生的像别家的小姐一样,将来不知道让哪家的小姐享福呢。” 范闲傻乎乎地没有接话,他还不至于用四岁小孩子的嘴巴去调戏十几岁的丫环姐姐,这种没品的事情他是不屑做的——等到自己六岁再开始这项伟大而又有挑战性的工作吧。 “该睡午觉了,小祖宗。” 丫环拍拍小家伙的屁股,她们一直很奇怪,伯爵别府里这位小少爷年纪虽小,性情已经开始显出顽劣的开端,但在某些方面却一直保持着一种成年人的自律与刻苦。 比如睡午觉。 但凡有过正常童年的人们,总是会记得自己当初在明媚的午间阳光中,是如何地与那些逼迫自己睡觉的大恶魔们拼命斗争的伟大事迹。 那些恶魔们有的叫爸爸,有的叫妈妈,还有的叫老师。 但范闲少爷是个从来不需要人来逼自己睡午觉的人,每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就会堆出最可爱的纯真笑脸,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卧房开始睡觉,而且中途连一点声音都不会发出来。 老夫人最开始不信,喊丫环们盯着小家伙,以为他是借睡觉之名,在床上胡闹,但盯了大半年,发现这孩子每次是真的睡的死死的,甚至喊都很难喊醒他。 从那以后,丫环们就不再注意这件事情了,当他睡觉的时候,一般都在外面守着。 这时候是夏天,丫环们自然乏的厉害,斜歪着身子,手中的小罗扇有一下无一下地轻轻摇着,偶有飞萤在扇风中轻舞。 …… …… 回到卧室之中,范闲爬上了床,掀开上面铺着的席子,小心翼翼地从下面自己掏的暗格中取出一本书来。 那本书的封面微黄,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但上面一个字也没有,但边角之上绣着一些不知道代表什么含义的纹饰,每一笔画的最后都勾卷了起来,像流云一般,又像是颇有上古之韵的广袖一角。 他轻轻翻开这本书,翻到第七页,那上面画着一个赤裸的男子,在身体上有些红色的线条似隐非隐,不知道是用什么涂料画成的,竟然让观看的人产生了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似乎这些线条正在依循着某种方向缓缓流动。 范慎叹了口气,自己的外表只有四岁,所以一向不敢太过表露本性,好在还有这么一本书可以让自己打发一下无聊至极的时间。 这本书是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个叫做五竹的瞎子少年留给自己的。 范慎一直记得那位瞎子少年,自己这个世界母亲的仆人。 当年他被困在小小婴儿的身体中时,就曾经在那个少年的怀中呆过。从京都一路到海边的这个港口,也许对方认为自己年龄太小,根本不会记住什么。但范慎的灵魂却不是个懵懂无知的婴儿,一路同行,早就能看出瞎子少年对于自己这个婴儿的关怀乃是发自内心,根本作不得假。 但不知道为什么,瞎子少年将自己送到司南伯爵府后,便离府而去,任由老夫人如何挽留,也没有留下来。 在他离开之前,便是将这本书放在了婴儿的身体旁边。 范慎一直对这件事情有些疑惑,难道这位仆人就不怕自己瞎练?转念一想,便知道了原因,自己是个小孩子,根本不可能认识书上那些字,自然也就不怕练出问题来了。 但范慎恰巧认识这个世界上的字,恰巧经历了这次重生大变之后,他连鬼魂神仙这种事情都深信不疑,更加确信眼前这本很像香港无线电视剧里道具的书籍,就是某种真气的修炼心法。 只是可惜没有名字,不然自己就可以去找街上的那些孩子们打听打听,这门真气修练心法,究竟厉不厉害。 想到这里,范慎又呵呵傻笑了起来,既然这贼老天让自己重活一次,自己更要珍惜啊,这内功可是自己那个世界里没有的好东西,就算眼前这无名心法不咋嘀,但也禁不住自己从一岁开始练。 要知道这可是比打娘胎里开始练,也低不了几个境界。 要知道这全天下所有的人,包括那些百姓们奉若神祗的几大宗师,就算他们再天才,也不可能和范慎一样,从刚出生的时候,就开始练内家真气。 这叫什么?这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叫笨鸟先飞。 更何况自己不会比那些初窥武道的少年们还要笨吧? 范慎这样想着,已经有明显气感的真气流开始缓缓循着那些书上描绘的线条,在他的身上流动起来,那种感觉十分舒服,就像某种温暖的水流正在洗刷着他体内的每一寸内脏。 渐渐地,他进入了冥想状态,很舒服地在床上睡着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三章 练功与读书 其实范闲并不知道,自己修练的是一门极其高深的内功心法,如果换成一般的武者,一定会小心翼翼,无比谨慎地修行,而且一定会请师长或者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帮忙看护。 这门功法最艰险的便是在入门处,要积功入丹田雪山之时,修行者的身体与心灵的反应速度便会产生极大的差异,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修行者的身体机能会变得像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一样。 如果此时修行者如果没有经验,很容易误以为自己走火入魔,强行要收纳真气入府——如果运气好,实力异常强悍的修行者可能将体内乱窜的真气归入经络之中,但也就等于练功没有半点作用。如果是初学者,则可能被这种惊慌,导致真正的心魔入侵。 而像范闲这样的初学者,不但没有走火入魔,反而比那些强者们更容易体会到那种玄妙的感觉,则要归功于他的身世和运气。 因为当他开始修炼这种无名真气的时候,寄居的身体还是个婴儿,从母体之中带来的先天之气还没有完全赠还给天地万物,还停留在他的体内,所以修练起来事半功倍,甚至还奇妙无比地将先天真气屯留了大部分在自己的经脉之中。 而修行者最容易遇到的心魔一关,对于范闲来说,也不怎么困难。 不要忘记,在前世的时候,范闲曾经缠绵病榻长达数年之久,早就习惯了自己的大脑不能指挥自己的身体,所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便没有惊慌,反而有一种找到过去残留记忆的温暖。 所以第一次修练时,气感刚刚感觉到,便开始乱窜,让他身体无法动弹的时候,他并没有十分害怕。 正因为无所畏惧,所以心无杂念,反而让他轻轻松松地迈过了最艰难的一关。 从那以后,修练便变得简单了起来,只要默念功诀,便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冥想状态——所以对于范闲来说,每天的午睡,那是十分香甜,雷打不醒的。 一般的修行者极难进入冥想状态,因为那需要机缘巧合,像这孩子一般天天用午睡当冥想的做法,真是奢侈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 上天是真的很眷顾他。 …… …… 一觉睡醒,凑着那张清新可爱的小脸在丫环姐姐手上的毛巾里打了个滚,就算是把脸洗了。 下午的时候,便开始在书房里跟着伯爵府专门从东海郡请过来的教书先生学习。这位教书先生年纪并不大,约摸三十多岁,但身上的感觉却是老腐味十足。 庆国早在十年前便兴起了一场文学改良,以文书阁大人胡先生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为发端,如今的文场之上,正是古文与今文大战的沙场。 所谓古文便是范闲记忆中的文言文,而今文,则有些像白话文,只是用辞要雅训一些。 范闲的教书先生,是古文派的粉丝,所以天天教范闲看的便是些什么经书,这些经书虽然与范闲那个世界的四书五经不大一样,但很妙的是,居然很多内容意旨相差并不太大,也有儒墨法道之分。 以至于范闲第一次听课的时候,便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夏日热闷,书房里也是热气蒸腾,教书先生将南面的窗子推开,窗外蝉声透了起来,和着清风,极是清美。先生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学生正趴在桌上发呆,正想出言训斥,但看着那张清美的小脸蛋儿,不知怎的却心头一软。 教书先生其实很欣赏自己这个小学生,小小年纪,居然谈吐清楚,对于书上所载的前人微言大义也能明白一二,对于一个四岁顽童来说,实在是很不容易。 教书先生自己也有疑问,心想司南伯爵未免也太心急了些,给自己的信中要求太高,逼不得已之下,只好现在便开始教四岁黄口小儿经文。如果在寻常人家,这个年纪,也不过就是学些字,背背童蒙之学罢了。 等教书完毕,范闲极有礼貌地向先生行了一礼,然后恭敬地等先生先离开书房,这才脱了已经被汗湿了的外衣,往书房外跑去,急得身后的丫环一路嚷着小心一路跟着。 等进了正院,范闲马上停了下来,脸上堆出天真可爱的纯纯笑容,像小大人一样摇摇晃晃地走了进去,看见正中央坐着的那位老夫人,开口奶声奶气喊道:“奶奶。” 老夫人面容和蔼慈祥,深深的皱纹里全是岁月的痕迹,只有偶尔眼神里露出的某些神情,才让别人知道,这位老夫人其实相当不简单——据说司南伯爵能有今天,与老夫人在京都里的关系分不开。 “今天学了些什么?” 范闲很老实地站在椅子前,将先生教的东西说完了,然后行礼完毕,去偏院和妹妹一起吃饭。 老夫人和孙子之间,似乎很陌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范闲是个私生子的原因,老夫人虽然没有虐待他,但总是对他要求特别高,因此感觉上总显得有几丝生疏。 范闲还记得自己只有一岁的时候,眼前这位老夫人曾经在深夜里抱着自己哭泣,老夫人自然想不到一个一岁的婴儿能听懂她的话,更将她的话一直默默记了下来。 “孩子,要怪就怪你父亲吧,可怜的小家伙,刚生下来妈妈就没了。” …… …… 身世?这是范闲心头一个极大的疑问,刚到这个世界时便遭遇到了一场狙杀,虽然现在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京都高官司南伯爵,但自己的母亲是谁?当年司南伯爵还在跟随皇帝陛下西征的大军中,那些杀手自然是针对自己的母亲来的。 但他体内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灵魂,所以自然不可能会对没有见面的司南伯爵有什么父子之情,只是偶尔还会想到那个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女子,那位自己名义上的妈妈。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四章 深夜来客 “在想什么呢?” 两个丫环正在端菜,坐在范闲右手边的小姑娘嘟着嘴问道。小姑娘皮肤有些黑,又有些瘦,所以和漂亮的像女孩儿样的范闲坐在一起,就显得格外的可怜了。 范闲伸出手,揉了揉小姑娘头上的黄毛,嘻嘻笑道:“在想京都里面,你们平时都吃些什么菜。” 这个比范闲还要小的小女孩儿,是司南伯爵的亲生女儿,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叫做若若。 因为自幼体弱多病,而老夫人又心疼这个孙女,所以一年前就接到澹州来养病。只是养了将近一年,并没有什么起色,头上的头发还是有些稀疏,官宦人家,自然不会缺衣少食,所以不可能是营养不良,大概是先天体弱。 范闲和这个小丫头很投缘,虽然自己是以大叔的心态在对付这个小丫头,只是心疼对方,所以时常带着她玩,给她讲故事,但在旁人的眼里,却成了他们兄妹情深的佐证。 只是范闲的身份有些尴尬,私生子毕竟不能和正牌小姐相比,所以丫环们都刻意不提京都里那个伯爵府上的事情。 听到哥哥发问,小女孩儿很认真地扳着手指头,开始数在京都里一般都吃些什么东西,但数来数去,三岁的小丫头哪记得住什么,只会翻来覆去地说糖葫芦和面人儿。 吃完饭后,已经有些晚了,太阳在陆地的另一边沉了半边,浓浓暮色笼罩着整座庭院。 “若若啊,你还真是个弱弱。” “哥哥欺负。” “好了,今天想听什么?” “白雪公主。” 范闲忽然笑了起来,幸亏旁边没有别的人,不然看见四岁小男孩的脸上浮现出这种成年人才能有的怪异笑容,一定会吓一跳。 “哥哥给你讲鬼故事好不好?” “不好!”范若若吓了一跳,拼命地摇头,黑黑的小脸蛋儿上居然马上淌下两行清泪,很明显,在这一年里,已经受过不少鬼故事的荼毒。 …… …… 欺负小丫头只是范闲的恶趣之一,他最拿手的还是欺负那些丫环,经常讲些鬼故事给她们听,然后吓得那些青春气息十足的女孩子尖叫不停,大家在床上瑟瑟挤成一团。 虽然范闲为了掩饰自己,不可能用言语去调笑她们,但这个时候总是可以享受一下香泽腻脂的拥抱。 他安慰自己,自己还是个小孩子,还处在需要触摸的期间,这些不算无耻,只是很正常的需要。 而每当丫环们好奇,小少爷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可怕的故事时,范闲就会把责任推到教书先生身上。 所以丫环们现在看着教书先生的眼光都有些不善,心里想着伯爵老爷花大钱请你来给小少爷讲课,你居然给他讲鬼故事,吓坏了小孩子不说,吓坏了我们这些花朵儿,你就是罪过太大了! 依照旧例的鬼故事夜话结束之后,两个丫环面带受惊之色,犹有满足之情,侍候小家伙洗了洗,便关门让他睡了。 似乎又是一个平常的夜晚。 范闲将自己脑袋底下那个硬硬的瓷枕趴到一边去,又去衣柜里取出冬天穿的袍子,规整成四方,便成了个枕头。 他靠在枕头上,两只眼睛却是睁着的,在黑夜里发亮,许久没有睡去。 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己转生到这个世界来的事实,但并不见得能够习惯这个事实,这时候应该才晚上九点多钟,就要睡觉,实在是很不舒服。 更何况他前世在病床已经睡的够久了。 他摸了摸床的表面,发现自己做的暗格应该不会被人看出来,稍微放下了些心,很自然地,体内的真气开始缓缓流动,随时有可能进入那种冥想的状态。 在遁入空无状态前的一刹那,范闲想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怎样生活?以后的这几十年,自己应该怎样过呢? 还没来得及进入植物人状态幻想今后的三妻四妾,却被一个不速之客生生惊醒。 …… …… “你是范闲?” 他的床前忽然多出了一个人,那双眼睛里全是冰冷的颜色,瞳子里染着一丝不寻常的褐色,一看便知道对方不会怎么热爱生命。 很彬彬有礼的一句问话,但如果是从半夜三更偷偷跑进你的卧室,而且蒙着脸,手上拿着一把刀,腰里别着几个小袋子的人口中问出来,无疑是很让人受惊吓的。 也亏得范闲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四岁小男生,不然看见这位怪叔叔,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之内叫出声音来。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一个能够悄无声息进入伯爵别府的夜行人,肯定是本领高强、心狠手辣的家伙,如果自己叫了,那对方肯定就把自己杀了。 想到这点,范闲不免有些骄傲于自己临危不乱的本领,咳了两声,强抑住内心深处无比的紧张,扮成最可爱的乖宝宝形象,扑了上去! …… …… “爸爸,你终于回来了!” 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眼泪汪汪地扑向某个杀手的怀里,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腰,只是小孩子的双手太短,所以环不过来,只好用力地抓着对方的衣服,似乎是怕对方就此跑了。 也许是因为抓的时候太用力,所以嘶的一声,小男孩的手上便撕下了对方的一块布料。 夜行人眉头一皱,也不见他怎么动作,整个人便从范闲的怀抱里脱身而出,呆呆地站在原地,似乎是在思考为什么这个司南伯爵的私生子要叫自己爸爸。 同时他也很疑惑,自己这身衣服乃是院中特级品,就算是刀子也不容易划破,这个幼童怎么用手就抓破了? 他疑惑,范闲更是纳闷到心头吐血——趁身边没有人的时候,范闲经常用假山上的石头来试验自己体内无名真气的威力,当发现自己嫩细的小手指也可以勉强捏碎那些并不怎么坚硬的松石后,他对于自己的自卫能力有了一定的信心。 范闲好不容易用四岁少男哭泣计让对方放松警惕,然后将自己全身的真力都运到指上,满以为可以将对方制住,谁知道竟然却只抓下来了几丝碎布。 看来有事情要发生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五章 闷枕 虽然范闲外表只有四岁,但内里却是个成熟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的血光和尸体牢牢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所以他一直心中有极大的不安,知道自己这不清不楚的身世,终有一天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看来今天这麻烦终于来了。 偷袭没有成功,自然不可能故伎重施,他一面可怜兮兮地饮泣着,意图迷惑那个夜行人,一面快速地转动着脑筋,想要找到逃出生天的方法。 如果呼救,对方一定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杀了自己,而看对方此时并没有什么动作,显然是被自己胡乱的一声“爸爸”给叫晕了。 范闲的脑子转的奇快,一见偷袭没有奏效,倚仗着自己超幼龄的先天优势,望着那个夜行人,嗷嗷地哭了起来:“爸爸,爸爸……” 一面哭着,一面心里紧张无比地开始盘算自己怎么逃生。 “不用装了,范少爷。”夜行人说话的语气很淡漠,但是似乎没有什么危险,“看来您真的很聪明,年纪这么小就懂得保护自己,不过您应该很清楚,我可不是伯爵大人。” 说完这句话,夜行人将手中的刀子比了一比,然后向四岁的范闲靠了过来。 范闲脸上仍然是天真无瑕泪满面,心脏却紧紧收缩了一下,抽泣着说道:“那叔叔您是谁?” “我是你父亲派来看你的,所以不要叫噢。” 夜行人的双眼微褐,看上去有些丑陋,而他眼角的皱纹暴露了他的年龄,说话的口吻更是让范闲很直接地联想到那些骗小姑娘去看金鱼的老爷爷。 但范闲并没有表露出来,仍然完美地扮演着一个四岁小孩儿应该有的一丝惊恐,几丝意外,和少许生气。 “你不是爸爸!” 然后他像是没有看见对方手里拿的刀子,一扭小屁股,爬上了大床,咕哝道:“都不知道爸爸长的什么样子。” 夜行人阴笑着向床边走了过来。 忽然间,床上的小男孩扭头看着夜行人的身后,眼中闪现出一丝惊喜,叫道:“妈妈!” …… …… 这是很弊脚的一招声东击西,换成任何一个人施展出来,恐怕都不会骗过那位夜行人,毕竟对方在京都里也是独立拥有一座实验室的大师。 但使出这一招的,是个四岁的小男孩,所以夜行人很单纯地相信了,而且一听见范闲叫妈妈,夜行人的眼睛里面露出了极为震惊的神色,猛地扭头向后望去。 他的身后自然是关的紧紧的门和那片浓浓的夜色。 砰!的一声脆响,在卧室里响起。 夜行人满头是血地躺在了地上。 范闲手里拿着半碎的瓷枕,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下这个家伙,掂了掂手中的残枕,把牙一咬,举起小胳膊,狠狠地朝着对方的后脑砸了下去。 这一声是个闷响,力气用的极大,就算这个夜行人是一代宗师,遭了这一闷枕,恐怕一时半会儿也难以醒过来。 …… …… 外面传来大丫环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姐姐,摔碎了个杯子,明天再来弄吧。” “那怎么能行?把少爷脚扎着了怎么办?” “说了明天弄啊!” 听见一向温和可亲天真可爱的小少爷难得发了大脾气,丫环住了嘴,没有再说什么。 范闲走回衣柜旁,从里面艰难地拖出一床冬天的棉被,然后双指用力一撕,将被面撕成布条,拧了拧,将地上那个昏迷不醒的夜行人牢牢实实地捆了起来。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背后已经全湿了。 一丝后怕涌上他的心头——不论前生还是今世,这都是他第一次意图杀人,虽然不知道杀死了对方没有——自己也太冒险了,如果对方真是个武道高手,自己先前那一下一定会断送了自己的小命。 将手探到夜行人的蒙面黑巾下试了试,发现对方还有呼吸,不知为何,范闲的心头竟然涌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旋即心头一凛,发现自己重生之后,似乎性格变得坚韧了许多,刚才下手如此狠辣,也没有半点犹豫。 他自己没有察觉,这是因为在如今叫范闲的孩童心里,自己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这一世的重生就显得格外的珍贵,所以他不允许任何人来伤害自己的生活。 醉过方知情浓,死后才知命重,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握着手中那把小刀,想了又想,范闲还是没有下决心将地上这个昏迷的夜行者杀死,忽然间他想到了一个人,脸上浮现出喜色,悄悄推开房门,跑到后院从狗洞里钻了出去,来到了伯爵府对面街角处的那间杂货店外。 …… …… “啪啪啪啪……”他轻轻敲着杂货店的门板,声音很小,在安静的澹州深夜里,也没有传到远处。 但范闲知道,里面的那个人一定能听见这敲门的声音,虽然对方这四年来装作不认识自己,可是事到临头,范闲也只有想到这个人可以信任。 “谁?” 杂货店里传来了一个平淡至极,没有一丝情绪波动的声音。 范闲心想这个人果然还是和当年京都外一样,说话做事都一板一眼,眼睛转了两转,轻声说道:“我是范闲。” 果然不出范闲所料,杂货店的木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那个瞎子少年就这样像鬼一样地站在门口,反倒吓了范闲一跳。 范闲看着面前这个把自己送到澹州港来的人,看着对方这四年里似乎一丝也没有变化过的脸颊和双眼上的那块黑布,心里有些好奇,难道这人都不会老的吗?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六章 来者是客 但此时他的卧室里还有一个昏迷不醒的刺客,所以根本来不及问什么,直接开口说道:“有人来杀我,现在被我敲昏了,正躺在地上。” 瞎子少年微微侧头,心里微微一动,面上没有一丝表情,低头行了一礼:“范少爷在胡说什么?” “没空在这儿扮深沉了,你总得管我才是。”范闲嘻嘻笑着,心想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儿装不认识,不管那么多,拉着瞎子少年的手便往别府的方向走去。 “少爷仍然在胡说。” 瞎子少年微微皱眉,似乎很疑惑面前这个小孩子为什么好象知道自己身份——当年他送襁褓之中的范闲来澹州时,范闲还只有几个月大,应该没有记忆才对——那难道是伯爵府里的老夫人将自己的身份告诉了他? 夜已深了,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狗叫,不知谁家的主人起夜摸错了房门。 瞎子少年五竹脸色冷漠,侧着身子听范闲说话,终于动作,将杂货店的门关上,抬步往伯爵府走去,范闲心里松了口气,赶着小步子跟了上去。 来到伯爵府外,两个人从狗洞那里钻了回去,站在卧室里,“看”着地下那个仍然昏迷不醒的刺客。 范闲看着地上的人,不知道对方是死是活,难免有些紧张,转而问道:“五竹叔,这几年里,你一直呆在杂货店不敢认我,为什么呢?” 叫五竹的瞎子少年又偏了偏头,半晌后开口说道:“小主人,您真的让我很吃惊。” 他确实有些意外,虽然知道面前这个孩子既然是小姐的孩子,那么一定会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但五竹确实没有想到,对方才四岁的年龄,就显得如此成熟,而且居然能够……暗算到京都来的费大人。 “先处理面前这人吧。”范闲有些费力地将地上的刺客翻过身来,取下他的蒙面巾,露出刺客的真面目。 刺客面容削瘦,年纪已经有些苍老了,颌上的胡须都开始发白,但不知道为什么,白色里面还夹杂着一些绿幽幽的颜色,看上去有些恶心。 范闲吓了一跳,跳到五竹叔的身后,抓着他的衣袖,苦着脸哼哼唧唧道:“叔,这刺客卖相不好。” “这是监察院第三处的主办费大人。”五竹缓缓蹲下身体,摸到那名刺客的下颌,“全天下公认用毒最精深的三人之一,精通用毒辩毒解毒,这样厉害的人物,居然会被你用块瓷枕就断送了,不知道是您运气太好,还是他的运气太差。” “是他的运气太差。”范闲在心里暗暗说道,虽然很惊讶于地上这位的大名头,但一想到对方碰上自己这样一个貌似婴儿实则两世为妖的怪物,对方的运气确实不太好。 “别用手去摸,万一他身上有毒怎么办?”范闲提醒瞎子少年五竹。 五竹没有停止动作,也没有解释什么,但那股子劲儿让范闲觉得对方是在向自己表示,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毒死他的毒物。 范闲挤着眉头,苦脸问道:“叔,那这人怎么办?” 他不是自来熟的脾气,只是在这个世界上,眼前这个瞎子少年是他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他唯一敢全盘相信的人,而且知道对方是很厉害的强者,所以刻意地可爱些,恭敬些,叔这个字不绝于口。 他的眼光四处溜着,最后落到那把刀上,把牙一咬,心想干脆把这个费大人捅死算了。 察觉到他的动作,五竹站起身来摇了摇头:“你的性情与小姐相差太多,小小年纪,便如此心狠手辣,也不知道是谁教的。” “自己学的。”范闲不敢得罪这个自己唯一敢信任的强者,很恭敬地说道:“侄儿知道叔一直守在杂货店里保护侄儿,还知道叔怕母亲的仇人会因为叔的存在找到我这儿来,所以没有留在伯爵府中,所以侄儿只好自己心狠一点。” 五竹又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 范闲知道母亲的这位仆人高手开始对自己起疑了,嘻嘻笑着问道:“叔,接下来怎么做?” 他的意思很明显,杀人这种事情还是让五竹叔叔来做好了。 没料到五竹淡淡说道:“少爷,你打错人了。” “啊?打错人了?”范闲顿时傻在原地,慢慢地低头去看地上那位满脸上血的刺客。 “不过打也打了,就不需要考虑太多。”五竹静静说道:“费大人是监察院第三房主办,暗底里的身份……准确来说,是你父亲的属下的属下。所以他这次来澹州,应该不是来杀你,如果他真的是来杀你,那我相信无论少爷再如何有本事,都已经死了无数次。” 范闲这才想到,地上这位刺客先前似乎是说过是自己父亲派他来的,但…… …… …… “日,长的跟T-BAG一样,谁敢信这种老淫棍。” ———————————————————————— 费介这些年一直呆在京都监察院的格物所里,五十几岁的老头了,虽然身上有些诸如用毒大家之类的美誉,但整体而言,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这次如果不是一位有力人士托他前来澹州上课,而他也没有勇气拒绝,他是断然不会离开京都的。 但想不到,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学生,就被对方打了两个大包,流了半碗鲜血,险些送了老命。 他看着面前这个小男孩儿,发现对方满脸的天真可爱,那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夹杂着一丝畏惧和惭愧,如此可爱的一张小脸,再加上小男孩儿的身份,倒是让他的满腹怒气无处可发。 转头看见一个仆人模样的家伙,他准备将怒气发到对方身上:“那谁!还不快把我给解开!我是伯爵大人重金聘请的费老师。” 谁知道那仆人似乎比他还骄傲,根本不理会他,冷冷地说道:“我和你上司之间的协议里,似乎没有你来当老师这个环节。” “五大人?”费介瞪大了有些浑浊,夹着褐色余毒的双眼,看清那仆人的模样,吓了一大跳:“五大人,原来是你。” 听到刺客醒过来后自称费介,范闲觉得这事情果然很费解。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七章 坟场 他认为费介很费解的原因是:“自己那个父亲不是一向不管自己这个私生子的吗?怎么还会专程派个老师来?如果是教读书的倒也罢了,怎么搞这样一个老变态来教自己?” 看到对方认识五竹叔,范闲知道这个事情轮不到自己插嘴,装傻充愣地坐到了床上。 等大人们把事情都说清楚了,范闲才用小胳膊将费介老师身上的床单给取了下来,然后躲到五竹身后呵呵傻笑着,扮演着痴呆儿。 可惜今天露了一小手,眼前这两个厉害人物都知道面前这个四岁稚童的脑子里很不简单。 天色已经微微亮了,远处隐隐传来鸡叫和下人们烧水的声音。 五竹领着费介出门而去,只是在离开之前,范闲的耳朵里听到五竹传来的一句冷冰冰的话:“什么时候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是谁。” 范闲心里咯噔一声,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四年前与五竹叔千里同行来到澹州时,自己还是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他想了又想,总是找不出一个好借口,只怪当时被费介那个怪老头儿给吓惨了。 澹州城开始从睡梦里醒来,那间不起眼的小杂货店却没有开门的迹像。 在店里一个幽暗的房间里面,五竹冷冷地看着费介:“跛子是什么意思?” 费介虽然在某些方面也可称得上是一代大家,但一想到传闻中面前这个瞎子少年的冷血毒辣,也不免心头有些惴惴,回答道:“少爷总是要长大的,将来总会面临京都里面的那些事情,早些做准备,将来也可以多些胜算。” 五竹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虽然明知道对方是个瞎子,但费介总感觉那块黑布后面有两道足以杀人的精光正盯着自己,他微笑着说道:“五大人如果有意见,我可以马上回京都,相信大人会尊重您的意见。” 五竹摇了摇头:“我想跛子让你来,应该不是这么简单。” “不错。”费介心想也只有面前这个家伙才敢直呼院长大人叫跛子,他弯了弯身子回答道,“大人一直没有找到小姐留下的那个箱子,很担心会被那些有心人找到,所以想请五大人指点迷津。” “不用找了,小姐去世前已经把那箱子毁了。”五竹面无表情说道。 费介点点头,转身离开,忽然又皱眉道:“总觉得小少爷有些奇怪,五大人,他才四岁大,你就让他修行如此霸道的真气功法,难道不怕出事?” “奇怪的还在后面,他的真气功法也不是我教的。”五竹看着这个即将成为小主人老师的毒物,淡淡道:“就辛苦你了。” 费介摸了摸自己头上隐隐作痛的伤口,总觉得这句话好象有些什么不好的兆头,苦笑着告辞。 等他走之后,瞎子五竹进入杂货店的一间密室,呆呆地对着角落里一个蒙满了灰尘的箱子,眼睛上依然蒙着那一块黑布,但可以明显地看出,他是在思考着什么。 …… …… 白天的时候,伯爵别府来了位奇怪的先生,递交了名帖之后,得到了老夫人的亲自接见,又不知如何,得到了老夫人的信任,开始担任范家少爷的第二任先生。 丫环们早就把这件事情传开了,都很奇怪,一个头上裹着纱布,看着像老流氓一样的家伙怎么有资格当自家可爱少爷的先生。 书房里,范闲正乖巧可人地给费先生捶背,昨天夜里把人敲了闷枕,这时候得赶紧讨好讨好。 “老师啊,这可不能怪学生。”他奶声奶气说着话,自己心里觉得挺恶心,“您拿把刀子,学生年纪小,所以冲动了些。” 费介心想自己不拿刀子怎么把那门撬开,自己只是准备偷偷来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私生子长的什么模样,谁知道小孩子家家的,居然半夜不睡觉在玩失眠。 所以有此误会也是难免的,只是后脑还有些痛,可惜了,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把这笔债讨回来。 “我还以为老师会悄悄来教我。” “不错,在很多江湖传说中的故事里,独处小园的少年,偶遇一个风尘异人,学得惊世之艺,而身边之人一无所知,这种事倒是常有。” 范闲苦兮兮地望着费介老师,听他说话。 “但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而且你不是我儿媳妇儿,我也不喜欢天天爬墙。”费介的脸色不太好,看着面前的小男生,“所以既然能够有个身份,还是用这个身份教你比较好。” 范闲嘿嘿笑着,爬到他腿上坐好:“老师,你和我爸爸认识吧?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费介脸上一阵青红,明知道面前这个小家伙一肚子狠水,还在自己面前扮演天真,自己身体里生出一种浑然无力的感觉,听到对方发问,想了想才回答道:“伯爵大人是我上司的朋友,所以他请我来教你,你以后还是叫我老师吧。” “老师?那您准备教我什么呢?” 费介嘿嘿笑着,微褐色的眼瞳里闪过一道妖异的光芒:“我只会……用毒,所以我来教你怎样用毒杀人,怎样不被别人毒死。” 本来以为这句话,可以吓到小朋友哭,但费介马上想到自己面前这位小朋友不是一般人,自己这招估计没用。 果不其然,范闲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兴奋,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显得格外感兴趣:“那还等什么呢?要不要我去捉几只兔子来当试验品?兔子不好,那就用蛤蟆?” 费介傻痴痴地转过身去,心想这小家伙真的只有四岁吗? ——————————————————————— 数月之后。 离澹州港约有十几里路的乱坟冈里,微微发白的东方天空中,淡淡的晨光,洒在幽暗的坟地里,让这片土地显得更加的鬼气森森。 费介笼着双手,站在坟地的外面,看着那个正在坟坑里蹲着身子的小少爷,眉头微微地颤抖了几下。 这次是借口出游,向伯爵府老夫人请的几天假,将范闲带到坟地里刨尸,用来学习人体构造。 虽然知道范闲少爷和一般的小男生有很多的不一样,但当费介看到范闲居然只用了一会儿的时间,就习惯了坟地里的阴森气氛,居然这么快就稳定住了心神,开始按照这一个月里学习的相关内容,对坟地里的尸体开始解剖,费介自己很受惊吓。 他一向就是和这些死尸打交道的专业人士,但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可以如此平稳面对尸体的四岁小男孩。 坟坑中一片污臭,一个漂亮干净的小男孩戴着个大口罩。 这个场景很恐怖,很可怕,范闲觉得自己的第二次人生依然凄惨。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八章 年龄不是问题 取下口罩,又用清水洗了手,范闲开始记录这具尸体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然后分析可能得的病症,详细地记录在费介老师提供的一个大黑皮本子上面。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站起身来,脸色有些发白,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老师,还有什么要做的?” 费介看着他,皱了皱眉,没有想到小家伙居然胆子大到如此的地步。 没有等他开口说话,范闲终于没有忍住恶心,跑到地垄下面,哇的一声,开始拼命地呕吐了起来,等到烦闷稍去,这才站了回来。 费介的眼神里飘过一丝温柔,心想自己让四岁大的孩子接触这些生命里最恐怖的东西,会不会太残忍了一些?直到看见范闲吐了,费介忽然发现,只有这时候的范闲,才真正地像一个小孩子,而不是时时刻刻都像有另一个灵魂隐藏在里面一样。 “算了,先有个直观的认识,下次再说。” 费介的话音还没有完全落下,便听到范闲清稚的声音说道:“可惜澹州港是个小城市,死的人太少,不然可以找具新鲜的尸体。” 费介心里咯噔一声,缓缓转头面对着范闲没有一丝杂质的双眼,不知道想从这眼里看出什么来,许久之后才冷冷说道:“为什么……” “嗯?” “为什么你不害怕?为什么你不因为我让你做这些事情而感到愤怒?”费介觉得很费解,皱着眉,看着小家伙。 范闲低下头,很恭敬地说道:“因为老师说要毒死一个人来让我观察学习,我很怕,所以我宁愿来挖尸体。”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你怕的事情。” “是。”范闲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小闲才四岁半。” “年纪小不是借口。”费介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虽然你年纪小,也许有些事情不懂,但要知道,像你这种贵族的私生子,在以后的岁月里面可能会面临许多的阴谋与伤害,有时候这种廉价的同情心,往往是杀伤自己的利器。” 说完这句话,费介有个奇怪的念头,也许自己说的所有东西,面前这个小孩子都可能懂。正在此时,晨光忽然映入半抬起头来的范闲双眼之中,反耀出一种很奇妙的光泽。 费介心头微颤,觉得小男孩的这对眸子十分妖异。他这一生不知道用毒杀过多少人,当年先皇北伐之战,自己配置的毒液少说也杀了北魏国上万士卒,如果要论罪业,自己是命中注定要下地狱的人,但为什么自己看着面前可爱的小家伙,却会禁不住地害怕起来? 将被挖开的无名坟墓重新整理好,一老一少古怪的师徒开始循着天光来处往东面走去,一路走着,费介忽然问道:“你应该很好奇吧。” “嗯。”范闲鼻子里嗯了一声,甜甜的笑容里夹着一丝羞涩,“老师对我很用心。” 费介根本没想到小孩子会答非所问,苦笑着说道:“这时候还能笑出来,真的很怀疑你的神经和你的大脑成熟程度。” “笑比哭好。” “那倒是。”费介的目光投向远方隐约可见的城墙,皱眉说道:“你父亲在京都的家产很大,将来要与你争家产的人很多,所以你必须变得更强,学习更多。” 范闲没有说话,心里却在盘算着,一向听说自己的父亲司南伯爵很受皇帝陛下信任,所以没有外派地方,而是留在京都里面。 前年京都里政治动荡,不知道有多少王公贵族都在那场政变里死去,最后皇帝陛下牢牢地控制住了局势,血洗了无数王族贵族之家,而自己的父亲虽然也是位贵族,却很奇妙地依然保持着陛下对他的信任,这官反而是越做越大了。 但范闲还是不能够理解,是什么样的家产,居然会害死自己,会让自己的父亲请来京都最可怕的监察院中人,来充当自己的老师。 “我明白,将来肯定有人会想杀我,所以老师教我用毒,其实是怕我被人毒死。” “不错,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最方便,也是最不容易引人注目的,就是用毒。”费介将手放在他的头顶轻轻摸了两下,“我的任务就是在这一年之内教会你这些方面的知识,保证将来没有人能够在饭菜里下毒,毒死你。” “为什么是现在?前些年难道就不怕人毒死我。”有些问题必须问清楚,所以范闲顾不得害怕让对方察觉到自己超越年龄的成熟,继续追问着。 费介微笑着,笑容里却有些说不出来的阴险味道:“因为上个月,司南伯爵的姨太太刚好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说伯爵府的产业,你已经多出了一个竞争对手,而那位姨太太,刚好和监察院里的某些人有些关联。你父亲担心你这边出事,又不方便长期派人保护你,因为那样反而容易让你过早地浮现出水面,所以才安排我来教你。” 范闲注意到费介用了两个称呼,司南伯爵和父亲。 “我是私生子。”范闲甜甜地笑着,“按本国法律应该是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的,姨太太应该不会太担心我呀。” “这世界上,什么事情能说的准呢?”费介随口答道,“虽然五大人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但他毕竟不可能当你的保姆,饭菜里的毒药毒不死他,却能很轻易地杀死你。而你不知道,如果你死了,有多少人会陪着你一起送命。” 范闲越来的疑惑了,心想自己那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亲,究竟在暗中有着怎样的权势,明显比一个伯爵所能拥有的权力和能力要大太多。 …… …… 晨光微熹,费介牵着他的小手往澹州城走去,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落在地上拉成长长的两截,费介看了他还有些苍白的小脸一眼:“其实死人是最不可怕的。” “是。” “以后不要用那种真气来控制自己情绪了,人的情绪不能得到正确地渲泄,就算你体内的霸道真气真的练到顶峰,也只会成为一个只会杀人的怪物。” “是。”范闲很听话地散去了体内的真气,不再强行控制自己对于死尸的畏惧和恶心。 就在这个时候,费介忽然说道:“你的衣袖里还有一截烂了的肠子,难道准备回家红烧?” “啊!”安静的郊野小道上传来小孩子的一声惊叫和某个不良老师的阴险笑声。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九章 不耻而问 在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年幼的范闲开始跟随从京都来的费老师学习关于毒药的一切知识,偶尔抽空出城,翻山越岭去找那些马钱子、巴巴多斯坚果之类的植物性毒药,还尝遍了各种菌类,肚子疼了无数次,要不是身边有位毒家宗师,只怕早就去了地府。 当然,为了更深入地学习这一切,在费介老师的带领下,司南伯爵的这位私生子已经犯下了累累血案,无数尾巴不长的小白兔,四处乱窜的癞蛤蟆的英魂就这样葬送在他那双纤细嫩弱的双手之下。 这一年,范闲五岁。 很奇怪的,从费介来到澹州港之后,一直住在杂货店里的五竹似乎也就不再刻意回避范闲,至少每当范闲悄悄溜到杂货店去喝小孩子一定喝不到的酒的时候,五竹总是会帮他做几个小菜吃吃。 范闲有时候很奇怪,五竹是自己母亲的仆人,那为什么居然连自己喝酒都不管? 范闲知道自己的母亲一定不是平凡人,所以才会拥有像五竹这样又忠心,实力又十分恐怖的强者作为仆人,但是,范闲也不确定这位盲人高手,会不会一直留在自己的身边,看护着自己。 不知为何,不知不觉间,范闲已经渐渐习惯了五竹在不远的地方守护着自己,习惯了那块蒙在五竹眼睛上的黑布时不时出现在某个角落,比如巷角的竹下,比如街头的豆腐摊旁,诸如此类。 在这一年里,范闲体内的真气很缓慢却是异常稳定地保持着进展,隐隐然快要接近某个关口,但那种睡梦中就能积累的霸道真气,却变得有些不再稳定,让他的情绪隐隐有些燥动。 他知道在这个依然陌生的世界中,有许多不知名的危险,至少京都司南伯爵府中就一定有许多自己不是很了解的问题。 而他刚刚苏醒之后,便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好好活着,天天向上!” 就因为这个“伟大”的目标,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以便日后进行自己更加“伟大”的三大任务,他很执着于修行。 而且因为前生患了重症肌无力,一直没有办法行动,所以这一生忽然间可以自由地行走,更加让范闲珍惜这种能力,天天一大清早地就爬起来锻炼身体,爬高爬低,勤奋到了一种连费介都觉得很恐怖的地步。 只是可惜目前找不到法术的修练方法。如果以勤恳论,他绝对比任何一个小孩子都要勤勉许多,不过他常常安慰自己,身为一个二十岁的年青人,当然要比那些小鼻涕虫勤奋些才像话。 其实没有人知道,他不是能吃苦,只是多动症而已,躺了十几年,再懒的人也都不会再想躺了。 …… …… 入夜,费介先生自己独居的屋子内,油灯的光辉还没有散去,他靠在桌边,花白的头发竟似比初来澹州港时,反而要显得黑色更多了。此时他正提着鹅毛笔,在白色的信纸上写着什么。 门外传来敲门声,费介头也不回,轻声说道:“进来吧。” 范闲推开门,迈着步子跨过那高高的门槛,摸了摸小脑袋,嘿嘿笑着凑了过去:“老师在写什么?” 费介并不怎么避着他,很随意地将信纸推到一边,转过身来和声问道:“有什么事?” 和司南伯爵的私生子相处了一年,不知为何,这个令无数官员大盗魂飞胆丧的监察院毒物学专家,居然心头生起些许温润来,看着这小子便是打心里出来的欢喜,小家伙年纪小小,但能吃苦,肯钻研,而且对毒物这个东西,也没有世人那种很做作的厌恶感,这点让费介很是舒服。 而且最关键的是,范闲很聪明,很懂事,甚至有时候都不像是一个五岁大的孩子。 “老师。”范闲挪着屁股,有些困难地挪到板凳上,“我真的很想知道我父母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实关于司南伯爵和自己母亲的过往,这已经是一年当中,范闲第四次问起了,但前几次问的时候,费介总是不置一词。 “你父亲……是个很了不起的人。”费介这样说道:“当然,你母亲是一个更加了不起的人。” 说了等于白说。监察院是整个国家负责查办要案大案以及官员重大犯罪的恐怖之地,而费介更是早期的院内人员,后来担任三处的主办,一向职高位重,就算在京都这样藏龙卧虎的地方,也都是人人畏惧的对象。 就是这样一个恐怖的用毒宗师,居然被司南伯爵一句话就发配到遥远的澹州城来教自己的私生子。 用脚指头也能想见司南伯爵在京都里的权势是多么的恐怖,只是不知道这种权势是官面上的,还是隐藏在暗底里的能量。 至于那位在自己“出生”之日死去的母亲,范闲虽然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子,但直觉告诉他,这位母亲一定非常不简单,而且不知道是因为身体血脉相系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他一直觉得自己隐隐约约里,很想念那个不知道名字,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子。 费介似乎不想说这个问题,淡淡问道:“既然姨太太已经生儿子了,将来你自然不可能继承伯爵府的一切,那你准备做什么?” 范闲甜甜地笑着:“老师教我用毒,也教我解毒,其实学了许多医学知识,将来实在不济,可以去做个医生。” 费介捋了捋自己颌下长须,自矜道:“那是自然,就算皇宫里的太医,论起医术来也不见得比我强,你身为我唯一的学生,日后做个医生,自然是绰绰有余的。” 师徒二人这般说着,但其实内心深处都非常明白,这只是一种奢望罢了。 范闲忽然开口问道:“老师,我修练的那种真气法门,似乎有些问题,其实今天晚上悄悄过来,是想请老师指点指点。” 费介自认在用毒之上,天下无人出其右,但却一直不肯教范闲别的本领,因为他总对范闲说。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杀人的方法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最厉害的杀人方法之中。” 而在费老师眼中,最厉害的杀人方法,自然是下毒。 如今范闲拥有了最好的下毒的老师,那还修行什么真气?至于范闲念念不忘的法术,费介也和一般的庆国人一样,认为那只是一种辅助战斗的鸡肋之学。 不过今天范闲主动提问,也是一年里来的头一次,费介不免也有些好奇,伸出两根指头,往他的脉门上轻轻一搭,不由面色一凛。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章 第五宗师? 费介慢慢皱起了眉头,因为相信那个瞎子的强大实力,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范闲修练的真气会出什么问题,但今天一查脉,果然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看见猥亵老师一脸慎重,范闲也知道事情有些不对,笑着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笑成这样,难道不怕走火入魔?”费介瞪了他一眼,说道:“上次只知道你练的真气很霸道,但没想到霸道成这样。” 范闲挠挠脑袋:“很霸道?有多霸道?” 费介很认真地回答道:“相当霸道。” 范闲很认真地看着他:“老师,我们都在说废话。” …… …… 费介是用毒大家,不是武道宗师,自然判断不出来范闲练的这种无名真气是什么套路,但很明显地感觉到小孩儿体内那股真气的凶险。思考一阵之后,他劝范闲去找五竹,不料范闲哀声叹气地说,五竹叔只是听老妈的话,把这本子给了自己,连他自己都没练过,也不肯多说什么。 费介大怒:“五大人过分了,你身为他家小少爷,怎么不亲自教你,反而让你学这些既凶险,又没有明师指导的功法?” 一年多来,他早已经将面前这个五岁的小孩子当作自己晚年生活最大的安慰,还指望着范闲将来能够接过自己衣钵,将自己的一身所学发扬光大,所以一听到这件事情,便开始怨起瞎子五竹来。 “五竹叔很厉害吗?”范闲眯着眼睛问道,像只小狐狸。 “当然厉害。”费介悠悠思及过往,“只是这天下知道五大人存在的,也没有几个人……你知道四大宗师吧?” 范闲当然知道,在当今天下,百姓们奉若神明的四位武道超级强者,就是四大宗师,掐指算来,庆国两个,北齐国一个,东夷城一个。 如今的世界,庆国在皇帝陛下的率领下,早已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只是很奇怪,在年前的政变流血之后,国势复盛,皇帝陛下却反而偃旗息鼓,不再对外扩张。不过最强盛的国家里面,有两位超级强者,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不错,本国目前就有两位大宗师。”费介冷笑说道:“世人愚顽,只知道打架厉害,哪知道用毒一旦入了化境,那也是宗师……” 范闲赶紧咳了两声,阻止了老师的自吹自擂。 “……如果除开最神秘的神庙不算,四大宗师,庆国得其二,其中一位便是如今京都守备师师长的老师的弟弟,流云散手叶流云。” 范闲瞪大了眼睛,心想这名堂长了点,不过京都守备师负责整个京城地区的安全,是全天下最要害的位置,那师长的老师的……弟弟,什么叶流云的,可能很强。 “还有位高手,听说是在皇宫之中,不过没有人见过。” “喂,老师,我们是在说五竹叔的事情。” “着什么急。”费介瞪了他一眼,“那个叶流云一生决斗十七场,从未一败,但是当年你母亲第一次进京的时候,因为把叶流云的侄儿,也就是现在的京都守备师师长叶重,给揍成了猪头,所以叶流云放出话来,要找你母亲的麻烦。” 范闲傻了眼,赶情自己那位没见过面的老妈,当年也是个嚣张角色。 费介呵呵笑道:“但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叶流云忽然间不再管这件事情,叶重还跑到太平别院去给你母亲端茶认错。” “啊?” “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事儿一直神秘的狠。不过应该是叶流云和五竹大人曾经在皇城根下战了一场,五大人是你母亲的仆人,这种事情他出头是很正常的。”费介将自己手边的茶端起来喝了一口。 “最后谁赢了?”范闲睁着好奇的眼睛,虽然知道瞎子五竹是个相当厉害的强者,但想不到当年竟然有和如今四大宗师之一的叶流云决斗的经验。 “没有人知道结果,不过应该是战成平手。”费介皱眉道:“听说叶流云回到自己的剑阁之后,曾经蒙着黑布练了半年剑,也就是那次之后,他弃剑不用,一套古朴散手自成,才真正地成为了一代宗师,想来那一战应该对他也有不少启发。” 他撑着小脸傻傻想着,四大宗师?那竹五排行第五难道就是第五个大宗师的意思? 范闲的眼睛里桃花灿烂,心想原来自家的瞎子仆人竟然厉害到如此歇斯底里的程度,那以后自己闯世界,还怕谁呢? 忽然间他想到一个问题:“老师,您不是说这些事情都是秘闻吗?你怎么知道的。” 费介冷冷道:“我是监察院的高级官员,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来说,哪有什么秘密呢?” 不知道为什么,范闲总是对这个世界上强大的人物特别感兴趣,就像是他觉得十几年后,自己总会碰上那些人一样,所以开口问道:“其他的三大宗师,老师都见过吗?” “庆国另外一位高手只是存在于传说中,据分析应该是在皇宫里面,但没有谁真正见过。”费介说道:“至于北齐国的绝世强者,自然是他们的国师,那个变态的光头苦荷。” “光头?”范闲想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佛教,自然没有和尚。 “是个僧侣,听说当年苦荷是个苦行僧,曾经在神庙的青石阶前跪了三个月,只饮寒食露水,不知怎么,居然把神庙里的人给感动了,就这样得了天授神学,成了一代宗师。”费介骂咧咧说着,看来很羡慕那个叫苦荷的苦行僧,道:“一看就知道那光头是个骗子。” “神庙?” “神庙,就是供神的庙。” “老师,你又在说废话。” “……神庙是整个大陆最神秘的所在,据说是先人供奉神祗的所在,但是很可惜,除了运气极好的那些王八蛋,没有人能够找到神庙究竟是在哪里,所以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那也许……神庙根本就不存在?” 费介狠狠地打了一下范闲的小脑袋:“平日胡闹也罢了,对于这种圣洁崇高的地方,怎么能出言不敬。” 范闲捂着脑袋,吃惊地看着老师,一是吃惊于用毒害命从不眨眼的老师居然也会对神庙保持敬意,二来是发现自己居然很轻松地接受了四大宗师、神庙这种看上去很有些神神叨叨的说法。 看来自己还真的是很适应这个世界啊。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一章 霸道之气 “谁有证据证明神庙真的存在?”范闲依然还保留着现代人的实证精神。 费介傲然道:“四大宗师之一的苦荷国师,只不过偶得神庙垂青,便成为大陆上的绝世强者,这难道不足以证明。” “也许苦荷吃了很多兴奋剂,然后找神庙来当借口。”范闲扁扁嘴。 “呸,虽然我也很嫉妒苦荷光头的运气,但他数十年来敬神如一,这点我是佩服的,他怎么可能把神庙来当借口……另外,兴奋剂是什么?” “就是一种大补的药,类似于仙丹什么……肯定是补过头了,不然他头发怎么掉光了。” 范闲笑嘻嘻地和老师开着玩笑。 费介懒得理他:“神庙与天脉者一样,都是存于典籍的东西,各国的皇室祭祀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祭祀神庙,只不过神庙不愿意妄扰世事,从不入世,所以祭祀只是在皇宫外三里的天坛举行,庆国与北齐的天坛里都有神庙的大祭祀,不过他们从来不会过问政务和国是。只有些苦修士据说是神庙在世间的遗留,行走在尘世中修砺身心。” 范闲面上依然笑着,但心里却在想,这神庙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如果是宗教的话,为什么这个世界里没有类似于教堂一样的存在?如果没有这些下层机构,那么这个宗教就无法掌控权力,没有权力就没有利益,没有利益……那任何一个组织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所以他是不相信神庙真的如费老师所说,只是一个脱离于尘世之外的超然存在。 不过在他心里也想着,如果真有这样一个神迹之地做为信仰,而又不干扰人类的生活,似乎倒也不错。 …… …… “好了啦,老师你说了半天闲话,还没有说我体内的真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到小学生难得发小孩子脾气,费介认真地诊了诊脉,然后郑重说道:“刚才说过,你体内的真气很霸道,霸道到你虽然只修行了这么短的时间,但丹田和经络里的真气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你现在这个年龄身体所能容纳的地步。” “有这么严重吗?”范闲苦着脸。 “还没有确定。” “那你就提前吓唬我。” “不是吓唬你,只是你现在就像个装酒的皮袋子,袋子拢共只有这么大,然后里面的酒水却越来越多,如果你继续练下去,我担心将来你这皮袋子会被胀破。” 范闲这些日子里练功,除了经常觉得腰部有些灼痛之外,并没有什么很离奇的感受,所以听见老师如此说法,不免有些不愿相信,摇头道:“老师是在骂我酒囊饭袋,这话我是听的懂的。” “你试着按平日里的功法运行一下体内的真气。”费介微微皱眉。 范闲依言闭目归心,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修行的状态,体内腹下那处温暖的气团开始逐渐涨大,沿着人体的经脉缓缓地向着四肢散去。 费介闭上双眼,指腹搭在小家伙的手腕上,细细品评,过了一会儿后忽然皱眉说道:“不要故意收着,你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就算这真气太霸道,也不可能伤害到我,只是你现在身躯弱小,承担不住。” “噢。”范闲确实一直控制着体内真气的强度,缓缓地由丹田往外释去,但此时听老师一讲,心想也对,自己这点儿真气,自然不能伤到这个老毒物,如果自己真气释的太少,老师确实很难检察到真正的症状。 这般想着,他闭上了双眼,那个无名真气诀的法门在他的脑中缓缓响起:“不濑华池形还灭坏,当引天泉灌己身……” 随着念息起时,体内的真气宛若得到了指令,跳跃着,欢快地从他的丹田里跑了出来,循着他的经络由腹至后背,沿着一个很古怪的路径迳直冲到了手腕上。 一声闷响在书房里响了起来! 费介猛地睁开双眼,只觉自己搭在小孩子腕上的手指被一股浑厚的真气一弹,他没有做好准备,硬生生地被弹到了墙上,撞的闷声一响,指间一阵炙热灼烧感,胸口一痛,竟是噗的一声吐出血来! …… …… 在另外一边,范闲也是觉得胸口一阵烦闷,抬起头来,才发现了费介的惨像,一惊之下,赶紧跑上前去,将老师扶了起来。 费介摆摆手,示意无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摸了摸自己唇边的血渍,此时再看小家伙的眼神就有些古怪,还有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他喃喃自言自语道:“这他妈的才五岁……这真气怎么霸道成这样了?如果你再练下去,将来岂不是要被体内的真气活活爆死。” 听到老师骂脏话,范闲一愣,完全没有想到费介老师被自己手腕中忽然不听话的真气震得吐血。但费介受伤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他自己的伤势,而是关心学生将来的平安——想到这一点,就算是一直躲在小童躯壳里,有时候刻意封闭自己感情的范闲,心头也是一阵感动。 木门无风而开,一道黑影像道黑色的幽光一般掠了进来。 范闲很熟悉这个人的味道,所以没有怎么理会,只是扶着费介老师。 “两个傻子。” 就算在这种时候,瞎子五竹依然是这样冷淡的口吻,他一手拎开范闲,将手指搁在小家伙的脖子上,略停一会儿冷冷说道:“你没有受伤,只是看费介吐血,心太慌了。” 然后又“看”了一眼费介,冷冷道:“费介,你教他用毒,我信任你的水准,但是小姐当年说过,你的武道境界,是京都八大处里面最弱的一个,既然是我留给少爷的东西,你最好不要在旁边多说什么。” 费介在澹州城里似乎只是一个很不起眼,有些猥琐的先生,但在京都中,却是位很厉害的人物,此时自己受了伤,虽然是自己有些大意,但被五竹这样一说,老脸却是有些挂不住,再加上担心范闲才五岁,就开始修行如此霸道的功法,脸不由渐渐地黑了起来。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二章 简单粗暴的解释 费介黑着脸冷冷说道:“我自然是没有资格质疑五竹大人传给范闲的功法,只是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不亲自教他?要知道他毕竟只有五岁,就算他确实是天资聪颖,但这么凶险的事情,你身为他母亲的仆人,应该在一旁盯着才是。” 这话说的在理,既然这门无名的真气口诀是五竹留在范闲的襁褓旁边,那他自然有义务保证范闲不会练出问题来。 范闲为难地看了一眼五竹,却一眼盯上了他脸上那块一直遮着双眼的黑布。 五竹缓缓开口说道:“这不是我留给少爷的,这是小姐留给少爷的。” “机械。”费介本来不愿意得罪这个瞎子,但这时候狠劲儿也上来了,“你的修为如此之高,随便指点一两句,范闲也不至于练的如此凶险。” 五竹顿了顿,忽然说道:“我没有练过什么真气。”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潇洒离去,留下屋内目瞪口呆的师徒二人。 …… …… “他刚才说什么?” “他说他没有练过……什么真气,而且什么两个字说的还格外沧桑。” 费介看着范闲故作老成的模样,便一肚子火气,怎么也不明白,这五岁大的孩子,是从哪个乡野鄙处学了这么些不咸不淡的俏皮话。 “真的很难想像,一个没有内功的人,居然可以和四大宗师当中的流云散手打成平手。” “虽然那个时候叶流云还在用剑,并没有练成散手。” “老师。”范闲很恭敬地问道:“一个人没有内家真气,有可能像五竹叔那样厉害吗?” 费介皱眉想了想,说道:“那除非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到很恐怖的地步,这样才能够用他手中的铁钎子,在别人来不及反应之前,插入对方的要害。” 范闲自然记得自己刚刚降世到这个世界的那个夜晚,那个瞎子少年背着自己,手里就握着一根不停滴血的铁钎。 “不过……这种速度和力量,应该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 费介摇了摇头,忽然又咳了两声,赶紧坐到书桌边上,凝重望着范闲:“小家伙,你这门功夫如果能不练,最好就别练了,有了老师教你的东西,我敢保证,将来只有别人怕你。” “我会考虑的,老师。”范闲很成熟地回答着。 费介想了想,去床边取下一个小药囊,递到范闲的小手里面:“拿着,这药很贵,如果将来你练功练岔了,记得吃一颗,用大量清水送服。” 范闲握着手里的药囊,知道这药物一定很宝贵,点了点头:“谢谢老师赠药。” 费介微笑望着面前这个像小大人一样的孩子,忽然开口说道:“是不是很奇怪?明明我是被你父亲想办法逼到澹州来教你,为什么现在还对你这样好。” 范闲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用感激的神情望着他。 费介笑着摇了摇头,摸了摸范闲的脑袋:“也许年纪真的大了,能带一个像你这样聪明的学生,确实值得高兴。” “现在,你先不要想京都里的伯爵府。”费介正色说道:“虽然你年纪还小,但希望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话。” 见老师说的慎重,范闲赶紧立正聆听。 “你家的事情,要比你所想像的远远复杂许多,这里面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你一人之存亡,更可能牵涉到更多的人命,所以你一定要谨慎。在你长大之前的这些年里,你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样将来才更有保护别人的实力。” “将来……要保护谁呢?”范闲有些疑惑。 费介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比如说像我这种和你已经脱离不了关系的人。” 范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这事儿看来确实挺复杂,自己两世为人,都弄不明白这些老同志到底是在玩什么东西。 “好了,你先回房吧,记得好好调养,那个邪门的霸道功夫最好不要练了。” 范闲老老实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进门,就看见五竹正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没有灯光,一片幽暗,偏偏他眼睛上蒙的那块黑布,却比这夜色更加如浓墨般滞稠。 “叔。”范闲低头行了一礼。 五竹的声音从角落里传了出来,平平直直、清清幽幽:“那本书分两卷,第一卷叫霸道,第二卷没名字,这是小姐留给你的书,所以在你小时候,我就放在你的身边,。我没有练过人间这些功法,所以无法教你,但我认为既然叫霸道卷,那气霸道一些也是正常的……如果练出问题,那是你自己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一块黑布便从范闲的眼前消失。 “真是简单粗暴的解释,真是个淡漠的、古怪的人。”范闲叹了口气,爬上了床,从暗格里取出那本没有名气的书籍,心里盘算着,其实在练功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当真气充盈丹田之后,并没有依心念循经脉而行,而是有一部分逆着虚府的通道,直接灌入了后腰肾门之上的雪山关处。 雪山关通着脊柱,范闲不论前生还是今生跟随费介的学习,都了解那里的神经束直抵大脑,是人身体上最最关键的部位,稍有不慎,便会残废瘫卧在床。 但是范闲每天的午睡冥想,体内修练而得的霸道真气,经过后腰雪山处一渡,却会变得平稳安静许多,那种燥狂感也会随之而去,反而浑体舒泰,如同夏天里吃冰淇淋。 从他一岁开始,他就是这样练的,难道从一开始自己就练错了?范闲没有信心在这个世界的武学道路上走出一条歪路,却又像饮鸠止渴的人一样,已经无法摆脱这种快乐的束缚。如果现在停止不练,体内那些霸道的真气总有一天会冲破自己这个臭皮囊。 瞎子五竹说,如果练不成是范闲自己的问题。 而范闲此时却在想,练还是不练,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三章 谁是贩盐的老辛? 一大清早,鸟儿在园里叽叽啾啾地叫着,府里的丫环下人们打扫完毕,开始准备早饭。如今司南伯爵的女儿,范若若小姐已经回京都了,所以府里只剩下一个半主子,事情本就不多。 将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之后,大丫环冬儿去喊范闲起床,谁知道看见范闲的样子吓了一跳,以为小男孩儿生了重病,急匆匆地便准备去请大夫,谁知道医生一来,查脉之后说道,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不知道最近吃了什么,火气有些重而已,开了几副方子调养,便收钱离开。 自从费介来到伯爵别府之后,原来那位古文派粉丝西席先生就黯然辞馆而去。晨风入室,费介看着面前顶着两个黑眼圈的小男孩,呵呵尖声笑道:“人说少年家心性如初阳,不识人间愁苦味,你又是为了何事,搞到连觉都睡不好,甚至要惊动医生。” 范闲想了一晚上,还没有确定体内的真气到底要不要练,虽然他的本性里是将练习这种无名功法当作一项排遣无涯之生的游戏娱乐,但如果事涉生死,自然要慎重些。 睡的太少,本就有些神思恍惚,听着费老师那句不识人间愁苦味,下意识里便哼哼唧唧道:“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 …… 书房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半天没有一丝声音发出。范闲撑起睡眼腥松的眼帘,打了个呵欠:“老师,昨儿睡的太晚,您别生气。” 费介看着他,下意识里伸手去捋自己胡须,不料手中还拿着那管鹅毛笔,一下子戮到自己下巴上面,才痛醒了,讷讷问道:“刚才……那几句……谁写的?” “苦命的老辛。” 范闲想都没想,直接把辛弃疾的大名报了出来,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样的错误。 看着费介发着绿光的双眸,范闲说话开始不利索起来,结巴道:“老辛是上个月城西来收海盐的一个二道贩子。” “噢,写的不错,一个商人能作出这等文字,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辛……弃疾”范闲偷偷瞄了一眼。 费介神情已经回复了正常,开始上课,除了生物毒药入门之外,他还要兼教其它课程,教学任务有些重。 …… …… 中午吃完饭,回到卧室里,范闲终于开始面对那个复杂的问题,到底那种霸道又危险的真气到底是练还是不练?他捧着手中那个黄书开始犯愁。 但在这之前,他首先要犯愁的应该是刚才在书房里不小心练出的那几句词。 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这是辛弃疾遭贬谪后词风变温婉成悲凉的一首词,范闲自然是熟的很,只是随口念出,却不曾想到会给自己带来多少麻烦,只是不知道刚才胡编的籍口,究竟有没有骗过费介老师。不过看费介当时的神情,应该是信了,原作者是个贩海盐的商人。 范闲没有什么道德上的洁癖,更不会认为抄袭前人诗作是个多么恶心的事情,在他看来,既然这些诗词都是只有自己知道的东西,那如果不加以利用,就等于暴殄天物。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前几年里,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自己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文抄公这个有前途的工作,毫不迟疑地杀入他的计划之中,并且牢牢占据了前三名的光辉地位。 范闲在构思这一段的时候,一直在催眠自己:自己不是酵母,自己是地球文化遗产的传播者,保留者,伟大的共享主义者。 但他并不想这样抄,不想此时此刻抄,在他的想像中,至少写什么,也得用原来世界上那些先人的名字当笔名才对。 就如同今天在书房中,一个五岁的小孩儿,要抄,您也去抄骆宾王那首白毛浮绿水去,鹅鹅鹅,那叫的多欢快,多符合自己计划W中的神童范儿。 而小小年纪,如果随口哼出“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种词,那就不再是神童,是天山童姥——外表正太,内心却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痕,每道裂痕上书春夏秋冬四字,沧桑到妖。 范闲一面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按照这些年来稳定如山的生物钟,美美地睡了过去,又开始在梦中冥想修练那个在费介看来无比凶险、无比霸道的真气。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范闲认命了,既然睡觉就是练功,那就练吧,哪天真爆了再说。 —————————————————————— 当范闲睡午觉的时候,费介老师正在自己房间里继续写昨天晚上没有写完的那封信。 信纸上有几行已经干涸透了的笔迹,应该是昨夜留下来的。 “……这个孩子漂亮过人,胆识过人,聪慧过人,毅力过人,成熟过人,如果庆国所有五岁的男孩儿站在一起,他一定会躲在人群的最后面,但也一定会最快被人发现。从这一年的相处来判断,将来主人的家产,由他来继承是最为合适,只是可惜他的身份,这是最大的问题……” 字迹到此结束,他昨夜就是写到这里时,范闲开始向他讨教真气的问题。 费介叹了口气,想到上午在书房里听范闲念的那几句词,略定了定神,又开始在信纸上继续写道:“……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最近这些年古文日衰,今文当道,实在难以相信出自一个五岁孩童之口,也很难相信是一个商人写出来的。而且小主子当时回话,眼神中略有惊慌之意,这在一年的相处过程中,都很少见过。最大的问题是,我与他天天呆在一起,都不知道那个辛弃疾是何时偷偷与他见面。” 在信的最后,他郑重写道:“让东山路的人查一下,那个叫辛弃疾的海盐商人究竟是谁,和小主子接触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小主子会因为这几句词惊慌?此事很为急迫,速办。” 写下变形的签字落款,费介搁笔。 几天之后,京都监察院开始派出密探,大肆找寻一名海盐商人,结果查到不少私盐贩子,掀落数名庆国东部高官,成果显著,却一直没有找到那位姓辛的商人,据京都流言,那位让全天下人恐惧的监察院陈院长,因为此事十分震怒,全院罚饷三月,密探们索遍天下,目露凶光。 …… …… 上天保佑这个世界上……也叫辛弃疾的可怜人。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四章 暂别费介 又是一年秋来到,菊花满山飘。 本来费介在澹州的教书生涯应该在夏天就结束了,但费先生喜欢澹州的空气,海风,喜欢司南伯爵别府的饮食,也很喜欢自己教的这个孩子,所以又拖了几个月。 几个月之后,擅长把活人毒死,自然也很擅长怎样让老人活的更久的费先生摸了摸自己日趋圆滚的肚子,十分遗憾地接到了京都的来信,依依不舍地向司南伯爵的老母亲请辞。 老夫人自然知道眼前这位老师是京都有人派来的,好生安慰了几句,也不会再去挽留,然后准备了厚厚的红包,感谢了一番作罢。 在澹州港往西去的官道旁边,老师和学生正在进行着分离前的对话。 “为什么我让你不要练那个随时会爆炸的真气,你就是不听呢?” “老师,至少在目前,我没有发现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昨天晚上你去厨房偷酒喝的时候,为什么会控制不住把整个酒瓮给抱烂了?” “是意外亚。”范闲很苦恼地回答,最近这几个月,体内的真气越来越暴狂了,经常会发生这种事情,害得小范闲已经好多天没有和丫环姐姐们在床上讲鬼故事,因为他害怕大家搂成一团的时候,自己会错手摧花,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学会用毒,你就学会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杀人方法,何必还要学那些。” “因为用毒很容易误伤良民。” 费介忽然盯着小男生的双眼说道:“你确认自己今年不满六岁?” 范闲很无辜地看着自己的老师:“早熟又不是我的错。” 费介吐了口气,呸了两声,觉得自己和这个小怪物在一起呆了这么久而没有神精错乱,确实很不容易。 要分别了,费介摸着小家伙的脑袋,回头往身后澹州城望去,那座海港正在碧海蓝天的衬映下展示着自己的美丽。 “将来如果你真的要来京都……当医生,记得找我。” “是。”范闲很恭敬地躬下腰,他确实很感激面前的这个怪老头儿,瞎子五竹总是那么冷淡,这些年里,小孩子体内的成年灵魂能够找到一个交谈的对象,即便对方是自己的老师,而且背景很不简单,他依然感激,而且一年多的相处,的确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爱护自己。 “别学那真气了……” “老师,你真的很罗嗦。” “或许是因为年纪太大的原因?”费介一手揉着范闲小脑袋上柔顺的黑手,一手摸着自己头上潦乱的花白头发。 “不过那真气确实没什么用,威力太大,无法控制。”费介还是没有死心,“东夷城那个用剑的怪物欠我人情,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介绍你当他的学生。” 范闲倒吸一口冷气,说道:“你说的是东夷城那个剑圣?” “是啊。”费介诱惑道:“四大宗师之一,怎么也比你练的东西强些。” 范闲感兴趣的是另外的事情:“老师,您怎么认识他的?” “噢,他八岁的时候,他父亲请我去给他看过病……啧啧,那怪物明显就是个白痴,天天只会抱着根树枝发呆,我随便治了治,结果再过了几年,听说他居然学会了四顾剑法,成了一代宗师。” 范闲很鄙视地看了他一眼:“随便治了治?先不说老师你骗医药费,只是说你险些治死一个日后的绝世强者,这就值得鄙视了。” 费介假装生气,迈步向远方的马车走去,一面走一面说着:“生物毒药浅讲以及相关知识入门,这些东西我都教给你,但还有个最关键的东西,还没有和你说。” 范闲蹭蹭跑着,小腿儿像风火轮一样,跟在老师身后:“是什么呢?” “解毒并不难,配毒也不难……最难的是下毒。” 费介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范闲却在后面停止了脚步,细心体会他刚才说的那句话,跟随费介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已经一年,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真要找到一种无色无味无异感的毒药出来,真是件极困难的事情。 所以关键还在于下毒当中的这个下字。 他忽然羞羞地笑了起来,心想自己又不准备去做刺客,也不准备去皇宫里毒杀皇帝,操心这些事情做什么呢?只要保证京都司南伯爵府那位姨娘没办法找人毒死自己就好了,跟随费介老师一年,这一点信心还是有的。 看着马车渐渐远离,尘土扬起,又缓缓落在路旁,范闲对着道路上的马车躬身行了一礼。他知道马车上的那个变态老头当初来儋州,一定是很不情愿。不过这一年里,自己跟着他到处去刨尸体,切蛙腿,也不免沾染了对方的几丝阴暗之气,倒觉得和对方可以算是忘年交。 这样一个人离开,范闲的心里不免有些黯然:“费介老师真是个不错的人,就长的……惨了点儿。” —————————————————————————— 此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范闲都没有适应过来。一般的贵族少年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可能会呼朋引伴学习玩闹,虽然儋州港只有他这一个小贵族,但依然可以找到很多年龄相近的玩伴,可是范闲清楚,在自己结束了故事会之后,他便不可能再与那些“同龄人”为伍。 因为他的心理年龄比对方大太多,和那些孩子们在一起,他感觉就像是在带孩子。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当孩子王,来满足自己卑微的权力欲望——就算在原来的世界里,也没有几个大男人会愿意去幼儿园当老师,这是同样的道理。 费介老师离开了澹州港,失去了唯一可以交流的对象,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开始无趣起来。他站在伯爵别府的门口,看着道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觉得有些孤单,不知道自己窝在这小小孩童的身体里,以后该怎么办。 他想到自己刚刚醒过来时曾经幻想过的美妙事情,不由自嘲一笑——前生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病床上缠绵,他的能力水平让他的穿越显得格外可怜,但本来以为自己比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总要多点能耐,比如能够做几块肥皂,烧几个形状丑陋的玻璃杯,出几个简单却可以给自己带来很多好处的点子…… 但当范闲发现这个世界上早就有了肥皂,玻璃也并不怎么稀奇,费介离开澹州港时坐的就是四轮马车,发现马车旁边的护卫骑的马更是马上有鞍,马下有蹬的时候,一股失败的情绪让他开始唏嘘起来。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五章 京都来信 澹州城的天忽然阴了下来,头顶上的乌云沉甸甸的,就像是被打湿了的脏棉花,或者是火候过了的棉花糖,就这样悬在人们的头顶。 但是住在海边的人们早就习惯了这种天气,知道离下雨来风还有很久的时间,所以并没有如何惊慌,不像以前有些年,司南伯爵别府家的那位漂亮私生子,总是喜欢在夏天台风到来之前,跑到别府院子的屋顶,对着全城的人大喊:“要下雨了,大家快收衣服吧。” “范少爷,最近怎么不喊大家收衣服了?”澹州港唯一的一条主街上四处摆着吃食和小玩意儿,摊贩们看着从人群中间走过的那个漂亮男孩儿,纷纷打趣道。 范闲羞涩地一笑,没有说话,牵着身边大丫环的手往别府里走,另外一只手上托着一块豆腐。 大家都知道伯爵别府的这位私生子与一般的贵族少爷不同,最喜欢帮下人做事,尤其是帮丫环们做事,早就看习惯了,所以并不吃惊。 此时距离费介离开澹州已近六年,范闲已经长成一个透着股沉稳劲儿的漂亮小少年。 回到府中,先让下人把豆腐提到厨房,又给身体有些欠安的老夫人请安,顺手将老太太身边的一张纸揣进怀里,范闲才回到书房里。他摸出怀里京都那个妹妹寄来的信,放在那张纸旁,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精彩起来。 这一年,庆国的皇帝陛下忽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改元庆历,年号与国名相同,感觉总是有些古怪,京都里的那些文官贵族虽然表面上不敢有任何意见,但在没有人的角落里总会咕哝几句。尤其是那些酸腐文人,如今不论是今文派还是古文派,不论是国立教育院里的老夫子还是喝粥的小说家,都开始在交付监察院第八处审核的文章里,忍不住提起了意见。 改元的后续就是推行新政,但新政似乎毫无新意,只是整治吏治而已,唯一让天下臣民觉得很新妙的是——就在庆历元年,皇宫里忽然传出一道旨意,内廷开始办报纸了。 报纸?没有人那明白是什么玩意儿,直到内廷真正把第一张报纸印出来之后,大家才齐声喔了一声,再没有人把它当回事儿。 因为这报纸是由皇宫独家控制的产物,而且每天的样刊必须经过皇帝陛下的亲自首肯才能付印,所以根本不可能刊登任何会对帝国统治带来麻烦的文章。 而连续几期贵达一银币的报纸被京都里爱尝鲜的人们买到手后,有些权贵人家总觉得自己是不是上了皇帝陛下的当,最近是不是皇宫又准备修什么新园子了? 那张薄薄的纸上,什么有价值的内容都没有,只是写着各地的风景名胜,前朝人物传记,而占据版面最大的那一面,沿着四周印了些像流云一样的花边,记载着京都里许多官员的私生活,比如军事院主事惨遭家中悍妻毒打,京都守备师师长为何少了一颗门牙,诸如此类。 还有些花边新闻涉及到邻国北齐和东夷城,但庆国的官员们却只注意了自己的这些事情,开始还可以嘻嘻哈哈,后来轮到自己头上,才知道丢脸的滋味,本想找那报纸的麻烦,但怎奈何后台是皇帝,只好怏怏作罢。 报纸印数极少,整个澹州港也只有两份,其中一份是专供伯爵别府的。 当范闲从奶奶的房里偷出那张下人们议论纷纷的报纸,匆匆一扫而过后,实在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张大了嘴,恨不得把拳头塞进去……这是什么年代?居然都有八卦的报纸……还是奉旨督办! …… …… 还有一样新政,则是皇家颁布了《通邮法令》,如今的邮路畅通,这样兄妹二人才能悄悄的通信,而不怕被别的人知道。 范闲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报纸,这段时间他已经听路人说了许多新政的事情,在他看来,这纯粹是皇帝陛下胡闹的产物,但是全天下人都知道,这位皇帝陛下向来不是一个胡闹的人。 范闲没有心情去改变这个世界,也没有兴趣去改变这个世界,但当这个世界有某些方面变得和自己以前的世界有些许程度上的相似时,他自然很想知道这些事情背后隐藏着什么。 这段很拗口的思想过程之后,他还没是没有想明白,苦笑着将报纸推到一边,自嘲地想着,难道这天底下还另有一个穿越过来的人,而且还是特有雄心壮志的那种。 不过这些不关他的事,而报纸旁边的那封信却和他脱不了关系。 在范闲的记忆中,范若若就是那个和自己有点血缘关系的,许多年前曾经在澹州城呆过一小段童年的,长的黑黑瘦瘦的,还没有自己这个皮囊漂亮的可怜小妹妹。 已经好些年没有见过了,也不知道那个小丫头现在长成什么样子,头发上那几根稀疏的黄毛有没有变黑,有没有变得漂亮。范闲甚至都有些忘记,到底妹妹应该叫范若,还是范若若。 “自己真是个不称职的兄长。”他自嘲地想着,虽然自己身体里是个活了两辈子的古怪灵魂,但血脉里总是那丫头的哥哥,平日里关心的确实少了些。前两年范若开始上学之后,便经常从学校里给澹州港寄信,而范闲天天在练那个霸道的真气,在接受瞎子五竹的苦训,在复习费介老师留下来的那本毒物学,所以很少回信。 算起来,今年范若若应该十岁,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童年的鬼故事印象太深,这位伯爵府的正牌大小姐对于远在天边的哥哥十分依赖,经常来信问候,前半年的信里还常常是表述对奶奶的思念以及对于澹州生活的回忆,这半年的信里面,却只是偶尔讲讲家里的事,大部分都在说在京都府邸里的无聊日子。 范闲的手指在信纸上轻轻划过,漂亮的面容上略有忧色。 信纸上是妹妹略显稚嫩的字体,上面写着最近她在京都的生活,进了贵族人家女子才能进的学校,似乎一切如同这个世界每个像她这样的人应该遵循的轨迹一般。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cc。新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cc 第十六章 我把菜刀献给你 但信里的字里行间,总是会透出些不怎么符合范若若年龄的忧愁来。想来应该是京都府中,大夫人死后,那位生了位公子的姨娘越来越嚣张了,小女孩孤身一人在京都,司南伯又忙于公务,她的日子或许有些小问题。 拣起笔,蘸了些墨水,范闲略思考了一下,开始回信。在信中他写的很隐讳,让妹妹首先多争取一些与司南伯爵相处的时间,在父亲面前表现的柔弱可爱些,绝不埋怨,但要偶露幽怨。 第二步,则是要在那位姨娘和骄蛮的某位弟弟面前表现的厉害些,所谓人善被人欺,要想不被人欺负,就至少要表现出来自己有反抗的意愿。 第三步,对家里的下人好一点,尤其是对于司南伯爵的幕僚,要采取那种纯净无辜眼,看着大叔展示无聊仰慕的手段。 然后,尽可能地小小触犯一下京都府中目前的女主人,受些小苦,然后想办法让男主人知道这件事情——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保护欲,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女儿,相信在周遭的影响下,司南伯爵一定会记起来自己死去的正妻还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女儿。 但是这种家庭手腕也需要掌握度,范闲随意暗点了两句,心想如果若若足够聪明,应该明白自己的意思,只是不知道这种自己学自前世言情小说的招术会不会有用处。 他忐忑不安地等着回信,生怕自己瞎出主意会给那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带去什么麻烦。 过了两个月,范若若的回信来了,不知道是这些招数起了作用,还是京都府里根本就没有所谓后妈虐女事件,总之范闲能很明显地看出来,妹妹最近很高兴。 只是在信中,范若若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要对家里的下人好些。范闲这才醒悟过来,在这样一个阶层森严的社会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一样看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于是他又去了一封信,讲了几个小故事来表明:尊重这个事情,不止对别人有好处,对自己也是有益处的。 本来范闲想凭自己的记忆抄几个十日谈的故事夹在寄给京都的信中,因为记得前世看教科书时,权威的评论家总是称赞薄伽丘在书中歌颂爱情,倡导社会平等和男女平等,但稍一回神,范闲却是后怕不已,想起来十日谈里面的黄色段子可真是不少。 这是范闲生活当中的一个小插曲,却让他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寄托,似乎京都那个小女孩过的好不好,也成为了他生活幸福指数的一个指标。 远在京都的范若若虽然年幼,但也能从这些信里感觉到远在澹州的那位哥哥,似乎和一般的小孩子不一样。心理年龄相差极大的这一对兄妹就这样书信来往,很明显,范若若也受了范闲的不少感染,信上言语谈吐,要比一般的小女孩成熟许多,看待世界也开始有了一些很细微的改变。 春有风筝,夏有鱼,秋有青鸟,冬有雁,书信一来一往间,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 范闲每次给范若若写信的时候,都会不停的苦笑摇头,他的手臂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基本上就没有好过,不是肿就是痛,像针刺一样。有时候右手根本就抬不起来,只好用左手写,以致于身在京都的范若若收到信后,会很惊叹于哥哥的小心谨慎,居然隔一封信就会换一种笔迹。 这一切都源于六年前的那个晚上。 费老离开后,小范闲很寂寞,在某天晚上迈着小腿偷偷钻出狗洞,来到了那间古怪的、经常关门歇业的杂货店外,熟门熟路地找到后门,从石阶角下厚厚的草叶里取出钥匙,开门进去。 杂货店里本来是一片漆黑,直到范闲来到后门前,里面才有一盏微弱的油灯被点亮。小范闲抽了抽鼻子,很轻易地发现了五竹为他准备的黄酒,甜甜地笑了笑,自己动手拿碗盛酒喝了起来。 五竹不喝酒,范闲甚至都没有看见他吃饭,所以早就习惯了。自顾自的豪饮,只是这个场景看起来不免有些荒诞,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儿居然像世间的豪迈游侠一样灌着酒,不管是谁看到了都会觉得是自己眼花。 但五竹却偏偏任由范闲喝,从来没有管他的意思,甚至还很自觉地开始准备几个小凉菜,让这个小爷下酒。 虽然喝的是黄酒,但喝多了仍然会有些晕,范闲眯着可爱的小醉眼,看着那个脸上一直没有表情,似乎永远不会变老的瞎子:“叔,为什么这么多年,你的样子都没怎么变?像是不会老似的。” 他接着自问自答道:“看来绝世强者,真的可以永驻青春……不过,你不是没有练过内功吗?” “叔,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厉害的人物有多少?怎么分级别?” “九级?怎么又是九?”醉意十足的小家伙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言语里的漏洞。 “你是几级?” “没级?” “那东夷城练四顾剑的白痴几级?” “也没级?” “京都那谁谁谁的师叔叶流云是几级?” “还是没级?” 其实所有的话都是范闲在自问自答,最后他嘻嘻笑着说道:“那不成,我也要练成没级。” 瞎子五竹的手正缓缓而又坚定地切着萝卜丝儿,他下刀很快,但刀刃却是刚一触木板便会收回,精确到一种十分恐怖的地步,而切出来的萝卜丝都像是用工具量过的一样粗细,不差分毫,晶莹一片码在案板之上,十分美丽。 五竹抬起头来,略略迟疑了一下,走到范闲的身边,将手中的菜刀塞进他的手里。